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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委托代理协议书(样式四)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中国XX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法规、法规和有关金融政策,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和平等互利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四)本协议适用于本协议生效后发生的委托代理项目管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等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特殊情况下不超过次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应规定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经办行应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借款人报送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甲方在贷款到期前3个月,向乙方经办行抄送催收贷款通知书。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日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贷款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上划甲方。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和乙方分别对贷款进行会计核算。
(二)贷款计息由甲方和乙方分别计算,并核对一致。甲方发放贷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还款日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代理大中型贷款项目的经办行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该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报告内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偿还贷款本息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该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_________0.5‰+回收贷款本息额_________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甲方应对乙方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特殊情况下不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同时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五)甲乙双方对违约责任有分歧,不能协商解决时,按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十三、附则
(一)每年3月,甲乙双方相互提供年度委托代理情况。
(二)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授权的信贷局与乙方授权的一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标准文本,由甲乙双方共同议定。
(三)本协议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四)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五)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国家开发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姚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中国XX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苏文川
(或授权代理人)1998年4月16日
委托方(甲方):国家开发银行
代理方(乙方):中国工商银行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中国工商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经办行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利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应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工作报告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甲方(委托方):_______
乙方(服务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
邮编:_______
甲方因与因纠纷事宜(以下称该案),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该案的法院一审阶段代理人。但就该案件的辅助事宜,有权指派其它人员办理。
如上述律师有其它事项不能出庭,则乙方与甲方协商指派其它律师出庭处理。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社会经验和技能,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及时答复甲方询问;
(三)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四)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务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实情节;
(二)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三)甲方指定下列联系人:
甲方联系人:_______
电话:_______
E—mail:_______
邮编: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
上述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证据材料、案件事实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律师。
(四)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甲方非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代理费及相关费用
(一)经协商双方同意代理费的收费数额为: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其中每件_______元,共_______件。
该代理费仅为双方约定的代理阶段的费用,如进入下一阶段,双方另行协商收费。
如就本案对方当事人提起反诉并与本案合并审理,则乙方应一并处理,不再另行收费。
(一)经协商双方同意,律师费按如下标准收取:
1、前期律师费:收费数额为:_______¥_______年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
2、后期律师费:除前期律师费之外,如就本案甲方获得索赔(无论系以何种方式获得索赔,包括但不限于撤诉、和解、调解、判决、裁决等),则甲方应当按照最终实际得到的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以补偿金、赔偿金、劳动报酬、报销等任何名目作出的赔偿)的20%的比例,于获得赔偿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后期律师费。如赔偿金额系分期支付,则后期律师费亦相应分期支付。
如本案需要进行法院阶段的一审、二审、强制执行,则律师费仍按本协议约定收取,不另行收取。
(二)代收费用及差旅费
1、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2、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所需的办案费用(包括资料、交通、通讯、文印、差旅、食宿等费用)按如下第叁种方式支付:
壹、乙方垫付,甲方实报实销;
贰、包干;
叁、免收办案费用,但因办案所需在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用由甲方据实报销。
(三)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乙方指定收款帐号为:_______
开户行:_______
开户名:_______
帐号:_______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足额正规发票。如甲方系单位客户,则乙方开具发票不作为付款的凭证,是否付款以银行付款凭证为准。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务或增加诉讼当事人,或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增加诉讼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变更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律师代理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代理费;增加律师代理费协商未成的,乙方有权在原委托范围内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确放弃委托事务的,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后的律师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乙方律师工作延误、重大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工作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了准备,原告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事务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事务费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七条其它
1、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
2、乙方律师不对案件结果作出任何承诺。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办案律师各留一份。
甲方: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乙方: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乙方联系人:_______
传真:_______
电话: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
甲方:
乙方:
广东明典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参与诉讼活动。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绝对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有意弄虚作假或所提要求不合法的,有权中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如因乙方的原因终止代理的,所收费用退回给甲方。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权限:□一般代理;□代为起诉及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签收法律文书;□其它。
五、根据律师服务收费有关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人民币___元,此款在付清。甲方超期未付费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代理合同,有权拒绝参与开庭等诉讼活动,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六、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另行签订协议。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时止(终结形式可以是判决、调解、庭外和解及撤销诉讼等)。
八、乙方已向甲方解释上述条款的含义,乙方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对上述条款无异议。
甲方:
乙方:
日期: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_____行政诉讼一案,委托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师为甲方_________行政诉讼案的第_________审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结止(判决、裁定或撤销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需另行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甲方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决定委托 事务所的律师(以下简称乙方)风险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作为为甲方的代理人,乙方可根据工作安排需要更换代理律师。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全部与该案件有关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如甲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乙方有权中止代理,并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成立并生效,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或终止本合同,除非乙方有重大过错。
