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经营转让合同热门3篇

道路运输经营转让合同(精选3篇)

道路运输经营转让合同 篇1

甲方(转让方):

公民身份号码:

地址:

乙方(受让方):

公民身份号码: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于在本协议签订后前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店铺经营范围: 等。

第二条、该店铺产权所有人使用人为转让方。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向甲方按月支付租金,月租金为伍仟元,押金按二个月租金计算,押金为壹万元,在本协议到期后无息退还。乙方每月5日交纳当月租金并支付因租赁产生的物业费、水电费、管理费、税收等。

第三条、店铺现有 全部一并转让给乙方。经甲乙双方进行清点,目前仓库存货产品: ,型号: ,价值: ,在签订本协议时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陆整(小写60000元)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货物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甲方指定的收款账号为:户名: , 卡号: ,开户行: 。

第六条、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原为甲方办理,甲方同意一并转让给乙方使用,因使用产生营业执照的变更与税收、卫生等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但是营业执照仅限于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局检查使用,不得用于经营使用。乙方经营过程中,独立承担责任,自担风险,自负盈亏,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以甲方营业执照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否则视为违约。

第七条、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本协议有效期为二年,乙方受让后只有二年的经营权与租赁权,合同到期后应当无条件搬离甲方的店租并将营业执照返还给甲方。如甲方拒绝搬离的,按每日1000元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包括一年)拆迁的,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则转让方同意无条件退还转让费叁万元。

第十条、因乙方使用甲方的营业执照,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按损失金额三倍赔偿给甲方。

第十一条、协议期间内,甲方不得将店铺再转让或出租给他人使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主张提前解除。但是乙方逾期支付费用超过三日的,则甲方有权利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低于壹拾万元。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道路运输经营转让合同 篇2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领货凭证

领货时凭托运人提货单(或提货单复印件)加之指定提货人身份证并签字。如收货人是企业公司,还应出示单位提货证明,提货时须当面验收货物,事后货物出现短损,承运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提货期限

货物到达目的公司后,承运方电话告知收货方提货。收货方必须在三日内提取,如货物存放超过七日未提,每超过一日将收取货物运费的5%作仓储费;超过30天无人认领按无主处理,介此承运方有权将货物拍卖抵扣仓储费。

第四条保价运输

保价运输费:按保价额的 _________________ ‰向托运方收取。

托运人可自愿向承运人进行保价运输,如同一批托运的货物价值不同,托运人应对此批货物进行分别保价(运单上另行注明),否则视为平均保价,保价货物遭受损失时,承运人按照托运人的保价额折合实际造成的损失向托运人赔偿。如低于货物实际价值保价或高于货物实际价值保价,如出现意外承运人不予承担这部分经济损失,如不保价遇有丢失、货物受损、被盗、被抢、雨淋、火灾、交通肇事损坏货物和承运人被诈骗造成收货人整件提货不着,承运人最多赔偿托人该批货物实际短缺部分运费的二倍。

第五条保价期限

自托运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之日起至提货期限内有效。托运人应在货物起运之前支付保价费,如只在运单上注明保价金额或声明价值无效视同未保价。

第六条责任划分

货单上所记载的货物名称、数量和价值是托运人提供的,托运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运人在接收货物时只按件数接收并未检查和清点每件货物内装数量是否有短损,所以承运人不承担内装货物数量和货物是否完好的经济责任。如需确认请在发货时双方当面开箱验收,并在运单上注明。

第七条查禁或扣留

运输途中如遇检查部门(公安、工商、税务、海关)对货物有异议被扣留或罚款均由托运人负责处理,并提供有关有效证件,并承担由此给承运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违法责任

托运人不准假报货名,不准托运国家禁运物品,不准夹带危险品,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托运方责任:

1、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4、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承运方责任:

1、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3、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请至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二零零年月日。

货物经收货人签收后则表明此合同已完结,承运人不承担签收后货物短损等问题。

附属:货物运输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应。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职位:_________________职位: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 日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 日

