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通用模板(汇总34篇)

买卖合同通用模板(通用34篇)

买卖合同通用模板 篇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反复协商一致,就养鸡场的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希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 养鸡场地(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产权类型:;)出售给乙方。室内设施:水、电二通。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养鸡场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购买该养鸡场。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元。乙方分两次付清给甲方:首付(元),小写: 元,第二次于________年____月付清尾款 元,大写:元整。

三、甲方保证上述养鸡场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其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纠纷解决方式:若甲乙双方在上述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到养鸡场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甲方应承担该养鸡场在交房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之后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将该房屋内的一切设施无偿的交给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述合同双方签字盖手印生效,甲乙双方如期履行合同。本协议签字后养鸡场的产权归乙方所有。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通用模板 篇2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前应注意事项

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购房者需要对售房者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第一,查看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件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共有?如果是几位共有,则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出售房产时,房屋的产权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

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也要全部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委托代理人替其签章。

第二,购房者要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进行必要的了解。

这主要包括售房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房产面积多大该房产用途是什么是办公还是居住,或是其他该房产有没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该房产是否已设定抵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在这里,如果该房产已设定抵押,那么抵押方即为售房者,抵押权人就是售房者将该房产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银行受让人就是购房者。

这个规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将该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那么转让行为无效。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方可进行买卖。

第三,还要注意该房产是否已设定租赁?如果该房产已经出租,则需要售房者提供该房产的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同时购房者还要查询售房者与该房产的.承租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登记备案?

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丙方的中介促成下和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层,共___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

第二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但未办理分户土地证。如该房屋确需办理土地转让使用手续,甲方需提供协助并按国家政策执行。

第三条 价格

按计算,该房屋售价为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第五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时或不付清房款。甲方有权按下述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于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同时适用定金条款处罚。

甲方未按时或不交付房屋及产权证书按上述条款对等原则承担违约责任。

丙方应对甲、乙双方交易起配合和协助义务并督促双方履行合同否则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___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 保证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如有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税费的交纳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契税和房产证登记费由乙方向国家交纳房屋交易如有其它税费均按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费用交接时间

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 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通用模板 篇3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买卖桂花活树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供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位于富贵园门前桂花活树卖给乙方。

第二条:甲方承诺拥有上述桂花树的合法处理权,保证上述桂花树无任何权属纷争和经济纠纷,乙方应在合同签定后一月内取走上述桂花树。

第三条:甲乙双方确认上述桂花树的出卖价格,共计39336元。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39336元。

第四条:乙方自行负责具体开挖、包装、装卸、运输上述桂花树的相关事宜,并自行承担安全责任。

第五条:乙方移栽上述桂花树的成活问题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即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如有违反,双方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通用模板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之间就房屋买卖、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丙方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房地产基本情况如下:

所有权人_________;共有人_________;座落(_________区_________位);项目名称_________, _________楼层_________户型_________室_________厅_________卫_________阳台;建筑面积(_________m2);套内面积(_________m2);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_;土地性质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 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房屋使用权租约号_________;合同登记号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甲方对丙方的委托事项:

甲方欲卖出上述房屋寻找买受人,并将该房屋以及要求等报告给买受人。同时,将买受人的情况报告给甲方。丙方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2、乙方对丙方的委托事项:

乙方欲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地段购买_________房屋________套,面积为 _________平方米。委托丙方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乙方,以便促成乙方购买房屋的目的。丙方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3、为保障甲乙双方已达成的转让协议正常履行,委托人共同委托丙方提供以下_________居间服务:

(1)协助甲乙双方与银行签订履约保证合同(资金托管协议);

(2)代收、代转房款及定金(预付款)等;

(3)代办房屋_________权过户手续;

(4)代办房屋贷款手续;

(5)代收、代缴过户税费及贷款费用;

(6)代取产权证;

(7)代办赎产权证、注销抵押;

(8)_________。

第三条 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买卖价格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其中:房产买卖价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转让价为 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第四条 成交细目

1、配套:_________

2、家电:_________

3、家具: 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

5、固定装修:甲方明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屋装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壁橱、铁门、门、门把、门窗、防盗网、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灯具、发光体、厨卫设施等,此等固定装修经拆除将破坏设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应保持其完整交付。

第五条 丙方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

丙方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向丙方支付报酬:

(1)按合同标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其中甲方_________%(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____,大写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____、大写 _________)。

(2)委托人双方支付丙方人民币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其中,甲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六条 丙方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

丙方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向丙方支付费用。

(1)一次性向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50%。

(2)根据丙方的实际发生费用(以发票、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50%。

第七条 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房屋产权过户所需的税、费承担,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

(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2)全部税、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如需要公证,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4、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将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5、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_________方将房屋过户费用约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方将贷款所需费用约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具体金额以有关部门开据的票据为准,(多退少补)。

6、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项付款方式

(1)现金一次性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款扣除已交定金后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2)现金分期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将首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支付给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将扣除已交定金及首付款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3)商业贷款乙方申请商业贷款,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贷款年限为_________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总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拟贷款金额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具体的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有关规定最终审核为准,首付房款多退少补)。

(4)公积金贷款乙方申请公积金贷款,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贷款年限为_________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需将购房总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拟贷款金额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具体的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有关规定最终审核为准,首付房款多退少补)。

