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面包车买卖协议(合集三篇)

商用面包车买卖协议(通用3篇)

商用面包车买卖协议 篇1

买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 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 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 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元。

(2) 余款_________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 余款_________ 元,可分十次支付,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止,每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金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前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 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项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 甲方须保证后记轿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 后记轿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

见证人(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

牌照号码: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

型式:_________

引擎号码:_________

商用面包车买卖协议 篇2

卖方(以下称甲方):

买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

(一)车牌号 ;厂牌型号 ;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上户日期 。

(二)转让价格:(大写) ;(小写)¥ 元

(三)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清 □ 乙方先付甲方车款(大写) 余款(大写) ;待 乙方将余款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保证车辆是合法车辆,不存在产权纠纷,及其它任何经济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2)甲方承诺车辆交付前(及合同签订前)车辆及其驾驶员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均由甲方负责。

(3)甲方有如实说明车辆状况的义务。

(4)甲方有协助乙方过户的义务。过户费由( )方承担。

(五)乙方的责任义务:

(1)签订合同前乙方应认真对车辆外观及功能状况、数据进行检查和确认,合同一经签订均视为乙方对上述情况予以认定或确定,乙方不得因此提出异议。

(2)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后,未办理完过户手续之前(即过户期间)车辆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均由乙方负责(此款为双方特别约定)。接车后,由乙方引发的所有经济纠纷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合同车辆证件手续包括 □ 行驶证 □ *** □ 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 □ 养路费 □ 道桥费 □ 营运证 □ 车辆保险 。

(七)违约责任:

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八)合同纠纷: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公平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xx年xx月xx日

商用面包车买卖协议 篇3

销售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订车协议:

一、车辆简况:

车型及配置颜色数量(辆)整车售价(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二、其他费用情况:

项目金额(元)内 容

精品售价

上牌手续费 注:此项费用只包含车管所相关费用以及上牌人工费。

其他费用 确定购买的其他业务:

注:购置税、车船税、保险金额均以最终发票金额为准进行结算。

三、合同车辆:□ 现车,车架号:

□ 无现车。

四、相关事项:

1、乙方已交来购车定金(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元),余额在乙方提车时一次性付清。

2、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 时前交清所有车款,逾期未付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所付定金视为违约金,不再予以退还。

3、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在要求乙方付清车款的期限时间内,尽量向乙方交付车辆。

4、乙方所定车辆到店后,甲方为乙方留车三天,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到店提车。

5、如乙方不能在留车三天内到店提车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将此车另行销售,乙方所付定金则视为违约金,甲方不再予以退还。

6、由于车辆的生产和配送是甲方不可控制的能力范畴,如果到达乙方付清车款的期限时间时,甲方仍无法交付车辆给乙方,则甲方必须将乙方所交定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但甲方不承担不能按时交付车辆的一切责任。

7、该合同已经由销售顾问向乙方进行了详细介绍,乙方也同时清楚明白本合同所有条款,自愿接受并签定。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广西梧州捷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销售顾问: 联系电话: 经办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销售主管: 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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