五、鉴定费、诉讼费等费用依法由甲方先行垫付。本合同实行风险代理,即乙方在办案之前及办案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在甲方实际收到赔偿款后,再收取代理费。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案件代理费用按如下标准收取:
(一)若甲方通过诉讼程序,则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取证费等一切案件相关费用按实际到位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20%收取;甲方于收款当日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二)若甲方在起诉前经乙方律师指导达成和解或者在交警部门达成调解的,则甲方须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费20__.00(大写:贰仟元整)。
六、甲方应在获得赔偿款之时应立即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否则,甲方除须向乙方支付代理费、收取代理费的支出外,还须按应付代理费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承担违约金,并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
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结案之日止,包含和解、调解、第一审、第二审、执行等阶段。
八、本合同经双方共同确认,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他。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购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bb机/手机: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总部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购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bb机/手机: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总部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过对市(建筑面积㎡,其中附属面积㎡)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二、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元/㎡,实付房款(小写)元,(大写)拾万仟佰拾元(含佣金,不含交易税费及按揭费用)。
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即付认购金元,并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来办理按揭申请手续和交清首期房款元。否则按甲方弃权处理,并不得要回认购金。
四、甲方要求乙方担保并代理向银行申请二手楼宇按揭服务,要求贷款金额为元,还款期限为年(以银行实际批核为准)。
五、甲方须如实填写按揭申请材料交由乙方递交按揭银行,若银行同意按甲方申请的`按揭事项,甲方必须及时到银行办理按揭手续,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同时缴纳过户时政府规定应由买方交纳的税费以及按揭贷款之评估费、_____费、抵押登记费、_____、公证费。
六、若甲方不供房款超过三个月,乙方有权协助按揭银行处分该房屋。
七、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须将认购金扣除评估费和总房款的____%的手续费后二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
a、按揭银行不同意为该房屋的交易提供按揭服务;
b、按揭银行同意提供贷款的额度或年限,低于甲方要求的贷款额度或年限而导致该房屋实际不能成交。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或盖章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合作作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就上述作品达成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期内拥有上述作品专有代理出版权,并不得许可其他方在合同期内使用此书稿。
第二条 甲方的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内容:_________________(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五)泄露国家机密的;(六)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三条 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四条 甲方的上述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内容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五条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行使本合同第一条授权范围以外的权利。甲方授权乙方代理行使本合同第一条授权范围以外上述作品的权利(含:_________________通过乙方完成的海外出版、改编为影视作品、电子出版物等),其使用所得报酬甲乙双方按1:_________________1比例分成。
第六条 乙方保证用出版社或中国言实出版社出版本作品,如出现假、伪书号,则赔偿甲方一切损失。乙方保证充分尊重作者的署名权。本书为:_________________著
第七条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审稿意见进行内容修改,若因甲方不按照出版社审稿意见(不改变本书原意的情况下)修改造成的图书无法出版而退稿终止合同的,甲方必须承担乙方的排版、设计、审稿、申请CIP下来以后,所产生的费用,即除印刷款、代理费以外的60%。
第八条 甲方在和乙方签定出版合同,总共费用元整,在签定合同三日内支付首期,余款在新闻出版署CIP公布后全部付清。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照履行: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委托乙方并指定_____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_____________行政诉讼案的第_________________审诉讼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同意甲方的指定。
2、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3、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4、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5、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
6、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_____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7、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结止(判决、裁定或撤销诉讼)。
8、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需另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招商代理位于 的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 标的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独家代理“ ” 整个项目的商业策划、招商代理。
乙方代理招商的整个项目面积以双方签字确认的甲方委托乙方的实际可招商面积为准(具体面积以店铺划分后的店内可租赁面积为准,不含通道等不可做为出租经营使用的公摊面积)。甲方委托乙方开展招商工作的具体总面积,及涉及区域,后续以项目推进过程中甲乙双方最终书面约定为准。
二、地点 招商面积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招商的物业地点: 共招商面积 。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即:
乙方商业咨询顾问、招商阶段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商业招商完成率达 之日止。(招商完成率达 70 %后,甲乙双方可协商续约。
四、报酬标准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报酬包括招商启动费、招商代理费。招商费系指乙方履行本合同时招商启动阶段、招商阶段应取得的报酬。
1、招商启动费含商业顾问咨询费:人民币 。结付标准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相关规定履行。
2、招商代理费:结付标准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相关规定履行。
五、费用结付
1、招商策划费用的支付:
在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第一笔前期策划招商启动费用为:
2、招商代理费的支付:
1)对于乙方介绍促成签约的商家,甲方将按该租户第一年月租金的 倍支付给乙方,作为招商代理费。
2)支付方式如下:在乙方和商家签订店铺协议后,甲方按约定,支付乙方现阶段所招面积代理费的,同时扣除前期支付给乙方的招商启动费。(若代理费用不够抵扣的情况可前抵扣部分)在乙方同商家签订租赁合同后付款时,在乙方完成所约定的招面积后支付全部代理费尾款。
3)如租户签署正式租赁合同或联营合同之后悔约,已收取的租赁定金或违约金被甲方没收的,乙方有权获得该违约金的 作为招商代理费,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第五条2、1)”约定的招商代理费。
六、招商成果的界定
1、根据甲方需求及具体市场变化情况,以甲方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在招商阶段,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阶段性招商计划书》作为甲方对乙方的招商工作的审核,《阶段性招商计划书》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附件三存档。具体考核标准以《商家确认书》所确认的比例为准。
2、在委托期内,甲方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或店铺协议并根据合同约定支付首期合同约定费用。在委托期间,由甲方先期接洽或介绍,由乙方完成租赁合同签约的也视为乙方招商成果。
七、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应协助配合乙方的招商工作,并保证乙方对此项目的独家招商代理权,并按时支付乙方招商代理费用。
2、甲方应保证履行并承担意向协议及租赁合同中的出租方职责。
3、甲方指定专人作为本合同的甲方代表,负责本合同的策划和招商工作。乙方应当与甲方及代表进行密切联系,加强沟通,甲方以及甲方代表应当为乙方开展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将该代表人通知乙方。如有变更,应当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代表以甲方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有权参加由乙方为本项目召开的会议,对乙方提供的项目报及策划方案进行交流、讨论与确认。
5、管理全部租金的账务工作,负责全部租金款的收取并有效使用,同时负责对外开具发票。
6、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招商接待场所,并提供招商接待场所日常办公设备(桌、椅、电话及供招商专用的两组以上电话线路、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并承担售楼处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安、保洁、水、电、电话费、饮用水、纸张、文具等含VI系列易耗品的所有费用。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在销售现场需遵守办公用品使用和维护守则,如有非正常损耗则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7、《商铺租赁合同》的内容必须经甲方许可后印制,由甲方复核认定,并由乙方协助甲方与承租者签订。如乙方在招商过程中须对有关条款进行改动,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
8、审核并确认该项目招商所必需的广告宣传资料,负责实施广告投放,承担该项目的广告投放费(广告投放费包含电视\报纸\广播\网络\户外广告牌\宣传单\售楼处广告包装\现场推广活动费用)和礼仪及招商推广等活动费用。
9、甲方须在营销中心交付使用时提供招商接待场所,以保证项目客户积累工作的顺利进行。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需提供书面意见并监督指导各合作方完成招商场所及招商相关配备等具体工作。
10、委派专人配合、协调乙方的工作,以便乙方顺利完成全部的代理招商工作。
11、乙方对本案项目的参与人员必须报甲方审核,对服务不满意者,甲方可以书面要求乙方更换工作人员,并在甲方同意下更换工作人员,新的工作人员须在一周内到岗。
12、甲方有权在发生重大违约事故时,追究乙方适当的经济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解除该合同。
13、甲方如期保障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预定时间竣工并验收入伙。如因工期延误,则乙方可按延误时间顺延招商计划和任务;如因工期延误过长,导致乙方招商工作不能顺利进行,双方以协商为前提,但乙方已发生的相关费用须由甲方支付。
14、甲方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提高效率,对乙方书面提交的各项工作计划和建议按照合理时间要求及时答复,否则,造成工作延误等问题由甲方负责。
15、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八、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和组织好项目的策划、招商服务,全面维护甲方利益,完成全部合同义务,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负责代理招商范围内的营销策划及具体实施工作,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将项目商业相关建议进行提出,包括招商策略的实施及招商人员的培训、商业咨询、信息反馈、接待、带客户到现场看商铺等事宜;
