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指标转让协议【实用3篇】

商品房指标转让协议(通用3篇)

商品房指标转让协议 篇1

出让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以及明确和维护各自正当利益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该建房指标自愿有价转让给乙方,双方就建房资格的指标转让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严格遵守。

一、甲方拥有陕建六公司集资房(高层住宅楼,建筑面积)一套,现将集资房名额指标转让给乙方,由甲方出面并以甲方的名义购买单位全额集资房一套(因房子尚未建好,楼层、房号及具体位置后定),但是所需购房款一律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须支付甲方转让费人民币 元整(¥ )。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付清转让费。甲方收到转让费须给乙方出具收据收条

二、自转让协议生效后,该集资房的位置、楼层和户型的选择以及该集资房所享受的福利和所负担的义务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过户手续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过户产生的费用由 负责。

四、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不能违约,若乙方违约不要甲方集资房,甲方不退还转让费;若甲方违反协议将房屋转让第三方,则甲方除了退还转让费外另赔偿乙方违约金 (¥ )。

五、如因政策或甲方单位原因造成该集资房无法归属乙方,甲方需归还乙方转让费 (¥ )。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商品房指标转让协议 篇2

商品房指标转让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基于客观真实的情况,协商一致,共同做出以下约定,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将防城港供电局职工团购房(明珠园)一栋一单元11104号98.24平米房屋指标(下称“指标”)一套转让给乙方,转让费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整)。

2、甲方已与20__年1月25日以甲方名义交纳团购房报名款叁万元整(30000元整),故该报名款和转让费共陆万元整(60000元整)由乙方于20__-11-23日之前支付到甲方的建行账户:-4234-9211-0167-571后,相关的权利属于乙方。

3、甲方与乙方签订此《购房指标转让协议》,在乙方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甲乙双方均认可用甲方名义交纳所有购房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乙方是实际出资人与房屋团购指标享有人。

4、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交款手续。

5、争议的解决方式:

1)双方友好协商。

2)诉至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6、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甲方退还乙方所付所有费用,赔偿乙方损失贰拾万元整(200000元整)

2)乙方违约:乙方所付所有费用归甲方所有。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8、本协议自20__年11月23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商品房指标转让协议 篇3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所在单位职工团购的房屋指标转让给乙方,由乙方以甲方名义购买该住房一套。

二、该住房项目位于,具体位置以团购房合同为准。

三、该住房价格、面积以团购合同为准。

四、该住房的楼层及位置按甲方单位最终分配方案确定。

五、该住房的购房款和税费及所有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支付,该住房的一切权利亦归乙方所有。甲方在收取指标转让费后,对该住房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同时,甲方仅为出售指标,对团购房产生的风险与责任均无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该住房的购房款和税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直接支付给收款单位,或由乙方通过甲方支付收款单位,或以其他方式支付,但无论以何种方式支付,甲方都只是名义上的付款人,实际付款人为乙方。因团购该住房而开具的收据、发票、合同及其他书面材料甲方均应交付乙方保管。

七、甲方应在接到有关该团购房款和税费及相关费用的缴纳通知之日起二日内,及时将缴纳的时间、金额与地点等有关事项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按时交纳,若因甲方的疏忽而未能及时通知,由甲方承担责任。若甲方及时通知后,乙方未及时交

纳,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房产证件时,户主名字应办理为乙方。

九、通过协商,乙方自愿向甲方支付团购指标转让费人民币:。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团购首付款人民币:,以上两项合计人民币:。

十、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指标转让费。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甲方指标转让费,按未支付金额逾期以每天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因开发商或甲方单位原因,导致与开发商的团购合同内容变更,甲方不承担责任,且本转让合同不能解除。十二、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壹拾陆万伍仟元整。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解决,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以上合同内容是甲方、乙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现场证明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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