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内装饰设计及施工合同(精选3篇)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装饰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装饰工程、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章、条例。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名称,设计要求,设计内容:
2.1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幕墙施工图设计造价或面积:幕墙工程总造价约 万
2.2 设计内容:包含内容:立面图、平面图、大样图、节点图、铝材模图、结构计算书,预埋件图设计。
2.3 设计要求: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乙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详见附件) 第五条 设计收费
5.1 本次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人民币) 180000.00元。 大写: 壹拾捌万元整。
5.2 设计收费依据:
第六条 付款方式
6.1 本合同生效后 7天内,甲方付给乙方总设计费的30%, 即 54000.00元。
6.2 交初步设计图 7天内,付总设计费的20%,即 36000.00元。 6.3 交施工设计图 7天内,付总设计的50%,即 90000.00元。 (如设计内容不含现场技术配合的,应在交施工设计图时全部付清设计费)。
6.4 工程竣工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以施工单位申报竣工验收日为准)。
第七条 甲方责任
7.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 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7.2 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7.3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必须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后,未开始设计工作,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根据乙方已完成的设计量向乙方支付费用。(按《 市装饰设计收费标准》规定)
7.4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金额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逾期 14 天以上时,乙方有权中止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发生项目停、缓建,甲方仍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7.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7.6 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转卖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则乙方有权索赔。
第八条 乙方责任
8.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三。
8.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负责向施工方做设计交底,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意见。
8.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不可抗力除外)
8.4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九条 各设计阶段文件的确认
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甲方应尽快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超过下列期限后不给予回复,视为确认。乙方交付方案设计后 7 天,扩大初步设计 7天,施工图设计 天,甲方审查设计文件的时间及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修改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设计工期内。一般方案修改不再绘制效果图。方案阶段发生整体修改或者重新设计,按以下办法处理:(a)乙方无偿负责整体修改二次方案,二次以上的整体修改,乙方另收取工本费。(b)在上条(a)的基础上,方案仍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双方可以在甲方支付设计方案费及修改工本费的基础上协商解除设计合同,设计成果归甲方所有。
第十条 施工技术配合
10.1 甲方如需乙方提供施工技术配合,甲方应支付乙方施工技 术配合费。施工技术配合费 元。
10.2 施工技术配合费支付方式:
10.3 乙方提供施工技术配合应负责下列事宜:
10.3.1 协助甲方招标及签订施工合同;
10.3.2 供给工程需要的详图;
10.3.3 指导施工,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第十一条其他
11.1 如甲方中途变更设计或要求增加设计内容,应以书面通知 乙方并签订合约(为合同附件)。
11.2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 费用。
11.3 本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 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仲载(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载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载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1.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效力。
11.5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11.6 甲、乙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按下列通讯地址为准。
甲方: 乙方:
若通讯地址有变,应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承包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一、 合同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属下需装修的店内装饰进行设计及施工。
二、 乙方按甲方书面确认的装饰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图、水电图、施工布置图、附件施工要求及施工工艺流程表等)。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设计意图的地方要求返工的权利;
2.对乙方装修过程中的重大质量问题,甲方除有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外,还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按时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装饰款。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有违法被罚则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注意安全,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材料损坏,已完工的成品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2.自甲方交付乙方之日起,乙方应协助甲方保管施工现场各类物品,否则造成的材料丢失与误工由乙方负责。
3.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意;
4.爱惜甲方原材料,精打细算,如因故意或技术原因造成原材料的浪费、短少由乙方负责赔偿;
5.精心施工,认真负责,打造精品工程,质量要求:
(1)所有墙壁外向对角瓷砖的铺贴均采用45度切对角,切角过程包括:机器切割(不得出现磕碰瓷砖表面导致参差不齐)和人工打磨(用砂纸磨薄切角边缘)。
(2)地面砖及墙面砖铺贴后不得出现:接缝不严不平,板面纹理不顺,反花、磕碰、分缝不匀等现象;瓷砖的铺贴后还不得有出现地面不平和积水的现象。
(3)墙面括完ICI后,不得有不平,括刷痕迹、划伤及不光滑现象。
(4)工艺天花板不得有接缝不严不平,接角脱落及明钉眼等现象。
具体质量要求参照乙方在XX店的施工质量;施工质量要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施工过程中如因施工不当所造成的材料破损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
五、 工程内容及合同金额:
(一)工程内容及单价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装饰项目预算单按实际项目计算;
(二)合同预算金额:
本合同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本合同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为了防止乙方在设计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必须要实施的工程项目,然后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增加,乙方必须遵守在装饰设计时就按合同:四、(二)、3及时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得到乙方的认可。)要求:最终装饰总金额不得超出预算金额的10%,超出部分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功,则由乙方完全负责。
六、 分期付款方式:
首期:甲方先付工程预算造价的5%订金给承包方(乙方),即筹备施工图。
二期:乙方电工、水工材料进场开工十天内甲方付预算金额的30%给乙方。
三期:木工材料进场后十天内甲方付预算金额的25%给乙方。
四期:工程完工后二十天内进行验收,合格后,甲方付预算金额的35%给乙方。
余款5%作为乙方对整个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五天内支付给乙方。
七、 合同工程完成期限:
本工程施工期限自公元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签订后共同遵守,除甲方因本合同第三、(一)、2原因有权终止合同外,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终止合同。
八、 违约责任:
甲方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重大质量问题或乙方在设计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必须要实施的工程项目,然后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增加并抬高单价,甲乙双方在协商不成功的条件下,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合同中止后,乙方应该赔偿甲方30%的违约金作为甲方另找装饰公司的损失,而已经完工的合格工程量甲方可按装饰预算单价支付给乙方。除此类原因外,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终止合同,否则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总工程款的30%作为违约金;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止合同,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总工程款的30%作为违约金,并退回已经预付的所有款项。
