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协议书(精选32篇)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方知悉乙方广西廖荣纳基金会是一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批准设立并由民政厅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公益组织,其设立的宗旨是:团结互助,促进和谐,服务社会,推动社会养老慈善公益事业发展。其业务范围:建设养老慈善公益事业基地;开展扶贫互助活动,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民生项目,确保基金保值增值。甲方自愿接受乙方提供的(囗居家养老、囗进入本地养老院养老、囗异地养老院养老)公益养老服务。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保证合同顺利履行,依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鉴于乙方养老慈善公益事业基地处于筹建阶段,乙方所能提供的养老服务以居家养老服务为主,进入本地养老院养老或进入外地养老院养老由本人选择,乙方帮助联系,甲方与提供服务方协商确定签订服务合同后,乙方按本地养老院每人每月1500元、外地养老院养老每人每月3000元标准向提供服务方支付养老服务费。
二、居家养老的服务人员由甲方自己聘请或由甲方所在地的居(村)委会代请,服务人员的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由甲方与提供服务方协商确定,服务费由乙方支付,但居家养老服务费每人每月不超过750元。
三、乙方只提供甲方自愿选择养老方式的普通养老服务费用,对甲方的生理病痛等无法提供治疗和护理经费,但在日常照料中一旦发现甲方出现不适又必须及时送医院救治,所以,为了甲方的.健康和乙方方便开展工作,甲方按如下标准:
①居家养老5万元
②进入本地养老院养老10万元
③进入外地养老院养老20万元向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以保证甲方生病时能有钱及时救治。
四、乙方承诺非用于救治甲方所需不得开支使用甲方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服务期间发现甲方生病需要救治时,第一时间应当通知其家人,在无法联系其家人或其家人不予置理时,乙方有权在见证方或其所在地居(村)委会的监督下使用履约保证金对甲方进行救治。
五、甲方随时可以终止本协议收回履约保证金,但所交履约保证金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不支付养老服务费,甲方已享受养老服务所产生的费用自理,乙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所代付的养老服务费。
六、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服务方式和服务人员(企业),自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每满一个月乙方支付一次服务费。养老服务费由甲方审核,乙方直接发放到提供服务的个人或企业,如甲方无力审核,则由见证方(一般是甲方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代为审核发放。
七、甲方指定接收养老服务费单位或个人名称为:姓名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帐号:_______。
八、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收到甲方履约保证金后生效,自乙方须动用履约保证金对甲方进行救治或其他原因退回甲方履约保证金后本协议终止。
九、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乙方、见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见证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经办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电话:_______
近亲属姓名: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第二近亲属姓名: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被赡养人:
赡养人:
一、老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员,特别是子女应当履行对老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料与精神上慰籍的义务,照顾老人的特别需要。
二、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对患病的老人应提供医疗费用与护理。
三、赡养人不得强求老人承担体力过重的劳动;不得岐视、侮辱与虐待老人。
四、赡养人不得干涉老人的'婚姻与再婚后的生活;不得阻拦老人参加正当的社会活动;不得限制老人的人身自由。
五、赡养人对老人必须尊敬、孝顺、保证老人精神愉快,主持老人的生日及过年、过节的问候与特殊照顾。
六、老人的生活方式由老人自己选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单独生活,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待遇从优、生活资料由子女保障。供应标准由村支部、村委与老龄委研究决定,如每人每年白面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斤,豆类杂粮_____斤,油__斤,必须保证质量或生活费用________元/年;必须保证老人用电、用水与用煤的方便。
七、具体说明
以上各条经村两委批准,由老龄委监督实施。对不执行上述协议规定者,按《老年法》予以处理。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赡养人:____________
党支部:____________
村村委会:__________
老龄委:____________
子女: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被赡养人一:
被赡养人二:
赡养人一:
赡养人二:
赡养人三:
赡养人四: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一、赡养内容
1、被赡养人一自愿与赡养人一共同生活。
2、被赡养人一的生活费用: 每年负担 元,每年12月、6月2次付清。
3、被赡养人二自愿与 共同生活。
4、被赡养人二的'生活费用: 每年负担 元,每年12月、6月2次付清。
二、特殊情形处理
被赡养人一、二如有疾病、生病等较大花费的,由 共同分担,在第一条约定的费用之外另行支付。
三、附则
1、本协议经赡养人签署后即生效。
2、赡养人不执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本协议由村(居)委会监督执行。
4、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5、本协议一式份,赡养人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
签署时间:__年_月_日
被赡养人(签字):
赡养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为进一步构建和谐社区,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满足社区老年人的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本着敬老、爱老、护老、助老的原则,做好社区老年居民服务。
一、乙方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老年人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礼貌,态度和蔼,主动热情为老年居民服务。
二、乙方必须以方便老年人为宗旨,以对老年人微利经营为原则,提供的服务必须保质保量。
三、乙方为老人提供定向服务后以不高于约定标准收取服务费,免费服务的项目不得收取服务费。
四、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实行监督,如发现有不符合相关规定,及有乱收费现象的将终止约定,对因服务不到位或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全责。乙方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五、此协议书从签订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签章)
乙方:_____(签章)
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委托管理协议书 甲方(委托人) :济南市历下区 街道办事处
乙方(受托人) :济南大家园家政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探索济南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验,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健康发展,经协商,甲方将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委托给乙方管理,双方签订本委托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指导乙方在甲方确定的试点社区按照《济南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工作。
2、负责核定审批政府资助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对社区评估上报需要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进行审核,确定服务时间,并移交给乙方提供服务。
3、制作并向试点社区发放“代币券”。
4、负责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与监督,按时向乙方划拨。
根据每月服务记录所记录服务情况及收回的代币券数量,服务项目每张代币券(服务1小时)向乙方兑付8元现金,特殊服务项目兑现10元。
5、加强监督检查,对乙方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实施评估,对乙方的管理与服务有批评、举报的权利。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济南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对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进行管理。
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包括:
服务项目:买菜购物、记账核算,做饭,洗刷炊、餐具,整理清洁居室、厨房、卫生间,洗衣、晾晒衣物,读报、聊天等。
特殊服务项目:协助老人洗头、洗脚、擦澡、剪指(趾)甲、处理大小便,缝补老人衣服,整理叠放衣服,配合进行精神护理和康复护理,陪同和协助老人到医院、诊所看病就医,协助提供法律援助、协助老人翻身、 喂水、喂饭等。
2、以微利或保本为经营宗旨,无偿或低偿为老年人服务。
3、负责对服务员的上岗资格认证培训和上岗培训。
4、委托管理期间,居家养老服务员为乙方员工,每月负责服务员“代币券”的收回、兑现、工资的发放。乙方有聘用、检查、奖惩、辞退服务员的权利。对甲方推荐的居家养老服务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自觉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有关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6、今后甲方开展此类工作,在自愿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接受委托的资格。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在服务中连续3个月服务满意率达不到80%,或者在服务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甲方有权利自行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协议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若一方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时,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后可解除协议。