(5)组合贷款乙方申请组合贷款,其中商业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贷款年限为_________ 年;公积金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贷款年限为_________年。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_________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总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拟贷款金额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具体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有关规定最终审核为准,首付房款多退少补)。

7、如乙方拟定上述某项贷款遇到困难,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变更以下第_________项付款方式:(1)现金一次性付款

(2)现金分期付款

(3)公积金贷款

(4)组合贷款

第八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

(1)该房屋权属清楚,不存在查封、抵押、出租、债权债务纠纷等影响转让的因素;

(2)向丙方出具的个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房屋权属证明及办理过户及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3)配偶、家庭成员和共居人同意出售该房屋,且不得隐瞒婚姻状况;

(4)如该房屋正在出租,甲方必须出具承租人放弃购买该房屋的声明书和同意搬迁保证书;

(5)甲方于房屋交付之前将房屋的水、电、煤气、采暖费、物业费、电话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有关费用全部结清(不包括安装费,仅指使用费)。如果不能及时缴清有关欠费,甲方愿意在取得全额房款时,将与欠费相等的保证金存放于丙方处,待甲方将欠费缴清后凭缴费发票取回保证金,若无法缴清欠费,甲方将以保证金冲抵欠费并授权丙方将保证金转付乙方(保证金不足冲抵欠费的,由甲方按实补足金额)。

(6)甲方应于房屋交付乙方前将户口迁出。若有困难,乙方同意甲方自即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并且在甲方领取房款时,将户口押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待户口迁出后,由甲方到丙方处领取押金,若甲乙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2、甲方已缴纳的煤气气源费、维修基金在该房屋出售后不再退给甲方,并将票据交付乙方,若甲方票据丢失需调档提供相关证明,因调档产生的费用由 _________方承担。经甲乙双方协商,未曾缴纳的煤气气源费由_________方承担,未曾缴纳的维修基金由_________方承担。

3、在签订本合同_________日内将办理该房屋过户及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准备齐全。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双方均可向①县人民法院起诉。②市(县)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只选其一)

第十条 经居间方提供信息,并实际已了解的房地产:

第十一条 咨询登记费______元,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在双方签字后当即生效,在完成委托各自履行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签约地方: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通用模板 篇5

一、约定解除

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具有欺诈胁迫或者显示公平的情形,那么,在约定的条件具备时,合同解除。如延期交房约定,付款约定,房产证办理约定等等。约定解除条件具备时,权利人应当及时行使权力。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的,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当然,购房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付款的,开发商也有权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当事人不得再单方面解除合同。

二、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的.情况很多,主要有以下情形:

1、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

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利要求赔偿损失。

2、开发商将已售房屋私自抵押

根据《担保法》及《物权法》等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私下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购房人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退房并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3、一房二卖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3项之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4、房屋不符合质量要求或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

因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房屋的主体结构、防水等存在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卖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没有约定处理方式或约定的处理方式不明确的,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要求赔偿损失。

5、开发商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无法办理产权证

开发商在交房期满后,经购房人催告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届满后超过一年,导致买房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6、担保贷款合同不能订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7、开发商虚假宣传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构成根本违约,致使购房人在购房时期望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8、不可抗力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1项之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9、不属于不可抗力的事由,但是出现在在签订额合同时无法预料的情形,继续履行合同无必要,或者也无法履行的情形。

买卖合同通用模板 篇6

[摘 要]在适用中国法律的情况下,采用固定价格作价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当事人均不能变更合同的价格。

[关键词]涉外货物买卖合同 固定价格 情事变更 不可抗力 价格变更

采用固定价格作价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关于固定价格的约定是否违反了法律对不可抗力和情事变更原则的规定?也就是说,采用固定价格作价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为了不使合同的履行显失公平,能否援引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规定变更合同价格?本文将对此进行探析。此外,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涉外货物买卖合同所适用的法律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既可约定适用中国法律,也可约定适用其他国家的法律。本文讨论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以适用中国法律为前提。

一、固定价格作价方法的特点

所谓固定价格作价是指买卖双方在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中,把货物价格明确约定在合同中,并约定事后不论发生什么情况(即使订约后市价有重大变化)均按合同确定的价格结算货款的作价方法。采用固定价格作价方法有三个特点:一是价格的确定性,合同标的物的价格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地约定在合同里,这使它区别于订约时不确定价格的暂不固定价格、暂定价格和滑动价格的作价方法;二是价格的不可变更性,订约后不论发生什么情况(即使订约后市价有重大变化)均按合同确定的价格结算货款,不允许变更合同的价格;三是价格不可变更的明示性,买卖双方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订约后价格是不能变更的,如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成立后,不得提高价格”、“ 合同成立后,不得调整价格”等等。采用该作价方法,合同价格一经确定,双方就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更改原定价格,意味着买卖双方要承担从订约到交货付款时价格剧烈变动的风险。但是,上述“无论发生什么情况”是否包括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如果包括,合同关于固定价格的约定是否违反了法律对不可抗力和情事变更原则的规定?也就是说,采用固定价格作价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为了不使合同的履行显失公平,能否援引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规定变更合同价格?

