北京个人房租赁合同(精选3篇)
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小区_号楼_单元_室的'次卧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 。
二、本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按月结算。乙方在起租日提前____天内支付给甲方租金,不得拖欠。如果乙方到期后不想再租,需提前____天告诉甲方。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宽带费、物业费由甲方承担。
四、房屋主体不能改变,屋内家用家具不得损坏,丢失,否则,照价赔偿。乙方必须正确用电,用水,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保证自己和他人地生命和财产安全,公共区域不得堆放杂物及垃圾,保证公共区域的整洁。餐具乙方需自己准备不得共用,双方不能随便使用对方的物品,
五、现金等贵重物品双方必须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六、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或转借所承租房屋。
七、不许聚众喝酒、赌博,不许大声喧哗扰民,不许从事一切违法活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当事方完全承担。
八、乙方如果没有遵守以上协议,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同时不退还乙方所交租金和押金。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违约,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_区_________.
该房屋为:楼房____室____厅____卫,平房____间,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装修状况_____,其他条件为_____,该房屋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___种:
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______.
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_________.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甲方应向乙方出示及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及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费用由承担。
甲方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_________,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20__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年_____个月。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对方。
第七条20__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租金
租金标准:____元/,租金总计:____元该房屋租金____不变,自第___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租金支付时间:_________.
租金支付方式:
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20__北京市房屋租赁保证金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_________元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20__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乙方承担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交付: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20__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中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20__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20__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中所有权变动
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20__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_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_________.
第十五条20__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
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其他:_________.
第十六条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的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20__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_____执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出租方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证照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出租方
承租方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经双方协商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租金总额为元
4.经双方协商乙方负责交纳租赁期间因居住及营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5.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均由甲方负责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乙方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恢复原状。有权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6.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间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7.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8.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9.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
10.合同实施时,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验收时双方须共同参与,并签字确认。
11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或其他原因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12.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的。
5)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
6)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滞纳金。
8)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
1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其中,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4.本合同自双方签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房产证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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