四、本协议有效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济南市历下区 乙方:济南大家园家政 街道办事处 服务中心
(盖章) (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被赡养人:
赡养人:
因被赡养人年事已高,需赡养人赡养。经甲、乙、丙三方赡养人商议决定并经被赡养人同意,特定如下协议:
1、生活费:甲、乙、丙三方赡养人每月交赡养生活费300.00元(叁佰元)人民币。必须在当月上旬交到经办人。
2、医疗费
①平时医疗费:每月交00.00元(壹佰元)人民币。
②住院治疗费、护理费。国家医疗保险报账后剩余部分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平均承担。
3、被赡养人百年后的安葬费也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平均分担。
4、上述所交费用交到指定银行账户后,每方必须保留小票,年底交经办人对账。
5、生活费、医疗费每年按国家物价上升指数调整,由经办人通知甲、乙、丙三方。
6、住宿:由于被赡养人已故四子李小军在华都花园所购住房(华都花园23栋2单元502房)部分资金由被赡养人出资所购买的小城镇住房卖出的资金所筹集。现商议决定被赡养人的住宿由四媳负责。被赡养人李绍荣、徐辉翠住在已故李小军所购的华都花园,以后如果夏桂兰组成新家庭,两位被赡养人愿租房住,租金由夏桂兰支付。所租房必须水、电、气三通,并且不漏雨等基本条件满足。
7、由于被赡养人李绍荣、徐辉翠有继承李小军遗产的'权力,如果夏桂兰不履行赡养义务,再根据法律进行遗产分割。
8、此协议一式八份。被赡养人一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经办人一份,报送甲、乙、丙三方所居住的居委或村委各一份(并请监督执行)。
9、未尽事宜,再商议决定,如果商议不成,再由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赡养人:
甲(签字):
乙(签字):
丙(签字):
被赡养人(签字):
执笔人:
在证人:
被赡养人一:
被赡养人二:
赡养人一:
赡养人二:
赡养人三:
赡养人四:
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等有关规定,发挥家庭养老的基本作用,促进家庭和谐,有效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赡养人与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一、赡养内容
1、被赡养人自愿与被赡养人同居。
2、被赡养人一的生活费:每年承担元,每年12月、6月2次。
3、被赡养人自愿生活在一起。
4、被赡养人二的生活费:每年承担元,每年12月、6月2次。
二、处理特殊情况
被赡养人一、二有疾病、生病等较大费用的,应当共同分担,除第一条约定的.费用外,另行支付。
三、附则
1.本协议经赡养人签署后生效。
2.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依法强制执行。
3.本协议由村(居)委会监督执行。
4.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
5.本协议一式份,赡养人各执一份,见证人各执一份。
签署时间:
被赡养人(签字):
赡养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发展慈善公益事业,救助社会弱势群体的宗旨,在对于社会中的弱势人群提供援助和救济,具体实施“安老”计划的工作中。就老人入院收养、养老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协议:
一、甲方同意接收乙方老人入院收养。按规定范围提供生活、医疗、护理、康复、文体、娱乐等各项服务。
二、乙方同意甲方提出的收费标准和办法,按时交付各项费用;收费标准调整时,则按调整后的标准交付费用。
三、老人入院或出院以自愿原则办理,甲方有权根据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健康状况,安排调整老人住房。如有生活、医疗和思想问题。乙方需派员协助解决。
四、为确保老人住院期间的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1.老人住院期间需遵守院内一切规定,避免携带贵重物品,及大件不易存放物品。
2.老人院实行规范化管理,食堂供应三餐,收住期间老人不得私自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水器等危险性电器,以防意外。
3.老人外出需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私自离院发生走失及其它意外,由当事人负责。
4.住院期间,老人间如发生争执、吵闹,家属或送养单位及机构有责任配合我院对老人进行说服,若经劝说教育无效,或因突发难以预料的精神和心理障碍,而发生打架、伤害他人、寻短见等意外,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五、老人因病情需要或乙方要求到外院就医,所需费用(包括陪人费、交通费)均由乙方负担(三无老人除外)。老人住院期间,住院费、护理费、门诊医药费需在下月15号之前交齐,不得借故拖延。超过30天未交,每天加收所欠款额1%的滞纳金。超过3个月不交费,甲方有权按乙方违约处理,除将老人送回乙方处外,保留起诉的权利。住院老人经请假离院,本院免收离院期间的`护理费和伙食费(床位费照收)
六、入院后因精神、情绪、心理、性格、生活习惯等原因不适应或不适宜院内生活者,为维护院内其它老人的权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办理退院,乙方不得拒绝。
七、住院期间,老人的一切财物由老人处理(三无老人见备注),如遇以下情况,可按以下规定办理。
1.亲属如要求领取老人财物,需经老人本人同意,并征得区内管理人员认可,方能有效;如遇老痴呆或神志不清时,一切财物由法定供养人酌情处理。
2.家属或老人单位代表接收痴呆、神志不清的老人财物时,须征得本区管理人员的同意。
3.老人后事按乙方后事留言办理,老人的遗物、遗款,乙方需在30天内办理认领物续,逾期甲方按捐助处理。
八、备注:
1.老人在老人院养期间,若老人逝世,将遗体送:_________殡仪馆,防腐_________天,所有费用由_________负责。
2.老人生前一切财产及遗物,同意由全权处理。
九、乙方的有关人员的通讯地址及电话
姓名:_________
关系:_________
通讯地址及电话:_________
法定供养人(单位、送养机构):_________
其它亲属:_________
乙方有关人员的通讯地址及电话若有变动,须及时通知甲方更正,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_________市爱心之家志愿者协会,(乙方)_________老人送养机构、单位或家属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共同遵照执行。
被赡养人: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岁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赡养人: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岁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赡养人: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岁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基本情况
_____性别________,____岁。因其身体衰弱,行动不便,儿女无力照料,遂由外孙女,外孙女婿给予赡养照顾。________、________保证继续悉心照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其日常饮食起居,给予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让老人安度晚年。去世后由、负责送终安葬,并根据实际情况继续照料_______,直至________去世(具体责任义务另行协商)。
二、赡养人、赡养人承诺
1、保证被赡养人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被赡养人同意不购买的除外),衣服、被褥干净、整洁;
2、负责被赡养人生活、个人用品的更换、维修,必要时陪同被赡养人出行和外出活动,并提供交通便利;
3、被赡养人生病,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负责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负责联系医院,陪床照顾;
4、在精神上关心被赡养人,不歧视、虐待或遗弃被赡养人,使被赡养人在精神上感到温暖,尽力满足被赡养人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被赡养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
5、代理被赡养人的外部事务,帮助其领取村委(大队)等社会外界发放的补助金以及其他物品,代为缴纳各种费用,接送物品、邮件等;
6、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务,其他个人、组织不得干涉;
7、被赡养人去世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遗产中支取;
8、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事宜;为感谢、的悉心照顾,愿将自己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80平方米),赠予____、____。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__享有在法律范围内对上述财产的一切权利。
三、其他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____、____、____各执一份,证明人____保存一份。
被赡养人签字:______________
赡养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赡养人签字:______________
证明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市____小区
甲方(委托人) :济南市历下区 街道办事处
乙方(受托人) :济南大家园家政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探索济南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验,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健康发展,经协商,甲方将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委托给乙方管理,双方签订本委托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指导乙方在甲方确定的试点社区按照《济南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工作。
2、负责核定审批政府资助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对社区评估上报需要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进行审核,确定服务时间,并移交给乙方提供服务。
3、制作并向试点社区发放“代币券”。
4、负责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与监督,按时向乙方划拨。
根据每月服务记录所记录服务情况及收回的代币券数量,服务项目每张代币券(服务1小时)向乙方兑付8元现金,特殊服务项目兑现10元。
5、加强监督检查,对乙方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实施评估,对乙方的管理与服务有批评、举报的权利。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济南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对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进行管理。
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包括:
