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设备工程委托承揽合同(通用3篇)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
因建设的需要,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工程的代理建设单位。为进一步明确工程代建内容及其权益、责任和义务,双方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建设单位: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
4、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5、工程建设方式:委托代建。
二、委托的范围与内容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本项目建设的代理业主,履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职责:
①、负责控制本项目的资金运作。
②、甲方负责该项目完成前期的各项报建手续,及所需表格及报批文件的签字盖章,负责现有施工红线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负责提供该工程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要求及筹措本项目建设资金,保证本项目所需的资金及时到位。
③、确保设计文件及时交付乙方。
3、乙方职责:
①、负责本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从工程招标、工程建设管理到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移交等各项工作)。
②、负责本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
4、本项目合同会签程序需由甲、乙双方会签,并由甲方送财政备案。
三、代建工程项目的范围与内容
1、本合同的工程项目范围以设计的工程施工设计文件。
2、本合同项下不包括以下内容:
(1)本工程土地征用、租用、青苗树木赔偿、施工场地内的其它房屋构筑物、各部门(含代管)以外的各种管线、障碍物的迁改和清除。上述事项应由甲方负责在乙方开工前办妥。
(2)引至工地的临时给水、电力电源线,确保本工程如期顺利进行。
(3)施工设计文件以外的工作内容等。
四、质量等级
本合同项下代建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以下简称验标)合格工程等级。
五、合同价款及变更约定
1、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合同项下代建工程价款采取“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
2、本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1000万元),实际结算价款按照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结算价为准。
3、工程及价款变更约定:
对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原因等造成的工程量增加、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等,应由甲方给予及时签认并给予变更补偿。
六、工程质量检查监督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文件及图纸所提供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图集等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水利部验标合格工程标准。
2、工程质量如不符合要求,乙方无偿返工重做,至合格为止。
七、代建费及支付方式
代建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代理建设本项目的代建工程管理费按政综[20xx]227号文件规定计取,共计¥1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最终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计算式:10000000×2%=20万元)
支付方式: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先行支付管理费的50%,计¥ 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剩余管理费待财政审核后一次性付清。
八、工程设计费、监理费、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
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1、工程设计费由甲方支付。
2、工程监理费支付: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编制本月完成监理项目的进度报表及付款通知单送交甲方审核,甲方应于次月10日前按核定的月进度监理服务酬金的80%拨付给乙方,待工程完工验收且结算经财政审结批复后,甲方应支付至审定监理服务酬金的95%(含税)给乙方,余款待工程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3、工程价款采取“备料款一次拨付;工程价款按月进度支付;竣工办理总结算”的方式。具体约定如下:
(1)备料款拨付:甲方应在乙方选定施工单位后7日内按合同价款总额10%支付给乙方作为工程备料款,计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1000000元)。
(2)工程价款按月进度支付: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编制本月已完工程进度报表及付款通知单送交甲方审核,甲方应于次月10日前按核定的月进度价款的80%拨付给乙方;当进度款支付累计达到合同总价款的30%后,开始将备料款按进度款的固定比例(即每完成合同价格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扣完为止。
(3)税务问题:根据税务局代建工程有关规定,该项目由甲方负责立项,工程发票、决算书审核书等抬头人应为甲方。乙方在工程所在地办理工程税务交纳。
(4)工程结算:工程完工并在乙方提交结算价款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的28天内,甲方应支付至审定合同价款的95%(含税)给乙方,其余5%尾款抵作工程质量保证金。
4、本工程质保期为一年,甲方须在质保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将该项工程质保金全额归还乙方。
5、超出合同价款的工程款结算及拨付办法:另行单独办理竣工结算及拨款事宜。
九、完、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经过初验确认具备验收条件并备齐验收资料时,向甲方提交验收报告一份;完整的资料一式三份;决算书一式三份。在确认无误后5日内安排水利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工作和验收文件编制办法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验收规程》的规定办理。
2、对验收中提出需要整改项目,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符合质量等级为止,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
3、在工程完(竣)工验收通过后或整改合格后的次日,乙方将验收合格的螺洲大桥防洪影响堤防加固补救工程无偿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部门。
十、争议解决办法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于本合同项下代建工程竣工总结算完毕,甲方付清乙方一切债务后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将科技大厦地下一层拆迁项目委托乙方进行拆除施工和渣土清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1、施工内容:建筑物拆除及间墙地上加高的砖土清运。
2、拆除标准:按甲方要求拆除范围内的房屋以及渣土清运。
3、施工中拆下的废旧材料归乙方所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
