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委托书范本(通用6篇)
委托人:,男,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女,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男)女,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与委托人系夫妻关系。
受托人与委托人、系关系。(也可以略)
我们,委托人、有共有房产一套,该房座落在xx省xx市xx区号院号楼单元层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号,)现欲出售上述房屋。因我们事务繁忙,无法亲自到场办理该房屋出售相关事宜,现自愿委托受托人为我们的代理人,代为办理上述房产的如下事宜:
一、代为办理上述房产的买卖、查档、过户手续、物业交割及维修基金的过户手续。并认同在相关文件及手续上的签字。
二、代为收取售房款,并将售房款打入指定的帐户(开户行:,帐号:,户名:)。
三、代为缴纳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四、上述房屋转让价格受托人有权决定。
五、代为协助买方办理二手房按揭贷款手续。
六、代为办理xx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和结算资金监管及代领监管资金并认同在其相关手续及文件上的签字。
七、代为办理上述房产的水、电、燃气、暖气、电话、有线电视、互联网接入等相关事宜。
八、代为办理在xx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事宜。
九、代为到xx市房管局办理资金监管手续及网签合同手续,将收取的房款打入指定帐号:x银行,帐号:x户名:。
十、代为在以上相关手续及文件上签字。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所办理的手续委托人都予以承认,并自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3013年xx月xx日止。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住址:
受托人: ,证件号码:
住址:
座落于中国xx省xx市xx区路xx小区x幢x单元x室的房屋(下称“该房屋”)属于本人(即上述委托人)所有,房屋房产证号码为x产权证开字第20xx号,土地使用权证书号码为哈国用(20xx)第号。现就出售该房屋事宜,本人(即上述委托人)在此委托及授权上述受托人代表本人办理以下事项:
一、代为签署有关本人出售该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代为签订定金协议;
二、代为办理合同公证或见证、领取公证书;
三、代为办理领取相关抵押注销资料、注销银行贷款、交易中心房屋抵押登记注销等相关手续;
四、代为支付一切上述房屋应支付的费用;
五、代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交纳相关税费、交易手续费等;
六、代为收取房价款并将款打入委托人相关银行账户。
七、代为办理水、电、煤、电话更名手续;
八、代为与物业管理处办理更名以及维修基金等更名手续;
七、代为办理该房屋买卖其它事宜。
受托人在委托权限范围内所从事的一切法律行为及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所造成的法律结果,我均予以承认。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上述文件签署、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且本人得以随时撤销上述委托。
委托人:
年 月 日
住址: ;联系电话: 。 委托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联系电话: 。 受托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原因、事项、权限:
委托人______是位于上海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的所有权人(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 是产权共有___人。现我们同意出售上述房产。由于 原因,不能亲自办理该房产的买卖及相关手续,故委托__________为我们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们办理如下事项:
1、 在符合依法出售(购买)的前提下,代为办理此房的买卖交易手续;代为签署以上房屋的买卖合同;
2、 代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及资金监管机构办理此房产权转移、过户等相关事宜;
3、 代为办理与出售(购买)此房相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暖气、公共维修基金等物业交割手续;
4、 协助买卖相对方办理银行贷款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5、 代为收取(支付)相关售房款和购房定金;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范围内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和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 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近几年,为了控制信贷风险,我国金融机构采取了适度从紧的信贷政策,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和个人倾向于通过民间借贷进行融资;而出借人为了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时,尽快收回借款,减少诉累、缩短时间,采取以卖房为主要内容的委托书公证方式,来保证还款,即所谓的担保性委托书。
采取担保性委托书的一般流程为:
出借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抵押合同,由借款人或第三人将自有房屋抵押给出借人;同时出借人要求抵押人向出借人或出借人指定第三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受托人代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缴纳税费、办理房产证、收取购房款等内容,并办理公证;三方约定,在借款人到期不能还款时,由受托人代委托人出售房屋,以卖房款偿还借款人对出借人的借款。
以委托寄售为业的商行当众出卖寄售的货物,由许多顾客出价争购,到没有人再出更高一些的价时,就拍板,表示成交。 另称减价抛售;甩卖:大拍卖。 我国拍卖法中已确认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为拍卖活动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在民间借贷中,担保公司或个人采用担保性委托书方式作为借款担保的方式越来越多,各地均有类似案例。借款人到期不能还款时,出借人依靠受托人持有的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经公证的委托书和房屋所有权证将房屋卖给自己或第三方,但房屋一般仍由原所有权人居住,待房屋买受人诉请原房屋所有权人交付房屋或原房屋所有权人发现房屋易主时,往往产生新的诉讼。在该情形下,受托人代委托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房屋买受人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现有法律法规并未对该情形作出规定,因而各地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对该类案件理解不一,大致包括以下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受托人持经公证的委托书卖房,系有权代理,房屋所有权人应承担房屋买卖的法律后果;只要房屋买卖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是公平合理的,则房屋买卖合同应为有效。