道路运输经营转让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经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经营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标的

1、转、受让的农村土地坐落位置:

2、转让标的承包权所有人见本合同附录1。

3、转让标的经营权年限:依据甲方与标的土地承包权人签署的相关合同及附属文件。

4、本大条中序1所界定的土地上所有果树、机井、水塔及附属实施、房屋、蓄水池等均为转让标的范围。

二、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1、转让费

转让费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2、乙方分三期支付给甲方转让费:第一期,在本协议得到当地公证部门公证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40万元;第二期,在第一期支付后的第十二个月内支付10万人民币;第三期,在第二期支付后的第十二个月内支付余下部分。

3、从本协议生效之年及以后的租赁期间内,应付给标的承包权之所有人的租金由乙方支付,甲方承诺乙方所支付的土地租金不超过每年,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

4、本协议生效之年以前的租赁期间应付给标的承包权人的租金由甲方支付。若因甲方未清偿上述租金给乙方造成的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标的交付条件及时间

1、甲方承诺在交付时,具备如下条件:

⑴没有任何抵押、贷款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对该标的范围内拥有经营权或处置权;

⑵已清偿所有债务;

⑶甲方将其与标的之土地承包权人签署的相关协议及附件移交给乙方,甲方确保其真实性且具备法律效力。乙方出具相应收据,并确保保存至少14年。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即拥有本合同标的之经营权和处置权。

四、标的之土地用途:农业。

五、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本协议生效后,在租赁合同期满时,乙方继承甲方在最初发包方处的优先续租权。

2、乙方不得改变该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超出种植、养殖范围。

3、乙方租赁期间,依法享受相关政策补贴,甲方不得冒领。

4、若遇到占地补偿,土地补偿款归土地承包权所有人所有,土地上所有青苗、建筑及其它资产补偿归乙方所有。

5、协议生效后,乙方在标的范围内开展的所有活动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乙方因经营所带来的连带责任。

6、乙方必须管好转包土地,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转让金,如逾期超过30日,6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转让金外,还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如逾期超过60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3倍于逾期部分资金作为违约金。

2、以下情形视为甲方违约:

⑴本协议生效后,有除乙方外的其它人或组织声称拥有该标的的经营权或债权并提供了适宜的法律证据。乙方再次转让的情形不再此列。

⑵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进场开展经营活动。

⑶甲方冒领乙方依法享受的相关补贴或赔偿。

⑷在本协议生效后毁约。

若甲方违约,甲方须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转让款,并须支付给乙方180万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

六、其它约定

1、自本协议生效后至20__年1月31日期间,当出现非乙方原因引起的临近村民或甲方之干系人围绕该标的土地与乙方发生纠纷时,相关纠纷的处理工作由甲方负责,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未及时履行处理义务且给乙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则这部分损失由甲方无条件赔付。

2、20__年2月1日以后,乙方在合法开发该土地过程中受到附近村民阻扰,或乙方与邻近村民及标的土地承包权人产生纠纷时,由丙方负责调停、解决。

3、在租赁期满时,约定如下:

⑴分户划界工作由丙方负责,乙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⑵乙方有权将标的之土地上的任何资产转走,丙方不得阻拦。

4、甲方指定为代理人,并指定以下银行账户接收转让款:

户名: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若甲方接收账户发生变更时须及时有效告知乙方。甲方有义务在收到款项后开具等额的收据。

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户用于支付转让款。转让凭证或银行流水可以作为支付依据。

3、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或甲乙双方、或甲丙双方友好协商后另立协议予以补充。补充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丙方执一份。

九、本合同生效条件

1、甲、乙相关人员签署并摁手印,丙方签署并加盖公章。

2、乙方向甲方支付了本合同约定的第一笔款项。

十、附件

1、本合同标的土地承包权人名单。

2、甲方与标的.土地承包权人签署的合同及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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