服务项目:买菜购物、记账核算,做饭,洗刷炊、餐具,整理清洁居室、厨房、卫生间,洗衣、晾晒衣物,读报、聊天等。
特殊服务项目:协助老人洗头、洗脚、擦澡、剪指(趾)甲、处理大小便,缝补老人衣服,整理叠放衣服,配合进行精神护理和康复护理,陪同和协助老人到医院、诊所看病就医,协助提供法律援助、协助老人翻身、喂水、喂饭等。
2、以微利或保本为经营宗旨,无偿或低偿为老年人服务。
3、负责对服务员的上岗资格认证培训和上岗培训。
4、委托管理期间,居家养老服务员为乙方员工,每月负责服务员“代币券”的收回、兑现、工资的发放。乙方有聘用、检查、奖惩、辞退服务员的权利。对甲方推荐的居家养老服务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自觉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有关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6、今后甲方开展此类工作,在自愿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接受委托的资格。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在服务中连续3个月服务满意率达不到80%,或者在服务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甲方有权利自行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协议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若一方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时,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后可解除协议。
四、本协议有效期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济南市历下区 乙方:济南大家园家政街道办事处服务中心
(盖章) (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瞻养人:____瞻养人:____瞻养人:____
被瞻养人:____被瞻养人:____
瞻养人与被瞻养人的关系是儿子与父亲和儿子与母亲的关系。
瞻养人配偶的身份、义务、权利与瞻养人本人相同。
儿女瞻养、孝敬父母是天经地义,责无旁贷的义务和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家庭的实际情况,保障父母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现制定本协议。
一、建立养老、医疗基金、在曾集农业银行以父亲或母亲的名字开户,瞻养人每人必须在每年的 月 日存入 元,元,元、(此为基数,上不封顶、)存折由父母保管,密码暂由瞻养人推举其以外诚实守信的人保管、此存折(卡)为专用存折(卡)、自被瞻仰人丧失劳动能力时开始启用。
二、存折里的款项必须专款专用、只能用作医疗(住院、大额门诊如检查、检验)和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不能自理(指重病、年迈、意外等原因造成、下同)的日常生活料理以及后事(安葬)等的费用开支、这些开支的费用必须以发票、条据等公示于所有瞻养人后据实销帐、有必要建立<收支明细账>。
三、父母的劳动所得和政策性等收入不进入该存折。
四、基金建立期间,若发生赤字的无条件由三个瞻养人公摊。
五、除基金外,瞻养人公摊费用或其他事项(如客人祝寿的礼金等)产生的所有结余款必须进入该存折,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款等等。
六、被瞻养人(父、母)的劳动所得由他们自己支配,其财产有权依法处分、瞻养人和其他子女不得干涉,不得随意享有,更不得占有和强行索取、应当享有的,必须遵从他们的意愿许可、其余当事人有知道是父母的真实意思表示的权利、没有享有的不得责怪、埋怨。
七、父或母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后,其农田不能耕种、收获时,儿女有帮助劳动的义务,未参加劳动的须以资代劳、若生产资料和雇请劳工等的.生产成本开支不足的部分可在存折里取出先行垫付、收获后,除留足必需的口粮口油和生活开支外,其余所有收入均必须进入存折、帐目必须清楚。
八、父母的房屋和生活、生产用品等,瞻养人有帮助维修的义务、超过300元的大额开支不得在基金中支出,应由瞻养人另行公摊。
九、平时瞻养人(做儿女的)要经常或带孩子回家探望父母,帮助他们做事,尤其是父母力所不能及的事。陪他们聊天、原则上住家距离较远的客运班车车票在10元以上的2个月回家看一次,5元以上的的1个月回家看一次,较近的每周末回家看一次、若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不能自理时探望密度增加1—2倍。所产生的生活费用由当事儿女自己支付、同时对基金账目进行必要的审核。
十、被瞻养人(父或母)丧偶后,应尊重其意愿、愿意一人独处的或愿随任意一个瞻养人的,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不能自理时,其《土地使用权证》的所属田产、房屋、宅基地及其附属物的流转所得或租金所得,进入该基金存折、由具体照料其生活的瞻养人支配。有遗嘱的遵其遗嘱,没有遗嘱的该瞻养人可作遗产继承。其他瞻养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十一、在父或母愿意一人独处且生活不能自理时,具体照料其生活的瞻养人,若有必要,做好起居、饮食、洗浴、排泄、用药、情绪表现、心理疏导等护理记录。在基金中提取的护理费用,其他瞻养人有监督的责任和知晓的权利。被瞻养人已出嫁的女儿有代位瞻养和继承的权利。
十二、第十一条具体照料生活的瞻养人其劳务费用可依照当时的市场行情按月计算。是基金应缴人的,可减免或部分减免,若有不足的,可从基金中补足。
十三、基金缴纳基数也可视情况分三阶段递增。具体数额由瞻养人共同商定。第一阶段为父或母还能劳动,但年迈体弱疾病缠身如目前的状况。第二阶段为父或母有一方已丧失劳动能力,这一阶段须适当增加基金基数。第三阶段为丧偶或二老都丧失劳动能力应在第二阶段的基础上再增加基金基数。
十四、基金到被瞻养人后事办理完毕,其运作终止、若欠缺的由瞻养人公摊。
十五、瞻养人若有不及时缴纳协议规定的基金数额并在立据之后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若违反第一、四、五、六、七、九、十一其中任意一款规定的,除无条件接受质询、谴责和相关法律规定的惩罚外,被瞻养人的生日和去世后所举行的任何如"元三、五七、生期、忌日、百日、周年、除服"等活动该瞻养人均不得参加。被瞻养人去世后举行悼念活动的文告或立碑的碑文等均不得列入该瞻养人的姓名。取消其孝子身份。
十六、为保证本协议的有效进行,赡养人必须在附件(见后)上签字。
此文本若有未尽完善之处,经协议当事人统一协商后加以补充。
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瞻养人签名:____瞻养人签名:____瞻养人签名:____
__年__月__日
赡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赡养人: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现年__岁,为被赡养人,要求赡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不折不扣的履行赡养义务,否则被赡养人徐翠珍有权进入法律程序,提起诉讼。
一、本协议履行起,由___与____两家依次轮流赡养老人半年(6个月),每家对老人赡养的.好坏,老人有权陈述。
二、生活补贴,___子女按照____元的标准给予被赡养人徐翠珍生活补贴。
三、赡养人在每年过节期间必须给予被赡养人过节费:元旦100元、端午节100元、中秋节300元、春节500元母亲节200元,不记入生活补贴。
四、被赡养人___在___家居住时,赡养人必须尊重被赡养人生活意愿。
五、被赡养人___百年去世后,后事在____办理,埋葬在_____公墓,所办后事所需费用,全部由子女共同承担(平均分担)。
六、被赡养人___百年去世后所遗留财产,可以用于老人后事办理。
七、以上协议经签字后生效,生效后必须遵照履行,不得违约,本协议一式四份,赡养人和被赡养人各持一份,互相督促落实,如赡养人其中一方未按照协议履行,其他__人可向法院提出诉讼。
赡养人签字:______________
长女:______________
长子:________________
次女: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被赡养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甲方(委托人) :
乙方(受托人) :
为进一步探索济南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验,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健康发展,经协商,甲方将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委托给乙方管理,双方签订本委托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指导乙方在甲方确定的试点社区按照《济南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工作。
2、负责核定审批政府资助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对社区评估上报需要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进行审核,确定服务时间,并移交给乙方提供服务。
3、制作并向试点社区发放“代币券”。
4、负责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与监督,按时向乙方划拨。
根据每月服务记录所记录服务情况及收回的代币券数量,服务项目每张代币券(服务1小时)向乙方兑付8元现金,特殊服务项目兑现10元。
5、加强监督检查,对乙方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实施评估,对乙方的管理与服务有批评、举报的权利。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济南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对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进行管理。
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包括:
服务项目:买菜购物、记账核算,做饭,洗刷炊、餐具,整理清洁居室、厨房、卫生间,洗衣、晾晒衣物,读报、聊天等。
特殊服务项目:协助老人洗头、洗脚、擦澡、剪指(趾)甲、处理大小便,缝补老人衣服,整理叠放衣服,配合进行精神护理和康复护理,陪同和协助老人到医院、诊所看病就医,协助提供法律援助、协助老人翻身、 喂水、喂饭等。
2、以微利或保本为经营宗旨,无偿或低偿为老年人服务。
3、负责对服务员的上岗资格认证培训和上岗培训。
4、委托管理期间,居家养老服务员为乙方员工,每月负责服务员“代币券”的收回、兑现、工资的发放。乙方有聘用、检查、奖惩、辞退服务员的权利。对甲方推荐的居家养老服务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自觉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有关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6、今后甲方开展此类工作,在自愿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接受委托的资格。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在服务中连续3个月服务满意率达不到80%,或者在服务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甲方有权利自行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协议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若一方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时,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后可解除协议。
四、本协议有效期
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
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盖章) (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晋江市____________镇(街道)____________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一、本合同合作项目:
