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范文(精选9篇)
协议人张某,男,汉族,20xx年XX月XX日出生
身份证号:
协议人李某,女,汉族,20xx年XX月XX日出生
身份证号:
协议人张某、李某双方原因恋爱而自愿同居,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分别20xx年x月x日生育子女(儿子或女儿)名叫x,现协议人经充分平等协商,现双方就解除同居、小孩抚养等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张某、李某自愿解除同居关系。
二、双方约定,子女由女方抚养,平时一方不能干扰另一方的正常生活,特殊情况下,由双方友好协商。
三、同居期间双方取得的位于XX省XX市XX区路号的房屋一套和的位于XX省X市XX区路号土地(约XX平方)以及XX省XX市XX区路号归所有。同居期间取得的小汽车一辆给归所有。同居期间,双方共同经营的店铺(公司)归所有。双方取得的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xx元,归 所有。
双方同居期间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四、小孩的抚养费由女方承担。男方不承担小孩的抚养费。
五、男方有权探望小孩,女方应为此提供便利。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律师事务所一份,在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原来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作废。
协议人: 协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与__________相爱后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花园(别墅)同居至今。________年元__________生育一女儿,双方商定取名__________。__________确认__________系自已非婚生亲生女儿。现甲乙双方就结束同居关系的相关问题协议如下,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乙双方自愿结束同居关系;
二、__________愿付女儿抚养教育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圆整。
该款以__________名义专户定期存入银行。至__________十八岁后可独立拥有和支配该笔抚养教育费。在__________十八岁之前由其母__________担当监护人,承担抚养教育监护之责。__________可支取该笔款项之利息以用于__________的抚养教育。但在__________未满十八岁之前,__________不得以任何借口动用支取该_______________万元。
三、考虑双方已同居__________年,__________愿向__________支付生活费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
四、__________先生从__________年月开始付款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付清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即:上述款项以现金或活期存折支付,后四笔款__________愿付利息。
五、__________先生愿将__________购买之__________市内房屋一套之借据(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返还给__________元__________,此房屋愿做为父亲__________送予女儿__________之住房,此房由其母__________管理并有权居住使用,但不得处理外卖或用之与他人结婚。待女儿__________成人后由其自行支配。
六、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律师见证后生效,如__________不按期按额付费(含交还元__________万借据)或__________不对女儿__________尽抚养教育监护之责,则双方均可以法律手段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协议人:(以下简称乙方),女,19xx年X月XX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协议人:(以下简称乙方),女,19xx年X月XX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协议人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后,一致同意解除同居关系,现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
二、子女抚养条款:
女儿由抚养,儿子由抚养,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抚养费用。
三、共同财产的处理条款:
1、同居期间所得房产位于路号,面积约XX平方米,折价人民币圆整(¥ X元),现协商归乙方所有。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归乙方所有。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见清单。
2、同居期间共有存款X元,甲方分得X元,乙方分得X元。
3、一方专有的物品如首饰等及各自生活用品归自己所有,另一方不得提出要求。
4、…………
5、其它未列出的共同财产归乙方所有。
四、债权债务处理条款:
甲、乙双方无共同债务。若有债务X元以下,由双方分担,超过部分由男方承担。
五、鉴于甲方现无住所,乙方同意甲方暂时居住于现房屋,甲方应尽快购置或租赁房屋或应乙方要求时搬出现房屋。
六、探视条款:
双方均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一方行使探望权时,另一方应予以协助。探望的时间和地点不受限制,但不应扰乱对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七、双方签订本协议之后,如必须协助一方办理有关登记的事项,另一方必须本着善意的原则协助办理(如产权登记、过户等)。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机关存档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后成立并生效。
上述内容是我们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商的,是真实无误的,我们保证执行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协议人:
协议人:
20xx年X月XX日
女方:______________
第三方:______________(男方大嫂)
_______与_______于______________年9月开始同居,______________年11月29日育一男孩李祖源。因双方在性格等问题上未能协调,从______________年6月分居至今。双方同居时女方未达法定婚龄,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后又因性格不合分居,没有补办结婚登记,依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解除同居关系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与_______同意解除同居关系;
二、同居期间生育的男孩李祖源由_______抚养并承担监护权及抚育费;
三、20______________年11月以按揭购房方式向开发商购买的位于厦门市莲前西路卧龙晓城商品房_______套房一套归_______所有,应依按揭合同缴交的房产价款及办理房产证件费用由李远成承担。
经男方家庭协商,对于女方应分得的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由男方家庭其他成员房产换给。具体操作:由男方大嫂陈琪美将位于厦禾路宝龙中心一期二号楼907室的套房赠与_______,本协议签定后陈琪美将该房产交由_______掌管,并配合办理房产变更手续;
