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精选3篇)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预算绩效管理服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搞好协作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项目服务委托概况
1.1服务委托日期
本项目服务委托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2 服务规模
乙方为甲方提供包括 年预算绩效管理服务。
1.3技术深度要求
本项目采取“甲方联络员+乙方专家团队”的模式开展,即由甲方安排专人担任项目联络员,负责与乙方具体对接项目有关事项;乙方负责组织专家团队确保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各项具体任务。
年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包括:
(1)指导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保证城区项目绩效目标和部门预算绩效编制全部达标;
(2)根据项目行业特点,参考自治区财政厅和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合理设立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根据绩效评价操作流程和技术特点,完成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各项工作,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设计评价流程、实施现场与非现场评价、撰写评价报告、根据评价结论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4)建立财政局认可的与部门预算管理相结合的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
(5)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传、帮、带”,提高城区预算绩效管理经办人员的理论和实务水平;
(7)根据 的考评要求和 的工作安排,选取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金额 万元以上 个项目实施项目支出绩效重点评价;选取 个部门实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1.4 工作时间及阶段划分
1.4.1 本项目服务从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在 年 月 日前完成。
1.4.2 本项目工作阶段划分
(1) 年 月- 年 月:建立健全必要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内容包括:部门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
(2) 年 月: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经办人员的专题培训,提高经办人员的理论和业务水平;
(3) 年 月 日前:全程指导城区各业务部门及下属单位填报 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并汇总编制完成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报市财政局。
(4) 年 月- 月:根据 的要求,研究设立部门 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评价指标体系。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和行业特点,参考自治区财政厅和南宁市财政局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甲方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的研究设计和修订补充,逐步形成符合目标内容、突出绩效特色、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体系。
(6) 年 月- 月:乙方组织有关专家,深入开展 年绩效再评价工作及 年重点项目跟踪评价工作(工作内容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设计评价流程;实施现场与非现场评价;撰写评价报告;根据评价结论提出相关意见建议等)。
① 年 月完成 年 个 万元以上项目进度执行情况的跟踪及评价工作。
② 年 月完成 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各项工作。
③ 年 月完成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各项工作。
3、 年 月:甲乙双方总结 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经验和教训,协商改进 年的工作方式方法。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协助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甲方自乙方进场工作之日起,负责向乙方及时提供或者协助乙方获得开展 年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所需的必要的资料及文件。
第三条 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内容、数量和交付时间: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数量内容要求交付时间
1项目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文本各1份指导各部门编报 年项目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试 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各1份设计试点 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
3 年项目支出绩效试点评价报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试点评价报告及归档材料各1份开展 年 个金额 万元以上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试点和 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试点。
4开展 年 个 万元以上绩效项目的跟踪评价报告及归档材料各1份开展 年 个 万元以上绩效项目的跟踪评价报告。
5 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及归档材料各1份开展 年 个金额 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 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
第四条 工作进程
4.1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派员进场收集资料。
4.2 乙方在派驻人员进驻现场开展服务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具体服务方案。
4.3 工作结束,乙方交付服务成果,由甲方组织进行服务成果评审,审议通过后,乙方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并按照合同第三条中约定的时间提交全部服务成果。
第五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
5.1本服务合同金额为: (大写)
¥ (小写)。
5.2 乙方派驻人员进驻现场开展服务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的合同金额,项目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余款。乙方单位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广西智税宝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南宁明秀西路支行
