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身份证号码:
一、工程名称:室内装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二、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人工费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工程完全完工并经业主和甲方项目负责人验收合格后,甲方叁天内支付乙方全部的工程款。
五、施工期限:从_______年 _____ 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天内完成,如因甲方改变设计方案,或甲方材料不能按时到位,工期将顺延。
六、保修:保修期为______年,保修期内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需进行保修,保修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材料)均由乙方负责;(如属人为损坏或天然灾害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七、责任:
(1)、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需检查墙体结构的完整、对上工序完工的基本验收,并作好验收交接。对接收甲方的材料时应作数量和质量的验收,验收后出现的短缺和损坏由乙方负责。另如发现乙方人员偷取甲方的材料,一经证实将以一罚十处理。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能变更施工方案,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消防、工伤的安全,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指引进行施工,施工期间由于乙方的原因所造成的意外损失和工伤,由乙方自行负责。
(4)、因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工期完成的,按延误天数每天扣罚总工程款的5%.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工程结算后自行终止。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开设 _________ 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 )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甲方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双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双方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双方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责任。
双方的出资形成的股权及其孳生物为双方的共有财产,由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乙方同意甲方代表公司执行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乙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公司事务所产生的收益根据双方的股权分配收益,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双方各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
4.乙方可以对甲方执行公司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不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5.乙方的下列事务必须经甲方同意:
(1)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
(2)以上述股权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甲乙双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对方同意;
2.甲乙双方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对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其拥有股权;
2.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双方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顾。
乙方马等。
委托代理人马。
为加强各方合作,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县磁选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拟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双方各代表己方股东出资50万元,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实物出资,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甲乙双方负责各自所代表股东按照约定金额和时间出资到位。甲方负责1月内按照建厂进度50万元资金全部到位;乙方负责公司设立前的土地使用、采矿协议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在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之日起30日内,股东实物出资须将实物交付公司;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应在公司登记成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毕。
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五、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六、执行董事由乙方指定人员马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监事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七、公司经营范围为铁矿开采、磁选、销售。
八、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十、甲乙双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一、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二、公司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施。
十三、公司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十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二○××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