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赢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总价: 元 (人民币大写: 整)
第二条 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产品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GB 9330-88。 第三条 电缆的供货期限与货款的结算方式
1.电缆的供货期限:供货期限总共为5个月,按照甲方的要求分5次供货,每月一次,每个月的供货量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2.货款的结算方式:货款、运杂费和其它费用,以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货款每月结算一次,6个月内将全部货款付清。
第四条 对电缆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电缆的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1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超过10天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合乎规定。
2.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销售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4%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经签订,立即生效。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 ___ 法定代表人:___ ___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李洪来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电力电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
1.乙方工程建设所需的电缆全部从甲方购买。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电缆,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电缆,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电缆的规格、型号、数量、生产产地,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 3 日内将该电缆送到乙方工地。如果甲方逾期货的价款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3.电缆价格一次性确定,不随市场价格变动。价格、规格如下:
180m㎡高压电缆450米,单价90元/米。
240m㎡低压电缆6000米,单价60元/米。
50m㎡低压电缆8000米,单价17元/米。
4.电缆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电缆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 经双方确认电缆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电缆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10 日内换送合格电缆。
5.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电缆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乙方在签订合同后支付给甲方50万元的货款,甲方按乙方申报的计划发送电缆给乙方,超过80万元的货款后,乙方将超过部分的款项支付给甲方。
6.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的电线电缆购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概况
1、工程名称:
电缆盘由供方及时回收,若有丢失需方概不负责。
第六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七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及时间:按需方的要求按时运至工地现场,并且将货物卸至需方指定的地点。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 天(如有变化,以需方指定材料员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运输过程中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十条 检验标准、验收方法
1、供方产品进场时必须由需方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
2、按电线电缆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供方提供的经需方确认的样品验收。外观质量可当场检验,内在质量,需送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以检测结果为验收依据。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二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天内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即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货物运至工地现场,经验收合格后20天内付清所有货物价款。
2、供方供应的货物按需方指定的地点进场并对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5﹪,供方在收到货款后5天内开具等额合法的税务发票给需方,否则需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且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未开发票货款的10%支付违约金。
3、供方供应的货物须经当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20天内付清所有货物价款。
第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供方的供货质量、时间未符合合同约定,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需方因此发生的损失由供方承担;超过5天不能交货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2、需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电缆进场后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并免费负责指导电缆安装、敷设、试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2、供货数量为暂定量,具体量以需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要求为准,最终按实结算。
3、供方提供的电缆是全新的。电缆的封端应严密,不允许有接头。多芯电缆要求分色,其分色符合国家标准。
4、供方必须遵守需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供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需方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因供方原因或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由供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供方: 需 方: 单位:单位名称:(章) 卡号:开户行:浦发银行 日 期: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涟水县新电电力设备经销中心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李洪来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电力电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
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乙方工程建设所需的电缆全部从甲方购买。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电缆,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电缆,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电缆的规格、型号、数量、生产产地,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 3 日内将该电缆送到乙方工地。如果甲方逾期货的价款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3.电缆价格一次性确定,不随市场价格变动。价格、规格如下:
180m㎡高压电缆450米,单价90元/米。
240m㎡低压电缆6000米,单价60元/米。
50m㎡低压电缆8000米,单价17元/米。
4.电缆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电缆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 经双方确认电缆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电缆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10 日内换送合格电缆。
5.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电缆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乙方在签订合同后支付给甲方50万元的货款,甲方按乙方申报的计划发送电缆给乙方,超过80万元的货款后,乙方将超过部分的款项支付给甲方。
6.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