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房屋转让协议书优秀9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甲方(转让方):
乙方(承转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位于xx产权转让给乙方。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面积以个人申报单位实际面积为准,按统一建房要求,乙方按时交纳建房款,如不按时交款,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房屋户型、楼层以实际分配方案为主,房屋所有的配套福利,包括停车位、公共设施等,只要是甲方在修建房屋中享有的一切权利,乙方均享有。
三、转让费用为xx万元,在鉴定合同时乙方付xx元定金,在交付建房首付款时,乙方付清转让费及建房首付款,其他建房款按照统一要求分批付清。
四、如果以后涉及房屋产权办理相关手续,甲方积极配合办理,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在建房过程中,如有房屋贷款,乙方享有按揭贷款的权利。
六、以上房屋转让协议双方自愿签订,如有违约的情况:①若甲方违约,违约金按转让费的两倍付给乙方;②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绝退还转让费。
七、本合同自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土地所有权人张启祥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因为甲方的三个女儿都在外工作,现在甲方也在自家田地上养鱼为生,位于张家组的老房已经无人居住,现在甲方自愿将坐落在**省**市**县**镇**村委会**组的房屋院落(包括:主房一间,厨房一间,猪圈一间)及其一些附属物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该房屋始建于1981年,房屋结构为土木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 ;
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该房屋附属土地平面图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
(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该院落具体位置为:东邻: 西邻:南邻: 北邻:
登记长度为: 米、宽度为 米,面积共 平米
该院落相关的附属物同时全部转让,附属物包括:房屋后两分的茶园一块,房屋前后的所有果树,原来的老水池及其水源一个,房屋后的一亩菜地及其后山5分的一块耕田一并转让,并且允许乙方家人过世以后可以在甲方家的林权山内安葬,到时不收分文安葬地块钱。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10%时,房价款保持不变。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50%时,甲乙双方同意另协商处理。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即人民币小写 元。其中 (小写: )为房屋实际价款, (小写: )用于购买**房屋后的地块(面积为 平米)作为道路, (小写: )用于购买**家地块(面积为 平米)作为道路, (小写 )用于购买徐罗组 家地块(面积为 平米)作为道路。乙方在合同生效时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
甲方应在 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币)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七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个月内按_____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产权、使用权或其他产权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方愿意赔付乙方全部转让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装修等费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合同生效后甲方有配合乙方办理相关产权证照转移义务,如因政府原因确实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甲方须把相关证件交乙方保存。如遇政府征地拆迁,该院落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十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村委会仲裁。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
甲方(出让方):_________乙方(接受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订立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执行:
一、甲方作为原购房者,购买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______小区______栋803号房,住宅总建设面积105平方米。
二、甲方将购买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房屋的权利及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乙方一次性交给甲方转让费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
三、甲方转让房屋产权给予乙方之后,(甲方房屋产权过户于乙方名下之前),房屋的政策性一切补贴款,归属甲方。
四、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购房交款手续和房地产权证书手续,及过户手续。房地产权证书和产权过户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转让房屋产权给予乙方之后,乙方必须一次性向建房开发公司交付所有购房款,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货款购房。
六、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乙方按协议支付给甲方房屋转让款之后,乙方便获得该房屋的全部产权。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房屋转让、转租、抵押、合作入股,也不能因诉讼或纠纷而被司法机关查封和执行。
七、若违约,应向乙方支付200000元(贰拾万元)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全部装让费。
八、如政府行为干预,政策上不允许房屋转让,不能当作甲方违约论处。
九、本协议未经事宜,双方另议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 层,共 (套)(间),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
为 。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 %(不包括± %)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 %(包括± %)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 。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 ;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币)每平方
米 元,总金额为(币)亿千百拾万
千百拾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币)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七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
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 计算。逾期超过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
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 。
第八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个月内按利率计算;自第个月起,月利息则按 利率计算。逾期超过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甲方xx县xx农村信用合作社。住所地:xx县xx镇xx村。
乙方法定代表人张xx ,主任。