账户: 0010 1300 0059 293
5.3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合同价款后开具合法有效发票给甲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协助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力求其完整、准确和及时。
6.1.2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成果后,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审议。
6.1.3 成果经修改定案后,甲方应向乙方签发可出正式成果的通知书。
6.1.4 协调乙方工作,为乙方人员在现场工作和生活提供方便。
6.1.5 甲方变更委托服务项目、规模、技术深度要求,或因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服务需返工时,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
6.1.6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服务工作的,乙方退还甲方已付合同款项,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5%作为终止或解除合同的赔偿金;乙方已开始服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服务费。
6.1.7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服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进行索赔。
6.1.8 按照第五条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派驻人员进驻现场开展服务,原则上乙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开展期间须常驻现场,且应保证手机24小时开通。
6.2.2 乙方按国家现行的服务标准、规范进行服务,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服务方式、技术服务时间、技术服务深度等相关要求,并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服务成果。
6.2.3 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研究要点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
6.2.4 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派员参与方案的介绍,服务完成后,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服务的技术解释工作。
6.2.5 乙方所编制的服务成果,经专家及有关部门代表评审确认未达深度要求的,乙方有义务进行修改、补充直至达到要求。
第七条其他
7.1 本服务合同在履行过程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3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行以下无内容。)
甲方:
乙方:
日期: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物业管理人)
乙方:____________(丙方确定的装饰装修单位)
丙方:____________(业主或合法使用人)
为维护(以下简称本物业)小区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及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确保房屋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美观,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丙方位于本物业房号、建筑面积(下称本房屋包括住宅、商铺、写字间)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装饰装修申报登记
1、装饰装修申报登记
a)、乙方(丙方)进入本物业区域内进行装饰施工前必须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办理装修登记、提交由业主、装饰单位共同签名的装修申报登记表;
b)、乙方(丙方)随同装修申报登记表应附上详细的装饰装修施工方案,包括装修项目明细表(各种设备、设施的位置及所用建筑材料的材质和防火性能等)和施工图纸;平面图、水、电、气系统图、天棚平面图、风管平面图(商铺若有适用)、烟温感平面图(商铺若有适用);
c)、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装饰装修企业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d)、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装饰装修单位施工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贰份(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e)、丙方若为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文件。
2、装饰装修审核
a)、凡不涉及改动房屋建筑结构、妨碍相邻、影响观瞻的装饰装修,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在收到乙方(丙方)装饰装修申请、施工方案和相关装修费用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核批复并发放《房屋装饰装修入场证》;
b)、凡涉及改动房屋建筑结构、外观、消防、环保等与国家规范或政策要求不相符的装饰装修及妨碍相邻的装饰装修,经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初审后,乙方(丙方)还必须将装饰装修方案报由原开发单位、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消防、环境监测、规划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确认批准后,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发放《房屋装饰装修入场证》;
c)、乙方(丙方)于装修期间原定施工方案如有结构或外观改变,须事先到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补报并得到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3、装饰装修验收
a)、乙方于装修期间若增加或改动隐蔽线、管的封闭施工,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服务中心将派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查验同意后方可封闭;
b)、装饰装修施工完毕后,丙方应约同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与乙方共同进行查验;甲方仅负责对房屋结构、外观、消防是否存在违规改动、是不妨碍相邻业主单元及影响共用管线、公共设施备等进行查验;若存在违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丙方)限期整改;逾期,甲方有权采取合法的处理措施;
c)、验收合格后,三方《装饰装修完工验收表》内签字认可。装修保证在工程骏工______天后无违约、无赔偿时,由乙方与丙方凭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保证金收据及验收证明文件,全额无息退还。
第二条:装饰装修期限
装饰装修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共计天。若需延期,乙方(丙方)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到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延期费用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三条:装饰装修时间
