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代理委托合同(精选4篇)
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1、甲方是乙方的 □直接客户 □代理商 □其他;
2、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签署的《媒体(产品)广告代理合同书》的附件。
4、上述广告发布的有效期为______个月,到期作废,同时乙方的广告发布管理系统对甲方上述过期的广告自动删除。
3、甲方向乙方提供广告内容时,应填写下表,并按照要求执行: 附件三:
媒体(产品)广告代理商登记表
代理商名称地址
主要联系人
填表日期填表人
广告主
媒体版位及规格□ □ □ □上线日期
下线日期
需求说明
客户确认 客户负责人 客户经理
美工制作人员
联系电话 网址E-MAIL
公司基本情况
简介
备注 附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产品生产及销售资质证明。
甲方:
乙方:
经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就房产、家居等其他行业广告代理及发布事宜签署如下合同:
一、代理内容、版面资源、代理期限及代理金额
1.1代理内容:
A、乙方代理甲方旗下《某某报》杂志房产、家居行业广告及其他行业广告。如代理除上述行业之外的其他行业广告,应事先向甲方报备客户名单,避免打乱甲方的价格体系及出现客户抢单现象。
B、乙方与甲方合作《某某报》名人品赏团活动,乙方须支付成本费给甲方。
C、乙方可与《某某报》杂志联合主办涉及乙方所代理的行业方面的其他各类活动。
1.2版面资源:
代理期间内,乙方承诺完成《某某报》房产、家居行业及其他行业广告总计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的保底广告经营创收任务。在上述任务范围内,甲方旗下的《某某报》将按8000元/P跟乙方结算,同时甲方赠送10P软文给乙方。此后乙方的广告版面,无论硬广或软文,甲方统一将按7000元/P与乙方结算。
1.3代理期限自20_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0日(自20_年2月刊到20_年1月刊)。如乙方完成任务且未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名誉或其他损失的,甲乙双方可于下一年度续签本协议,具体代理费用的涨幅甲乙双方根据市场商定,原则上涨幅不超过20%。
1.4合作期间内,乙方以甲方名义主办的任何形式的活动,正式开始前十五个工作日,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开展,否则活动举行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同时保留对乙方诉至法律的权益。
二、付款方式
2.1付款方式:按季度分四次付清,20_年1月20日前,乙方先付广告代理费总额的四分之一,即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到甲方指定账户;20_年3月20日前,乙方支付广告代理费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到甲方指定账户;20_年6月20日前,乙方支付广告代理费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到甲方指定账户;20_年9月30日(本合同代理期限到期)前,乙方支付广告代理费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到甲方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2.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所有广告代理费,甲方均出具正式广告税务发票给乙方。同时,本合同所涉及的广告代理费一经乙方付出,甲方有权不退还,按照协议结算价折成相对应的版面,乙方必须在合同有效期内消化完,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刊登。
2.3甲乙双方合作的《某某报》名人品赏团活动,乙方须在活动正式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内,将活动成本(含嘉宾邀约及版面费用)支付给甲方,具体成本金额及到场嘉宾由双方协商。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广告内容、品牌、形式等进行全面审查,如发现乙方的广告发布内容有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广告法规之处,且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后三日内未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未经甲方书面确认,则甲方有权撤换或拒绝刊登乙方提供的违规广告。
3.2甲方不得随意改动乙方的广告计划,由于重要活动或突发事件,甲方广告进行调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后对广告相应调整。
3.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广告错刊和漏刊均按补一赔一的方式对乙方进行补偿。
3.4甲方向乙方提供样书50套本/期。
3.5甲方保留因外部因素的改变而改变出版日期、版面数量的权利,但应在原定出版日期前将上述变动通知乙方。如出版日期与原定出版日期前后不超过15天,以及版面数量与原定数量相比减少幅度不高于30%,则双方同意上述变动不影响协议的继续履行。
3.6甲方须对乙方所签约的《某某报》年度广告客户作不少于1次的财智大片专访,该版面不计入代理合同的版面之内。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4.1乙方至少应在截稿期前_3_天(即每月_20_日前),将广告菲林片(四色、单版尺寸大小为221_291(mm)(宽_高),跨版尺寸大小为442_291(mm)(宽_高),模式为CMYK,简体字版)及定版通
知单,交付甲方审稿、印刷,以不影响甲方的出版日期。由于乙方延误使广告不能在当期杂志刊出,损失由乙方承担。
4.2乙方与广告客户的合作协议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纠纷或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4.3乙方应按时支付广告费给甲方,如延时十五日以上,甲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有权不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款项,同时因乙方延迟支付广告费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均由乙方独自承担。
4.4乙方保证提供的广告内容合法,且不存在侵害其他第三人权益的行为,如有侵权,由乙方独自承担责任,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
4.5如遇杂志调整,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对广告调整事宜进行协商。
五、违约责任
5.1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包括单方面中途退出合同等,甲乙双方同意另行以本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
5.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费用,否则每逾期一日的,甲方有权按应付价款的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
六、免责条款
6.1如发生地震、战争、火灾、动乱、政府政策限定、媒体改版等不可抗拒原因,致使本合同中任何一方或双方不能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须向对方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
提交不可抗力的合法证明材料,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有权推迟或解除本合同而不向对方承担法律责任。
6.2由于受新发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限制或党的政策、政府规定的要求,广告发布计划不能执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6.3甲方保留因外部因素的改变而改变出版日期、版面数量的权利,但应在_30_天前将上述变动通知乙方。双方同意上述变动不影响协议的继续履行。
七、保密条款
非经甲乙双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向无关联的外界公开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以友好协商方式自行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条款
9.1本合同所有未尽事宜或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改变,应由甲乙双方通过另签本合同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确定。
