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用于经营饭店协议书(精选3篇)
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租用方:身份证号码:
本协议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经双方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租赁具体事项约定如下:
一、甲方在沂水县沂水镇牛岭埠村沿街楼处租赁房屋用于经营饭店,现甲方欲将饭店及店内设备转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460平方米。
二、本协议有效期为,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__年-__年房租约为元房租到期时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三、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将自己现经营的让给乙方,租用费共计人民币元,上述费用包括甲方铺面房剩余房租、设备租赁费等,除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
五、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在乙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税费、水电、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费用按使用数额和国家规定价格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该按时接收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门面,按照转让费用实际未使用日期租费按比例返还给乙方。
九、特别条款:租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与甲方另行协商签订饭店租赁合同。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十一、本饭店内所有装修设施如有改动,需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施工。否则乙方原价赔偿,乙方自行装修后租期到,如乙方不能继续租用,此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破坏、损坏。
十二、店内所有配置工具,经甲、乙方清点明细签字后给乙方,如有损坏原价赔偿。
甲方签字:电话:
乙方签字:电话: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坐落在三中南翰林小区栋号车库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做住宅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12个月,甲方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日起将此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乙方如利用承租房屋进行盈利性质用途的或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年租金_________元(此款项已含__年供热费,但是不含物业费,物业费220元需甲、乙方各承担一半),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仟元整,交纳方式为现金支付,由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交纳给甲方_________仟元整。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如发现物品损坏时,乙方应及时更换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设备完好。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在租赁期间内乙方不能与第三方互换用房;
3.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在到期前继续租用或不租,要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如未通知甲方,从通知之日算起,收取1月房租。
第六条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气、卫生及物管等费用,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物业费220元。甲方收乙方押金500元,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物业费及出租房屋设备完好,交还钥匙后,由甲方退还乙方押金500元。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
乙方:
日期:
转让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经双方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租赁具体事项约定如下:
一、甲方在____处租赁房屋用于经营饭店,现甲方欲将饭店及店内设备转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二、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即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______年-______年房租约为________元房租到期时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三、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将自己现经营的让给乙方,租用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上述费用包括甲方铺面房剩余房租、设备租赁费等,除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
五、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在乙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税费、水电、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费用按使用数额和国家规定价格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逾期一天按____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__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应该按时接收门面,逾期一天按______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门面,按照转让费用实际未使用日期租费按比例返还给乙方。
九、特别条款:租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与甲方另行协商签订饭店租赁合同。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饭店内所有装修设施如有改动,需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施工。否则乙方原价赔偿,乙方自行装修后租期到,如乙方不能继续租用,此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破坏、损坏。
十二、店内所有配置工具,经甲、乙方清点明细签字后给乙方,如有损坏原价赔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