a)、周一至周五8:30-18:30,(12:00-14:00实行静音操作);
b)、周六、周日9:00-18:00,(12:00-14:00实行静音操作);
c)、乙方(丙方)若装修工期紧、在征得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同意后,装修时间可延长至晚上21:00,但在晚上18:00-21:00期间禁止使用电动机械或其它大噪间工具,禁止在户内进行喷漆、烤漆等刺激性气味施工。
2、非装饰装修时间
a)、法定节假日及高考期间不准施工;
b)、配合政府有关部门需要。
4、装饰装修垃圾清运时间
a)、周一至周五9:30-11:30、14:30-16:30;
b)、周六、周日10:00-11:00、15:00-16:00
第四条、装饰装修相关费用
1、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保证金与装修质量无关)。
a)、为加强工程及人员的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维护本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乙方在签定本协议时,应向甲方缴纳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
b)、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按收取,共计元整(大写:______人民币元整);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退还办法,参照本协议第一条第3小条执行。
2、根据______市物价局、______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______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意见通知”有关规定,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缴纳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等相关费用;
a)、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按______元/平方米/天收取,共计元整(大写:______人民币元整);延期,须按以上标准计算申请延期天数补交上述费用;
b)、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按______元/平方米/天收取,共计元整(大写:______人民币元整)。
第五条、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1、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乙方(丙方)应禁止下列事项:
a)、严格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不得破坏房屋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不得将原设计未进行防水处理的房间可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不得随意钻凿顶棚、楼板;不得损坏房屋的整体、外观形象;不得破坏外墙装饰,不得扩大原有门窗的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荷载,在室内做分隔或填充装饰时必须使用轻质材料,装饰施工材料严禁集中堆放,不得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在阳台上搅拌水泥、河沙;严禁往热排水、排污、通风等管道内倾倒任何建筑垃圾及其它物品(如油漆、水泥、沙浆等),以防管道堵塞;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b)、要保证各楼层公共设施的完好、不得占用、损坏房屋的公用部位、共用设施或者移装公共设施设备;
c)、禁止封闭、移装或改、破坏水、电、气等配套设施、设备;
d)、不得侵占、毁坏绿地、不得乱倒垃圾、杂物、高空抛物;
e)、在物业区域内不得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不能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饰装修,以免造成安全隐患;
f)、房屋室内原防水层,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如有损伤应及时做好防水处理;
g)、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装修施工用电、用水;
h)、跃层单元住户不得在后阳台、屋顶上违章搭建,不得在厅内加层;
i)、使用电锤必须安装限位器,吊顶、安装木地板其厚度不能超过5公分,以免钻穿楼板;
j)、楼板及墙体内埋设有电线管、给排水管道等,在钻孔或射钉前应查明管线位置,以免引起破坏;
k)、阳台装修时应确保外观颜色与原建筑颜色相统一,不得以任何形式封闭阳台或改变其使用功能,阳台上不允许安装防盗网及铝合金窗等设施;
l)、门窗玻璃外侧严禁安装防盗网及任何设施;在门窗玻璃及阳台内侧安装防盗网须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规定的样式(详情请向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查询);
m)、不得改变玻璃颜色或在上面喷漆、张贴物品等;
n)、不得在外墙上开孔打洞;若因安装空调等需要,应在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规定位置安装(详情请向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查询);
o)、严禁改动给排水主管道、若室内安保系统,包括对讲机门铃和紧急按钮(若有)及通讯设备需作改动,需待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批得同意后,方可按图进行施工;
p)、必须对电器用电负荷进行检查,并确保与原来设计的供电系统容量兼容;施工时超容量用电与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协商后,在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监督下,在指定的位置处接临时电源线,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业主自负;
q)、安装分体空调不得改变预留的空调外机或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统一位置;要定期检查排水管应采用硬塑料管,避免因使用软管而造成的倒灌问题,且必须接入专用排水管集中排放;商铺空调安装应高于地面2米,且应增设与本物业统一的空调外机装饰架;
r)、严禁私自改动燃气管道,管道供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任何安装、维修、拆移和改装,必须由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单位施工;用户不得私自或自行安装、拆除和改装;热水器入口须装设燃气阀门;燃气热水器的排烟管道不得与抽油烟机的排气管合并接入同一管道;
s)、不得在天台、露台上搭建阳光房、凉亭、雨蓬等构建物,亦不得装设影响相邻住户通用、采光、安全防盗等权益及妨碍观瞻之任何设施;
t)、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上乱张贴、涂写、刻画,不得在物业区域内派发传单、广告;
u)、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悬挂、安装任何形式的招牌、名牌、广告、旗帜。
2、装饰装修过程中,乙方(丙方)应遵守下列规定:
a)、乙方在领取《房屋装饰装修施工入场证》后方能进场装修,并将《房屋装饰装修施工入场证》贴于进入户门上高约1.6-1.8米处;
b)、施工人员进入本物业区域前,必须进行登记,办理临时出入证;临时出入证若有遗失,须缴纳补办工本费20元/个;工程装修完毕应退还办理的所有出入证后,方可按退款程序退还押金;严禁超期使用和转借、冒用证件;