二、不可抗力和情事变更的法律特征

关于不可抗力的含义,各国解释不尽一致。我国法律认为,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解释,是指非当事人所能控制,而且没有理由预期其在订立合同时所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而使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障碍。据此,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所发生的,不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对其发生以及造成的后果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控制、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情事变更原则又称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在合同订立后,发生了当事人订约时不能预见的情况,导致订立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使合同的履行失去意义或者履行合同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重大失衡,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显失公平)时,应当允许当事人终止或变更合同的一种合同法律制度。情事变更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运用,目的在于消除合同因情事变更所产生的不公平后果。该原则已经成为当代债法最重要的法律原则之一。

由于情事变更原则赋予法院自由裁量权,为了防止法官滥用情事变更,各国法律对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规定了严格的条件。第一,必须有情事变更的客观事实。这种客观事实是指合同订立时作为该合同赖以成立的基础的客观情况发生了异常变动。该变动既可以是经济情况的变化,也可以是非经济事实的变化,如国家经济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货币严重贬值、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第二,情事变更必须发生在合同成立后履行终止前。第三,情事变更是订约时当事人不可预见的。这使它区别于正常的商业风险(如当事人在订约时应当遇见到的价格在合理幅度内的涨或跌)。第四,情事变更事实的出现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如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全球性或区域性的经济危机或金融动荡等。第五,因情事变更使原合同的履行显失公平。不可抗力已构成履行不能,即“不能克服”,而情事变更发生后,原合同仍能履行,即“能克服”,只是如果继续按原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将会对当事人显失公平,从而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这是它区别于不可抗力的主要标准之一。如价格暴涨或暴跌(变动幅度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无法遇见到的.)只是动摇了合同所依赖的基础,合同仍能够继续履行,只不过是履行代价过高。因此,价格发生剧烈变动(暴涨或暴跌)并非不可抗力,而属情势变更。第六,当事人要援用情事变更原则救济自身利益,主张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请求法院做出裁判。可见,情事变更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控制、不能避免但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三、当事人不能以发生不可抗力为由变更涉外货物买卖合同的固定价格

各国对不可抗力法律后果的规定均为强制性,当事人不能以约定的方式排除不可抗力法律后果的适用。但是,不可抗力引起的直接的法律后果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履约责任,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所以不可抗力所导致的是部分或全部履约不能或不能按时履约,当事人只能要求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并且变更合同也仅限于迟延履行或变更交货数量,而不会涉及变更价格问题。所以当采用固定作价时,如果买卖双方在订约后遭遇了不可抗力,当事人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理由请求变更合同价格,只能要求解除合同或迟延履行或变更交货数量。即固定价格的约定并不违反法律对不可抗力的规定。

四、当事人不能以发生情事变更为由变更涉外货物买卖合同的固定价格

1.我国法律对情事变更原则的规定。

(1)国内法的规定。我国虽然在司法判例中出现了关于情事变更原则的内容,但是在现行国内法中一直没有形成明确的法律规范。在学者们努力呼吁下,1993年开始制定的统一合同法草案中规定了情事变更原则。但是因为诸多原因在最后通过合同法时却删掉了此项原则。造成了情事变更原则在我国国内法中的缺位。在我国社会生活中存在着的大量的情事变更问题,只能寄希望于最高人民法院对现行《合同法》进行扩张性司法解释,以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事实上,目前我国国内合同纠纷审理过程中对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都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条约的规定。

①我国于1988年1月加入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79条规定:“当事人对不履行义务,不负责任,如果他能证明此种不履行义务,是由于某种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而且对于这种障碍,没有理由预期他在订立合同时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长期以来,我国理论界许多人认为此规定是对情事变更原则的规定。但也有许多学者认为此规定是对不可抗力的规定。笔者同意后一种观点,因为“没有理由预期他在订立合同时能……克服它或它的后果”的规定是不可抗力的不能克服性,而这正是情事变更区别于不可抗力的主要标准之一。因此,《公约》第79条应属于不可抗力违约免责制度,并不是情事变更原则的依据。

②1994年由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编撰、20xx年做了大的修订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第6.2.1条~6.2.3条规定了艰难条款。根据《通则》第6.2.1条~6.2.3条的规定,如果履约使一方当事人变得负担加重,在艰难情形下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艰难情形(hardship)是指由于一方当事人履行成本增加,或由于一方当事人所获履约价值减少,而发生了根本改变合同双方均衡的事件,并且,该事件在订立合同后发生或为不利一方当事人所知;在订立合同时,不利一方当事人没有理由考虑到该事件;事件非受不利一方当事人所能控制,且事件的风险不由不利一方当事人承担。可见,《通则》所规定的艰难条款是情事变更原则在私法领域内的国际法渊源。

2.《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适用

(1)我国是国际统一私法协会成员国,派员参与了《通则》的起草,并已批准加入《通则》。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的规定,我国应自觉遵守《通则》。根据《通则》的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其合同由《通则》管辖时,应当适用《通则》;双方当事人约定其合同由“法律的一般原则”,“商人法”或类似法律管辖时,应当适用《通则》;双方当事人未选择任何法律管辖其合同时,应当适用《通则》;当适用法对发生的问题不能提供解决问题的有关规则时,《通则》可以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通则》可用于解释或补充国际统一法的文件。因此,《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既可以被称为示范法、统一规则,也可被称为国际惯例。从实用的角度看,一国在制定或修订合同法时可以把它作为示范法,参考、借鉴其条文;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它作为合同的准据法(适用法),作为解释合同、补充合同、处理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此外,当合同的适用法律不足以解决合同纠纷所涉及的问题时,法院或仲裁庭可以把它的相关条文视为法律的一般原则或商人习惯法,作为解决问题的依据,起到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以及适用法律的补充作用。由于我国《合同法》和《公约》中都没有规定情势变更原则,因此在我国的涉外合同关系中,经常会适用《通则》中的情事变更原则解决问题。