为加大抵债资产处置变现力度,甲乙双方就抵债房屋转让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 人民 执字( )第 号民事裁定书,甲方依法取得原属 所有的位于xx县 的 房屋一处,共_______ 层每层 _______间,共计 _______间。
二、为尽快处置变现抵债资产,甲方将上述抵债房屋转让给乙方。
三、转让财产的范围,以 人民 执字( )第 号民事裁定书所列财产为准。
四、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 元(大写 元整)。
五、转让价款,乙方在 xx年xx 月 xx日前,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转让价款后,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缴纳价款后5日内,将转让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七、甲方交付转让房屋时,应同时向乙方交付 人民 执字( )第 号民事裁定书和甲方获得的抵债房屋的产权登记证件及附属资料。
八、转让房屋由乙方负责办理过户手续,所支出的税款、行政事业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均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办理转让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提供便利。
十、因抵债房屋产权发生纠纷致使乙方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乙方超过约定期限支付价款的,应按照未支付价款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二、甲方超过约定期限向乙方交付房屋的,应按照收取价款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三、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甲方主管部门xx县农村信用联社备案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1、 人民 执字( )第 号民事裁定书
2、转让房屋产权登记证书及附属资料
甲方xx县xx农村信用合作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20xx年xx 月 xx日
注:双方在签订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时,因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改房屋销售交易是否合法。
出卖人: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购买出卖人位于室房屋一套,总房款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现经双方协商,就分期付款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付款方式
买受人于年月日向出卖人缴纳购房首付款计人民币万元(大写:);剩余房款共计人民币万元(大写:),买受人于年月日前向出卖人支付并一次性结清。
第二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在分期付款期限内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本协议约定的应付款之日起,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房款金额1‰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60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取消双方达成的购房协议。出卖人解除本协议的,买受人按总房款的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第三条:关于房屋产权转移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在买受人向出卖人缴纳购房首付款后,出卖人可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但在未付清全部购房款之前,房屋的所有权中的处分权、使用权归出卖人享有,期间买受人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手续,但不得擅自将该房产转让或租赁给任何第三人。在买受人付清全部购房款后,该房屋的包括处分权、使用权在内的所有权全部转移至买受人享有。
2、由于买受人的原因导致不能办理产权证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解除协议时相关事项的处理
若因买受人逾期付款而导致出卖人解除本协议,出卖人只需书面通知买受人即可将本协议解除,出卖人不再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亦不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负责将房屋再过户至出卖人名下,其他事项依法律程序解决。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责任分清、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的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位于广州市
宅基地,(宅基地证号: )该宅基地土地长期使用权及上盖有一幢二层半,面积平方米房屋是甲方所有,甲方同意将宅基地土地长期使用权及上盖有之房屋的所有权有偿转让给乙方。
二、该宅基地四邻至:东邻:、西邻:、南邻:、北邻:。
三、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该宅基地的使用权权属甲方使用,在转让使用前甲方保证没有将该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也不存在其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上述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交接后因甲方发生在转让前存在的债权、债务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任,按甲方违约处理。
2、如国家政策允许过户,甲方无偿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有关过户甲、乙双方要付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责任:在使用期限内,如遇国家或者有关政策部门依法对该地征收时所赔偿的全部资金归乙方所得,相关费用均也由乙方负责承担。
4、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有权对房屋改建或重建,不必保留原有之形态结构,所发生之相关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四、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4万元(大写:壹拾肆万元整)。
五、本协议生效后,该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以及其继承人不得向乙方主张享有该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所有使用权,单方违约金为200万元整。
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除,所签订的补充和修改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身份证:
签订日期:
乙方:身份证:
签订日期:
公证人:身份证:
签订日期:
公证人:身份证:
签订日期:
转让方:石山乡(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县城 彭俊竞(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20xx年12月12日购置的位于县城香寓花城内一套商品住房转让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住房面积,此房位于香寓花城18栋1单元四楼401号,面积为128.75m2(祥见房产证复印件)。
二、转让金额,该房转让总价为陆拾叁万捌仟元整(小写:638000.00元)。
三、付款办法:转让金共分三期。首期,甲、乙双方确认该房无任何争议的情况下,双方在此协议签字后当即由乙方付给甲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第二期,该房期满五年即由甲、乙双方办理房产证转让手续,转让手续办妥后,乙方即付给甲方捌万捌千元整,第三期,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资金到位由银行一次性全部付清叁拾伍万元整。此时房款全部付清。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在本协议双方签字后5天内将自有家具、应搬走的用品等全部搬离并交房给乙方进行再装修。
