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协议范本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身份证号:,籍贯
乙:,身份证号:,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百川投递项目,总投资为壹万元(10000元)整,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壹万元(10000元),乙方以人力资源和团队资源方式投入。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私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
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本合伙组织经营期限为一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
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五条组织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40%、乙方60%的比例分配。
乙方不得私下接单:如有违反,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组织任何一方对组织债务后,另一方无需清偿债务负担。
第七条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按月结算。乙方应按口头协议遵守上班时间,以及合作事宜。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冠捷科技集团
乙方:福州大学 学院
丙方:福州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为了建立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模式,实现学校成为企业人才培养摇篮、企业成为学生实习、就业基地的双赢目标,缩短毕业生从学校走向社会的适应期,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经三方协商,现就学生“预就业”培养内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方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从乙方选拔甲、乙双方合作创办“冠捷班”,对预就业对象进行联合培养。在不影响学校制定的培养计划的前提下,乙方允许学生根据协议要求,跨学科学习部分课程,并将该部分课程成绩纳入学分管理,同时在指导老师配备方面提供便利,原则上允许学生在甲进行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合作初期,向乙方提供学生选拔、培养要求,并与预就业培养对象签订协议,明确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具备的知识结构、能力及其他综合素质要求;
2、定期派技术人员到乙方以讲座、交流形式,给学生提供企业发展方向、行业技术动态等相关知识;
3、协助乙方对“冠捷班”学生进行授课及培养,对于乙方在“冠捷班”暂时没有足够师资开设的课程,由甲方选派专业人员进行授课;
4、为培养对象提供寒、暑假及实习期的实习、实践机会,并作为“福州大学实习基地”;
5、为乙方预就业培养对象提供一定金额的助学金(金额、方式于与学生签订的协议中明确);
6、预就业培养对象毕业时,给予考核,符合甲方用人标准者,予以优先录用。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7、合作期间,根据甲方与学生协议,成立“冠捷班”,学生由预就业培养对象组成。乙方应科学组织、实施学生的教学管理,在不影响学校制定的本科培养计划的前提下,允许学生在校内跨学科学习部分课程,并将该部分课程成绩纳入学分管理;
8、原则上允许学生的生产学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在甲方进行;
9、为甲方代表到校讲座、交流、为“冠捷班”学生授课提供便利;
10、教育、督促学生履行协议,帮助学生提高综合素质;
11、加强双方的科研合作,根据甲方要求,组织专业老师提供技术指导或对甲方所提供的项目开展研究,所涉及费用及知识产权与甲方另行协商解决;
12、若因乙方预就业对象违约不与甲方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乙方应协助甲方追讨已发放的奖学金,或采取相应之制约措施。
四、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3、选拔期间,负责全力协助甲方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工作;
14、负责做好合作期间的协调工作;
15、做好预就业对象毕业时的就业指导工作,教育、督促学生履行协议,帮助学生提高综合素质;
16、若有第12项情况发生,丙方应协助乙方进行预就业对象之冠捷奖学金追讨或采取
相应之制约措施。
五、违约责任
17、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18、若因一方违约造成对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则对方有权追究该方责任,要求其消除影响,并作相应的经济赔偿。
六、其它
19、对于本协议的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协议的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和解释;
20、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或其它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协议,必须及时给予对方书面说明,以无法履行协议方为主做好培养对象善后处理工作;
21、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福清市人民法院进行仲裁或诉讼;
22、本协议有效期 年,自20——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23、本协议一式 叁 份,甲乙丙三方各持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冠捷科技集团(盖章) 乙方:福州大学
代表人: 学院(盖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日
丙方:福州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代表人:
年月 日
姓 名________________,性 别________________,年 龄_______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
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