c)、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由施工负责人在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统一办理;装修人员须佩带《临时出入证》进出小区及施工,必须自觉遵守物业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人员有权进行检查核实,并拒绝无证人员进入及施工。若在装修施工过程中需要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装修单位负责人或业主(或其委托人)持装修人员身复印件和照片前住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人员办理。严禁装修人员串栋、串户、严禁涂改、伪造、转借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一经查出,予以没收证件、扣除押金,直至取消装修资格等处罚;本物业施工人员仅限乘座货运电梯或经装饰保护的其他电梯;
d)、施工人员进入本物业区域内,严禁高声喧哗、严禁追逐打闹;遵守社会公共秩序,遵守治安管理规定,严禁打架斗殴。
e)、不准践踏、占用绿地,不准摘拆花木;不准在公共地方拉绳晾晒衣服;不准攀、涂艺术雕塑;不准在物业区域内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果皮、饮料罐瓶;不得在物业区域内打赤膊、穿拖鞋,不得在装修房内煮饭及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和明火灶具;
f)、遵守消防法规、不得破坏消防设备、设施,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引起火灾事故,木工、漆工场地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g)、当日施工结束,施工人员应自动离开物业区,非装修时间不得进入物业区域,未经许可,施工人员不得在物业区域内留宿;经同意的留宿人员,夜间22:00以后严禁进出物业区域或在小区内游走;
h)、装修垃圾必须及时用袋装清运,其中废弃木材类应用绳子全部扎成捆,堆放在指定地点;
i)、严禁向窗外、阳台外以及在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堆放、抛洒垃圾,严禁将垃圾倒入下水道内或将生活污物由雨水管道排出;
j)、进入小区的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经过包装的,凡散溢性材料,如水泥、河沙、石子等应袋装后方可进入小区,不得沿途倾倒垃圾,如沿途散落必须立即清理干净;油漆、香蕉水等易燃易爆材料必须用密封容器盛装,所有材料不得敞口运输和堆放;运送装修材料的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场地,不得驶进人行道路、中心花园。沙子、水泥、砖等材料必须用编织袋装好后再进行搬卸;
k)、带入本物业区域的物件如电动工具、装饰材料等,应主动向门岗人员出示登记;带离物件,应由乙方(丙方)书面确认的委托人前往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开具出门条后方可带离物业区域;否则,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有权禁止物件带离或采取合法的处理措施;
l)、所有装修材料均由楼梯搬运,搬运时应注意不得污损地面、墙面或其它公共部位,如有任何污损,一切修复费用由业户承担;确需使用电梯运输的物品,不得超高、超长、超重,且应提前24小时办理电梯使用申请,以便甲方物业服务中心合理安排使用电梯时间;
m)、电梯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保护电梯内设备,不得随意操作电梯内的按钮或用利器刮伤保护层;保持电梯内整洁,不得张贴或涂写任何广告、电话等宣传文字;
n)、乙方(丙方)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指定一名专人进行现场管理,具体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否则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丙方)负责;
o)、乙方(丙方)在施工中必须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不得圈占、损坏消防设施,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乱放杂物;
p)、用电时要采用适当的插头,严禁将电源线直接接在漏电开关上,严禁在室内使用电炉、电烤火器等高电负荷产品;不准使用高瓦数灯照明(一般限制在100w以下);
q)、在装修过程中,需要进行电焊和明火作业的,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过同意后方能施工,并在现场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
r)、装修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的灭火设备,按要求每5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2kg灭火器(abc型)个,并放置在明显位置,否则,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直至配备为止;如需甲方提供,亦可向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租用。
第六条:装饰装修违约责任及处理措施
1、违约责任
a)、凡因装修而造成相邻单元房屋的管道堵塞、渗漏、停电、物品毁坏等,由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责任,由丙方与乙方修复和赔偿;
b)、乙方应对施工人员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c)、甲、乙、丙均应遵纪守法,加强协作与沟通,共同维护装修秩序;如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d)、乙方(丙方)违反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条款,接到甲方书面《装修违章通知书》后,应立即对违章项目进行整改;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合法的处理措施;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违约责任
甲方对违反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视情节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a)、批评教育;
b)、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c)、责令恢复原状;
d)、发出违章通知,处以违约金;
e)、收缴出入证,不予退还;另行补办,须缴纳工本费;
f)、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停止能源(如水电)供应;
g)、要求赔偿损失;
h)、申请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如房地产行政部门等予以处罚;
(以上各条可单处也可并处)
第七条:其他约定:
1、乙方与丙方产生争议,应由双方自行解决,甲方无义务代表任何一方。甲方可作为中间人进行协调;
2、本协议中有关按理装饰装修规定未尽事宜,甲方有权随时对该管理规定作增加或修改,以甲方现场物业服务中心的书面通知为准,无须征得乙方(丙方)同意,但所有管理规定均遵照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本规定若有与《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业主临时公约》相冲突的条款,以后者为准;
3、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甲、乙、丙三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物业所在地法院起诉;
4、本协议壹式份,以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服务物管公司: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购房人:
装修单位:
为加强_________房屋装饰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小区环境整洁、美观、协调及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使业主有一个安全、清洁、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________市物业管理、消防、供水、供电、燃气、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和标准,管理公司、购房人、装修单位特签订本协议。