2、甲方在每收到乙方购房款时应及时提供收款凭据给乙方。
3、甲方应保留厨房抽油烟机、卫生间电热水器以及套件固定物和窗帘等水、电线管给乙方所有。
4、甲方在交房时,即20xx年12月12日之前的水、电费等以及涉及该房的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承付,之后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付。20xx年物业费由乙方负担。
5、甲、乙双方应积极相互配合提供有效证件,亲临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不能及时过户,乙方可解除合同,并金额退款,并按退款时市场差价补偿乙方。
6、在办理转让过户过程中,过户费用由乙方负担。
7、以签协议时间为准,无论出现任何问题,双方都不得返悔。
五、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 %。
乙方: ,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 %。
丙方: ,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 %。
甲、乙、丙方是 房屋的按份共有人,为维护友好的共有关系,经各方友好协商,依据《物权法》,订立如下共有人协议,共同遵守。
一、一般原则
1.1、因共有的房屋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1.2、任一产权人均可就共有房屋相关事宜向外发布要约邀请,但对外订立合同的,必须经过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包括本数,下同)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后才能签署、执行。
在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也应该按照绝大多数的业主意见协助执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大利益。
在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也应该按照绝大多数的业主意见协助执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大利益。
1.3、对共有房屋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按照各产权人的份额负担。
二、关于管理事务执行人
2.1、各方一致推举 方为此房屋的共有事务的管理执行人,以及按照本协议约定以及诚实信用原则,负责房屋日常管理工作。
2.2、管理执行人为了共同利益而支出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按照产权份额承担。
管理人应向全体产权人提供相应的票据、以及账本记录。
2.3、关于房屋共同事务所产生的资料,原件由管理执行人保存,管理执行人应向其他产权人提供复印件。
2.4、关于房屋共同事项需要经全体产权人讨论决定的,一般情况下,由管理执行人负责召集、并负责书面记录。
2.5、管理执行人的报酬,由全体产权人讨论,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后执行。
2.6、管理执行人在 银行以管理执行人的名义开设银行账户 : ,作为房屋一切收益(包括租金、押金、售房款、民事赔偿款等)存放的专用账户。
三、关于房屋出租
3.1、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全体业主应该签署租赁合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大利益,包括租赁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可获得的租金收益。
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反对的,全体业主均不得签署租赁合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坚持签署、执行的,其因此而获得的利益仍属于全体产权人,其他产权人有可期待利益损失的,上述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仍应赔偿。
3.1、租赁合同的押金,租金等收益,由租户直接存入专用账号,或者由管理执行人收取后,存入专用账号。
3.3、存入专用账号的押金不得分配。
3.4、存入专用账号的租金,由管理执行人在2日内办理转帐,将各产权人应得的份额转存入各产权人预留的银行帐号: 。
属于管理执行人的份额也应该转出,以确保专用账号的资金属于全体业主按份共有的状态。
四、关于房屋占有、使用
4.1、房屋没有出租的,应保持空置状态。
4.2、部分共有人要求占用的,应该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并按照市场价格向其他产权人按份额比例支付租金。未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擅自占用的,应按照市场价格的2倍向其他产权人按份额比例赔偿侵权损失。
五、关于产权份额转让
5.1、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产权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以维护良好的共有关系。
所谓同等条件是指同时具备以下3大交易条件:1、同样的价钱;2、同样的税负方式;3、能够在 天内付清全部款项的付款方式。
5.2、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其产权份额的,本协议作为份额转让的附件,受让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并签署本协议,否则转让人不得转让。转让人坚持转让的,由此而造成其他产权人纠纷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3、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其产权份额的,应以可以收悉的方式通知其他产权人,比如:电子邮件、电话短信、邮寄快递等,转让人应收到通知10日内书面回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作书面回复的,视为放弃购买权。
5.4、有2名以上(包含本数)业主主张优先购买权的,由该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参照以下方式协商:
1、共同受让,受让比例自行约定;
2、以抽签方式决定某一方行使优先权,其余方退出;
3、以竞价方式决定某一方行使优先权,价高者得、其余方退出;
4、其他能够操作并达成一致意见的方式。
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在10日内不能向转让人提供就行使优先权达成的一致书面意见的,转让人有权决定将其份额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中某一位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而无须再另行通知其他业主。
六、关于分割、析产
6.1、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析产)。
6.2、要求分割的产权人应将其分割请求以合理的知悉方式书面通知其他产权人,其他产权人不希望分割的,则应在30日内与分割请求人协商,受让分割请求人的产权份额。
如果各方能够在30日内就受让分割请求人的产权份额达成一致书面意见的,则转让份额的意见执行,分割析产程序终结。
如果各方能够在30日内未能就受让分割请求人的产权份额达成一致书面意见的,则分割析产程序继续。
6.3、分割析产程序按以下方式进行:(可以同时选择、同时进行)
1、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放盘,发出出售房屋的要约邀请。签订买卖合同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2、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决定拍卖成交保留价,与拍卖机构签署委托拍卖协议,委托拍卖机构发布拍卖公告,公开拍卖。
6.4、自分割请求人书面通知其他产权人要求分割之日起 天内,通过上条分割析产程序后房屋仍无法处分的,分割请求人有权提起分割析产诉讼,请求法院拍卖房屋,对拍卖所得价款予以分割。
6.5、对于析产分割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全体业主按产权份额承担,包括:中介佣金、拍卖公司的手续费、法院诉讼费、评估费、执行费(执行程序评估费、拍卖费)等。
七、关于通知
7.1、各产权人有效书面通知方式如下:
甲 方: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邮寄快递地址:
乙 方: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邮寄快递地址:
按照上述任一种地址(号码)发出通知的第2日即视为对方已收到通知。
上述地址(号码)有变化的,应该书面通知其他产权人。
八、其他
8.1、本协议一式 份,各方签字生效,共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