3、乙方不得擅自降低租金,但因实际招商需要而进行修改租金的应报甲方书面批准方可实施;
4、乙方应适时根据招商进度对已完成的策划及招商方案进行修改,提交应变招商方案,防止由于划瑕疵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而导致甲方错失商业机会。招商开始后乙方须把真实的资料及客户档案以周报表、月报表的形式提交甲方(包括电子文本);乙方须每周向甲方指定人员做工作汇报,反馈存在的问题、工作实施效果、竞争楼盘等信息,并提交下一周的工作计划;
5、乙方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提成、工伤、事故等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招商工作过程所进行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项目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8、乙方不得在本项目现场摆放其它项目招商资料;
9、乙方协助筹备有关该项目的展销会需经甲方同意后执行,并协助监督相关设计公司或礼仪公司安排展销场地内各种布置及摆设;
10、若乙方在服务期届满前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任务则本合同自行终止;
11、乙方工作成果均需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乙方提交的所有报告均需附带电子文本;
12、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认定的工作进度计划开展工作,确保阶段性委托工作内容及招商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并提供甲方随时检查;
13、合作期内,乙方应保证所提供各项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14、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经手客户交纳的租金款项,所有的租金款项必须由甲方指派的财务人员收取,并由甲方出具收据或者正式的物业租赁专用发票。若有违反乙方除应承担相应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漏客户资料,若有违反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6、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九、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而使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终止本合同的履行时,则甲方有权视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程度,扣除部分应向乙方支付的招商启动费用。
3、合同有效期间,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4、在合同期内,若因政府出台对房地产行业有重大影响的政策,或因甲方工期拖延、甲方对项目的
开发和招商不具备合法、完备的手续等原因致使项目招商受影响,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乙方有权不归还甲方前期招商启动费。
5、乙方不得擅自就本项目相关事宜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包括承租者)签订任何合同或做出虚假
承诺,否则由此引起损害甲方及第三方利益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6、因乙方原因造成同一房源重复租赁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及第三方(包括承租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合同与附件
1、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针对本项目合作事项的主合同。在招商过程中,若因引进商家而需要相关证照,甲方需配合提供。
2、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附件一: 《商家确认书》;合同附件二:《阶段性招商计划书》
十一、其他条款
1、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不得聘用对方工作人员,如有违约,则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每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修改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抵触之处则以补充协议为准。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约定由该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结束,如未能按时结付,该协议继续生效,结付清楚后协议自动终止。
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皆具有同等之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应立即着手进行合同约定的工作。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并达成条款如下:
1.合同当事人
供货人: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商品及数量
甲方委任乙方为_____________商品的销售代理人。乙方保证在协议期间销售上述商品不少于_____________(数量或金额)。
3.销售地区
以_____________地区为限。
4.订单的确认
协议商品的有关数量、价格和运输期,应在逐笔交易中确认,其细节详见甲方销货确认书。
5.付款(选择下列方式)
(1)在订单确认后,乙方应于有关销货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内,安排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金额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并于开证后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由方准备装运。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佣金
甲方于收妥货款后,按每批货物发票价值的百分之_______向乙方汇付佣金。
7.市场情况报告
乙方有义务每三个月向甲方寄送一次详细的报告,反映当地的市场情况和消费者意见。乙方还应随时将其他供货人所报同样商品的样品,连同其价格、销售情况、广告资料等寄给甲方参考。
8.广告宣传费用
乙方应负担协议期间在上述地区的一切广告宣传费用。所有用作广告宣传的和必须送交甲方取得事前同意。
9.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经有关双方签字后保持有效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果一方需要,延长协议必须在满期前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0.仲裁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按其仲裁规则在深圳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1.其他条款
(1)甲方不应向上述地区的其他客户供应协议商品,如有任何直接询盘均要转给乙方。但是,如有任何客户坚持要与甲方直接交易,甲方有权直接成交。在后一情况下,甲方应送乙方销货确认书副本一份,并按该笔交易标的净值的百分之______为乙方保留佣金。
(2)乙方未能在______月之内向甲方寄送至少______(数量或金额)的订单,则甲方不再受本协议的约束。
(3)对于双方政府间的交易,甲方有权按其政府授权直接成交而不受本协议的约束。乙方不应干涉这种直接交易,也不应对此提出索赔或佣金的要求。
(4)其他条款应以双方签订的正式销售货确认书为准。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供货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签署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医疗器械事宜协商一致并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医疗器械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
生产厂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负责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文件资料包括附件一及药监局所要求的文件)。甲方对其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责。乙方不对前述的文件资料负审。甲方的文件资料不符合三性或甲方有误导或遗漏,导致甲方的注册被驳回或延误,概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代理甲方申办上述进口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事宜,乙方有义务对甲方资料保密。对于未能取得产品注册证的,乙方应当向甲方作出书面说明或及时提供药监局的不予注册的文件。
四、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3天内按费用清单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用。费用清单详见附件。
五、若因乙方过错不能按时完成产品注册,则每超时一个月(按工作日算)退还代理费用的30%,直到退完全部代理费止;若甲方因自身因素导致其产品注册不予批准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材料不真实或有违法违章行为等),其代理费用不予退还,双方的代理关系至注册当局发文不予注册之日起解除;若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产品注册不能按时完成,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乙方退还除已产生费用外的'剩余代理费用。
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的,乙方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付清代理费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工 程 名 称: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条款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建设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
2、招标范围:
3、建设地点:
4、工程规模:
5、工程投资额:
二、建设工程实施条件:
1、工程批准文号及时间:
2、图纸设计单位及交付时间:
三、招标、计价及评标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
2、计价方式:
3、评标办法:
四、代理业务范围:
拟定招标方案;
拟定招标分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审查报名申请人投标资格;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编制标底;
组织开标、评标;
参与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五、代理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内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对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6、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六、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七、委托方的义务:
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工程规划许可证、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及审核通知书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的联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对代理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在 日内做出书面的回答;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代理方的经济损失;
5、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6、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签订完工程施工合同,并在签定合同后7日内提交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
7、委托代理资质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应书面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
八、委托方的权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权参加委托代理工程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书面报告;
3、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4、有权参与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
5、有权参与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工作。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
1、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中标价的 %或人民币(大写)