为______村(社区)内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__________________服务。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具有监督乙方提供诚信、优质、优惠、及时的服务权利;
2.具有对乙方提供服务质量按照甲方设定的标准进行考核的权利;
3.具有查看乙方营业证件、收费标准、规章制度等权利;
4.具有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提出异议的权利;
5、具有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的义务。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具有为甲方村(社区)老年人提供诚信、优质、优惠、及时的服务的义务;
2.具有为甲方村(社区)老年人提供热情、周到、耐心的服务的义务;
3.具有及时更新服务项目的义务;
4.具有接受甲方设定的服务标准以及村(社区)工作站、老人、村委会及其家属的监督的义务;
5.具有对甲方设定的服务考核标准提出异议的权利;
6.具有针对市场物价变化而修改收费标准的权利。
四、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被赡养人姓名
父亲: 母亲:
赡养人姓名
长子:次子: 三 子:四 子:
大女儿:二女儿: 三女儿: 四女儿:
为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如下赡养协议。
第一条:赡养人的主要义务
1、赡养人不分儿女,自结婚成家之后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
2、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3、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
4、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保证被赡养人吃饱、吃好。
5、如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赡养人应安排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赡养人承担。
6、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住院期间由各赡养人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由当期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
7、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自行护理应根据所有赡养人商议达成时间轮换一次,由赡养人护理。个别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赡养人之间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赡养人护理,其他赡养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赡养人共同协商。
8、赡养人有权依法平均继承父母遗产。
第二条 赡养的方式、周期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应主动上门赡养,各赡养人按照约定时间进行轮换。
2、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同住的,各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按照约定时间进行轮换,下一顺序的赡养人负责上门接回被赡养人。
第三条 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根据家庭实际情况,每位赡养人每年给付被赡养人赡养费元,最晚于每年春节前以货币方式向被赡养人付清。
2、赡养人应以现金方式支付赡养费,赡养人应填好相应凭证,赡养人应对支付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3、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由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有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医疗、护理等费用,由被赡养人从存款中支取,不足部分,赡养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 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被赡养人、赡养人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赡养人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赡养人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被赡养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本协议共4页。赡养人、被赡养人各执一份。
被赡养人
父亲:
母亲:
赡养人
长子:
次子:
三子:
四子:
大女儿:
二女儿:
三女儿:
四女儿:
村内见证人:
协议签订时间:协议签订地点:年 月 日
赡养人:
被赡养人:
二十年业已尽到抚养义务,并对赡养人疼爱有加无任何亏欠,现赡养人因不切实际的婚恋纠纷不服被赡养人管教,为自身一己私利,不顾家庭和睦和邻里劝告,严重伤害父母,业已侵犯了第三方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现自愿放弃在职工作并断绝与被赡养人的父母关系,从此双方互不干涉。但其非法决定并不能免除其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为维护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现根据相关法律,经双方协商一致,由赡养人一次性赔付被赡养人以下赡养费用并自愿达成协议:
一:基本养老费《__市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__)》
二:晚年租房费
三:必要的精神损失及消费性支出__元
四:保险金费用__元
五:晚年医疗保障器械费__元
以上内容由赡养人一次性兑现,赡养权力人以后生老病死不得向赡养义务人提出任何要求。如无兑现赡养义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赡养权力人主张任何权利。
赡养人:
被赡养人:
日期:
甲方:___,男,汉族,1935年02月10日生,住址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方____与原配妻子(已故)婚后生育两个女儿,长女__,次女__。
甲方之二__与原配__(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为__(已故)。
甲方__与___在1954年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现有房产座落___新村16号楼一单元403号,房屋建筑面积为64.7平方米。甲方在该房屋居住。
甲方___,男、1921年1月10日生人,现年91岁。___,女、1926年12月14日生人,现年86岁。由于两位老人年迈,生活不能自理,经两位老人同意,乙方与丙方达成赡养老人与甲方身后财产处理协议如下:
1、根据甲方的意见与该家庭的特殊情况,乙方与丙方通过协商一致同意两位老人分别由乙方与丙方各自承担赡养责任,即乙方与丙方按月轮换负责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资与生活费用)。
2、甲方___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___的医疗费用由丙方承担。
3、甲方两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对该房产进行作价出售,出售全部房款归乙方与丙方两方平分。
4、甲方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费与居民保险以及困难补助等收入,___的一切收入归乙方,___的一切收入归丙方。
5、甲方现有存款人民币肆仟元,该款归乙方与丙方两方平分。
6、未尽事宜,由乙方与丙方协商解决。
7、此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见证单位与公证处各一份,该协议公证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
见证单位:__社区居委会
_________年11月10日
被赡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赡养人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赡养人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
赡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新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税收法规,被赡养人就赡养老人支出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事项指定如下:
1、被赡养人就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在赡养人之间采用指定分摊形式,分摊方法选择如下:
指定分摊比例:
被赡养人按照协议有效期内税法规定的年度定额指定分摊比例,其中:赡养人指定分摊比例为,赡养人指定分摊比例为;赡养人指定分摊比例为。
指定分摊金额:被赡养人按照协议有效期内税法规定的年度定额指定分摊金额,其中:赡养人指定分摊金额为元,赡养人指定分摊金额为元,赡养人指定分摊金额为元。
2、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协议有效期如选定的'分摊方法需要改变的由被赡养人重新签署指定分摊协议。
4、如赡养老人支出扣除金额因税法修改而调整扣除年度定额的,被赡养人采取指定分摊比例方式的不再另行签署协议,如采用指定分摊金额方式的,则被赡养人需重新签署指定分摊协议。
5、本协议仅用于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指定分摊的约定,不构成赡养人各方对赡养老人的约定,赡养老人由赡养人各方另行约定。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被赡养人及赡养人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7、此协议一式拾份,被赡养人赡养人各方各持两份,该协议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被赡养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赡养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被赡养人姓名
父亲: 母亲:
赡养人姓名
长子:
次子:
三 子:
四 子:
大女儿:
二女儿:
三女儿:
四女儿:
为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如下赡养协议。
第一条:赡养人的主要义务
1、赡养人不分儿女,自结婚成家之后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
2、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3、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
4、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保证被赡养人吃饱、吃好。
5、如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赡养人应安排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赡养人承担。
6、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住院期间由各赡养人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由当期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
