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厂房设备出租协议书(通用3篇)

土地厂房设备出租协议书(精选3篇)

土地厂房设备出租协议书 篇1

承租方:

出租方:

根据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以及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定此合同。

一、甲方租用乙方 台,到甲方的 工地使用,租用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进场运输费由甲方负责承担。

若租用期满 个月,出场运输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若租用期不满 个月,则出场运输费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租用乙方机械,月租费为 元在正常的情况下,乙方机械工作每月保底时间为 小时,若因甲方施工组织不当、天气变化、工程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乙方当月工作时间不足 小时,甲方必须按全月租费付给乙方。

若乙方机械当月工作时间超出 小时,超出部分,甲方按每小时 元付给乙方。

三、乙方机械每月维修,保养累计时间为叁天,每超出叁天,甲方将按每天 小时,每小时 元从乙方租费用中扣除。

四、乙方机手进场后必须服从甲方指挥,在施工期间,施工现场范围内地上、地下公共设施及不明物,如有损坏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乙方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工程场地出现险情,不能施工的,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如甲方强行施工,造成事故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六、在租用期间,乙方机械的燃油及机手食宿由甲方免费提供,维修保养及其它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付款方式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一经甲、乙双方签字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厂房设备出租协议书 篇2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承租设备事宜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 租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设备名称:神钢200挖掘机 数量: 壹台

二、 设备使用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及设备进场时间

本租赁设备使用地点: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新江路中段(金田大道—石虎大道)、滨湖路市政道路工程

设备进场时间:

三、 租赁期限

甲方设备租用:租期暂定为3个月,如遇到业主工程停工和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双方均可不履行本合同,使用时间按甲方实际签认为准

四、 租赁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计价单位:月租 元/月(不含税),提供其它正归发票冲帐,保养、维修(自带司机)。

五、 租赁相关费用的约定

1、甲方承担乙方进场费,退场费由乙方承担。

2、如租赁不足月的,以每月(27000元)×天数计算。

3、付款方式:按实际甲方签认单×计费单价结算,工程结束后一个月内结清全部租金。

开 户 名:广丰县宏信劳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丰县博山路支行

帐 号:

六、甲方责任

1、不得强迫乙方司机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序作业,保证设备有正常的维修保养时间。

2、不得将乙方设备转租、抵押及变卖,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拆除任何部件或变更施工地点。

七、乙方责任

1、保证设备技术状况良好,做到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须的安全、质检等手续完备,保证设备在租赁期内能正常投入使用。如设备不能保证正常运转,维修时按实际天数扣除。

2、负责设备

退场运输。

3、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本合同一式四份,承租方三份,出租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厂房设备出租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市 路 号的 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九、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日。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 元,由乙方于每年 日交纳给甲方 .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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