代理咨询服务费;上述费用中:
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不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不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2、此代理咨询服务费于:
本协议签订后,委托人先预付 %余款在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委托人与中标人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一周内付清:
十、委托方指定联系代表人:
姓名: 职务:
十一、违约、争议: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中标人)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份数及分送责任:
1、本咨询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招标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
2、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达。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委 托 书
兹委托 代理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的(□设计 □监理 □施工 □设备 )招标事宜,有效期限为_天
拟定招标方案。
拟定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审查申请人投标资格;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编制标底;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具体职责、权利义务详见招标代理合同。(注:自发布招标公告至组织开标、评标所形成的资料、文件由你单位加盖公章,我单位均予以承认,中标通知书由我单位签发)
法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日期: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兹有(甲方)委托_________(乙方)代理财务记帐工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职责
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对提供给乙方的会计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2.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库存商品的收支和保管,并建立明细日记帐。
3.商业企业需每月月底进行库存盘点并提供盘存表,工业企业需提供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的领料、出库凭据及盘存表,其他企业涉及存货的也应提供盘存表,作为乙方结转或调整成本的依据。
4.在每月月末前及时向乙方提交所有用于建帐的会计原始资料。
5.对于乙方依照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退回要求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及时予以补充、更正。
6.配备专人负责与乙方进行日常工作联系,及时与乙方对帐,保持实际经营与乙方受托代理的财务帐一致。
7.按本协议书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代理建帐费用。
二、乙方受托职责
1.本着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具体包括审核原始资料、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
2.在代理所属月份次月完成代理事项,但不能影响甲方纳税申报工作。
3.对代理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乙方在完成建帐后即将记帐凭证及相关财务资料交还甲方,年度终了后一次性将会计帐册移交甲方,由甲方自行保管。
5.本协议终止后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指定的帐册接续人办理交接手续以保证帐务的延续。
6.在代理期间如甲方遇到查帐或审计,乙方应予以配合,就代理所采用的会计政策等作出解释。
三、代理期间及收费
1.委托代理建帐期间自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止,共计_______个月。
该起止月份指建帐所属月份。
2.本项代理业务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月,合计金额_________元。
预付三个月。
3.如代理期间遇到企业不再继续经营等重大变动,可凭有关证明材料按实际代理时段结清代理费用,余款退还。
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书在签约并付费后生效。
2.乙方承担由于代理工作失误造成的甲方损失。
由于甲方未尽本协议第一款所述职责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负。
3.甲、乙双方按照《民法典》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5.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现就乙方委托甲方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外包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与乙方委托服务的人员系人事代理关系,无劳动关系(人才派遣除外)。乙方员工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全面接受乙方的劳动管理,乙方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
二、 甲方义务和权利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一、档案托管(免费)
人事档案管理l 调整档案工资
根据档案提供各种证明l 工龄核定
出国政审l 转正定级
二、人力资源事务外包(A类1-7,B类1-10,C类1-14,D类1-20)
1. 代办员工录用、退工2. 代办寄住证手续
3. 办理毕业生聘用合同鉴证备案4. 职称申报等需要的相关手续
5. 代为组织人才测评6. 人才引进和流动服务
7. 集体户挂靠8. 代办、代交养老、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9. 代办、代交医疗、大病保险10. 代办、代交住房公积金
11. 远程电子档案查阅12. 人力资源信息和政策咨询
13. 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14. 企业劳动人事办事流程指导
15. 代办工资卡16. 代发工资
17. 代办个人所得税申报18. 帮助组织入职体检、年度体检
19. 代办商业保险20. 帮助协调劳动人事争议
三、人力资源管理扩展服务
(二)在乙方支付外包服务费、社会保险等各项费用后,甲方应及时准确为乙方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三、 乙方义务和权利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服务内容相关的有关材料,以及委托服务人员的新增进档材料。
2、根据选择的人力资源事务外包服务项目,乙方向甲方支付外包服务费 元/月·人。选择人力资源扩展服务项目的,一事一议。
3、签定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4、如果与所委托服务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应在十五天内将名单和终止合同证明一式两份以书面形式寄(送)达甲方。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甲方有义务做出回应及对服务质量进行改进。
四、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聘用人员的服务起止日期为乙方聘用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解除合同人员乙方须于当月25日前书面通知到甲方,否则,如因乙方原因当月未能及时停保的,乙方仍应为该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缴纳下一个月的各项保险。
2、甲方每月 15 日前将各项费用明细发给乙方核对,乙方须在当月20日前根据清单支付当月各项费用。以上费用逾期,如发生滞纳金,由乙方承担。
五、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日起一年内有效,次年到期前30天,双方如无书面异议,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依此类推。
六、 本协议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须提前三个月向对方书面申请,或承担三个月外包服务费用的违约责任。
七、 协议中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附件另行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共同发展原则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
二.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专利产品 一次性无痛导尿管 在 地区的独家经销商。
三.合同标的额及市场保证金
1. 合同标的额:标的额1:乙方全年销售额;标的额2:乙方首批进货额
2. 市场保证金:为维护共同利益,确保市场稳定,乙方须交纳给甲方人民币 万的市场管理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在三个月内返还乙方。
四.供货价格详见合同附件
1. 保证金支付方式:规定时限内全款汇到甲方帐户
2. 供货方式:实行现款现货,款到发货原则。
3. 交货地点及运费:甲方在确认乙方货款到帐后及时发货,并承担产品到达乙方经销区域前的一切运费。
4. 包装标准: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标准无菌包装。
5. 产品质量: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凡由于甲方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串货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五. 双方的权利、义务承担
1. 甲方的权利
1.1 对乙方的经营有查询、监督权。
1.2 甲方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权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2. 甲方的义务
2.1 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
2.2 有责任向乙方按时、保质、保量提供产品。
2.3 甲方有责任在乙方经销区域内维护其权威性,并积极配合乙方在其分销区域内对产品推广有利的活动。
2.4 甲方有责任对乙方反馈的市场信息予以及时的研究、答复。
2.5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状况定期和不定期的召集乙方共同讨论市场管理及销售相关事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6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授权区域内连续两个月未有拓展的重点____市和重点医院进行调整,调整区域和医院辰和产品经营权由甲方重新授权,并从乙方授权区域中划出。
2.7 为规____市场,如乙方未经甲方授权而超出经营区域范围和渠道的窜货行为及其他有损于本协议条款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该行为退出窜货区域和医院。对恶意窜货行为(恶意窜货指向辖区外已使用辰和产品医院的倾销行为)需赔偿被窜货区域经销商的损失,同时按所窜货的数量每只产品罚款人民币________元,并有权视恶意窜货在________只以上者取消其地区经销资格及保留诉讼权。
2.8 为乙方提供产品上市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文件。
3. 乙方的权利
3.1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3.2 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4. 乙方的义务
4.1乙方提供二证一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许可证)。
4.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其经销区域内经销权不受侵害。
4.3乙方有责任完成双方签定的销售指标,如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销售目标的80%或单月销售低于50%、三甲医院半年内无法开拓至50%的,甲方有权进行调整,调整的区域和医院由甲方重新授权。
4.4 乙方有责任每月提供客户使用产品流向及相关资料,以便于甲方给予市场支持。
4.5如遇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需收回医院使用过程中的产品和医院相关科主任签名或经医院盖章的证明,并需经甲方确认属实后及时调换。
4.6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利益及产品形象,并在辖区内组织专业机构指定专门人员对甲方的产品进行推广。
4.7乙方有责任及时反馈产品终端信息及竞争动态,服从甲方有关市场管理的规定,对市场的异常情况应及时与甲方共同讨论、研究处理方案。
4.8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可跨区域进行任何销售和推广活动。同时,乙方在分销期限内不可同时经销与甲方产品性质、功能相同或相近的同类产品,否则均属违约。