9.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9.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金昌日报社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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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就乙方授权甲方作为___金昌日报_______广告业务代理商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总则
1、甲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广告经营许可证及其相关资质。乙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拥有乙方产品的合法知识产权,并经营其所属媒体广告业务。
2、相关定义:
2.1广告费:指因乙方为甲方或甲方客户发布广告而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广告发布费用。
2.2代理商:本质为特约经销商,特指甲方按照本合同及其相关附件约定的条件和办法,向乙方购买其所属的《金昌日报》及《金昌日报˙周末版》等报纸媒体后进行再次经营或销售;甲方独立做出产品再次销售的行为,保证在乙方《金昌日报》及《金昌日报˙周末版》等报纸媒体发布的所有产品、信息均属合法销售产品,并独立承担再次销售的责任,甲方与其他客户之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任何情况下,本合同所约定的代理商并不表示甲方的行为代表乙方,从而导致乙方向本合同外的第三人承担任何之责任,且不论该等行为符合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2.3甲方客户:指甲方销售乙方产品的对象,甲方负有要求甲方客户遵守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对甲方客户的行为向乙方承担责任。
3、 合同概要
3.1乙方授权甲方拥有__媒体的代理权。
3.2代理的条件如下:
3.2.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广告预付款共计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1000000_元;或在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元)后,按季度向乙方支付广告预付款,每季度支付广告预付款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元(¥:250000元)。
3.2.2甲方必须保证所有推广之产品的质量、品质与广告宣传内容准确无误,并且保证所有宣传之活动、服务执行到位。其中包括:配送物流;客服售前及售后的服务等方面(合同签署同时需签署附件中《代理商所售产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3.2.3如甲方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因服务问题引起的纠纷事件,则与乙方无关,甲方须负全责,而乙方有权单方取消甲方之代理权。反之,乙方保障甲方有续约的优先权。
4、甲方不得有直接或间接地实施诋毁、贬损乙方及乙方报纸信誉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立即取消甲方的代理资格,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甲方责任的权利(对甲方是否实施诋毁、贬损乙方报纸信誉的判断标准和解释权均在乙方)。
二、代理期限:
甲方的代理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即 年月日至 年月日。
三、甲方(代理商)职责
1、广告发布的广告内容由甲方提供。甲方应在广告发布开始之日前2日向乙方以书面或E-mail 方式交付乙方;
2、甲方保证其提供的广告或宣传服务内容、产品资料等是真实的、合法的和正当的,并非以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符合所有适用于乙方的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国际法律标准;同时,不应对其产品或经营等各项内容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3、甲方保证对其提供的广告等内容、设计服务所需资料等享有知识产权等或相应的许可使用权,未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任何由该内容引起之争议、诉求、纠纷均与乙方无关,且应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甲方并应就乙方因此遭受之实际及预期损失给予补偿。
4、若对广告的投放情况存在异议(包括认为存在错发、漏发或任何其他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发布情况),甲方应在每次广告发布后3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否则认定为全部广告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发布完毕。
5、甲方就乙方产品及服务向客户出具的说明不得超越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诺范围。
6、若甲方单方中止对客户的服务或严重违反合同(广告发布合同)导致客户损失的,所有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在出现上述情形时,为维护乙方品牌形象及客户利益,乙方可解除本合同并自行或委托其他代理商为客户提供相应的广告发布服务。
7、如甲方怠于行使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广告发布合同)所约定的限制性条款,或由于甲方解散、终止因而丧失主张该权利的民事行为能力时,乙方有权直接和该客户交涉、处理。
四、乙方职责
1、乙方应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及报刊管理规定,开展新闻宣传活动,并不断提高新闻宣传质量和效果,以扩大产品及服务知名度。
2、甲方应按照乙方发布的媒体标准版本(版面尺寸)进行销售,乙方原则上不提供专项开发服务。特殊情况需要乙方对客户进行专项开发时,甲方须以书面形式提出需求,乙方核准报价后收到甲方的专项开发费用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供专项开发媒体。
五、售后服务
1、甲方发布的广告中所有涉及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的,均由甲方负责解答或由甲方负责联系产品生产厂家提供技术支持。
2、甲方发展的广告客户有权对甲方的服务质量提出书面投诉,也可以要求乙方更换代理商,乙方应及时予以处理。
六、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合同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合同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
2、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找出合理解决办法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5天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解释其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之原因,并且其履行本合同的期限应延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七、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终止:
1.1本合同期限届满;
1.2经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本合同;
1.3一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的终止或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本合同终止或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合同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3、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停止广告发布服务,也不得以乙方代理商名义进行经营活动。为保障客户服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受影响,甲方应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将全部客户名单提交乙方并配合乙方向客户提供后续服务。
4、合同届期终止前,甲方有义务将全部已购买续费的广告单发布完毕或转售给二级代理商或下线客户。
5、在合同解除全部归责于乙方的情况下,乙方应按甲方购买续费的最低价格标准将甲方未发布完的金额退还甲方。在其他情况下解除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未消费的续费金额。
6、乙方按本合同退还给甲方已付的款项时,可扣除退款中所包含的税款.