四、_______经营生意发生的.债权债务无论属家庭还是其个人经营均由_______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_______不享有债权及其它财产权利,也不承担债务;
五、该协议签定后,_______愿意再付给_______人民币十万元整,作为日后生活补助,并同意_______在孩子寒暑假期间可带小孩几天;
六、三方要严格履行本协议的有关条款。男女两方保证本协议业已清结双方在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除履行本协议所需之外,男女两方保证不再向对方提出任何财产请求。
七、协议一经签章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男方:_______
女方:_______
协议人甲方: 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
协议人乙方:女,汉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后,一致同意解除同居关系,现就财产分割及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同时考虑到双方已同居多年,甲方自愿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元(大写)作为乙方的生活费(不要约定为青春损失费,因为法律不支持)。
二、子女抚养条款:非婚生子女由女方抚养,由男方一次性给付生活费人民币 元整(教育及医疗费用另行协商支付),在签订本协议的当日一次性支付。若乙方及其亲属有虐待或者其它不利于子女成长的行为(达到严重程度)时,甲方有权变更监护权,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 元(大写)作为赔偿。
三:双方共同财产的处理条款:1、同居期间电脑、洗衣机、冰箱、电炉,现协商归甲方所有。
2、同居期间甲(乙)方所购买的财产(如……等)归甲(乙)方所有。
3、一方专有的物品如首饰、个人存款、房产等及各自生活用品归自己所有,另一方不得提出要求。
4、其它未列出的财产归乙方所有。
四、女方现已怀有身孕,双方一致同意采取提前终止妊娠手术处理,由此而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由男方全部支付。
五、债权债务处理条款: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止,甲、乙双方无共同债务,为防止一方伪造债务,侵吞另一方个人财产。故在本协议生效后,另行出现的“共同债务”由男女双方各自负责自行解决。各自名下债权(债务)由各自依法享有(承担)。
六、鉴于甲方现无住所,乙方同意甲方暂时居住于现房屋,甲方同意于*年**月**日前搬离乙方住所,若到期甲方不搬离,乙方可强制甲方搬离乙方住所,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乙方可到甲方单位(父母等亲属住处)请求甲方单位组织(父母等亲属)出面协商解决。甲方在居住期间和搬离后不得破坏任何房产及物品,否则,照价加倍赔偿。
七、双方签订本协议之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对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否则应赔偿对方人民币 元(大写)。
八、探视条款:男方每月可探望女儿(儿子) 次 ,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时接女儿(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时送回乙方居住地,如遇特殊情况或国家法定节假日探望,可提前一天与女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男方才能取得该次探望的权利。一方行使探望权时不得有破坏另一方正常生活的行为,且必须以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方式来行使。
九、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如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登记的事项,另一方必须本着善意的原则协助办理(如房屋登记、过户等)。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十一、上述内容是我们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商的,是真实无误的,我们保证执行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甲 方:
乙 方:
年月 日 年 月 日协议签订地:
男方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女方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双方于20xx年X月XX日开始同居,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生有1名非婚生女( ,X年X月XX日出生),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就自愿解除同居关系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
二、非婚生女 由女方直接抚养。男方承担婚生女的抚养费500元,每月3号前支付; 如遇物价上涨,抚养费应该考虑随之增加,否则女儿可以起诉男方。
女儿的医疗费男方承担50%(以医疗机构发票为据),于产生费用之日2天内支付,并且不得影响治疗。双方同意所有支付费用均以银行转账方式,转账凭证作为凭据;以上费用均支付至女儿18岁为止。孩子成年之后如遇重大医疗费仍要协商共同解决,不得不闻不问。
女方应悉心抚养婚生女,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等行为;
本着女儿健康成长的目的,虽女儿由女方抚养,男方仍有义务关爱女儿。男方对女儿有探视权,女方有协助的义务;男女双方对女儿去处均有知情权。探望权的行使以不影响学业为准。
任何一方对婚生女身心健康有损害行为的,将视为放弃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直接抚养权或中止、取消探望权;
三、财产分割:
1、双方各自拥有的银行存款X元,归女方X元,男方X元;
2、双方认可分开居住期间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的约定;
3、双方认可个人随身物品归个人所有。个人随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饰、个人用品、手机、化妆品等个人专用物品。
4、男女双方债权,债务各自承担。双方确认无其它共同债权、无共同债务。
四、女方生育女儿至今,二人分居,男方未尽其做父亲的责任,母女生活费(女方生产、坐月子,女儿喂养、生活必需品)开销均由女方自己承担,故男方自愿向女方一次性支付X元予以补偿。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支付完毕。
五、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叁万元。
六、双方确认对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思维正常,能够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七、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八、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部门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公证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
女方:
时间:20xx年X月XX日
协议人甲方:,男,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户籍住址: 电话:,身份证号码:
协议人乙方:,女,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户籍住址: 电话:,身份证号码:
双方从开始交往于同居,并生育一女,名字为出生日期。根据《婚姻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后,一致同意解除同居关系,现就财产分割及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同时考虑到双方已同居多年,男方自愿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的生活费。
二、子女抚养条款:非婚生子女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孩子到20岁为止的全部的支出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生活费、教育费、保险费、医疗费等。男方应于每月30日前支付xx元给女方作为孩子的支出费用,打入指定的银行帐号。
三、双方共同财产的处理条款:男方在青岛市有两套住房,分别位于,男方无条件同意将其中的一套住房赠与其亲生子女,并于x年x月x日前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一日给付房产市值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女方有权代理子女通过各种途径维护其孩子的合法权益。
1、同居期间洗衣机、冰箱、电炉等家电,现协商归女方所有。
四、双方签订本协议之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对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否则应赔偿对方人民币五万元。
五、探视条款:男女方每月可探望女儿二次。
六、上述内容是我们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商的,是真实无误的,双方保证执行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此协议是不可撤销协议。负有给付义务一方自愿放弃自身的抗辩权、撤销权等法定权利,以保障此协议的实施。在财产转移之前,男方对于房屋的贷款、抵押有义务偿还,并保证其物权的合法性、完整性。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手印 乙方:手印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协议签订地:
甲方:周,男,1960年05月23日生,澳门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住云南省大理市花园小区。
乙方:元,女,1975年02月13日生,住云南省大理市花园小区。
周与元相爱后于20xx年7月在市花园(别墅)同居至今。20xx年元生育一女儿,双方商定取名周。周确认周系自已非婚生亲生女儿。现甲乙双方就结束同居关系的相关问题协议如下,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乙双方自愿结束同居关系;
二、周愿付女儿抚养教育费人民币万圆整。
该款以元XX名义专户定期存入银行。至周十八岁后可独立拥有和支配该笔抚养教育费。在周十八岁之前由其母元担当监护人,承担抚养教育监护之责。元可支取该笔款项之利息以用于周抚养教育。但在周未满十八岁之前,元不得以任何借口动用支取该X万元。
三、考虑双方已同居八年,周愿向元支付生活费人民币贰十万元整。
四、周先生从1994年X月开始付款至1994年12月XX日前付清人民币X万元整,即:上述款项以现金或活期存折支付,后四笔款周愿付利息。
五、周先生愿将元购买之大理市内房屋一套之借据(人民币伍拾伍万元)返还给元,此房屋愿做为父亲周送予女儿周之住房,此房由其母元管理并有权居住使用,但不得处理外卖或用之与他人结婚。待女儿周成人后由其自行支配。
六、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律师见证后生效,如周不按期按额付费(含交还元万借据)或元不对女儿周尽抚养教育监护之责,则双方均可以法律手段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及见证律师各一份。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周
乙方:元
调解及见证人:云南安华律师事务所马培杰律师(大理)
二0XX年二月十三日
协议人甲方: 男,汉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住址:
协议人乙方:女,汉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住址: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后,一致同意解除同居关系,现就财产分割及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同时考虑到双方已同居多年,甲方自愿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元(大写)作为乙方的生活费(不要约定为青春损失费,因为法律不支持)。
二、子女抚养条款:非婚生子女由女方抚养,由男方一次性给付生活费人民币 元整(教育及医疗费用另行协商支付),在签订本协议的当日一次性支付。若乙方及其亲属有虐待或者其它不利于子女成长的行为(达到严重程度)时,甲方有权变更监护权,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 元(大写)作为赔偿。
三:双方共同财产的处理条款:
1、同居期间电脑、洗衣机、冰箱、电炉,现协商归甲方所有。
2、同居期间甲(乙)方所购买的财产(如……等)归甲(乙)方所有。
3、一方专有的物品如首饰、个人存款、房产等及各自生活用品归自己所有,另一方不得提出要求。
4、其它未列出的财产归乙方所有。
四、女方现已怀有身孕,双方一致同意采取提前终止妊娠手术处理,由此而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由男方全部支付。
五、债权债务处理条款: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止,甲、乙双方无共同债务,为防止一方伪造债务,侵吞另一方个人财产。故在本协议生效后,另行出现的“共同债务”由男女双方各自负责自行解决。各自名下债权(债务)由各自依法享有(承担)。
六、鉴于甲方现无住所,乙方同意甲方暂时居住于现房屋,甲方同意于*年**月**日前搬离乙方住所,若到期甲方不搬离,乙方可强制甲方搬离乙方住所,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乙方可到甲方单位(父母等亲属住处)请求甲方单位组织(父母等亲属)出面协商解决。甲方在居住期间和搬离后不得破坏任何房产及物品,否则,照价加倍赔偿。
七、双方签订本协议之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对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否则应赔偿对方人民币 元(大写)。
八、探视条款:男方每月可探望女儿(儿子) 次 ,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时接女儿(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时送回乙方居住地,如遇特殊情况或国家法定节假日探望,可提前一天与女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男方才能取得该次探望的权利。一方行使探望权时不得有破坏另一方正常生活的行为,且必须以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方式来行使。
九、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如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登记的事项,另一方必须本着善意的原则协助办理(如房屋登记、过户等)。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十一、上述内容是我们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商的,是真实无误的,我们保证执行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甲 方:
乙 方:
20xx年X月XX日
协议签订地: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按指纹印后即行生效,同时本文本使用时应作适当修改,因为要因人而异,否则会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