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作协议书(通用7篇)
担保人:________
被担保人:________
第一条:根据担保的相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签定本书。
第二条:(担保人)________愿意为被担保人______来________有限公司工作提供担保。
第三条:被担保人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有限公司担任______职务,在工作期间之责任,需向公司做出以下承诺:
1、恪守诚信,________向公司所提供的个人简历、证件复印件、担保人信息真实无误、绝无欺诈成份,且保证其在前任公司未有任何违规行为或受过任何不良处分。
2、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如因________本人原因(过失或故意违规操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法律上的责任,其愿承担公司所受经济损失罚款,且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3、_______任职期间,若发生与本人业务相关的经济问题,其坦诚接受公司调查,并愿接受公司一切处理意见,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被担保人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担保人应当负追缴及相关赔偿责任。
第五条:担保人在接到________有限公司索赔通知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清偿完毕。
第六条:违约责任:担保人违反本书第三、四条规定,未履行担保义务或未按期代为清偿款项,应付武汉盈科世纪商贸有限公司索赔金额10%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书自签定之时起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撤消本书,如变更,必须经担保人和________有限公司同意,方可重新签定。
第八条:本书终止日期为被担保人办理完离职手续届满60日后终止。
第九条:本书发生争议,提请担保书签定地仲裁或提请签定地人民法院审理。
担保人:________
被担保人: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支持哈密地区中小企业发展,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开展对中小企业担保贷款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循,严格履行。
第一条:为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及贷款担保落实难的问题,降低银行贷款风险,甲方同意在乙方开立担保基金账户和基本存款帐户,为符合乙方贷款条件和甲方担保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履行保证责任。乙方应积极支持甲方开展业务,开拓市场。
第二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甲方开立的担保基金账户;乙方承诺在所担保贷款的事实风险未解除前,不得动用、转移担保基金。
第三条:双方当前应重点对产权明晰、经营机制灵活,科技含量高,发展后劲足,能扩大就业机会,增加财政税收的中小企业开展服务。申请担保贷款的企业应符合:
1、经县(区)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并在乙方开立账户,结算情况良好。
2、资信情况良好,具有符合贷款要求的有效净资产,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经营管理水平较高,有连续盈利能力和偿还贷款能力,并能按规定提供有效可靠的保证措施。
3、按照行署提出的“实力优先、精深加工优先、效益优先、低耗水项目优先、环保优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选择符合国家、自治区、地区的产业政策要求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投资项目。重点扶持低耗水、低污染、高附加值、高效益及资源综合利用的投资项目。
4、自愿接受甲、乙双方的监管,并符合乙方信贷政策及贷款标准和甲方担保条件。
第四条: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可以为甲方提供担保的企业执行优惠贷款利率。
第五条:乙方承诺甲方担保的贷款额及未偿还利息之和可以达到甲方在乙方担保基金的五倍。
第六条:担保贷款操作程序为借款企业向乙方提出贷款申请,乙方按照贷款操作程序审核后同意发放贷款的,乙方可推荐给甲方,由甲方审核同意后提供担保;也可由借款企业向甲方提出担保申请,甲方经过严格审核同意担保的,向乙方推荐担保贷款。
第七条: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对担保贷款负责的原则,所有项目必须在乙方审核同意授信,甲方审核同意担保的基础上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双方都不得干预对方必须接受自己的推荐。
第八条:对已知的被选企业情况,甲乙双方应互通信息,乙方要积极提供被担保企业的资信等级、经营状况、贷款余额、还本付息等情况,协助甲方做好担保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九条: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担保贷款,单笔贷款担保额度一般不超过贷款发放时申请企业账面有效净资产的50%,借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含一年)对特殊优良客户贷款担保,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不受此规定限制。
第十条:甲方担保的企业,在贷款期限内,如连续两季度不能按期结息,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被担保企业后,乙方可直接从甲方担保基金账户中扣划。
第十一条:如甲方担保的企业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且乙方履行了催收责任,在贷款到期后3月内,乙方向甲方发送代偿通知书,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履行全额代偿责任;如甲方不主动履行代偿责任,乙方有权在通知书送达后的第5个工作日从甲方担保基金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每季度召开一次信息交流会,通报受保企业贷款使用情况,并议定拟共同组织检查的抽样企业名单,开展贷后检查。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应及时联系,召开会议共同研究对策。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可协商续签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甲方:
乙方:
鉴于:为促进甲方及乙方的业务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乙方同 公司签订的 担保合同,甲方同意并决定提供再担保。经甲、乙双方研究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再担保范围
甲方同意对乙方同 公司签订 担保合同中约定的乙方担保义务提供再担保。甲方保证其提供的再担保服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的要求。
第二条担保责任承担比例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 种方式承担担保责任:
1、连带保证:甲方对乙方所承担的担保责任以再再担保方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成数分保:甲、乙双方按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其中甲方承担 %的担保责任,乙方承担 %的担保责任。