4.9乙方有对经销区域内规____市场管理的责任,若乙方设立二级分销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如货物流向失控(窜货)、医院终端管理不严、乱定价等情况,均由乙方全额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六. 本合同有效期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双方同意续约,任何一方在期满前1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如果某一方不按此合同条款履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严守本合同各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由于不可抗力(运输事故等)或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原因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八.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九. 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十. 解决争议的方式:
1.甲方指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向____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甲、乙双方可任选其一,诉讼地点为嘉兴。
3.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 与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前进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龙怡苑合作建房合同纠纷 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 田武、李凤仪 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向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前进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发律师函。
三、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甲方同意于签约后就上述委托事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共人民币 一百五十 元。
上述费用不包含乙方到广州外办理上述委托事务的差旅费和有关杂费。乙方在甲方支付费用后开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应支付双方约定的'律师费,并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
六、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付的律师费。
七、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 律师函发出时 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别约定: 无 。
本人/单位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条款的确切含义。
甲方: 乙方: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甲方决定委托乙方代理注册南京公司及相关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事项、时限及费用
1.申请企业名称;
2.入资,验资(万)
3.申请执照,4.刻章,刻3枚
5.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
代理费:_________元(含/不含工商、税务、组织机构代码、刻章、验资报告、银行开户等费用)_________元,总计:元。
二、付费时间、数额及方式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预付订金元。其余费用待乙方办完执
照、代码、税务登记后,甲方取证后付尾款。
2.付费方式可以用现金,也可以用支票,但用支票需经乙方确认到帐后,在领取证、照。
3.三、双方责任及违约处理
1.甲方负责按照上述代理事项提供申办所需的文件、证件,并保证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如有虚假,后果自负。
2.乙方负责提供申办的表格和参考资料,并负责起草、打印和填写申办的文件和表格,待甲方提供的文件、证件齐备后即送审,并按照有关机关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领取证、照。
3.在申办过程中,如果甲方提出中止申办或因不能提供有效文件、证件停
止申办,乙方一律不退订金,甲方并应付给乙方50%代理费;如果甲方提供的文件、证件齐备,乙方申办不下来,乙方退还全部订金和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证件,并赔偿50%代理费的损失。
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五、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复印件双方代表签
字,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署:
签署: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日期:
地址::
受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部分 风险及诉讼方案的告知
甲方接受乙方咨询,因案情复杂,现就(20xx)江民二初字第某号乙方同申屠其他合同纠纷(以下简称“纠纷”或“某号案件”)之处理风险及诉讼方案告知如下:
①. 本合同中所表述的“协议”仅指乙方与申屠于20xx年10月13日签订的协议,即申屠显文在纠纷案件中举证的协议。
②. 经办律师认为,协议的有效性并不存在争议,当为有效。乙方同意经办律师的观点。
③. 乙方陈述并提供了一份证据(丁书写的还款说明),认为乙方已通过丁向申屠转交了19400元钱款。
④. 基于上述2点,乙方认为上述19400元钱款是其与申屠解除协议的退款,故乙方追求的诉讼目的在于确认协议已于20xx年7月被解除。
⑤. 由于乙方通过丁转交上述钱款,故丁的表述及其证实将成为乙方诉讼目的能否实现的关键依据。
⑥. 基于上述5点,甲方提供并经乙方同意的诉讼方案如下:
i. 乙方向江干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追加丁为某号案件的第三人;
ii. 若江干区人民法院未准许乙方的上述申请,则乙方向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列申屠为被告,丁为第三人,要求确认乙方与申屠签订的协议已被解除;
iii. 上述第ii项起诉若被受理,乙方向江干区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某号案件的审理。
⑦. 甲方告知乙方,乙方与申屠纠纷的诉讼风险如下:6点所列的诉讼方案若未能实现,即丁未能参与或参加乙方与申屠
i. 上述第○的诉讼,则乙方将承受败诉的后果;
ii. 即便上述诉讼方案实现,但丁向法庭(包括江干区人民法院和丽水市的人民法院)所作的表述未必有利于乙方,则乙方同样也将承担败诉的风险;
iii. 即便丁陈述其向申屠转交了19400元钱款,但丁若无证据对此证明,则乙方也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
iv. 即便法庭确认乙方确实通过丁向申屠转交了19400元钱款,但对该笔钱款的性质也未必定性为乙方向申屠所退的投资本息,若如此,则乙方同样会承担败诉的风险;
v. 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充分的证据(原件)以证明其诉讼主张;否则,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⑧. 上述书面告知事项乙方若不理解其全部含义,应当在签署本合同前向甲方问明,乙方签署本合同时务必确保其已理解了本合同的全部意思。
第二部分 合同正文
第一条 服务范围
1.1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就下列实务提供法律服务:
1.1.1 代理乙方参加某号案件的诉讼;
1.1.2 若需要在丽水市对申屠提起诉讼,甲方代理乙方参加该次诉讼。
1.1.3 上述2种情形需要二审的',甲方代理乙方参加二审。
第二条 委托权限
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的权限为:
2.1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的特别授权诉讼代理。
2.2 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
第三条 承办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陈律师为本事务的承办律师。
第四条 服务费及支付
4.1 签署本合同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服务费元。
4.2 若需要在丽水市进行诉讼,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差旅费元,差旅费由甲方自行合理安排,乙方不必另向甲方支付。
4.3 上述差旅费的支付以丽水市的法院受理了乙方的起诉为前提。
4.4 经过甲方的服务,若乙方的诉讼目的得以实现,即最终生效的判决确认协议已解除,则乙方需向甲方再支付律师费元。
4.5 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查档费、审计费、鉴定费、公证费、诉讼费。
第五条 保密
甲方对于乙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但法定或约定应向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提供的除外。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保密期限为5年。
第六条 合同终止
乙方单方终止合同时,甲方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乙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就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1、甲方委托乙方为省市(县)的区域性的独家总代理,代理"卓康"离子水瓶系列产品的销售、广告宣传和售后服务,包括今后开发的系列新产品。甲方不得在上述区域销售该产品,也不允许其他人在上述地区销售该产品。乙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权在上述区域内设立分代理和分经销商,有权组织业务活动,并承担业务所需的旅差费、会展费、区域广告费。甲方对分代理和分经销商不承担责任,不干涉其业务。
2、甲方供货出厂价为:2型(超声波清洗)元/个,2型(内镀钛金)元/个;3型元/个。甲方开具发票并承担运费,乙方若需发汽车快运、铁路快件包裹或集装箱运输则另付运费。
3、乙方保证在以上区域内的年销售总数:2型离子水瓶个,3型离子水瓶个;首批进2型(超声波清洗)产品个,2型(内镀钛金)产品个,首批进3型产品个。乙方除向甲方汇付首批进货的货款(和运费)元以外,并汇付年销售与首批进货数之差额的1/10货款(元),作为取得总代理权的定金。
4、本合同生效后,如果乙方一年内能完成总代理的年销售总数,该总代理权定金充抵每年最后一批进货款计算,并优先取得次年的总代理权。次年合同另行商定,条文一般照旧。
5、甲方将上述地区的独家总代理证书颁发给乙方(需镀钛证书者另交工本费),并向乙方无偿按比例配给电视和报刊的广告策划,提供广告录相带、光碟,随货按比例配给彩印广告海报标贴广告和资料,以及产品使用说明书、零售信誉卡,同时配给已发表的文章。当乙方要求增多配给的数量时,所需工本费由乙方负担。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可以在区域内制版印刷分发,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6、甲方供货时进行运输保险,途中如有配件损坏,乙方在收货后10天内寄回给甲方掉换新品。新配件寄往乙方的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需要某些配件供给维修使用时,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有权确定给分代理商和经销商的价格。零售价可适当优惠。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实行信誉销售法,认真为用户办"零售信誉卡",承诺使用180天内无效退货。乙方应要求分销商对初期的用户作书面记录,定期跟踪调查其饮用效果,以便掌握本地实例,为扩大区域性销售打好基础,同时为品牌建设和产品信誉作出贡献。
8、乙方在市场上发现仿造侵权的产品后,应迅速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必要的措施。
9、本合同有效期至200年月日。期满前一个月内乙方可声明总代理权定金不充抵货款,同时要求续订次年的总代理合同,并汇付次年的首批进货款,甲方才能将次年的总代理权再次授给乙方。
10、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后,乙方按合同第3条汇付的资金到位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
卡号:
交通银行太平洋卡
卡号:
乙方:
代表: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开户银行: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重庆市百业兴食品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华创大厦22楼12-13室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贴牌生产食品系列事宜,在双方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委托生产合同书,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共同遵守本合同书。
一、双方承诺:
1、甲方系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单位营业执照证书等合法手续。
2、乙方具备生产相关产品的合法资质,证书手续齐全真实,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
3、产品质量以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样本质量为标准。乙方在产品加工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法规,不得添加任何违禁添加剂,产品出厂前,必须经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若甲方在销售过程中成品在保质期内出现,如涨袋、漏气或变质等情况,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在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出现滞销情况,乙方不予退货,由甲方自行处理。
4、甲方全面销售,乙方不得销售该产品。
二、委托生产品项、名称、规格及价格
1、乙方为生产单位:按照甲方需求,给甲方生产合格( )系列产品。
2、甲方为委托单位,其商标( )为甲方所有。
三、结算方式
