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设备销售合同(通用5篇)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1. 合同金额:含17%的增值税及安装费。
2.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国标执行,质保期从货到之日起算。质保期
3. 交货地点:
4. 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条件:货款全部付清,货物所有权转移给需方。
5. 包装标准:包装应确保货物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害;需方对包装物有特殊要求的须书面注明并另行收费。
6. 结算方式:□电 汇 □银行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支 票 □现 金
7. 货款结付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需方预付50%预付款,安装、调试等工作内容全部结束后支付至100%。
8. 货到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照合同及产品使用说明书标准执行;货物表面无瑕疵验收,货到三日内书面提出异议有效,逾期视为验收合格;需方提出书面异议的,供、需双方应另行书面约定交货日期,需方不得以晚交货为由向供方追究违约责任。
9. 安装、调试:产品的安装、调试由供方负责,并给予技术指导;
10.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11.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解决。
12. 开示发票的类型及时间:
13. 其它约定事项: 延,需方不得以晚交货为由向供方追究违约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方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最终确定乙方为合格供应商,为了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设备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约,共同严格执行。
一、标的物:
(1)乙方供货产品的品牌、型号、数量、价格(详见附表)。本合同总价为 元整,大写 圆整 ,以上价格以人民币进行结算,该价格中包括设备价格、设备运输及调试安装到合同指定地点的费用。 (2)乙方提供的设备保证均为其品牌厂家的合格产品,符合国家检测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二、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 X 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将约定设备安全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 ,甲方应在设备到达后当日和乙方共同开箱查验,如设备型号及数量、质量与合同所列相符,无损坏,甲方在设备清单上签收,用以证明设备已经收到。
三、乙方应随设备向甲方交付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及设备相关的资料和备品、备件及保修书等售后保修证明。
四、货物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1)乙方对其设备质量负责,保修期叁年(易损件和耗材除外)保修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终身维修。
(2)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1-2名使用及维护人员,以保证在实际应用中能独立完成工作。
(3)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火灾、地震、洪水等)、人为损坏(电流过大、电源短路、跌落、外观损伤等)不在保修范围内。相关设备在维修前甲方应自行备份重要数据,对因维修造成的数据损毁不负连带责任。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计( ¥.00 ) 作为预付款给乙方,设备到达甲方城市安装调试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计,剩余合同总金额的5%计 作为质保金,于设备正常运行六个月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清。
六、设计修改结算:
(1)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型号、数量供货,若甲方在乙方组织生产供货时改变型号、数量,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引起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该项损失。
(2)若因设计修改或甲方需要引起产品型号、数量变更,结算时其变更部分按本合同的单价调整,本合同中未涉及产品的价格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所供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未达到甲方要求及相关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并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向甲方偿付不合格设备总金额的5%违约金并更换相同型号、规格、质量合格的新设备。
(2)合同生效后,非设备质量问题,甲方不得拒收设备、拒付货款,否则,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金额的5%违约金。
(3)乙方未按规定时间交货,每逾期一日,应当按日以未交货货款总额的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未按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当按日以未付货款总额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八、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郑州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鉴定费用按责任归属承担。
九、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向郑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合同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为生效。合同一式肆份,乙方执贰份,甲方执贰份。
(2)本合同条款及条件的任何更改及补充将在供需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由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形成书面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合同本身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业务内容,达成如下协议,并郑重承诺共同遵守:
一、 业务内容:
二、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当日,甲方付给乙方 30 %的款项(人民币 元整)。
2、电脑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场所,甲方付给乙方 70 %的款项(人民币 元整)。