3、溢额分保:乙方承担该笔担保业务的担保限额为 万元(大写 万元),超过担保限额的部分由甲方承担担保责任。
4、超额赔款担保:乙方该笔担保业务的代偿额度为万元(大写 万元),超过代偿额度的部分由甲方承担担保责任。
二、履约保证金
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担保额%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存入乙方提供的专用账户,并经甲方确认。
第三条再担保费用
再担保费用原则上在相关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收取,甲方根据承担担保责任比例收取相应比例担保费。在本再担保事宜中,甲方收取的再担保费用数额为 万元(大写 万元)。
第四条相关的职责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合资、合营、重组、兼并、清算、破产等情形而导致主体、经营方式等变更时,均应提前4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后,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主体承担。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住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的,应提前30个工作日通知另一方,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并不因此而影响其承担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严格遵守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违约方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任何一方被司法机关宣告破破产,或被行政机关责令撤销,自破产宣告之日或撤销生效之日起协议终止。本协议终止,另一方有权要求破产或被撤销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3、任何一方被其他债权人并且非因担保责任所涉诉讼或/仲裁或/因此被法院(仲裁机构)做出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的裁决或/被法院做出强制执行的裁决时,双方可协商决定终止本协议。本协议终止后,另一方有权要求出现上述情形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4、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约定。
5、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6、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了深入推进省委"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农行甘肃省分行金融支持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合作协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事项
甲乙丙三方密切合作,充分发挥甲方财政资金杠杆和引导作用、乙方金融机构的融资优势、丙方担保增信优势,积极为"三农"服务,支持6个贫困乡镇62个贫困村及全县16个乡镇能够帮扶、辐射、带动贫困村农户发展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双联"行动,加快贫困乡、贫困村脱贫致富步伐。
第二条合作内容
自20xx年起,甲方连续5年会同乙方审核同意,对审批发放的"双联农户贷"、"双联产业贷"申请财政贴息,上报省财政厅、省农行审核。丙方为"双联惠农贷款"提供全程全额担保、合作范围是"双联惠农贷款"项下的贷款。
第三条贷款品种及担保对象
本协议项下贷款品种为"双联惠农贷款"。具体分为"双联农户贷"和"双联产业贷"两种类型。
担保对象为从事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等农林牧渔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以及能够帮扶、辐射、带动农户的种养大户、运输大户、多种经营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企业。
第四条贷款利率及担保费
乙方"双联惠农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由甲方全程全额申报财政贴息。丙方担保费实行优惠费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40%收取担保费。贷款户偿还贷款后,担保费由担保公司一次性全额返还。
第五条贷款担保方式
按《永登县‘双联惠农贷款’担保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六条保证金的缴纳及管理
丙方在乙方指定经营机构开立保证金专户,并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交纳保证金:
由丙方按照贷款金额的20%逐笔或者分批次存入保证金,以后年度根据合作情况可作调整,保证金为定期存款。
保证金存入保证金账户后作为贷款的担保,在贷款款未全部清偿前,丙方不得动用。当贷款到期,借款人未按时清偿时,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扣收上述保证金用于清偿贷款。如丙方保证金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的,丙方应继续履行代偿责任,直至贷款本息全部清偿为止。
丙方代偿后导致保证金余额或比例达不到本协议要求的丙方应当及时补足。
第七条担保合作额度核定
乙方按照农总行有关规定,原则上放大倍数为5倍。
第八条三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督促丙方在乙方开立贷款保证金专户和结算账户,并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存入保证金和资本金。
2、甲方协调丙方和乙方当地经营机构依据本协议签订担保合作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贷款的自主决策权。开展贷款的准入、调查、审查和审批工作,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对象及时发放贷款,并做好贷款发放后的日常管理。
2、对于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贷款,贷款逾期的,乙方有权要求丙方承担相应代偿责任。
3、乙方可对丙方设定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缓冲期,缓冲期结束借款人仍未偿清贷款本息的,由丙方履行代偿责任。乙方有权直接扣收丙方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代偿贷款本息的,乙方有权从丙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扣除资金用于代偿贷款本息。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的,乙方有权继续向丙方追偿。
4、上述保证金及结算账户内的资金由乙方按照人民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存款利率付息。乙方尽可能为丙方账户内的资金提供划转和理财服务,确保资金保值增值。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有权对贷款对象进行核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担保。
2、丙方与乙方就具体贷款事宜签订担保合作协议。
3、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缴纳双联惠农贷款保证金。