(2)《通则》和《公约》一样,是任意性规范。根据《通则》的规定,除《通则》另有规定外,双方当事人可以排除适用《通则》,或部分排除或修改《通则》任何条款的效力。与此同时,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都强调情事变更原则具有补充性,也就是说作为一种在当事人自由约定之外对合同关系进行干预的措施,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不能在本质上违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已经对有关情况的发生及其处理方法做了明确约定,就不能适用情事变更原则得出相反或不同的结论。因此,在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中采用固定价格方法作价时,当事人实际上已经用约定的方式排除了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

综上所述,在适用中国法律的情况下,采用固定价格作价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当事人均不能变更合同的价格。

参考文献:

[1]李 雁:情事变更原则初探[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xx(03)

[2]朱广东:情事变更原则国际法渊源辨析——兼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9条的性质[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xx(05)

[3]贾建华 阚 宏:新编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xx年1月

买卖合同通用模板 篇7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

│ 汽车品牌 │ │ 型号 │ │

├───────┼───────────┼──────────┼─────────┤

│ 生产厂商 │ │ 产地 │ │

├───────┼───────────┼──────────┼─────────┤

│ 发动机号 │ │ 合格证号 │ │

├───────┼───────────┼──────────┼─────────┤

│ 车架号 │ │ 海关单号 │ │

├───────┼───────────┼──────────┼─────────┤

│ │ │ │ │

│ 商检单号 │ │ 配置(标准配置/ │ │

│ │ │ 选用配置) │ │

├───────┼───────────┼──────────┼─────────┤

│ 数量 │ │ 车身颜色 │首选: 次选: │

├───────┼───────────┼──────────┼─────────┤

│单价(人民币)│ │ 内饰颜色 │首选: 次选: │

├───────┼───────────┴──────────┴─────────┤

│总价(人民币)│ │

│ 大写 │ │

├───────┼────────────────────────────────┤

│ 备注 │ │

└───────┴────────────────────────────────┘

第二条 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有关部门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依据法律规定或者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定问题的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第三条 定金(可选填)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 %(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作为定金;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前或签订时向甲方支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

乙方选择按第 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时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 。

4、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 (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 。

5、甲方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回答乙方的提问,配合乙方对车辆进行验收。乙方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双方进行确认。对于确属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对于车辆的配置等与广告宣传有出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车辆与解除合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将车辆交由乙方实际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随车文件时,双方应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甲方应提供由生产厂商认定的两家以上的维修保养网点供乙方选择。

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或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已交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2、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3、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乙方要求甲方赔偿的,如生产厂商有过错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4、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依照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未交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6、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 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及甲方的宣传材料、广告、公开承诺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其他约定: 。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证照名称: 证件名称:

证照号码: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一

合同编号:

车辆交接书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年 月 日 时,甲、乙双方在 对 牌汽车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车辆品牌及型号规格为: 。

乙方经过验收,认为该车辆符合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编号为 )的约定(发动机号: 车架号: ),同意接受。

2、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发票 (2)合格证 (3)说明书 (4)保修卡 (5)海关证 (6)商检证 (7)进口车关单 (8)进口车商检单 (9)其他:

3、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内可自行添加项目。

┌──────┬─┬──────┬─┬───────┬─┬──────┬─┬──────┬─┐

│外观及漆面 │ │灯光 │ │电动天线 │ │ │ │ │ │

├──────┼─┼──────┼─┼───────┼─┼──────┼─┼──────┼─┤

│内饰 │ │反光镜 │ │cd │ │ │ │ │ │

├──────┼─┼──────┼─┼───────┼─┼──────┼─┼──────┼─┤

│转向 │ │轮胎及备胎 │ │收放机 │ │ │ │ │ │

├──────┼─┼──────┼─┼───────┼─┼──────┼─┼──────┼─┤

│制动 │ │雨刮器 │ │点烟器 │ │ │ │ │ │

├──────┼─┼──────┼─┼───────┼─┼──────┼─┼──────┼─┤

│手刹 │ │发动机 │ │钥匙及遥控器 │ │ │ │ │ │

├──────┼─┼──────┼─┼───────┼─┼──────┼─┼──────┼─┤

│离合器 │ │空调 │ │千斤顶 │ │ │ │ │ │

├──────┼─┼──────┼─┼───────┼─┼──────┼─┼──────┼─┤

│排挡 │ │门窗 │ │随车工具 │ │ │ │ │ │

├──────┼─┼──────┼─┼───────┼─┼──────┼─┼──────┼─┤

│仪表盘 │ │电动天窗 │ │警示牌 │ │ │ │ │ │

└──────┴─┴──────┴─┴───────┴─┴──────┴─┴──────┴─┘

4、里程表显示数: 公里

5、其他交接事项: 。

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起生效,视为车辆正式交付,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附件二

合同编号:

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

受托人(甲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选牌 (2)代办按揭 (3)代办保险 (4)代办上牌 (5)代办装潢 (6)代办其他项目:

二、委托报酬

为甲方顺利完成委托事宜,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 元,大写 。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清剩余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 元,大写 。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选牌,代办费: 元。

2、代办按揭,代办费: 元。

3、代办保险: (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 (2)保险期限:一年 二年 三年 (3)第三者责任险,费用: 元。 (4)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费用: 元。 (5)车辆损失险,费用: 元。 (6)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 。 (7)以上保险费用合计: 元。 (8)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的,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书面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费用概算如下: 养路费 元,车船税 元,购置税 元,注册费: 元,其他 元,合计约 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目 ,费用 元。

6、代办其他项目 ,费用 元。

7、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凭发票、收据向乙方结账。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 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2)养路费凭证(3)机动车保险单(4)行驶证(5)车船税凭证(6)***号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车辆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先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属于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属于第三方责任的,甲方应协助乙方索赔。非因甲方过错导致车辆未上相关保险或保险公司以车辆未取得牌证为由拒绝赔付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完成的,本协议履行期限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同《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九、其他约定: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买卖合同通用模板 篇8

买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

卖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

本买卖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签订,买方同意买入和卖方同意售出以下商品,并遵照以下条款和条件执行。

1、商品名称、数量、型号和价格:

1.1商品名称:电梯.

1.2商品数量、型号和单价:共部电梯,具体型号与单价见附件一《居住小区电梯统计表》.

1.3合同总价:共部电梯,总价为¥(大写:人民币元整)(含进口关税和中国国内增值税)。此价格不含安装、维修费。

2、商品规格:

2.1详细规格见附件二《电梯参考规格表》,如《电梯参考规格表》与买方认定的电梯施工图不一致时,以买方认定的施工图为准.

2.2如经买方同意电梯规格变更,费用和交货期另议。

3、制造者和部件原产国家:

3.1本合同所指的全部电梯的制造商为。

3.2电梯主要进口部件产地见附件三《电梯进口部件清单》。

4、包装:

4.1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电梯设备均由木箱包装,使用长途公路或铁路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震、防腐蚀的能力,电梯设备的导轨为可以妥善保护的软包装,若由于包装不妥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在每个包装箱表面,应印明有关订货合同号、装箱号、商品名称、体积、毛重、净重和“勿倒放”、“小心轻放”、“避免潮湿”的字样。若单个的木箱重量为2吨或2吨以上,在箱面上须标明重心和起重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5、电梯设备的交货、货物保管:

5.1交货方式以及地点:卖方将本合同项下设备运到买方指定地点交货,交货地点:。电梯设备的运输、装卸等费用,均由卖方负责。

5.2交货期限:

5.2.1本合同项下部电梯的交货,为分期交货。

5.2.2本合同签订之后,卖方根据买方建筑图制作电梯施工图、装潢式样图于

年月日之前交付买方,买方应在收到该电梯施工图、装潢式样图后日内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在收到买方书面确认通知后最迟在个月内将全部运到买方指定地点交货(部电梯因属分期交货,具体交货、安装期限与数量待买方、卖方在卖方提交电梯施工图、装潢式样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形成《住宅小区电梯分期交付进度表》以便执行)。

5.2.3若买方需要延迟收货,应提前天通知卖方,但延期不得超过天。

5.3货物保管:买方和卖方共同对运抵的所有货物进行拆箱验收后,由卖方自行负责保管直至货物安装验收完毕。货物保管期间,货物的灭失、受损等后果均由卖方负担。买方在卖方通知交付前,将协助卖方寻求合适的货物堆放场地。

5.4本合同项下所有设备运输途中、保管期间、安装阶段的保险事宜由卖方负责。

6、电梯设备的货到验收、安装、安装验收:

6.1货到验收:在本合同第5.2.2款规定的交货时间内,在每一期设备到达交付地点后个工作日内,买方和卖方共同对运抵的所有货物进行拆箱验收(数量、规格)。卖方必须保证货物与装箱清单

数目、规格一致,若发现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不符合时,应由卖方无条件补齐或调换.在交货日期以后发现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不一致的,也不能排除卖方对此的保证责任。

6.2卖方应提供进口部件的相关海关证明文件。

6.3安装:货物经开箱验收合格后,由卖方指定的有资质的'、合格安装人员依据本合同附件五《电梯设备安装合同书》进行安装。卖方应派出技术人员负责监督安装、调试。

6.4安装验收:在电梯安装完毕后日内必须报请官方验收。卖方应按照设备安装地电梯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安装调试完毕的电梯设备进行报检,买方应积极配合卖方。若安装验收没有通过的,卖方有义务在该结论被出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整改并报请第二次官方验收。若因卖方原因导致安装验收没有通过而给买方造成交房延误等责任的,由此产生的买方损失由卖方承担。

6.5有关开工申报,电梯质检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所进行的与电梯有关的检验、验收手续及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6.6电梯产品未经验收合格并发放准运证之前,买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方负责。同时,电梯安装验收通过、交付买方并不排除卖方对电梯及其部件的质量、规格等潜在缺陷的全面保证责任。

6.7电梯经验收合格并发放准运证后,买卖双方办理电梯移交手续。电梯保修期从电梯移交给买方之日起算。

7、本合同总价款的支付方式:

7.1本合同签

买卖合同通用模板 篇9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所有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转让给乙方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___(包括甲方原有的老宅基地及周边有植被、树木的土地),面积为___平方米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全部转让给乙方,土地转让范围和面积以测量为准,并绘有测量平面图,其土地上附着物及固定资产转移以清点为准,并附盘点清单。测量平面图、测量面积和地上附着物等固定资产盘点清单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详见附件)。

第二条 转让期限:本土地转让期限为永久,土地一经转让,此块土地的所有权益全部转至乙方名下,甲方对此块土地不再享有任何权益,甲方无权干涉乙方使用本土地。

第三条 本协议签订后___日内甲方将土地转让、交付给乙方;本土地转让费用总共为人民币___元(大写___元),土地交付后,乙方将土地转让费用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土地转让乙方前,甲方享有对本土地全部权益,保证本土地不存在其他权利瑕疵和各种费用的拖欠。转让后第三方向乙方主张本土地权利和有关费用的,甲方直接与第三方妥善协商处理,如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双倍赔偿。

第五条 土地交付乙方前,甲方必须对原有老宅进行拆除运走,对老宅基地进行平整,老宅周边树木及植被保留原状。同时甲方有义务将原有的房屋证书、土地资料全部交给乙方,不得私自保留。

第六条 土地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对本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有完整的支配、收益、使用、等全部处置权利,甲方不得干涉。

第七条 征地补偿:土地交付乙方后,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征收该土地时,土地、地上物等拆迁、安置、补偿费全部归乙方所有。需要甲方提供各类资料、文件的,甲方应无条件提供到位。

第八条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或者反悔,如有违反或反悔,违反或反悔一方必须承担对方投入、以及日后发展及可预期收益等一切责任及全部经济损失。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村委会(同意备案登记意见):

买卖合同通用模板 篇10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备注:以上灯具光源保一年,电子镇流器质保两年。结算数量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第二条 质量要求: 符合北京消防验收标准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与回收: 第四条 附随必备品、配件、工具的数量及提供办法:送货时必须附产品

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并提供配套的吊链。

第五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无

第六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出卖人所有;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七条 交付(提取)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方式、时间、地点:由出卖人将出卖物直接送至 北京丰台区东铁匠营宋庄路38号 中天集团公司施工现场仓库。从本合同签定后即按买受人要求供货,此后以买受人电话通知为准。实际交付货物的规格、数量等必须以买受人指定的人员 潘光跃 签字认可的'入库单为准。买受人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5天通知出卖人。

第八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由出卖人将出卖物直接送至 北京丰台区东铁匠营宋庄路38号中天集团公司施工现场仓库,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第九条 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北京相关部门有关标准和规定在标的物送至本合同指定地点后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发现出卖物有质量瑕疵等问题的,买受人享有要求出卖人调换或者予以退货的权利,并由出卖人承担

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第十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无

第十一条 出卖人对标的物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量保证期(质量异议期)为两年,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在接到买受人书面通知后二天内到交货的工地进行无偿维修或调换,逾期未到的,买受人可另行聘请他人维修或自行调换,产生的一切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扣除部分,出卖人应另行支付。

因出卖人产品质量问题产生质量事故致买受人或任何第三人损害的,无论是否在质量保证期内,出卖人均应根据产品质量与受害人损失因果关系而应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全额对受害人承担责任。如果买受人已对第三人承担了责任,则买受人对出卖人有追偿权,出卖人应在收到买受人对第三人承担责任依据之日起7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单价以本合同为准,数量以买受人指定人员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签收单据为买受人提供的入库单,自进货之日起,期满一个月内支付发生货款的50%,20xx年春节前付至95%,余款5%作为质保金,一年内付清。付款一律使用支票等票据方式支付。付款顺序:先货款、再利息或违约金、再其它费用。。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出卖人违约责任:当出卖人未能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时(如到货时间、货物质量等),其应当承担本合同总价款3‰的违约金。违约金从货款中直接扣除;如严重耽误买受人进度,则买受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另行订购;出买人所供货款按70%结算,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买受人违约责任:如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则按应付款的3‰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北京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1、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转让债务,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不得转让债权。

2、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经买受人盖章或项目经理签字方可生效,其他视为合同未变更。

3、出卖人应当将以下资料提交给买受人存档备案:出卖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提交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红章)一份,出卖人为个人的,应当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文件;出卖物的产品质量标准及相关说明;国家或地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各种备案所要求的文件材料;以委托代理人身份签订合同的,应当提供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本合同一式四份(注:至少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4、双方确认来往函件包括分支机构函件,按对方营业执照上的住址或合同中载明的联系方式邮寄,即视为已送达 。地址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

5、出卖人必须保证标的物不侵犯他人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否则一切行政、民事等责任由出卖人承担;造成买受人损失的,买受人有权抵扣货款并向出卖人索赔。

6、工程剩余标的物买受人有权按本合同或附件约定价格退回出卖人,出卖人不得拒绝。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通知后三天内到交货工地现场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为出卖人遗弃该退回货物,发生遗失、毁损,后果由出卖人承担。

甲方:乙方:年月日:

买卖合同通用模板 篇11

出售方:(简称甲方)购买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签订地:

二、塔吊说明:

本塔吊由山东省文登市建筑机械厂生产,型号为QTZ400,制造许可证编号:TS2410393-20xx,出厂编号20060362,塔身高度为28米,标准节数12节及其他零配件。

