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的区别(通用3篇)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受委托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建设项目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服务的建设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_________
1.2 项目地点_________
1.3 拟建建设项目规模
用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其中含商服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住宅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管线名称:_________,长度:_________
1.4 其它: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服务内容:
2.1 建设项目现场踏勘
2.2 建设项目选址定点
2.3 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和有关资料
2.4 比选规划设计方案
2.5 提供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规划技术标准咨询服务。
2.6其他_________
2.7 任务完成日期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文件资料名称_________
内容要求_________
份数_________
提交时间_________
第四条 委托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 甲乙双方支付或收取的服务费用标准按省物价局黑价联[]16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4.2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或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度_________%,即(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项目服务内容完成后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全部费用,即(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
第五条 双方责任
5.1 甲方责任
5.1.1 甲方委托规划技术服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明确要求,并对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真实性和时限负责。
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乙方完成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0天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
5.1.2 甲方变更委托服务项目或提供文件材料有误,导致乙方返工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因此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具体标准双方协商确定。
5.1.3 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展服务工作的,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费用的50%;乙方已开展工作的,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服务费用总额支付给乙方。
5.1.4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款规定的费用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甲方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滞纳金。
5.1.5 甲方应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5.2 乙方责任
5.2.1 乙方应按省物价局黑价联字[]162号和黑建规[]41号及有关规定开展规划技术服务活动。
5.2.2 乙方对提交的委托项目规划技术服务成果质量负责。
5.2.3 合同生效后,乙方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应返还甲方所支付的服务费用。
5.2.4 因乙方延误规划技术服务成果提交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核减该项目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一,核减的最高限额为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7.3 双方共同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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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 │ │
│ ├─────┼─────────────┤ │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 ├─────┼─────────────┤ │
│ 委托方 │经办人 │ (签字)│ │
│ ├─────┼─────────────┤ │
│ (甲方) │单位地址 │ │ (单位公章) │
1.信托合同的选用范围仅为贸易活动,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适用范围广泛,包括各种可以委托的事项。
2.信托人应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或者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如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则负有披露义务。
3.信托合同为有偿合同,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4.信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应自行承担,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甲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证券帐号:_________
资金帐号:_________
股票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及双方签署的《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经友好协商,就网上委托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网上委托风险揭示书
第一条甲方已详细阅读本章,认识到由于互联网是开放性的公众网络,网上委托除具有其他委托方式所有的风险外,还充分了解和认识到其具有以下风险:
1.由于互联网数据传输等原因,交易指令可能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
2.投资者密码泄露或投资者身份可能被仿冒;
3.由于互联网上存在黑客恶意攻击的可能性,互联网服务器可能会出现故障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行情信息及其他证券信息可能会出现错误或延迟;
4.投资者的电脑设备及软件系统与所提供的网上交易系统不相匹配,无法下达委托或委托失败;
5.如投资者不具备一定网上交易经验,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委托失败或委托失误;
上述风险可能会导致投资者(甲方)发生损失。
第二章网上委托
第二条本协议所表述的“网上委托”是指乙方通过互联网,向甲方提供用于下达证券交易指令、获取成交结果的一种服务方式。
第三条甲方为在证券交易合法场所开户的投资者,乙方为经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核准开展网上委托业务的证券公司之所属营业部。
第四条甲方可以通过网上委托获得乙方提供的其他委托方式所能够获得的相应服务。
第五条甲方为进行网上委托所使用的软件必须是乙方指定站点下载的。甲方使用其他途径获得的软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甲方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原件及其复印件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开通网上委托的申请,乙方应于受理当日或次日为甲方开通网上委托。
第七条甲方开户以及互联网交易功能确认后,乙方为其发放网上交易证书。
第八条凡使用甲方的网上交易证书、资金帐号、交易密码进行的网上委托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乙方建议甲方办理网上委托前,开通柜台委托、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等其他委托方式,当网络中断、高峰拥挤或网上委托被冻结时,甲方可采用上述委托手段下达委托。
第十条乙方不向甲方提供直接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资金转帐服务,也不向甲方提供网上证券转托管服务。
第十一条甲方通过网上委托的单笔委托及单个交易日最大成交金额按证券监督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甲方确认在使用网上委托系统时,如果连续五次输错密码,乙方冻结甲方的网上委托交易方式。连续输错密码的次数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的网上委托被冻结后,甲方应以书面方式向乙方申请解冻。
第十三条甲方不得扩散通过乙方网上委托系统获得的乙方提供的相关证券信息参考资料。
第十四条甲方应单独使用网上委托系统,不得与他人共享。甲方不得利用该网上委托系统从事证券代理买卖业务,并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当甲方有违反本协议第十三、十四条约定的情形时,乙方有权采取适当的形式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当本协议第一条列举的网上委托系统所蕴涵的风险所指的事项发生时,由此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甲乙双方的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关系终止;
2.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要求终止;
3.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
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