4、丙方承担代偿责任后有权对借款人进行追偿。
第九条风险防控机制
1、双联惠农贷款由县人民政府承担第一责任,甲乙丙三方是直接责任部门。建立县级财政风险基金等防控机制。
2、由各乡镇政府、村委会协助乙方、丙方开展贷后管理工作,对于出现影响贷款偿还的风险状况,村委会、乡镇政府要及时告知乙方和丙方,协助乙方和丙方采取风险防控措施。同时,甲乙丙三方共同创建信用乡(镇)、信用村。
第十条联席机制
甲乙丙三方建立定期联席机制,按季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交流、协调与沟通,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支持"双联"行动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双联惠农贷款全部清偿完之前有效。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其它
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持两份,效力相同。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签约时间: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担保业务与市场推广,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在甲方的授权下开展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允许的经营范围内设立业务联络处。业务联络处全称: 以下简称联络处;联络处的程序风险保证资金由乙方按规定存放银行。甲方按乙方存放的保证金存一比四的比例放大担保贷款额。乙方计划存入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
二、联络处必须在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限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全部担保业务,乙方负责业务的拓展、评估、调查以及客户的日常维护,乙方对业务调查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手续完整性负责,同时承担全都的风险责任。在对外签订法律性合同文本(含合同、保函、借据、协议书等)时,必须提前三个工作日将合同文本原件及具体业务操作细则上报甲方,由甲方审核同意后,经企业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签名、加盖甲方公章后,乙方才能与客户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跟踪服务直到圆满完成该项业务。乙方上报业务调查资料可以采用纸质文本,或电子文本的形式上报。
三、联络处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授权的范围依法合规办理业务,自负盈亏。在担保额达__万元人民币时,甲方授权委派驻联络处专职管理人员一名,其工资待遇由乙方承担,并实行不定期轮换制度。
四、广西 担保有限公司联络处实行财务独立核算,财务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甲方委派出纳、乙方委派会计,实行收支分离,乙方各项营业收入必须全额划入联络处的专用账户,按营业收入的50%上交给甲方作为业务管理费。
联络处业务费用,年终进行清算。乙方的每一笔担保业务必须上报甲方批准后实施,客户交纳的各项费用(营业收入)必须全额存入双方共同管理的专用账户、乙方在收到款项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上交费用划到甲方的账户。
五、乙方保证按谨慎、守法的原则选择客户和开展各项业务,与客户发生业务造成风险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并由个人负连带责任。
先生作为广西 担保有限公司联络处承包负责人、经营期间联络处的一切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在符合总公司的管理规定内授权由 先生负责,甲方有监督检查权利。
六、保密原则:
甲、乙双方必须共同保守秘密: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和对项目、业务和策划设计必须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保证在业务合作期对所接触的技术客户资料必须保密。
3.凡涉及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资本运营计划、财资情报、客户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计划、资本融资、技术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范畴。
4.凡经双方书面同意,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涉密。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合作约定事项。甲、乙双方不得有任何损害对方利益、权益和声誉的行为。乙方在业务洽谈时,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合作书的约定进行作业,不得向客户或他人泄露协议任何内容、不得截留收入和私刻公司印章等行为,已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承包合作资格、解除合作关系,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乙方无条件双倍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甲方一切经济损失。甲方密切配合支持乙方工作不得人为拖延相关工作的开展。双方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
八、承包期限及其辖区范围:乙方承包公司 联络处的期限暂定为伍年,期满可另行续约;辖区范围: 辖区开展各项担保业务。
九、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甲方:
乙方:
乙方与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北信托”)于20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北信托将价值2400万元的伽玛刀治疗系统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出租给乙方。乙方特向甲方申请为该笔贷款提供设备回购保证担保。
为保证此项业务顺利进行,防范风险,制订以下协议:
一、乙方将承租的伽玛刀治疗系统用于与208医院合作开办伽玛刀治疗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乙方与医院以分成的方式对中心利润进行分配。乙方保证将获得的中心盈利首先用于归还租金,并按照甲方要求将有关资料交甲方备案。
二、甲方为乙方进行的上述融资租赁提供设备回购保证担保,担保手续费以与乙方对中心盈利进行分成的方式获得。担保手续费的具体计算方式为:
1、融资租赁期限内,乙方每月获得的中心盈利在归还融资租赁租金后的剩余部分的50%为担保手续费。
2、融资租赁业务结束后至中心开业的第六年年底,乙方每月获得的中心盈利的15%为担保手续费。
担保手续费自中心开业后的第四个月开始,每月支付一次。
三、乙方承诺其经营活动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乙方在经营中的对外融资、归还贷款及内部资金往来等应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甲方(担保方):
乙方:
为保障乙方与债务方(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方”)所签订的编号为的(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和期限
1.1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范围为,期限自20__年12月4日始至20__年12月31日止。
