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委托合同【汇总三篇】

前期物业委托合同(精选3篇)

前期物业委托合同 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济宁同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位于“阳光·城市花园”的物业委托于乙方实行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

座落位置:济宁市吴泰闸路北

小区四至:东:科苑路;南:吴泰闸路;西:舜泰园小区;北:信达汽车交易市场

小区占地面积:31.57万平方米

规划总建筑面积:61.88万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位于“阳光·城市花园”小区_____号楼_____单元_____层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箱、烟道、共用照明、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建设、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其它杂费。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报警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

1、供暖管理;

2、受理申告;

3、收费代存管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日期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自小区业主与开发商办理商品房移交手续之日起。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参加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遵守公约;

3、监督乙方拟定的物业服务制度;

4、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服从乙方的物业管理;

6、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服务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及时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12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良好;

2、设备运行:正常;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时;

4、公共环境:安静、舒适;

5、绿化:完整;

6、交通秩序:有序;

7、保安:24小时全天候值班、巡逻;

8、急修:30分钟(半小时)到现场;

小修:当日完成;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95%;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物业管理费,住宅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_____元/月平方米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_____元/月平方米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住宅改办公由乙方按建筑面积_____元/月平方米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物价因素报业主委员会调整;

3、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收费标准的70%向业主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五交纳滞纳金;逾期三十日起按每天1.00元交纳滞纳金;

5、车位管理费,由乙方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地下车库停车位_____元/月收取;

(2)其它公共停车位费用收取另行通知

6、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费)是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涉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积极倡导欠费业主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业主赋于物业管理企业在业主欠交物业管理费90日后,有对该业主停水、停电的权力,但不得停止公用梯灯、路灯用电。

第二十三条 公共空间使用另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条 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代缴电费、煤气费等另行规定;

2、暖气使用费按照济宁市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依据《济宁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九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

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济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前期物业委托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甲方通过(□招投标,□协议选聘)方式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管理界限: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容积率:_________%

绿地占有率:_________%

公建配套用房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小区总户数:_________

受益人口:_________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二条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不超过整个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交付使用后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时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三条物业服务内容

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_________.

2、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等。

3、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等。

4、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库)_________等。

5、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6、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污水管道的疏通、垃圾的收集、_________.

7、维持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________.

8、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9、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_________.

10、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11、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2、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13、其他委托事项_________.

第四条物业服务质量要求

(一)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外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除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八)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装修管理。

(十)_________.

第五条专有部分的维修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六条物业办公用房

1、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2、物业管理用房所有权属于:_________;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方式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第七条物业服务费用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3、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4、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八条费用的支付

1、业主应于____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2、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3、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4、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__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费用争议的解决

1、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_______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2、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第十条停车收费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_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业主自行购置车位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4、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_________(全体业主/甲方)所有。

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第十二条维修基金

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1、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2、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3、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4、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三条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1、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负责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验收标准要求;

2、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在售房过程中与购房者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同时与购房者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要求购房者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将其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者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3、在物业管理接管验收时,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下列物业资料: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材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4、授权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采取劝阻、制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前期物业委托合同 篇3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武警医院住宅小区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小区物业服务

座落位置: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武警总队医院

建筑面积:高层 平方米(含车库), ;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四条 物业服务内容

1、共用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共用照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

2、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3、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垃圾收集;

5、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6、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收费管理;

7、房屋装修管理;

8、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9、其他委托事项。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小区有明显的层号、栋号、房号引路方面标记。

2、设备运行: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保养、保修制度完善。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4、公共环境:环卫设备完备,设专职保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管理;

5、绿化:公共绿地定期浇水和养护。

6、交通秩序:道路通畅、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登记;

7、秩序维护:负责小区的安全秩序维护及消防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24小时服务热线,工作日上门服务;

第三章 委托服务期限

第六条 本合同委托服务期限为一年半。自 起至 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负责返修; 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7、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乙方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20平方米,由乙方无偿使用。

10、向乙方提供售水、电卡设备及软件,由乙方无偿使用。

11、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水费:本合同生效之前费用由甲方负责清交。

(2)电费:本合同生效之前费用由甲方负责清交。

12、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3、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14、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每年年末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五章 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1、 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户)收取,即多层住宅按建筑面积0.40元/月/平方米;多层出租房屋、商铺按建筑面积0.40元/月/平方米。

2、 高层住宅按建筑面积1.50元/月/平方米;高层出租房屋、商铺按建筑面积1.50元/月/平方米收取。

3、物业服务费用构成: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公用部分、共用设施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10)税金(5.5%)。

(11)物业服务企业利润(2-5%)。

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按标准按季、年支付物业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

第十条 其它有偿服务费用

按乙方提供的有偿服务标准或政府指导价执行。

第十一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单位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收缴工作,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十二条 停车服务费

停车服务费执行乌发改房[20xx]5号文件。

第十三条 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服务费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延期交纳应交的物业服务费及代收代缴的水电费,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3交纳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公司可采取限水、限电等催缴措施。

第十五条 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资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七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八条 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者进行如下物业管理活动时,对业主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为救助人命而造成必要财产损失:

(1)比如有人在房间内企图自杀,为救助人命不得不破门、破窗而入;

(2)为避免业主或用户财产受损或可能受损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比如业主房间漏水、失火又无人在内,为不使其造成巨大损失,物业管理者强行入内处理);

(3)为抓捕违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4)其它类似上述情况。

第二十一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三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服务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四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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