7、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自行护理应根据所有赡养人商议达成时间轮换一次,由赡养人护理。个别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赡养人之间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赡养人护理,其他赡养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赡养人共同协商。
8、赡养人有权依法平均继承父母遗产。
第二条 赡养的方式、周期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应主动上门赡养,各赡养人按照约定时间进行轮换。
2、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同住的,各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按照约定时间进行轮换,下一顺序的赡养人负责上门接回被赡养人。
第三条 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根据家庭实际情况,每位赡养人每年给付被赡养人赡养费元,最晚于每年春节前以货币方式向被赡养人付清。
2、赡养人应以现金方式支付赡养费,赡养人应填好相应凭证,赡养人应对支付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3、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由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有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医疗、护理等费用,由被赡养人从存款中支取,不足部分,赡养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 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被赡养人、赡养人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赡养人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赡养人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被赡养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本协议共4页。赡养人、被赡养人各执一份。
被赡养人
父亲:
母亲:
赡养人
长子:
次子:
三子:
四子:
大女儿:
二女儿:
三女儿:
四女儿:
村内见证人:
协议签订时间:
协议签订地点:
赡养人:张,男,52岁,制氧机厂工人;
张x,男,49岁,公司干部;
张x,女,46岁,中学教师;
张x,男,43岁,商店营业员。
被赡养人:刘,女,70岁,无业,赡养人之生母。
. 被赡养人:刘,年老多病,无经济收入,独自生活困难很大。为了使被赡养人安度晚年,经其子女张聪、张明、张伶、张俐协商意见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自年1月1日起,赡养人轮流接被赡养人回家共同生活,全面负责照顾被赡养人的生活,并负担其同生活期间被赡养人的全部费用开支。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不得低于任何一位家庭成员。赡养轮换期为每半年一轮换,赡养次序依次为张聪--张明--张伶--张高。
二、未轮到接被赡养人共同生活的赡养人至少每月亲自或委派家庭其他成员探望被赡养人1次。赡养人患病住院或遇到重大事件时,由共同生活的赡养人通知其他赡养人,共同轮流护理或商讨处理办法。共同生活期间,如被赡养人因特殊原因,费用开支大幅度增加,可由其他非共同生活的赡养人予以补助。
三、被赡养人现居的住房以及拥有的现金、财物任由本人处置,赡养人不得干预。
四、本协议不尽之处,可随时补充修改,但须经各赡养人一致同意。
五、本协议一式五份,赡养人、被赡养人各执一份。
赡养人:张x(章)
张x(章)
张x(章)
张x(章)
被赡养人:刘(章)
20年月日
甲方:_______(二人均系_______社区居民)
乙方:_______(二人均系_______社区居民)
丙方:_______(系_______社区居民,长子。经由已故居民原配妻子同意,由承担赡养义务和合法继承财产)
甲方之一与原配妻子(已故)婚后生育两个女儿,长女,次女。
甲方之二与原配(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为(已故)甲方和在_______年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现有房产座落新村16号楼一单元403号,房屋建筑面积为64.7平方米。甲方在该房屋居住。
甲方_______,男、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人,现年91岁。_______,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人,现年86岁。由于两位老人年迈,生活不能自理,经两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达成赡养老人和甲方身后财产处理协议如下:
1、根据甲方的'意见和该家庭的特殊情况,乙方和丙方通过协商一致同意两位老人分别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担赡养责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轮换负责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资和生活费用)
2、甲方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医疗费用由丙方承担。
3、甲方两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对该房产进行作价出售,出售全部房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4、甲方_____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费和居民保险以及困难补助等收入,一切收入归乙方,一切收入归丙方。
5、甲方现有存款人民币肆仟元,该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6、未尽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7、此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见证单位和公证处各一份,该协议公证后生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丙方:_______见证单位:_______社区居委会见证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男,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个旧市金湖东路云锡新村34幢1单元602室,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方____与原配妻子(已故)婚后生育两个女儿,长女__,次女__。
甲方之二__与原配__(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为__(已故)。
甲方__与___在____年____月____日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现有房产座落___新村16号楼一单元403号,房屋建筑面积为64.7平方米。甲方在该房屋居住。
甲方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人,现年91岁。___,女、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人,现年86岁。由于两位老人年迈,生活不能自理,经两位老人同意,乙方与丙方达成赡养老人与甲方身后财产处理协议如下:
1、根据甲方的意见与该家庭的特殊情况,乙方与丙方通过协商一致同意两位老人分别由乙方与丙方各自承担赡养责任,即乙方与丙方按月轮换负责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资与生活费用)。
2、甲方___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___的医疗费用由丙方承担。
3、甲方两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对该房产进行作价出售,出售全部房款归乙方与丙方两方平分。
4、甲方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费与居民保险以及困难补助等收入,___的'一切收入归乙方,___的一切收入归丙方。
5、甲方现有存款人民币肆仟元,该款归乙方与丙方两方平分。
6、未尽事宜,由乙方与丙方协商解决。
7、此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见证单位与公证处各一份,该协议公证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见证人:____________见证单位: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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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赡养人姓名:
母亲:
赡养人姓名:
大女儿:
二女儿:
三女儿:
长子:
次子:
为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如下养协议。
第一条:赡养人的主要义务
1、赡养人不分男女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
2、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3、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
4、被赡养人有权依法平均继承父母遗产。
5、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保证被赡养人吃饱、吃好。
6、如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赡养人应安排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赡养人承担。
7、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就近治疗。被赡养人住院期间由各赡养人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由当期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
8、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自行护理应每 个月轮换一次,由赡养人护理。个别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赡养人之间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赡养人护理,其他赡养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赡养人共同协商。
9、被赡养人体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赡养人要及时给予医治、照顾和精心看护,在精神上关心被赡养人,不得用粗暴蛮横的语言对待被赡养人。
10、赡养人每年要为被赡养人庆祝生日,宴会费用由全体赡养人共同承担。庆祝期间赡养人尽可能创造轻松、愉悦的气氛,不得谈及伤害、侮辱被赡养人或其他赡养人的话题。
第二条:赡养的方式、周期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应主动上门赡养,各赡养人每 个月轮换一次。
2、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同住的,各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每 个月轮换一次,下一顺序的赡养人负责上门接回被赡养人。
第三条: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每月给付被赡养人赡养费 元。