二、工程价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拆除项目总金额为元。结算方式:甲方应在乙方完成工程量50%时,付一部分工程款。其余工程款再施工完闭后3日内付清。
三、施工日期:
本合同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四、双方责任及权力
1、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交待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项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负责协调切断通往拆除区域内的电源、通信等线路。
3、甲方指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并监督乙方的施工过程。
乙方:
1、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环保措施。
2、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负责机械及人员安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确保施工中万无一失,并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对施工中所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5、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尊重甲方的管理制度。
6、乙方指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
五、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规定,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责任,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全部承担(含经济损失)。
六、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拆除工程合同书范文2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结合本拆除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拆除工作质量及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拆除范围
拆除工程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五圣河(桂澜路以东,宝翠北路以西)具体范围详见《佛力估字[20__]第14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第二条质量标准
1、拆除招标范围内的甲方指定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基础(拆至闸室底珠基标高-1.3米处,详见附图),附属的围墙、花圃、挡土墙等,岸边场地平整至最近市政道路路面标高处(包含用拆除物残渣回填),并清除所有垃圾,不得将垃圾就地填埋及将原地块沙土运走。
2、按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或以上。
第三条工期
1、施工总工期:15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2、甲方在发出书面进场通知书2日历天内,乙方必须进场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第四条拆除项目成交价大写:
第五条支付方式
该工程是通过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组织交易机构)公开组织拍卖成交的,签订合同前已于成交当日向该公司缴纳全额的拆除项目成交款。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1、人民币10万元(包括文明施工,工人工资保证金,工程施工等),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前交予组织交易机构。
2、工程验收合格后,在没有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会出具《已交接证明》,乙方凭此证明到组织交易机构在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七条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协助乙方施工前对周边房屋进行观测记录。
2、甲方指派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监督乙方拆除过程中的安全及环保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对严重违章者,甲方有权做出处罚或停工处理。
第八条乙方责任及义务
1、安全责任
(1)乙方指定为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工程拆除事宜,并及时向甲方代表通报工程拆除有关情况。
(2)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拆除、城管、安全、环保及交通等有关部门所有拆除及清运审批、备案手续。按照甲方拆除范围和时间,组织人员进场施工。
(3)负责制定拆除工程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按安全程序施工并指派现场安全检查员。
(4)建立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在施工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接受甲方提出的安全处理意见,并及时改正。
(6)违反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造成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负。
(7)出现断水、断电及扰民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8)严格按照合同和国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操作规程施工。如因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当或工作有疏忽而导致乙方雇请的人员发生工伤或其他人身损害,或造成其他人员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9)中标单位应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工伤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每单项拆除工程报甲方开工备案前需提供所有施工人员拆除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保单,购买不小于10人的意外险。
2、环保责任
(1)制定拆除施工方案,提出具体的防止扬尘,降噪音等环保措施,明确拆除工地具体的环保要求和环保责任人。乙方在施工中做好现场扬尘、噪音污染及渣土清运等环保措施,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规定执行。
(2)拆迁工地主要出入口应当设立标牌,标明拆迁人、拆除施工单位、环保负责人、拆除时限等内容。
(3)拆迁工地外围应当设置封闭硬质围挡,防止物料、渣土遗撒,并及时清理工地外围道路遗散的渣土,适当洒水,防止扬尘。
(4)拆迁工地应按规定办理渣土消纳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拆除房屋过程中应随拆随洒水,避免大量扬尘。对拆除楼房的施工垃圾,必须设置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者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
(5)渣土清运时现场出口道路要求用草帘被或大铁板铺设,拆迁工地渣土应设专门人员管理,定期洒水和清扫,并配备必要的洒水、排水设施。拆迁工地垃圾应及时清运,现场垃圾堆放总量不得超过60立方米。