三、乙方对所销售的产品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政策:
1、乙方对以上销售的产品实行3个月包换,一年内免费上门维修(包括甲方于本合同前期自行采购的电脑设备)。
2、对产品涉及到软件部分的,乙方只能提供技术支援或更新服务政策。
3、在下列情形下,乙方有权收取相关费用:
A、 产品售出时间已超出售后政策的规定时间的;
B、 甲方私自开封产品设备,或自行维修下而造成产品损坏的;
C、因甲方人为原因造成,如带电拔插、高压等情况下造成的,乙方在维修时,视产品损坏情况的级别,而收取一定的费用或提供建议信息。
四、 其它: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 本同自签字之日并支付款项后立即生效。(货品也将在三个日工作内送到。)
3、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已进入电子时代,电子设备已广泛的应用到我们生活中,对于电子设备销售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范文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子设备销售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电子设备销售合同范文1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销售合同,条款如下:
一、供方同意为需方提供产品,需方同意购买供方所提供的产品。产品型号、数量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货物清单。
二、供需双方确认,需方应支付的货款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叁万陆仟捌佰陆拾玖圆整)。需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如数支付上述货款。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付款方式为:预付壹万元,货到付至总价款的95%,即付贰万伍仟圆整,余款一年之后付清。
四、特别约定
供方特别声明:供方不接受不承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之外的其他任何类型的付款方式,均不能被视为需方向供方已支付货款。
五、交货期限:
在需方已按合同要求如期足额付款的条件下,供方应于 年 月 具体发货数量以需方通知为准,(通知应采用书面方式,口头通知无效)。超出本合同附件所列之货物时,双方应签订增补合同。
六、交货方式:
供方将所供设备送至工地。
七、供需双方确认,采用上述第六条约定的交货方式时,供方在将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交付给需方(包括需方的雇员、代理人、需方指定的任何为其服务的人员或机构、第一承运人)后,即视为交付完成。交付完成后货物的风险责任由需方承担。
八、需方收到货物后应对货物品种、型号、数量、质量等按本合同、销售定单和《送货单》进行核查。发现不符时,需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十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逾期无书面通知的,视为需方对此批货物无异议。
九、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且能满足消防部门对消防设备验收的标准或要求。供需双方确认:供方提供的产品在交货时能符合本条第一款要求的,需方不得要求退货。因工程方案更改而多余的尚未使用过的零星货物,允许退货,但应以退货当日的价格进行结算(其中退货期限为:广东省内一个月,其他省市三个月)。退货期限的起算日为供方发货之日。需方在退货期限内向供方提出退货要求,应以书面方式。超越退货期限提出的退货要求,供方不予接受。
十、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供方生产的产品享有为期二年的保修服务。但需方对外购品机身上的合格标识、保修标识等保修凭证不得拆除,否则视为已过保修期。质量保证期的起算日为设备到场之日。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负责对其所提供的产品进行免费维修。质量保证期满后,供方负责对其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有偿维修服务。
十一、因不可归咎于供方产品本身的原因所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因需方故意或过失原因造成的)产品损坏,不属于免费质量保证的范围,应由需方承担责任。如由供方进行维修的,供方将按维修的实际状况予以收费。
十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严格按照本合同履行义务的,对方有权暂不履行对应的义务。如果一方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持续30天以上,则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单方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
2、如需方逾期不支付定金,本合同自然终止。如需方逾期不支付定金之外的其余货款,每逾期一日,供方有权按总货款的5‰收取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的,供方有权提出单方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合同被单方终止后,供方有权没收定金、停止供货,需方应向供方付清已供货的尚未支付的货款及滞纳金。拖欠货款逾期未超过30天,或逾期超过30天但供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供方将按照每逾期一日按总货款的5‰收取滞纳金。
十三、解决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供需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予以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供需双方一致同意,提交哈尔滨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自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骑缝盖章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子设备销售合同范文2
甲 方:
乙 方:
甲方就购买乙方提供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备进行了考察论证,双方本着诚信互惠原则经友好协商后,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就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置设备的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向乙方购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合同金额及安装调试
1、 设备型号及价格
2、 安装调试及费用:设备安装调试由乙方派出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具体组织实施、指导,甲方派出相应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进行施工、配合,甲方提供相应安装、起吊设备及通用工具,直至设备正常运行,试产调试按《技术协议》办理。设备安装调试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派驻工程技术人员在当地的食宿和交通安排及费用,乙方不向甲方收取安装调试费用。空负荷试车阶段由乙方负责设备故障处置,直至设备双方验收。
