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员劳动协议书(通用3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学生暑假工协议。
第一条:乙方安排符合甲方需求之员工至甲方为甲方提供劳务,甲方依本协议之规定向乙方支付人力劳务费。
第二条: 乙方应与派遣学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劳动用工手续等,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本协议从20_.年 6 月 26 日到 20_ 年 8 月 26 日止。乙方至少需向甲方派遣学生 100名经甲方确认合格的学生工,学生工的男女比例为 1;1,男工超过此比例者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超出比例部分男工。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合格,足量的学生工,视为乙方违约,则本合同自动失效,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第四条、费用及工资
4.1 乙方所派甲方工作的学生按照规定的工时标准计薪,与本公司的员工同工同酬。员工上岗第一个工作日起甲方核算工资。
4.2 甲方为乙方学生工提供食宿(扣费为145元/每月/每人),
4.3 甲方停工期间,学生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间,甲方按《深圳市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支付。
4.4 甲方负责为学生购买工伤及劳务工医疗保险,学生应付部分在工资内扣缴。另外,考虑到短期工作,可不予购买养老保险。
4.5乙方学生工每日工资核算时将依据本厂员工“工资核算与效率配比办法”核算。计算方法为:如每月22天正常工作小时为242小时(白天8小时晚上加班3小时)不足标准的220小时将用周六,周日的工时去对填满标准242小时。其余的依照周六,周日加班工资计算。
第五条: 工资支付:
5.1 学生工在甲方连续工作不满3个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而离职者不予支付所有费用。
5.2 甲方应于每月的全厂员工发薪日以现金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自然月)之劳务服务工资.
5.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已支付学生工工资之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等给乙方备查。甲方也可稽核乙方之支付事宜,若乙方未向或未及时向学生工支付薪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除履行支付义务外,就因此所受之一切损失均有权向乙方追偿。
5.4 劳务费支付:
5.4.1甲方以现金或银行卡形式发放工资,由乙方向甲方收取;
5.4.2甲方在每月日左右以电子邮件形式/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经审核的劳务人员(学生)上个月出勤、奖励、工资变动、人员变动等资料给乙方确认,乙方负责签收后甲方即支付工资,再由乙方支付给学生,工资支付后,甲方不承担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约定的延期付款责任。
第六条:甲方对学生工之要求:年满16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健全,无传染病等疾病,持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
第七条:
7.1 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之学生及相关材料进行考核、查验,若甲方要求乙方学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则需协商支付。
第八条: 驻厂管理人员(住厂老师)
8.1为便于管理,经甲方同意或要求,乙方可按每100名学生安排一名管理人员的比例向甲方派出管理人员,协助甲方处理派遣员工工作生活中出现的异常,甲方提供食宿条件及办公场所。(免住宿及伙食费)
8.2 乙方管理人员应以学生的管理为重点配合甲方人事部开展工作。
8.3 若乙方管理人员不能胜任管理工作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申请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
第九条:工作时间和考勤
10.1 学生工工作时间遵循甲方统一工作时间安排。
10.2 甲方负责学生的日常考勤、绩效考核和劳动纪律管理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转交给乙方,作为乙方对学生工核算薪酬和考核的基本依据。
第十条:派遣员工的更换和增减
1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或减退员工,特殊情况发生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1.3.1 学生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调换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11.3.2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协议无法履行的。
11.3.3学生如需辞工,需提前5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接到申请后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每迟延通知一日,乙方应按该学生的日薪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方负责管理学生的生产或服务工作,有权对学生进行工作指挥、调整、监督和工作质量考核,要求学生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规程,维护有序的劳动纪律。学生若违纪甲方劳动纪律的,甲方有权依据其有关管理规定那个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及经济处罚。
第十二条: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和学生的工作表现,征得乙方同意后,调整学生的工作岗位。第十三条:甲方如有需要为学生统一制作工作服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学生从甲方领取的工作工具、设备其它物品,由甲方负责登记管理,在学生离职时,由乙方负责协助收回交还甲方,若不能收回则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在双方认为必要的前提下,甲方可为乙方管理人员免费提供适应的工作场所,作为乙方设立在甲方并于甲方保持日常工作沟通与管理派遣员工的日常管理机构。
第十五条: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向甲乙双方以外的、与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无关的任何第三方透露,不得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及其附件和协议签订前各项方案)。
第十六条:学生与乙方为劳动雇佣关系,乙方应负责学生工及时事故的处理。
第十七条:乙方应教育学生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忠于职守、文明礼貌、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乙方应督促、教育学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技术资料、薪酬福利等。
第十八条:乙方学生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其它违规操作要求。
第十九条:乙方应及时处理和协调甲方与学生之间的工资管理纠纷。
第二十条:乙方管理人员应经常与甲方协调及处理甲乙双方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乙方不得在甲方场所从事与甲方合作无关的其它事务。
第二十一条: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向甲乙双方以外的、与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无关的任何第三方透露,不得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及其附件和协议签订前的各项方案)。甲方应当对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将本协议内容包括人力资源派遣费标准和支付方式、派遣人员管理等使甲乙双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知悉和了解。
第二十二条:甲方无故拖欠乙方劳务费用的,应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的违约金,甲方连续拖欠款项达一个月以上,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依法追回欠款和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冲突的,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因政府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造成本协议条款必须修订的,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书及协议附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劳动保障法规,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下,签订本合同书。
1、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年。
2、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经营工作的需要,聘用乙方在岗位工作。
(2)乙方经业务培训,安全法制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实行8小时工作制。
(2)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休息、休假由双方协商安排。
(3)因经营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并按规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技能培训不能算加班。
4、劳动报酬:
(1)甲方的工资制度和分配形式。
(2)甲方根据经济效益和乙方贡献调整工资和发放奖金。
(3)基本工资 元/月、考勤工资 元、效益工资按销售金额%.
5、劳动纪律和条件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劳动、职业卫生规定的营业场所。
(2)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特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培训和管理。
(3)乙方应端正劳动态度,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卫生规程和安全要求,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4)乙方违反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公司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甚至解除本合同并不予经济补偿。
6、经济补偿:
在合同期内,如果一方单独私自解除合同的,应赔补对方。
7、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本合同约定事项违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或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单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劳动者)姓名: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磨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安排乙方在部门,从事工作。
2、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所处的部门、工作任务、工作地等,乙方应接受调整。
3、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实行日小时工作制,周48小时。
2、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等休假权利。
第四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工资最低标准不低于围场县社会平均工资。
2、甲方以货币或银行转帐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次月15日。
3、甲方以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条。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
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六条劳动纪律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因其它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5、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理由,并向对方书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八条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责任保证
1、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发生经济损失,则乙方必须尽责处理善后事宜,挽回相应经济损失。甲方可以根据损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态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2、在本条事项未完全处理完毕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原劳动合同期届满的,则相应顺延到本条事项处理完毕。
第九条商业保密及竞业禁止
1、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相关资料等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进行使用,此保密期间不局限于劳动合同期限。
2、乙方自双方劳动关系以任何形式结束之后,在两年内不得与甲方形成竞争关系,此条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帮助他人从事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工作。
3、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须向甲方赔偿相应的违约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当事人严重违背本合同约定条款而导致本劳动合同解除的,则须向对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变更
1、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变更合同条款,劳动合同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a: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b: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的。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经常接触甲方公章等印鉴,所有涉及乙方与甲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证明、欠条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一律无效,对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条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送达地址发生变动,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达,即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5、乙方不得利用公司的资源谋取个人的利益。
第十三条劳动争议的处理
如甲、乙双方出现劳动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妥,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甲方加盖公章。
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