2、赡养人应以现金方式支付赡养费,赡养人应填好相应凭证,赡养人应对支付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3、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由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有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医疗、护理等费用,由被赡养人从存款中支取,不足部分,赡养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被赡养人、赡养人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赡养人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赡养人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被赡养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第五条:违约责任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本协议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赡养人、被赡养人各执一份。
被赡养人
母亲:
赡养人
大女儿:
二女儿:
三女儿:
长子:
次子: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
赡养人:张聪,男,52岁,制氧机厂工人;
张明,男,49岁,公司干部;
张伶,女,46岁,中学教师;
张俐,男,43岁,商店营业员。
被赡养人:刘,女,70岁,无业,赡养人之生母。
. 被赡养人:刘,年老多病,无经济收入,独自生活困难很大。为了使被赡养人安度晚年,经其子女张聪、张明、张伶、张俐协商意见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自年1月1日起,赡养人轮流接被赡养人回家共同生活,全面负责照顾被赡养人的生活,并负担其同生活期间被赡养人的全部费用开支。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不得低于任何一位家庭成员。赡养轮换期为每半年一轮换,赡养次序依次为张聪--张明--张伶--张高。
二、未轮到接被赡养人共同生活的赡养人至少每月亲自或委派家庭其他成员探望被赡养人1次。赡养人患病住院或遇到重大事件时,由共同生活的赡养人通知其他赡养人,共同轮流护理或商讨处理办法。共同生活期间,如被赡养人因特殊原因,费用开支大幅度增加,可由其他非共同生活的赡养人予以补助。
三、被赡养人现居的住房以及拥有的现金、财物任由本人处置,赡养人不得干预。
四、本协议不尽之处,可随时补充修改,但须经各赡养人一致同意。
五、本协议一式五份,赡养人、被赡养人各执一份。
赡养人:张聪(章)
张明(章)
张伶(章)
张俐(章)
被赡养人:刘(章)
20年月日
甲 方:安阳市兴达园林科技观光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瓦店乡瓦店集
法定代表人:窦云明
乙 方:郝爱玲
住 址:河北省邯郸市铁西南大街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建设兴达爱心生态养老护理园项目进行洽谈,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双方就该项目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投资项目的名称及规模
1.1 项目名称:新建安阳兴达爱心生态养老护理园。
1.2 项目总投资:3.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5亿元。
1.3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有公益性和居家式养老公寓、农业研究中心、养老护理学院、中老年女子会所、老年用品商场、星级宾馆、青少年科教园地、幼儿园、康复体检中心、类似植物园的高效农业区等建成后,将拥有养老床位1650个。
1.4 项目的社会效益:招收护理型学生800名,增加就业岗位500-800个。
1.5 项目的选址及用地规模:园区建在瓦店集,安南高速下道口,占地300亩。
1.6 项目建设工期:2年,其中首期建设一年,即从20xx年8月-20xx年7月。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主要内容及条款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 甲方协助乙方在瓦店乡租用土地300亩。
2.2 甲方以挂牌出让方式,按每亩4万元的地价标准在瓦店乡瓦店集为乙方提供300亩土地用于建设养老园区。
2.3 乙方缴清加项目用地的土地出让金,并完成房屋建设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为乙方办理土地、房屋等产权证。
2.4 甲方需负责公关,及时同相关部门沟通联系。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3.1 乙方租用土地建基地必须与土地所有权者或土地使用权者签订土地租用协议,并及时缴清租地费用;同时乙方必须解决基地农户的转移就业问题或者与农户签订收购协议,保护基地农户的合法权益。
3.2 乙方建园区,在取得土地进场开工建设前必须缴清土地出让金;在接到入场通知后的两个月内必须进场开工建设,并按时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投资建设内容。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性质与用途,也不得擅自转让土地,否则甲方无偿收回土地,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3 乙方建加工厂必须符合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等基本要求。
3.4 乙方必须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服从主管部门的管理,按时上报企业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
3.5 乙方负责建设期和经营期的安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合同生效及违约责任
4.1 本协议未尽事宜本着有利于项目建设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4.2 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
4.3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在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可诉请人民法院裁决。
4.4 本协议一式陆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其余存档。
甲 方(盖章):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应具备家政服务相关资质或相关服务技能。能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若乙方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服务不令服务对象满意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二条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甲方指定的60周岁及以上困难老人和失能老人。乙方为本协议所列服务对象以外的人员提供服务,不属于本协议范畴。
第三条乙方服务员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工作内容:
(一)为老年人理发、打扫卫生、洗衣、做饭、购物等基本生活服务;
(二)协助老年人就医、煎药、康复等基本护理服务;
(三)陪伴老年人聊天、散步、心理疏导等精神慰籍服务。
(四) 经甲方同意的其他服务工作。
第四条甲方将按照“定服务对象、定服务项目、定服务时间、定服务地点、定服务价格”的“五定”方式,为乙方安排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第五条 服务费用及结算:
(一)甲方组织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填写《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登记表》,并根据该表内容涉及的项目制定每次服务的标准及价格。
(二)乙方根据《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登记表》按时按质按量履行服务。完成服务后填写《居家养老服务回执单》,并由服务对象签字(按手印)有效。据此按月向甲方申请结算服务费。
(三)甲方按月汇总填报《旺苍县陈家岭管理办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登记表》,并附《居家养老服务回执单》等资料向管理办财务室报销费用后向乙方结算。
第六条乙方提供服务时应尊重老人,体贴老人,不得歧视和虐待。如乙方在服务时间段内老人发生紧急情况,应及时与甲方或相关监护人取得联系,主动及时予以处置。
第七条乙方上门服务时要提醒老人将现金和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好,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管理办财务室根据需要留存。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协议中约定之解除及终止的条件出现时止。
甲方:_____(盖章)
乙方:_____(签字)
联系电话:_____
签订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x(二人均系XX社区居民) 乙方:x(二人均系XX社区居民)
丙方: (系XX社区居民,长子。经由已故居民x的原
配妻子同意,由承担赡养义务和合法继承财产)
甲方之一与原配妻子(已故)婚后生育两个女儿,长女,次女。
甲方之二与原配(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为(已故) 甲方和x在xx年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现有房产座落x新村16号楼一单元403号,房屋建筑面积为64。7平方米。甲方在该房屋居住。
甲方x,男、xx年1月10日生人,现年91岁。x,女、x年12月14日生人,现年86岁。由于两位老人年迈,生活不能自理,经两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达成赡养老人和甲方身后财产处理协议如下:
1、根据甲方的意见和该家庭的特殊情况,乙方和丙方通过协商一致同意两位老人分别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担赡养责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轮换负责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资和生活费用)
2、甲方x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x的'医疗费用由丙方承担。
3、甲方两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对该房产进行作价出售,出售全部房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4、甲方_____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费和居民保险以及困难补助等收入,x的一切收入归乙方,x的一切收入归丙方。
5、甲方现有存款人民币肆仟元,该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6、未尽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7、此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见证单位和公证处各一份,该协议公证后生效。
甲 方:乙 方: 丙 方:
见证单位: XX社区居委会 见证人:
20xx年11月10日
养老协议
父母年事已高,身边需要有人日常照顾,为使父母亨有一个幸福生活,本着公平合理,互帮互助的原则,特制定本养老协议