1,乙方应保持价格稳定,如遇原材料价格调整导致甲方产品供货价格波动,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5天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款到乙方指定账户后经核实乙方再进行生产
四、交货日期
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十天内货到甲方仓库(因前期生产未调整过来有可能会出现延误),如果超过十天,从第十一天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已付该批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天灾等不可抗力之特殊情况除外)。
五、交货地点
甲方仓库:
联系人:
六、交货数量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订单品种、数量组织生产,数量控制在订单数的正负10%内,订单以传真内容为准。如未按订单生产,甲方有权拒收(如甲方条件过于苛刻,乙方有权拒绝生产,并进行协商解决)。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 20_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它事宜
甲方: 乙 方:重庆市百业兴食品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指定_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_________行政诉讼案的第_____________审诉讼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同意甲方的指定。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某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结止(判决、裁定或撤销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需另行协议。
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 与XX市XX区前进街前进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龙怡苑合作建房合同纠纷 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 田武、李凤仪 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向XX市XX区前进街前进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发律师函。
三、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甲方同意于签约后就上述委托事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共人民币 一百五十 元。
上述费用不包含乙方到广州外办理上述委托事务的'差旅费和有关杂费。乙方在甲方支付费用后开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应支付双方约定的律师费,并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
六、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付的律师费。
七、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 律师函发出时 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别约定: 无 .
本人/单位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条款的确切含义。
甲方:乙方: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事项委托人同意将________ 合同(发票)项下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的欠款委托被委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向下列债务人追讨:
债务人名称:________联系人: 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
二、追偿佣金、费用和追回款物的'处理被委托人向委托人收取佣金,遵循“无效果,无报酬”的原则,即被委托人没有追回欠款,不向委托人收取任何佣金;如追回欠款,收取佣金比例为_______________ ;
对被委托人赔付前先行追讨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被委托人自行承担;
三、追讨债务有关事项说明
1、委托人应向被委托人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2、自本委托书生效后,委托人不得私下与债务人联系,或与其达成任何还款协议;当债务人与委托人联系时,委托人应及时将情况告知被委托人;
3、被委托人应及时将案件的进展情况通报委托人,采取重要行动须经委托人同意;
4、在对债务人的追讨中,如需采取法律措施如仲裁或诉讼时,被委托人应与委托人协商,共同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5、被委托人不得收受追讨债务回来的款项或财物,追讨回来的款项或财物必须全部交由委托人支配处置。
6、追回的款物应由债务人直接汇入委托人帐户;委托人在收到追回款三个工作日内,按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扣除追偿费用和佣金后将余额汇往被委托人帐户。
7、被委托人在向债务人追讨债务过程中,委托人概不负责乙方的人身安全。
8、委托人已向被委托人明确表示不得采用违反犯罪之手段收取债务,否则,一切后果由被除数委托人自行承担。
四、违约责任
1、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任何一方因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如被委托人故意拖延追偿,损害委托人利益,其责任由被委托人承担。
3、被委托人故意隐瞒重要事项,擅自行动,委托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五、委托期限委托期限为______个月
六、生效时间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各执一份。
委托人(盖章):_____ 被委托人(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需向美国出口产品,希望乙方为其提供FDA注册等相关服务。乙方愿意根据FDA的要求及本合同的约定,帮助甲方完成其在FDA的注册等工作。根据《民法典》之规定,合同双方就FDA企业注册一事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甲方同意接受《办理FDA注册合同条款》,委托乙方在美国办理FDA的企业注册事宜,委托项目见附件A。乙方接受甲方的上述委托,乙方在办理FDA事务业务时,仅作为甲方的代理,注册的所有结果和后果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二、甲方在申请FDA企业注册应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
1、企业法律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代码证书、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2、有效的资质证明和卫生、生产许可证书
3、办理《FDA注册申请表》中英文各一份,同时提交中英文电子文档各一份
可能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三、工作流程和办理注册期限
1、工作流程
A、甲方提交上列资料;
B、乙方审核合格后及时转交FDA授权实验室;
C、___授权实验室向FDA申报;
D、___办理;
E、结果通报乙方;
F、结果通报甲方。
2、代理注册期限:在甲方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完整、签订《FDA企业注册委托代理合同》和手续完备后,自《受理确认书》发出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注册。
四、费用和支付___事务代理
1、费用总计: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2、甲方将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上述代理费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房产网 本着促进X地区房地产信息产业发展及电子商务应用的基本原则,承办房产网广告业务。经下述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广告内容
发布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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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形式 : 文字,内容为:图片,位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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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从__年____月____日至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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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甲方责任
1. 甲方必须保证在房产网上所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不违反国家的法律。
2. 由该广告产生的.一切效益和法律责任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3. 甲方须于协议签订时付清本协议所列广告费用。
4. 若本协议有效期超过一个月,在协议期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改以上广告位的文字(如果是文字链接)、图片(如果是图片链接)或超链接,但每月不得超过____次。
5. 甲方不得将本协议及所附带的权利转让予第三方。
三、 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在房产网上的广告位置文字或图片在协议期内能正常显示。
2. 当甲方按本协议规定需要更改广告内容时,乙方应及时安排更改。
四、 违约责任
双方须共同遵守本协议条款,各自履行责任,违约方应负相应责任。
五、 其他说明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盖 章: 盖 章:
代 表: 代 表:
签订日期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方因与_________纠纷提出上诉一案,委托乙方参与相关法律事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律师法》、《_____》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的第二审诉讼活动。
第二条 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提起上诉、代为出庭;
2.接受调解,进行和解;
3.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
4.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
5.代为签署有关文书;
6.代收有关法律文书。
第三条 _____用
1._____数额:参照上海市律师_____标准,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缴纳______________元及律师办案费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于本合同签定之日付清_____及律师办案费。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按时如数支付_____用及办案费用;
2.及时向承办律师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不得提供伪证;
3.如实向承办律师陈述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材料;
4.尊重承办律师提出的`法律意见及诉讼策略。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严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依法办案;
2.及时向办案机关提交有关案件的证据材料和法律文书;
3.按时出庭应诉,并有充分的准备;
4.非经甲方特别授权,不得变更或放弃本案的诉讼请求;
5.及时向甲方通报案件的进展情况;
6.甲方依本合同规定支付_____用及办案费用后,承办律师应积极投入本案工作。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方不履行甲方之义务,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所收_____用及办案费用不予退还;乙方不履行乙方之义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所收_____用及办案费用应予以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非依约定或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证券营业部):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双方声明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揭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开设资金账户
第三条甲方应亲自开设资金账户
甲方在开设资金账户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同名证券账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第四条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账户。
第五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交易代理