而战争及自然灾害的因素、法律、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本合同未完善之外、双方友好、平等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本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置。
九、 若由于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工程款给乙方,或由于甲方原因或因停电、停水造成的误工,则工期顺延。若乙方原因拖延工期,工期每拖延一天则乙方要付甲方误工费元。
十、 本工程有部分材料为甲方购买,此类材料的质量不在乙方的保修范围内,但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意;如因甲方拖欠此类材料造成的误工,则工期顺延。若乙方原因拖延工期,工期每拖延一天则乙方要付甲方误工费元
十一、工程期间,装饰押金为甲方支付,办理屋村出入证等.工程所使用的水电费用如不超过200元,由甲方负责,如超出部分则由乙方负责。
十二、甲方必须在工程完工后二十天内进行工程验收,不经验收而经营则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而经营。
十三、保修期限:自甲方验收合格起算,保修时间为一年。
十四、合同到期甲方如有意续约,应在计划时间内与乙方进行协商。本合同共2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本合同附附件一份。(附装饰项目预算单一份)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电话(或手机): 电话(或手机):
确认日期:年 月 日 确认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甲方):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承包方(乙方)
本工程设计师: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客户经理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东省从化市太平镇广从北路263号(即巴厘天地)。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的室内装修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施工任务的顺利完成,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家居装饰项目;
1、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 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 设计装修内容:室内设计装修、明照系统电路设计施工、家具摆设选型设计(包括天花、地面、立面、柱面、装饰造型、电照系统、给排水及放水系统)。
4、 装饰内容;室内装饰及安装工程。
5、 总造价:__________(以工程项目清单金额为准,按实结算)。
第二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为:__________(实际以甲方确认以上图纸并交纳第一期工程款起计),工期定为__________个日历天,包含星期六日(如相关部门要求不可施工情况下,工期相应顺延),竣工期为:__________在施工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必须顺延工期时,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a.因天灾火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b.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和变更图纸而不能继续施工;
c.因停水,停电不能继续施工;
d.因发包方未能按时交纳工程进度款。
第三条 项目造价及付款方式
1、 项目造价暂定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以工程项目清算单金额为最终确认金额)。
2、 付款进度:
1) 甲方签订合同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即¥_________元,乙方进行施工。
2) 乙方木工进场,施工完成,油漆工进场前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__________元。
3) 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当日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________元。逾期支付按5%/日收取滞纳金。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1、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
2、 施工中如甲方发现工程上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当天内采取有效措施纠正。
3、 保修期:隐蔽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年内为保修期,其它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贰年内为保修期,保修内容以工程结算清单为标准,在保修期内确因乙方工程问题需要维修的,由乙方无偿承担。若责任属于甲方,乙方可提供协助,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自购材料的安装工程不在保修范围内。保修期满后,乙方可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有偿维护服务。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 提供施工用水源、电源,物业审批,出入证件及按金等,并提供符合进场的条件。
2、 向乙方提供经双方签字认可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 由乙方的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接待、咨询、跟进、服务。
2、 乙方施工人员根据甲方要求按时进场,并遵守有关部门(物业管理)对施工场地和施工噪音等的管理规定。
3、 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和保管,其主要材料的样板应报甲方确认。
a) 严格按国家有关规范及甲方确认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工和交付使用。
b)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原有场地及设备设施,否则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恢复原样或按实际损失赔偿。
c) 乙方验收合格后,应每隔两年到甲方公司进行检测与维护,甲方应提供免费的质量检测,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如果没有按时到甲方公司进行检测与维护,出现任何责任一切由乙方承担。
d) 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
e)、善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它损失由乙方负责。保修期内,在接到甲方维修电话48小时内,乙方应安排人员到现场处理事宜。
第七条 设计与施工变更、增补的说明
1、“变更”一词在本合同中指对设计、合同图样和工程联系单规定的工程质量和数量的变化,其中包括对工程的增加、减少或替换,对工程所用材料和货物标准的改变,对乙方因工程所需而购买的材料和货物的转移等,无书面确认变更的物品不在此列。
2、甲方变更、增补设计、施工的,应在该工程施工前七天通知乙方。未能几时通知乙方造成其材料积压、返工等损失的,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3、设计与施工的变更、增补应由甲乙双方在设计装修工程变更单、图纸等资料上签字确认。设计工程变更单应包括变更、增补项目的名称、造价、工期、赔偿责任等内容,同时应列明因设计变更、增补引致的工程变更、增补,包括: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数量;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接线、位置和尺寸;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改变施工时间、顺序和价格调整。
第八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
2、 工程验收以双方签认的资料、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3、 隐蔽工程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参加,通知应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地点。如甲方不到场验收的,乙方不可自检后隐蔽,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4、 工程结算资料在验收合格报送甲方,甲方应在五天内予以审核并答复。逾期视为默认,乙方有权按报送的结算金额向甲方索款,甲方不应有异议。
第九天 违约责任
1、 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施工条件收到严重影响、不按期付款等)使乙方被迫停工,工期顺延,每延期一天,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三/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在施工中,由于乙方原因致物料不能及时到场,乙方内部管理运作出现问题,由于配合装修工程,甲方交由乙方签收代为保管堆放在现场的家具、陈设、工程成品等保管不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性的规定除外)。
3、 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不合理工期顺延,每延期一天扣罚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三。
4、 施工中,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未能及时履约,可不受此条款的制约,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未能采取补救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任何一方,均对此损失负责。
第十条 双方就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若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同意以从化市法院解决纠纷。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研究,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