三、出售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出售价格为人民币:113000元(大写:壹拾壹万叁仟元整)

四、产权说明:

甲乙双方签字确认本合同并在甲方收到全部价款后,塔吊产权归乙方所有。

五、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保证塔吊设备在出售前能正常使用,并提供塔吊出厂说明书及相关资料给乙方。塔吊装运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塔吊出售后的责任:

1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塔吊在日后的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及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特此声明!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年月

乙方:2年月日日

买卖合同通用模板 篇12

(一)出卖人的主要权利

①出卖人出卖属于其所有或有权处分的标的物。

②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图纸等标的物的,出卖人仍拥有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法律及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③出卖人享有收取价款的权利。

④出卖人享有标的'物交付前产生的孳息。

(二)出卖人的主要义务

①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交付标的物。

②出卖人应按照约定或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以及单证以外的有关资料。

③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

④出卖人按约定的质量标准交付标的物,在交接标的物前应当提供据以检验的必要技术资料。

⑤出卖人对标的物负有包装义务。

⑥出卖人承担标的物交付前的毁损、灭失的风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卖合同通用模板 篇13

甲方: 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王莉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购买园西公寓阁楼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其自有产权的“园西公寓”阁楼1套( 位于 1号楼2-501

楼顶)转让给乙方,房号 1号楼2-601套内建筑面积约 87.72 平方米。

2、该阁楼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壹拾捌万 元整(小写: 180000.00 元)。该价款不含各项税费,如需缴纳各项税费,由乙方承担。

3、该阁楼不办理产权证,但如以后政策调整,可以办理产权证,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该房用途为居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结构与用途,如乙方违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与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买卖合同通用模板 篇14

需方: 供方:

经供需双方共同商议,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需方订购的陶瓷产品供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二、供货时间:签订本合同后供方及时组织货物,供方收到需方预付款后三个工作日内按计划完成第一次供货。

三、质量要求:供方按厂家优等品(广东佛山)供货。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地点费用负担:汽车运输。供方负责货到需方工地,所产生的运输费用及电梯上楼费用由供方负责。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供、需双方现场验收人员实际验收的.供货产品规格、数量为结算数量。

六、验收标准、方法:根据所送样品的编号,规格、颜色为依据进行验收。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本合同签订时需方向供方预付( 元)作为定金,剩余货款( 元)货到付清。

八、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合同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如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纠纷,首先应本着友好、公平、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十、本合

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限至供货完成,货款结算之日。

附录:

供方: 需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买卖合同通用模板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要求

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设备。

2.产地:详见附件。

3.质量标准:

(1)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

(2) 其他:____________

4.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的设备为原厂行货,符合原厂行货的技术标准。

5.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项目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 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______种方式支付:

① 甲方在货到并安装验收合格后______个 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② 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 。

第二期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 。

第三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付款信息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开具相关发票。

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和包装

1.交货时间: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确定交货时间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______日内。

(2)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内。

(3)其他方式: ? 以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确认日期为准

2.交货地点: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卸货。

甲方指定地点:_____________

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负责包装货物,包装标准:

原厂包装标准并适于运输需要;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货物锈损或丢失,乙方应负责赔偿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4.设备的运输费、包装费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设备的安装与验收

1.甲方在全部设备签收后______个 工作日内验收完毕。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合规定,应在 ____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个 工作日内负责处理。

2.甲乙双方应于到货后在双方有关人员监督下对设备进行验收。如果 5 个工作日内因甲方原因没有验收,则视为该批设备验收合格。

3.甲方在开箱清点时,如发现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发现短缺,损坏或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应及时补足,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验收标准: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

5.乙方负责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通用模板 篇16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大米给甲方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一、购销大米名称:五常贡米

二、合同数量及价格:

三、质量标准:

四、包装标准及作价办法,新编织袋包装,包装物不计价不返还。

五、结算方式:货到付款。

六、合同有效期限: 年月日前大米全部抵达甲方指定地点,货款两清止。

七、违约责任:乙方不能因大米涨价为由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大米质量检测以甲方为主,若有异议三日通知对方,甲方拆样后并保留小样。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履约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履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买卖合同通用模板 篇17

购货单位: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价格、质量

1.产品名称:三星i9100(galaxy sii);

产品品种:直板手机、3g手机,智能手机,时尚手机;

产品规格:手机尺寸:125.3×66.1×8.5mm

重量:116.0g

颜色:黑色,银白色,白色,粉色

数量:300

价格:每部3200元、 总价:960000元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3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乙方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2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由乙方定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甲方公司(经理)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四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1.交货时间:xx年5月30日

2.如乙方不能及时交货,需及时与甲方联系,商量延长交货期限。

第五条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货到验收

2.验收手段:现场验收

3.验收标准:符合手机规格标准

4.负责验收和试验:经理验收,技术人员配合试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甲方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

第六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负的违约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35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 甲方应负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x%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35%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

1.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未作选择的,视为选择1):

(1)、提交清远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1份。

购货单位(甲方):广州蓝鲨公司(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 河源星蜂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广东工商银行

开户银行: 广东工商银行

帐号:...............

帐号: ...............