第六条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分红派息;
5、应甲方要求提供其账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清单;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有权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证券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
乙方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
第十五条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变更和撤销
第十七条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账户。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的;
2、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
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
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六条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责任、乙方免责条款
第二十八条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
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
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当甲方遗失证券账户卡、身份证、资金账户卡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一、三十二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五条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投诉;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机构户甲方
第三十六条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账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七条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三十九条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条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二条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二十二、二十三条所指情形发生。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合同(参考格式)
委托代理合同(参考格式)
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采购服务委托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名称)贷款和(或者)赠款资金进行(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所包含合同包的采购服务委托乙方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总则
1.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1.2 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并保证其代理工作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与(国际金融组织名称)签订的与采购相关的法律性文件、国际条约和惯例。
1.3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以其专业知识和商务经验做好本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应根据其自身的技术实力,或者聘请专业技术设计单位作好技术方面的工作,积极配合乙方的代理工作并与乙方共同遵守中国政府与(国际金融组织名称)签订的《贷款协定》和(或者)《赠款协议》、《项目协议》以及(国际金融组织名称)《采购指南》或《使用咨询服务指南》的规定和有关的商业惯例。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以确保采购工作的顺利执行。
第二条 委托项目的概况与委托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和地点:
总投资额和(国际金融组织名称)贷款或赠款金额:
委托采购合同包名称、合同估算金额、采购方式: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 甲方应对采购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资金落实情况负责。在采购工作开始前,向乙方提交委托采购项目的批准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的要求,向乙方提出具体采购任务和计划。如需要,在国内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招标网上办理注册手续。
3.2 组织编写并向乙方提供中英文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标的、投标人资质要求、技术规格、技术指标等详细具体的技术要求。下同)并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总体编制质量负责;审定乙方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汇总稿。如需要,负责答复(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就这些文件技术部分提出的问题并作出相应修改。
3.3 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发布前10天,负责向乙方提供公告所需要的资料。
3.4 负责答复或澄清投标人提出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问题;如需要,负责对这些文件技术部分进行修改,将修改文件交乙方报(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审批,在得到正式批复后由乙方将此修改文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3.5 负责组织召开标前会和(或者)安排现场参观踏勘并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技术问题。
3.6 在乙方协助下,在国内主管部门指定的专家库或乙方的专家库选取或聘请专家参加评标工作,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3.7参加组织开标工作。组织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者)评标工作,负责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者)评标过程中涉及的技术问题的澄清。
3.8 审定资格预审和(或者)评标结果,并负责编写中英文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者)评标报告的技术部分。
3.9 如需要,参加有权审定资格预审和(或者)评标结果的上级监督管理部门对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者)评标报告的审定会议,负责向审定会议介绍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者)评标情况。
3.10 就(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对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者)评标报告提出的技术问题作出答复。
3.11在乙方协助下,负责在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格式和合同范围内,准备并主持与中标人就合同的非实质性内容调整完善进行谈判。确定采购合同内容,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3.12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报酬。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4.1 编写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并将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汇总后交甲方审定。负责将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报送(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审批,答复(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就这些文件商务部分提出的问题并作出相应修改。
4.2 根据(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的规定,拟定并在指定媒介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
4.3 负责印刷、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负责做好《发售记录》并及时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报送。
4.4 如需要,邀请投标人参加标前会和(或者)考察踏勘现场并解答投标人提出的商务问题;如需要,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澄清和(或者)修改,在报经(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将澄清和(或者)修改文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4.5 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或者)投标文件,负责做好相应记录。
4.6 负责组织和主持开标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根据(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的要求将开标记录报送(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备案。
4.7 协助甲方选定或聘请评标专家。参加组织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者)评标工作,编写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者)评标报告的商务部分,汇总甲方编写的技术部分编制成完整的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者)评标报告交评标委员会或甲方审定。严格执行(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国内主管部门规定的评标结果公示制度。
4.8 如需要,负责在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者)评标过程中按照评审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要求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
4.9 如需要,负责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4.10 如需要,参加有权审定资格预审和(或者)评标结果的上级监督管理部门对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者)评标报告的审定会议。在甲方确认评审结果和(或者)评标结果的前提下,负责将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者)评标报告报(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审批。
4.11 对(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就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者)评标报告提出的问题,负责与甲方商定意见并作出答复。
4.12 根据甲方确认的评审结果和(或者)评标结果,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4.13 如需要,负责在国内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招标网上完成招标项目的建档、招标文件备案、招标公告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协助甲方进行质疑处理等相关程序。
4.14负责整理招标、评标过程的有关文件,并向甲方移交有关文件。
4.15 及时向甲方通报招标代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并与甲方磋商解决问题的办法。
4.16 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收取代理报酬。
第五条 代理报酬的支付和结算
5.1 代理报酬
本合同规定的代理报酬不包括处理招标阶段可能产生的诉讼所需的费用。
甲方同意乙方按《代理申请书》中确定的代理费收取方式和费率收取代理报酬。
5.2 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本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代理报酬。因办理委托事项之外的委托事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3 对于上述款项,双方同意采取汇付〔〕、支票〔〕方式办理支付和结算手续。
第六条 违约和索赔
甲乙双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根据法律规定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一方因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受损失方可向违约方提出索赔。
第七条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