(6)渣土清运车辆应按规定装载,遮盖严密,沿途不得遗撒。拆除工地出口应当设置专人清理车身及车轮泥土,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
(7)在拆除和清运过程中,若违反环保规定而遇到处罚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8)乙方必须按时发放工人工资,接受业主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3、文明施工
(1)乙方应作好文明施工及消防准备工作。
(2)乙方施工人员应着装整齐,佩戴统一标识,戴安全帽。
(3)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内、外清洁卫生,交通道路畅通。
(4)乙方应保证在用市政、公用设施完好、畅通。
(5)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拆除备案手续。
(6)在拆迁工地周边应当设置2米以上硬质密闭围挡。
(7)本工程不允许采用爆破拆除,只能采用人工或机械(离民居30米以内的非住宅物业必须采用人工拆除),做好民居房屋安全防护措施及因拆除时产生的震动,可能对周边房屋有影响,开工前必须对周边房屋进行观测记录,保存原始资料。若乙方违反操作规程,导致损坏民居房屋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8)中标单位不能在夜间施工。施工期间必须保证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工程由甲方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必须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工程不予以验收,乙方须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并承担相关的费用,若由此导致工期延误还须按工期延误赔偿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赔偿费。
2、施工期内发包人将对乙方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验,如发现乙方服务未到位,发包人向乙方发出限期维护通知书,乙方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成,若乙方未在限期内进行维护或者未完成维护工作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管养或者维修单位施工,所支出的费用发包人有权在乙方的履约担保金中扣减。
3、工期误期赔偿费
(1)本招标工程要求乙方按中标工期完成。
(2)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则工期每延误一天,甲方将对其收取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工期每延迟一天1000元,违约金在履约担保金里扣减。若乙方在施工中途未经甲方同意停工超过10天的,则视为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担保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追索乙方因停工而造成的损失。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后延。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15天内经甲方签证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
(3)若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没有告之甲方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每次罚款1000元,累计后在履约担保金里扣减。
(4)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如发现没有按要求佩戴好安全带和安全帽的每人每次罚款1000元(以照相为准),累计后在履约担保金里扣减。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经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则提交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
2、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拆除费不会因此而改变。
3、不可抗力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4、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认可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
3、本合同在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应本着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的原则,对拆迁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协商解决。如有未尽事宜,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承接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系统设备工程委托承揽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合同内容
本合同所指的项目是: 。(系统配件参考<附件一:物料清单> )
2、合同金额
2.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2 合同总价已包括执行本合同内工程全部内容之费用。
3、付款方式
3.1 付款
合同签订后 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
3.2 设备进度款
当乙方进场并系统布线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
3.3 工程结算付款
本合同项下系统设备安装完成,由甲方人员验收合格之日起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
3.4 最终验收付款
经甲方代表正式验收合格之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
3.5 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同双方责任
4.1 甲方责任
4.1.1 按本合同第3条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4.1.2 提供好施工现场的土建、水、电等条件。
4.1.3 安排好货物在工地的仓储设施。
4.1.4 协调各施工单位的关系,避免直接影响乙方施工进度。
4.1.5 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时起 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
4.2 乙方责任
4.2.1 按合同规定负责进行施工设计、供货、安装、测试及完成整个工程。
4.2.2 负责安排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4.2.3 确保所提供的设备材料与<附件一>质量相符。
4.2.4 向甲方提供及时的售后服务支持。(响应时间为全天24小时)
5、安装及调试
5.1 安装及调试责任
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对设备的安装、调试负全部责任。
5.2 在整个安装调试期内,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人员的督导及指引进行施工。
6、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应当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中一切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委托方(签章): 受托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号: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