3、设备关联性说明:本合同项下各单台套设备为独立运行之设备,不存在技术上的关联性;单个设备价款、交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遵循本合同规定的原则,按照单个设备对应的单价所占本合同项下设备总价之权重享有对应的权利、承担对应的义务,无连带关系。
二、 质量技术标准和保修期
1、 整套设备的质量技术标准:甲方向乙方采购之设备的质量技术标准以乙方所制定的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和参数为准,对应型号的具体功能配置与技术参数以附后的《技术协议》确定。
2、 设备保修期:在甲方按照乙方产品说明书及操作规范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设备机械部分的保修期为一年;主要电器保修期为一年,其他为半年;刀具、皮带和易损件保修期为半年;刀具、皮带和易损件清单详见产品说明书。
三、 刀具、皮带、易损件及备件供应和包装
1、 随机备件:乙方设备若有随机配件,乙方应提供齐全,随设备交货时一并发货;超出随机备件范围的备件或者工具,由甲方另行购买。
2、 刀具、皮带、易损件供应:保修期届满后甲方需采购的刀具、皮带和易损件,其技术参数参照产品说明书或本合同附件的规定执行。若甲方需要向乙方采购,乙方承诺按采购时乙方公布的报价,给予甲方价格优惠;若甲方向第三方另行采购,由甲方自行负责。
3、 产品包装:乙方对整套设备按部件简易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四、 合同生效及付款方式
1、预付款及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生效日起三天内,甲方按合同总金额的90%向乙方指定帐户支付设备订购预付款(人民币) 捌佰陆拾肆 万元(¥ 864 万元),乙方三个月内完成设备主机交货。
2、货款支付:设备安装后,双方签字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向乙方指定帐户再次支付货款(人民币) 肆拾捌 万元(¥ 48 万元)。
3、质保金及其返还:乙方同意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预留(人民币)肆拾捌 万元(¥ 48 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该质量保证金在设备安装调试交付甲方使用满半年时,甲方及时支付给乙方,结清全部尾款,乙方同时应开具销售设备之增值税票给甲方。
五、 设备交货及运输
1、 交货地时间与地点:乙方收到甲方第一次付款后三个月内开始发货。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工厂。
2、 运输及保险费用:运输及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销售合同,条款如下:
一、供方同意为需方提供产品,需方同意购买供方所提供的产品。产品型号、数量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货物清单。
二、供需双方确认,需方应支付的货款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叁万陆仟捌佰陆拾玖圆整)。需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如数支付上述货款。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付款方式为:预付壹万元,货到付至总价款的95%,即付贰万伍仟圆整,余款一年之后付清。
四、特别约定
供方特别声明:供方不接受不承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之外的其他任何类型的付款方式,均不能被视为需方向供方已支付货款。
五、交货期限:
在需方已按合同要求如期足额付款的条件下,供方应于 年 月 具体发货数量以需方通知为准,(通知应采用书面方式,口头通知无效)。超出本合同附件所列之货物时,双方应签订增补合同。
六、交货方式:
供方将所供设备送至工地。
七、供需双方确认,采用上述第六条约定的交货方式时,供方在将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交付给需方(包括需方的雇员、代理人、需方指定的任何为其服务的人员或机构、第一承运人)后,即视为交付完成。交付完成后货物的风险责任由需方承担。
八、需方收到货物后应对货物品种、型号、数量、质量等按本合同、销售定单和《送货单》进行核查。发现不符时,需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十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逾期无书面通知的,视为需方对此批货物无异议。
九、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且能满足消防部门对消防设备验收的标准或要求。供需双方确认:供方提供的产品在交货时能符合本条第一款要求的,需方不得要求退货。因工程方案更改而多余的尚未使用过的零星货物,允许退货,但应以退货当日的价格进行结算(其中退货期限为:广东省内一个月,其他省市三个月)。退货期限的起算日为供方发货之日。需方在退货期限内向供方提出退货要求,应以书面方式。超越退货期限提出的退货要求,供方不予接受。
十、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供方生产的产品享有为期二年的保修服务。但需方对外购品机身上的合格标识、保修标识等保修凭证不得拆除,否则视为已过保修期。质量保证期的起算日为设备到场之日。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负责对其所提供的产品进行免费维修。质量保证期满后,供方负责对其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有偿维修服务。
十一、因不可归咎于供方产品本身的原因所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因需方故意或过失原因造成的)产品损坏,不属于免费质量保证的范围,应由需方承担责任。如由供方进行维修的,供方将按维修的实际状况予以收费。
十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严格按照本合同履行义务的,对方有权暂不履行对应的义务。如果一方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持续30天以上,则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单方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
2、如需方逾期不支付定金,本合同自然终止。如需方逾期不支付定金之外的其余货款,每逾期一日,供方有权按总货款的5‰收取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的,供方有权提出单方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合同被单方终止后,供方有权没收定金、停止供货,需方应向供方付清已供货的尚未支付的货款及滞纳金。拖欠货款逾期未超过30天,或逾期超过30天但供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供方将按照每逾期一日按总货款的5‰收取滞纳金。
十三、解决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供需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予以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供需双方一致同意,提交哈尔滨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自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骑缝盖章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