八、争议的解决与适用法律
1、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在合同签订地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信息产业部门规章。
九、其他规定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2、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为双方及其有关的合法承继人和受让人的利益而作,并合法地约束它们,本合同只有在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修改。
3、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将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4、本合同所附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5、本合同与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附件明细:
附件一:《代理商发布广告责任承诺书》
附件二:《媒体广告发布确认单》
附件三:《媒体广告代理商登记表》
附件一:
甲方:
乙方: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订立,并拟订客户与广告公司合作及经营细则:
1. 广告服务
1.1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的 产品(品牌/服务)在 地区提供广告服务,包括策略运筹,创作和制作,媒介策划及购买;
1.2 如有需要,甲方将要求乙方负责其他辅助性服务,例如公关推广,促销执行和市场研究;
1.3 此等服务将根据相关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进行。
2. 期限
2.1 本协议由20_年9月20日起开始生效;
2.2 本合同服务期为一年。
3 机密
3.1 乙方同意将所有甲方提供之资料及数据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机密资料于第三者。
4. 服务业务详述
4.1市场调研部分主要包括:
4.1.1 市场咨询分析报告(每月)——对相关简报资料进行总结和分析,形成关于甲方产品类别的市场咨询报告。
4.1.2 客户市场访查(每季度)——对产品的主要客户市场进行定期访问,了解产品及竞争对手在销售终端的状况,并形成分析报告提交给甲方。
4.2 创意部分的主要服务包括:
4.2.1 创意策略提案——根据品牌策略和竞争状况,提交创意策略和概念;
4.2.2 创意工作指令——根据同意的创意概念,起草供创意人员遵循的工作指令,与甲方确认后即启动创意工作。
4.2.3 平面设计——对平面广告和推广用品,根据工作指导令发展设计草图,向甲方提案;
4.2.4 创意测试——在需要的情况下,协助甲方进行创意测试调研,对调研结果分析,并
对创意进行修正。
4.3 制作部分包括:
4.3.1 广告制作——电视、平面、广播等广告的制作。
4.3.2 其他推广品的制作——按甲方确认的创意进行其他推广用品的制作;
4.3.3 广告播出物料制作——根据媒体要求,制作和发送广告拨出所需的拨出带和刊出成片;
4.3.4 杂项工作——在乙方业务范围内的其他活动的计划实施、物料的设计、制作、采购等;
4.4 综合推广
4.4.1推广方案建议——根据品牌产品策略和整体广告推广计划,利用乙方的相关经验和专长,为甲方提供公关、促销、直效行销、公共事务等方面的整合策略和方案;
4. 4.2 推广活动根据甲方和乙方在 地区的执行能力,由乙方负责一部分综合推广项目的运作,或为甲方提供创意、设计和实施方面的支援。
5. 收费
5.1 自本合同广告代理费为¥326,000(大写:人民币叁拾贰万陆仟万元整),涵盖乙方提供的所有的广告方案及设计费用(不包括媒体投放费用)。
6. 付款
6.1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合同标的总额货款,即¥326,000(大写:人民币叁拾贰万陆仟万元整)。
7. 解除和约
9.1 本协议解除后,乙方须将所有已向甲方收取或制作的用品,以及所有代甲方订立的合同,交回甲方或指定代表。
9.2 如双方合作出现商谈无法解决的纠纷而必须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时,双方将按《合同法》进行裁定。仲裁单位为 仲裁委员会。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