第八条 甲乙双方对在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重要事项的联络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紧急事项可用电话联系,但事后须立即以书面方式确认。如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时,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后生效,至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甲乙双方之间对未了债务的追偿和清算。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更改其名称、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 乙方项目经理及项目小组其他成员情况:
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其他成员姓名: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更换项目经理,需事前得到甲方的批准。
甲 方: 乙 方:
(加盖法人公章) (加盖法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记账,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范围
1、代理时间: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__________年_______月到__________年_______月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
2、业务范围(请在以下事项中选择):
(1)代办税务登记;(2)办理纳税、退税和减免税申报、(3)建账记账;(4)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5)财务管理咨询;(6)代理社保;(7)代理工商年检(8)清理乱账(需另行收费)。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要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从事的经济业务真实、合法,保证提供的原始凭证和票据真实、有效、合法、准确、完整。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2、甲方在每月______日前为乙方提供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各种发票的使用情况、银行存款的详细情况(出示银行对账单)、原始凭证和票据。如果甲方提供资料不全、票据失真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从而导致工商税务处罚及其他法律责任的,由甲方负责。
3、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
4、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5、及时准确的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转交或传达乙方。
6、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7、为乙方派出的代理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8、为乙方提供记账、理账所需要了解的生产、经营等管理资料
9、对于乙方审核后退回的票据按照规定应当及时进行更正、补充。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和各项税收管理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为甲方开展代理服务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选择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
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办理甲方各项纳税事宜,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必要时乙方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向税务部门汇报。
6、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财税政策等的原则问题
7、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出示和传递。
8、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会计资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料丢失(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应由乙方负责弥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结算方式
1、经协商,乙方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_________元,材料费(账簿、凭证、申报表等) _________元/年。
2、在办理纳税申报及其他相关事项时,乙方办事人员所发生的往返交通费,由乙方垫付,产生的和甲方有关的费用由甲方实报实销。
五、违约责任
1、合同最短委托期为一年,合同未满六个月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都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一个月记账费的违约金。
2、甲方未能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导致相关方面责任的由甲方承担;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代理服务所需的核算资料和工作条件的致时乙方不能按时履行本合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甲方未按时足额支付代理记账费用的,乙方对出现的任何会计账务、税务问题的,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本合同自动失效,乙方不承担本合同违约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会计核算及其他相关业务,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有效期限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付款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本合同到期前30天内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同,如双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无异议也没有续签合同的,本合同视为自动延续一年。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合同法》以及有关法规,以平等互利为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向,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所有的位于_地产项目(以下统称本项目)的销售代理。
1—2、乙方受托代理本项目的范围:总建筑面积约 平米。
1—3、在本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或自行单独进行由乙方所代理的事项。
1—4、双方签约资质:
1)甲方提供:公司营业执照,项目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
2)乙方:身份信息。
第二条、委托代理期限:
2—1、本约期限:从本约正式生效之日起,到 年 月 日。
2—2、合同期满后的续约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3—1、甲方负责对该项目独立承担相关责任。
3—2、确保项目进行市场销售的合法性,确保与客户契约的合法和契约承诺,并独立承担相关责任。若购买人购买的该项目房产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规划设计变更或销售面积变化,以及因质量、典当抵押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
3—3、负责收取购买方按约定所支付的'款项。
3—4、全力配合乙方办理相关销售手续或银行按揭手续。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4—1、作为本项目销售的总代理,乙方负责本项目全程市场营销。
4—2、作为本项目销售的总代理,乙方全面负责现场对客户的接待、推介、跟踪服务等工作,及本项目销售控制和销售操作。
4—3、乙方利用甲方公司名义负责与客户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督促客户付款,解释签约问题,并办理后续的登记、银行按揭、公证、房产证、土地证等手续。
4—4、乙方要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自觉维护甲方的权益并配合甲方的工作监督。
第五条、本项目销售价的规定
5—1、销售价:甲方确定本项目销售价为 元/平方米。
5—2、本合同签订后,即视同甲方认可乙方的代理售房价格,乙方不得低于该价销售。甲方同意在以上售价的基础上实际超出的部分全部归乙方所有,以此作为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佣金。
第六条、款项的支付、收取方式
6—1、乙方代理甲方进行本项目销售,按甲方确定的销售价为基数计算的销售款由购买方直接支付到甲方账户。
6—2、乙方在代理甲方进行本项目实际销售中,超出甲方确定的销售价进行销售所超出的款项直接由乙方向购买方收取。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要严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未经双方书面许可时,另一方如果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本约另有规定的、双方都同意解除的、遇不可抗力等情况除外),属于严重违约行为,要赔偿对方违约金万元。
7—2、甲、乙双方应本着精诚合作之原则,协商解决合同争议,如果协商不成,可诉至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八条、附则:
本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本约附件、补充协议与本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约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乙方:
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 方:
代表人:
地 址:
甲方因与 诉甲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自愿委托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根据《律师法》及《 律师条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 代理事项与权限
代理事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上述案件的代理人,参与该案的法律事务。
具体代理权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附件。
上述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法律事务,乙方指定 律师作为代理人具体操办。如根据案情乙方确实需要转委托其他律师中介机构办理的,乙方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转委托行为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向甲方负责,甲方对由此增加的任何费用概不承担。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如实陈述案情,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及必要的证据材料,并保证上述文件资料真实、有效、合法。
2、依照本协议
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或律师助理)应当根据本协议
第一条规定的代理权限认真负责地办理上述案件的再审代理等法律事宜,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律师执业纪律和怠于履行代理义务等行为;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律师法》的规定进行赔偿。
3、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在办理委托事项期间及委托事项办理终结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因从事代理行为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项,并不得在其他场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
4、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及将来的工作计划,如有任何突发事件应随时通报甲方。
5、乙方需指派甲方选定的律师构成乙方的一项合同义务。
第四条 律师费用
甲方按商业险保险金额人民币100万元扣减甲方商业险实际赔付金额的余额的20%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代理费不足一般代理的按一般代理费计算。依据本所已与贵司签订的总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内容,甲、乙双方确认本案一般代理费一审为3500元,二审按一审金额的50%收取。律师费支付至下列帐号: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乙方可以通过和解以及法院调解、判决等方式进行代理工作,甲方在该案判决结案或者和解、调解协议签署后____日内按照上述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乙方进行调解、和解应当征得甲方同意。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工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