1设立父母养老金专用帐户,一切收支全部入帐。(父母收入包括政府针对父母的各种补助,工资收入,单位福利金,慰问金以及各子女所兑养老金等;父母支出指:父母生病支出,日常生活支出,日常照顾费以及因为父母而出现的各种意外花费等项目的支出。)父母收支要专人管理,并负责父母日常生活用品采购及供应,要有帐可查,定期公布(用短信一月一公布)。帐目管理人采取推举的方法产生。当帐户资金短缺时,由子女按比例分摊。帐户资金节余时,按比例分配。任何子女不得私自挪用帐户资金。
2因父母已需要专人负责照顾日常生活,本着有人出人,无人出钱的原则,按以下方法执行,原则上按长幼顺序轮流照顾,一家轮流照顾一个月。四女儿不参与轮换。父母有选择照顾人的优先权利,即父母征得相关子女同意后,有权选择照顾周到者延长照顾时间的权利。若有子女照顾不周现象时,父母和子女有权协议取消照顾不周者的照顾权。若需接送时,由轮到方月末最后一天主动接回老人。为了灵活方便互利易操作,采取以下办法:子女按比例一次性兑出一年日常生活照顾费纳入养老金帐户。每照顾一个月,负责照顾的人可从养老金帐户中领回一个月的日常照顾费,轮到某子女时,该子女若无时间,可委托他人代为照顾,照顾费归被委托人所有,即照顾权可转让,可调换照顾时间,但转让和调换不得出现空缺。若父母因病住院,照顾费增加50%。
补充1,生活费或因生病等原因造成帐户资金不足时,本着互助原则,子女按如下比例兑出,大儿、二儿、小儿、三女儿各负担20%,大女儿、二女儿各负担10%,四女儿负担自愿。若子女因照顾不周被取消照顾权者,按应负的负担费双倍兑出,作为处罚。
补充2,参考目前物价及生活条件,父母日常照顾费暂定为1500元/月,子女按比例每月兑出生活费1000元纳入养老金帐户。如果物价及用工上涨,照顾费和生活费也应相应上涨,上涨幅度由父母子女协商解决。生活费节余时放在帐户中应急使用,任何子女不得私自使用。
补充3,财产分割:父母当家时留有三处宅基地,原则上宅基地及附属物东院归大儿所有,西院归二儿所有,北院归三儿所有。土地分割,父母土地父母预留菜地一块,其余由承担20%的子女平分。(可另行协商解决)
补充4,每年1月1号到15号为本年度全年养老金支付时期,各子女应按时把资金打入养老金帐户中,若出现拖欠甚至不交养老金的现象,按每日1%收取滞纳金。拒不执行者将以不赡养父母为依据诉于法庭。
补充5,在养老中出现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协议解决。 补充6,本协议自201 年1月1号起执行
我同意以上条款,并同意 负责管理帐目,自愿遵守以上约定。
同意人 (签字)
公证人 (签字)
年 月 日
养 老 协 议 书
赡养人:张,男,52岁,制氧机厂工人;
张x,男,49岁,公司干部;
张x,女,46岁,中学教师;
张x,男,43岁,商店营业员。
被赡养人:刘,女,70岁,无业,赡养人之生母。
被赡养人:刘,年老多病,无经济收入,独自生活困难很大。为了使被赡养人安度晚年,经其子女张聪、张明、张伶、张俐协商意见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自年1月1日起,赡养人轮流接被赡养人回家共同生活,全面负责照顾被赡养人的生活,并负担其同生活期间被赡养人的全部费用开支。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不得低于任何一位家庭成员。赡养轮换期为每半年一轮换,赡养次序依次为张聪--张明--张伶--张高。
二、未轮到接被赡养人共同生活的赡养人至少每月亲自或委派家庭其他成员探望被赡养人1次。赡养人患病住院或遇到重大事件时,由共同生活的赡养人通知其他赡养人,共同轮流护理或商讨处理办法。共同生活期间,如被赡养人因特殊原因,费用开支大幅度增加,可由其他非共同生活的赡养人予以补助。
三、被赡养人现居的住房以及拥有的现金、财物任由本人处置,赡养人不得干预。
四、本协议不尽之处,可随时补充修改,但须经各赡养人一致同意。
五、本协议一式五份,赡养人、被赡养人各执一份。
赡养人:张x(章)
张x(章)
张x(章)
张x(章)
被赡养人:刘(章)
xx年xx月xx日
养老服务协议范本:
协议编号:(根据本机构情况编号)
养老服务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乙方:(入住老人)
姓名:
年龄:
性别:
籍贯:
身份证号:
原工作单位:
邮编:
丙方(亲属或本市担保人):
亲属(担保人)姓名:
与入住人的关系: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电话:
邮编:
协议总则
第一条为满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实际需要,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学”,人人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人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体现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心,各方遵循《民法通则》、《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各方签约表明:
甲方对乙方已进行体检,确信可以为乙方提供约定服务,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乙方对甲方提供服务的宗旨、内容、性质、工作流程及己方责任已充分了解,自愿接收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自主签约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丙方对甲、乙双方已有充分的了解,自愿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三方均确认,协议内容已仔细了解,对各方的情况均已了解并理解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情形变迁时,得订立补充协议。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条款。
协议分则
第四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提供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配套设施的义务。配备相应的医疗护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和服务流程,保障乙方生活环境舒适、洁净;
(二)根据体检情况,甲方确定乙方为:√自理老人、○介助老人、○介护老人,按照护理等级提供生活照料服务(详见护理及收费标准)。乙方身体状况发生变化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居所进行调整。
(三)医疗护理的义务。老人突发疾病,须尽快通知其亲属或单位,说明病情。对需抢救的,甲方大夫有紧急处置权;如需送医院抢救,可拨打120救护车(费用由乙方或丙方负担),之后以适当的方式通知丙方或其他关系人。对介护老人制定护理方案并严格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
(四)满足老人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义务。组织老人进行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开展文体活动,对老人进行保健知识教育。帮助老人进行心理调适和处理好老人之间的关系。
(五)甲方不承租乙方法定监护人的责任。
(六)甲方不对乙方在院区外的'行为负责。
(七)如电话联系不到丙方或乙的近亲属时,甲方可以特快或挂号信的方式联系,回执时间视为乙方或丙方已知道。
(八)对乙方提出的其他服务要求,由本协议三方另行补充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第五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规章,接受管理。入住前要如实提供老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脾气秉性、饮食爱好、生活习惯、既往病史等,入住后要自觉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爱护公物,损坏公物按价赔偿。外出要请假。
(二)遵医嘱。须按要求接受医疗护理及康复训练,在患病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三)及时交纳费用。
(四)外出及返回时应进行登记。
(五)与同室老人其他老人和睦相处。
(六)家庭及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第六条丙方义务
(一)丙方应经常与老人沟通,保持联络,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
(二)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工作,使乙方心情舒畅。
(三)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进入用餐和为乙方选餐。
(四)丙方为乙方选用药品或可能影响乙方健康的其他物品,若委托甲方服务人员协助,应向甲方医生出具有效病历或医疗单位的证明,经甲方医生同意后方可使用。如乙方所需药品中断,甲方不负责向丙方催药,丙方应对乙方因此产生的后果负责。
(五)丙方如带乙方外出,应自觉进行登记,一切安全责任由丙方负责。
(六)丙方对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害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七)乙方和丙方的住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第七条三方安全义务
(一)甲方建有来客探视登记制度,外人入内及离开时均需自觉登记。即使乙方亲自带入,仍应进行登记;
(二)在丙方或乙方其他亲属探视期间,甲方不对乙方在还期间的非他人故意伤害承担责任;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间内装置其他设备。
(四)乙方在发生如下情况时,均须向甲方及时说明并服从甲方安排,否则甲方对可能的伤害或损失不承担责任:
l、在房间内保管贵重物品;
2、会见可能有纠纷的客人;
3、认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胁;
4、服用自带药品、食品或使用自备小物品时有疑问;
5、对于某种器材或设备的使用方法不明;
6、不顾甲方的劝告和警示。
7、其他应当向甲方说明的情况。
(五)甲方保持文体活动器材良好,并在可能有危险性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六)甲方为乙方安全,有权劝阻乙方参与某项文体活动或服务,如乙方坚持参与。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
(七)甲方组织乙方查体,乙方拒不参加的,后果自负;
(八)乙方突发传染性疾病,应听从甲方安排;
(九)在乙方需送医院就诊时,甲方应通知丙方。如因丙方懈怠造成乙方病情加重,甲方不承担责任。转诊期间视为假出院;
(十)乙方在甲方人住期间病情加重或新发疾病,甲方采取急救措施并通知丙方,丙方应急时赶到。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甲方不承担不可抗力对乙方造成伤害的责任。
(十二)乙方身体状况发生变化时,应服从甲方对护理等级调整。如不服从安排视为自动出院,若因此发生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三)甲方不承担乙方因自身原因而引发的身体伤害。
第八条服务费用
乙方需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向甲方缴纳有关费用。缴纳地点:财务室。
(一)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如下固定费用:
1、床位费每月元;
2、伙食费每月元;
3、护理费每月元;
4、交纳押金元;
5、冬季取暖费每月元;
6、电费(指自带家用电器并经同意者)元;
7、其他约定的服务收费计元。
8、每月交纳的费用,如乙方连续天以上不在院内就餐,餐费按天退还。床位费不予退还。
(二)固定费用按月收费须由乙方在费用发生内日前支付,乙方也可与甲方协商其他付费办法;
(三)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所产生的医药费用,按实际发生额随时收取;
(四)乙方损坏甲方物品,应照价赔偿;
(五)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收费规定和制度;
(六)在以下情况下发生的费用或赔偿,由乙方负担:
1、医疗费用;
2、丧葬费用;
3、违乙方义务,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或损失;
(七)丙方对须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或赔偿负有连带责任。