一、装修流程说明
1、业主本人或其委托人到物管公司办公室领取《装修申请表》,并按表中要求逐项详细填写。
2、业主本人选定装修施工单位,确定装修方案,并由施工单位指定一名防火责任人。
3、业主会同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备齐如下装修申报材料到物管公司办理报批手续:
填好装修申请表
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
装修项目明细表
装修方案
装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1寸照片2张。
办公楼或商场的装修面积≥50平方米以上,需到县消防管理部门申报审批,审批后按审批要求进行装修。
4、物管公司客户服务部为装修施工的管理及服务部门,在查验装修申报材料齐全、受理装修申报后,现场予以审批。装修方案的审批原则如下:
不能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
不能破坏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确定用电负荷
厨房、卫生间等楼板防水措施
装修方案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5、装修方案经审批同意后,由业主/装修单位负责人到物管公司财务室缴清各项装修管理费用。
6、装修单位负责人持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寸照片2张和财务收款单据到物管公司客户服务部办理装修进场手续,包括办理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领取装修许可证等。
7、装修人员进场施工过程中,物管公司有权进行检查,纠正违章,对违反装修规定者,物管公司将酌情对施工单位或有关人员给予处罚。高空抛物者从重处罚。
8、若在装修过程中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装修单位负责人本人来物管公司填表缴费,办理人员增补手续,其它人员一律不予办理
9、装修竣工后,由业主通知物管公司安排初次验收。初次验收通过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带施工人员的《装修出入证》、办证押金收据、初验合格单财务室办理退证手续、领取《装修出入证》押金。
10、自初次验收通过之日起__月内安排复验,复验合格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会同业主凭装修押金缴纳收据和复验合格单到财务室办理退领房屋装修押金手续。
二、装修收费项目及缴纳标准
三、装修规则
1、前期统一装修无时间限制,当业主开始入住生活后装修施工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9:00,周六、日9:30-12:00,14:00-19:00。其余时间可以进行墙面粉刷等无声响的装修施工,禁止进行一切噪音施工。如违反规定,物管公司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2、为保证小区统一美观,以下内容为禁止之列:
改变建筑物的外观及造型,在公共设施部位及私人花园乱搭建改变外墙的'颜色
楼房外墙、楼内公共用地上进行任何形式的搭建、安装、铺设
一切屋外更改或加建皆在禁止之列。例如:天线、附加建筑物及标志等。
3、安装分体及窗式空调需到物管公司办理审批手续,按物管公司规定安装:
空调支架必须使用足够强度的不锈钢材质,固定螺栓须经防锈处理,否则,装修业主要承担由此造成的返工及其它损害必须安装在物管公司指定的位置,以确保建筑外观统一整齐。
4、凡安装防盗门、防盗网的,必须按照物管公司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安装。
5、施工人员的行为各业主/装修单位必须将物管公司签发的《装修许可证》张贴在入户大门上。装修单位必须对所属装修人员的行为负责,装修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必须衣着整齐,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严禁随地吐痰、喧哗、打闹、赌博饮酒等。物管公司亦严禁工人在辖区内随意留宿或生火,如需留宿应由业主本人出面到物管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如私自居住在楼宇内,一经发现,则按《________市治安管理条例》规定送交当地派出所。工人在进入小区范围内必须配带《装修出入证》。物管公司有最终决定权批准进入与否。装修人员严禁串栋、串户,违者酌情给予处罚。
6、垃圾/杂物清理区,装修垃圾由物管公司委托清运公司集中统一清运。各户装修垃圾装袋后,按物管公司指定的方式和时间堆放到小区装修垃圾中转站内。户内装修垃圾清运时间定为每日上午12:00-14:00,晚上6:00-9:00。严禁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违者给予处罚。严禁高空抛物。,并由肇事者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如经通告后,业主/住户及装修单位未能作出适当清理安排,物管公司将自行雇用工人清理,而费用则从有关装修押金中扣除。7、防火责任
施工现场必须自备足够灭火设备,如手提灭火器。要求每______建筑面积设______灭火器一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各施工单位对现场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如发生消防事故,由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个人以及雇请施工的业主或住户按规定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8、安全
各施工单位必须聘请有合格证的电工、焊工,方可进行作业。
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市用电防火管理条例和规程。
施工动火,一律到物管公司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规定,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未经批准,工地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炊具等电热设施。不准使用高瓦数灯照明。照明灯泡瓦数一般限制在__以下,因施工需要使用碘钨灯的,应先征得物管公司的书面同意,并要做好安全措施,人离灯灭。装修工人使用电器设备时,务必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采用适当绝缘电线。临时接驳电线须保证一机一闸一个漏电开关,在施工完成后及时拆除,违者承担违约金______元。
9、违章处理物管公司每天将不定时派专人入户进行巡查,监督装修情况,对违规现象轻者现场即予纠正。重者物管公司有权作如下处理:
责令停工
责令恢复原状
扣留或没收工具
停水、停电
赔偿经济损失
根据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条款予以罚款。
以上几种处罚可同时并处。
10、更改/还原工程物管公司保留权利要求业主/住户对所有装修工程进行更改或还原。物管公司发出更改通知单给业主/住户,业主/住户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更改/还原工程,并负责一切费用。如业主未能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物管公司有权安排施工力量完成该项工程,所需费用将全部由业主/住户承担。
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五、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____滨江新城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为本协议的附件。
七、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本《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各自依照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九、本协议双方必须遵守,否则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______元,并主动按本协议予以纠正及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