第二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2.1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第三条、保证方式
3.1甲方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主合同债务人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如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追偿,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主债权。
3.2若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担保)的,乙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1权利,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方对乙方承担的保证责任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其保证责任的承担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或进行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弃、变更主合同债务人向其提供物的担保、变更担保的顺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担保项下的优先受偿权益丧失或减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并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
3.3若甲方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权提供担保,主债权获得任何部分清偿并不相应减轻或免除甲方的担保责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诺担保的数额范围内对主合同项下未偿还得余额承担担保责任。
第四条、保证期间
4.1甲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4.2前款所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方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方宣布提前到期之日。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保证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单位,具有法律规定保证人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
5.2甲方保证签订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得到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甲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3甲方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甲方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甲方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甲方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保证,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5.6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担保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
5.7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应按乙方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检查、监督。
5.8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或兼并)、分立、产权有偿转让、合资(或合作)、减少注册资本,或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或撤销)、申请重整、和解和破产等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发生变化的三十日以前,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保证责任。
5.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被宣布停业整顿、被宣布关闭、被宣布解散(撤销)、被申请重整、破产等自身体制和法律地位发生变化或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经营、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况发生后的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5.10若甲方变更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在变更后七日内通知乙方。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6.1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经营情况及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
6.2主合同债务方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主债权分次到期或债权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为依约还款的,乙方均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
8.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则甲方对主合同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九条、合同转让、变更与解除
9.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9.2在本同有效期内,乙方将主债权转移给第三方的,无须征得甲方同意,
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下列方式解决: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2如双方选择的上述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选择不一致的,以主合同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为准。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11.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1.3本合同项下采用方式进行选项时,在内打√表示该条款适用,打表示该条款不适用。
11.4本合同甲方份、乙方份及方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11.5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6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甲方(印章):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