协议附则
第九条单方协议解除
(一)以下情况下甲方可解除协议:
1、甲方认为乙方的病情发展超出了甲方的护理能力;
2、发现乙方患传染病、精神病;
3、乙方有过度暴力、自残、盗窃、诈骗倾向或其他严重不良嗜好,影响其他老人生活的;
4、乙方涉案刑事犯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未按时缴纳有关费用或赔偿金;
6、乙方不遵守甲方规章,对甲方工作产生严重干扰。
(二)如甲方违反本协议中的甲方义务,乙方可解除协议;
(三)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至少半个月前通知对方;
(四)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按规定退还尚未发生但已预交的费用;
(五)如乙方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六)合同解除,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要求支付按《服务费用》一节发生的赔偿金。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办法
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各方仍需履行本协议。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另订补充条款。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不足可附页)
甲方:盖章)
委托人:
乙方:(入住老人本人签名)
姓名:
丙方(亲属或担保人签名)
姓名:
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
被赡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赡养人:
甲:_______________(长子)__________(长媳)
乙:_______________(次子)
因被赡养人年事乙高,并长期重病,需赡养人赡养。经甲、乙双方赡养人商议决定并经被赡养人同意,特定如下协议:
一、被赡养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员,特别是甲、乙双方应当履行对父母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照顾父母的特别需要。
二、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父母的住房,对患病的被赡养人应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三、赡养人不得强求被赡养人承担体力过重的劳动;不得岐视、侮辱和虐待被赡养人。
四、被赡养人的生活方式由被赡养人自己选定,可以同甲、乙双方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单独生活,甲、乙双方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待遇从优、生活来源由甲、乙双方保障。供应标准由甲、乙双方共商决定,每人每年白面_________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_________斤,豆类杂粮___________斤,油_____斤,必须保证质量或生活费用_____________元/年大写;必须保证被赡养人用电、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五、医疗费
①平时医疗费:每月交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人民币。
②住院治疗费、护理费。国家医疗保险报账后剩余部分由甲、乙二方共同平均承担。
六、被赡养人百年后的安葬费也由甲、乙二方共同平均分担。
七、此协议一式四份。被赡养人一份,甲、乙二方各一份,村委各一份(并请监督执行)。
八、具体说明略以上各条经村两委批准,对不执行上述协议规定者,未尽事宜者,再商议决定,如果商议不成,再由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九、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赡养人:
甲(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签字):_______________
被赡养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执笔人:_______________
在证人:_______________村委会签定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甲方: 得禄乡人民政府(敬老院)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养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身份证号:
(监护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
丙方; 村委会
为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 生活环境,满足农村五保供养人员“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结合得禄乡的实际 ,特签订此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按照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2)在征询多方的意见后,制订、修改管理制度;
(3)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有权根据乙方的变化情况调整乙方入住的房间;
(4)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在乙方出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在通知丙方及监护人的同时采取紧急措施。
2、甲方的义务
(1)尽量为供养人员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2)为供养人员提供个人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疏导及精神的安抚,引导供养人员积极锻炼身体,从容地应对困难,学会快乐地享受生活。
(3)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尊重乙方,保障乙方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
(4)提供均衡的营养配餐;
(5)提供必要的住宿条件;
(6)为乙方建立个人档案,将包括乙方的入住登记表、体检报告等
健康资料以及日常经费开支情况等个人信息。
(7)允许丙方及经乙方许可的亲属和其他人员探视乙方并提供方便;
(8)接受乙方和丙方对甲方的合理建议和监督。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对甲方的服务有批评建议;
(2)有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和权利;
(3)在入住期间依法享有人身自由;
(4)享有隐私权,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5)在突发急病、意外伤害的情况下有权获得及时医疗救助。
(6)监护人对供养人员的生活、健康状况有知情权;
2、乙方的义务
(1)入住前要根据本合同要求的内容如实向甲方反映本人的基本情况,如脾气秉性、家庭成员、既往病史等;
(2)入住后要自觉遵守敬老院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爱护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设施。协助甲方搞好管理,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
(3)与其他入住老人和谐相处;
(4)在接收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期间,因疾病出现诊疗情形,应在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5)供养人员在住院期间,监护人有责任来探视以及照顾病人;
(6)乙方要尊重服务人员,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指挥;
(7)供养人员外出,须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或许经得甲方工作人员的允许,外出发生的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8)监护人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三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供养人员入住的宣传动员、审核申报,送检以及敬老院的管理和业务工作;
(2)入住前如实向甲方陈述其所知悉的乙方的脾气秉性、家庭成员、既往病史等基本情况;
(3)应经常与甲方和乙方进行沟通,保持联络,做好乙方的思想工作;
(4)丙方应及时协助甲方处理乙方出现的紧急情况或善后事宜;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出现疾病或事故等紧急事件的处理
如乙方在入住期间突发疾病或身体伤害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及供养人员的监护人,同时尽自身所能立即采取必要救助措施,及时联系120或999急救车辆;如需到医疗机构急救,甲方应派人陪同。如遇丙方及监护人不来医院处理的,甲方无手术签字权,甲方对乙方在医院期间的治疗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去世的善后处理
(1)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去世,甲方应及时与丙方及监护人取得联系,甲方应协助丙方及监护人进行善后处理。
(2)甲方负责办理死亡证明,负责与殡仪馆联系等。
(3)发生本款约定的情况,如甲方自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仍无法与丙方及监护人取得联系,或者虽然取得联系但丙方及监护人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仍不来协同处理相关事宜的,则表示乙方、丙方授权甲方自行处理,甲方本着合理善意、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则进行善后处理,如遗体火化等;
(4)在乙方死亡后,乙方所有财产归集体所有;
3、特殊情形的约定
(1)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不听甲方劝阻或不接受甲方服务,食用在外自购食品或探视亲友送来的食品等原因造成的损害,由乙方承担。遇上述情况,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
(2)在供养期内,乙方因自身身体原因患病的,甲方应在所提供服务和自身能力的范围内积极救治,但对乙方患病或乙方因疾病导致去世所产生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3)因不可抗力致乙方受到伤害甲方不负责任。
4、本合同关于乙、丙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并不免除对乙方有法定赡养义务的其他人员的法定责任;
5、乙方违反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扰乱他人正常生活、打架斗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等造成自身伤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后果;由此造成甲方或第三人(包括其他入院老人或亲属、甲方职工、来访人员等)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条 未尽事宜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方会同乙方或丙方另行协商补充,作为协议附件,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签章):
日期:
丙方:。
(签字或者盖章):
日期:
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