第二种观点认为,出借人利用借款人急需用钱的心理,要求借款人或第三人出具卖房的委托书,是显失公平的;委托人和受托人通常是不认识的关系,在借款人到期不能还款时,双方是对立关系,出借人通过卖房是为了实现自身利益,而非委托人利益,这与委托关系设立的初衷是相悖的;通常房屋设定抵押时商定的价格,也远远低于该房屋的市场价格,往往损害房屋所有权人利益;有的出借人直接将房屋卖给自己,被认为是虚假交易。基于以上四点理由,认定房屋买卖合同应无效,房屋应归原所有权人所有。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在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在以上两种观点基础上,本律师认为,判断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主要应从以下两点进行分析:
本人 ,身份证号码: ,因事不能亲自至东莞市社会保障局 局办理 等事宜,今委托 (身份证号码: )为本人的代理人,代理本人办理相关事宜,望贵局给予办理。
1、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是否是房屋所有权人真实意思表示,公证程序是否合法。
参保职工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因故不能亲自前往办理社保相关(转移□继承□退付个账□)手续,委托____社保局:____社保局:,身份证号:__________届时代办,请贵中心将本人的个人账户实际结余资金划入厦门银联卡,卡号__________。
如果委托书在办理公证时,公证员向委托人详细说明了委托书内容,委托人的权利义务,签订委托书的法律后果,并制作了笔录,足以证明委托人对签订该份委托书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充分知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95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53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该规定,如果出借人与借款人达成合意,借款期限到期,借款人无力偿还,出借人有权出卖抵押房屋偿还借款的情况下,应认为双方对该事项达成合意,该授权委托书应为有效。
反之,如果出借人在办理委托书公证时,故意隐瞒委托人卖房的意思表示,既不告知委托卖房,也不将委托公证文书交付委托人,应认定房屋买卖非所有权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委托书应为无效。
2、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房价格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存在恶意串通,故意损害房屋所有权人利益的情形。
委托权限:参与调解和签署和解协议;参加法庭开庭;调查、提交有关证据;代书和代收法律文书;代为承认和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变更诉讼请求、撤诉、提起反诉等。
由于出借人与借款人属于利益相对方,受托人多为出借人或出借人指定第三人,往往站在出借人利益,急于房屋变现,偿还借款,可能存在房屋买卖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差甚大,甚至低价卖给出借人自己,该种情形下,由于房屋买卖价格显失公平,严重损害了所有权人利益,应认定为恶意串通,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2款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如出现甲方代偿情况,乙方应支付甲方代偿金额10%的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如果房屋买卖价格是公平合理的,无论是出卖给出借人,还是第三人,都是可以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合同。
简化人户分离、户籍迁移人员的《婚育情况证明》。针对人户分离和户籍迁移的现象,按照“老”办法,需要先由现居住地或原户籍地出具当事人在现居住地或原户籍所在地期间的婚育状况,再由户籍所在地出具当事人的婚育情况证明。此次,再生育申请人只需提供现户籍地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一地一次”即可。
委托人因(写明案件性质及对方当事人)一案,委托为(一审、二审或再审)的代理人(或辩护人),代理权限如下: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除以上两点意见外,有人认为担保性委托书构成《物权法》第186条流质条款,“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应认定为无效条款。本律师认为,担保性委托书不构成流质条款,理由是:担保性委托书本意是作为债权的担保,但其实质并不是担保行为,不属于《担保法》中列明的担保行为;同时,有些债权人、债务人在出借款项时,为了减轻所需负担的税费或缩短办理抵押登记时间,并不去房屋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此,该种行为不应认定为担保行为,亦不构成流质条款的问题。
综上,本律师认为,如果房屋所有权人清楚知悉委托书内容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房屋买卖价格公平合理的话,应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买受人有权取得房屋所有权。
委托人:________,性别:____,日出生:____________;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性别:____,日出生:____________;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委托原因:我因有事(工作忙),不能亲自前去办理。
委托事项:办理出售坐落于_______________房屋的有关事宜。
委托权限:
办理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手续(包含但不限于网签及撤销网签手续),接收房款,偿还银行贷款,解除抵押登记,领取他项权证;办理房地产产权的过户登记,办理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管道煤气过户,交房,公证申请,办理查档,代付税款及一切相关手续。代为办理该房屋出售的相关一切手续。 受托人在上述权限内签署的有关文件,委托人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有无转委托权:无。
委托人: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托人: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委托人与受托人系夫妻关系,共同拥有位于____________(房产证号)的房产,其中,委托人占有____%产权。
委托人特委托受托人为委托人的代理人,受托人可以单独以委托人的名义代理如下事项:
一、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有关转让手续,代为签署房产转让合同并收取售房款,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二、办理上述房产的房款资金监管协议及收取资金监管协议中的房款,签署相关文件。
三、到国土部门查询上述房产产权资料、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四、全权办理所转让上述房产的水、电、物业管理、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费以及其它相关过户、销户手续。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以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手续,委托人均予认可。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托人: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