电话: 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

起草理由: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同时,合同的订立, 要保护双方的利益,体现了公平的原则、自由原则。

买卖合同通用模板 篇18

甲方:鄂尔多斯市腾强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郭继军

根据买卖自愿原则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将所拥有的10辆德龙自卸车自愿卖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内容

甲方将所拥有的车号为蒙K46486、蒙K46496、蒙K46498、蒙K46484、蒙K46499、蒙K46495、蒙K46497、蒙K46500、蒙K46492、蒙K46491十辆自卸车卖给乙方。

二、买卖时间

20xx年2月21日。

三、买卖金额及付款方式

每辆车壹拾陆万贰仟元整(¥162000元),总计壹佰陆拾贰万元整(¥1620000元)。乙方将于20xx年2月21日一次付清。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应将车辆所用证件交与乙方;

2、甲方负责解除所有车辆的银行抵押;

3、甲方应将在20xx年2月21日前所有车辆的'违章记录消除;

4、甲方应提供所有车辆正常过户手续;

5、乙方承当所有车辆的正常过户费用;

6、乙方应当面验车,接车后车辆再出现任何机械故障,甲方概不负责;

7、乙方应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如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在此期间,出现任何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时 间: 时 间:

买卖合同通用模板 篇19

国际买卖合同样本

买方:中国 公司 中国, (电报挂号: 电传号: )

卖方:

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并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1. 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

项目序号商品名称及规格单 位数 量单价总价总值

2. 生产国别和制造厂:

3. 包装:以新的,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并能防潮,防湿,防震,防锈及防止粗暴装卸,适合于远程海运,邮包邮寄,空运运输.由于采用不适当或不妥当的包装而引起生锈,损坏,丢失,其责任应由卖方承担.

4. 唛头: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上用不退色的油漆刷上箱号,尺码,毛重,净重和诸如“勿倒置”,“小心轻放”,“防潮”等字样,以及提升位置和下列唛头.

5. 装船时间:

6. 装船港口:

7. 目的港口:

8. 保险:装船后由买方负担.

9. 支付条件:

(1) 如以信用证支付:买方接到本合同11条规定的卖方装船通知后在交货期15~20天前,由 中国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装货总值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开户银行开具的汇票和本合同第10条中所规定的装船单据付款.

(2) 如以托收方式支付:交货后,卖方经由卖方银行通过中国银行寄送本合同第10条所规定的装船单据向买方收取货款.

(3) 如以信汇或电汇方式支付:接到本合同第10条所规定的装船单据后于七天内付款.

10. 付款单据:

(1) 为了议付货款,卖方应向支付银行呈交下列单据:

1) 全套清洁无疵,注明“运费到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和通知目的港已“装船”的海运提单.

2) 发票五份:注明合同号和唛头(一个以上唛头应分别开发票).

3) 装箱单五份:注明发货重量及相应发票的编号和日期.

4) 由制造厂出具的品质和数量证明书两份,如14条第(1)项中所规定.

5) 通知买方已装船的电报抄件一份.

(2) 装船同时,卖方应将上述单据副本各一份(本条5项除外)寄送目的港.

11. 装船条件:

(1) 卖方应于本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前四十天,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下内容: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件数,毛重,尺码,港口备妥待运日期,以便买方洽订舱位.

(2) 中国 公司(电报挂号: ),将作为买方的船代理洽订舱位.

(3) 买方应于船只预计抵港日期前十天,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卖方应与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必须换船或船提前或推迟到港时,买方或其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船只不能在买方通知的船期后三十天内到达港口,买方应担负自三十一天起所带来的仓租费和保险费.

(4) 如船只按时抵达装船港口后,而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由此产生的空仓费和滞期费应由卖方负担.

(5) 货物越过船舷和脱钩前的全部费用,风险由卖方负担;货物越过船舷和脱钩以后的全部费用,风险由买方承担.

12. 装船通知:卖方应于货物装船完毕后,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船名和起航日期.若由于卖方未及时以电报通知买方,而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质量保证:卖方保证货物采用最好的和未用过的全新材料,第一流制造工艺,其成品质量,规格和性能与本合同规定相符.货物的保证期为货物抵目的港后月,国际买卖合同样本,合同范本《国际买卖合同样本》。

14. 检验和索赔:

(1) 发货前,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本合同规定.质量证明书应附有制造厂试验项目和结果的报告.

(2) 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将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局)对货物的品质,规格和数量/重量进行初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如该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二者有出入,除保险公司或轮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 日内拒收该货物或向卖方提出索赔.

(3) 如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将申请商检局进行检验,并凭检验报告有权向卖方索赔(包括换货).所有费用(检验费,退货和换货的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和装卸费等)均应由卖方承担.

(4) 若买方提出索赔后三十天内卖方未予答复,则认为卖方已接受上述索赔.

15. 人力不可抗拒:凡是制造或装船运输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卖方推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可不负责任.但发生上述事故时,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并在十四日内,给买方航寄一份由主管政府当局颁发的事故证明书.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货.如事故延续十周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 迟交货罚款:除本合同第15条规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由支付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扣除,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5%.罚款率按每七天收0.5%,不足七天时以七天计算.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合同规定十周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此时,卖方仍应不迟延地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罚款.

17. 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当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8. 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共两份,采用中,英文(略)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买方: 卖方:

中国 公司 ×国 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见证人:

(律师)

(签字)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

合同号:

签字日期:

卖方 中国 公司 地址 电报挂号 电传

买方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2)数量(3)单价4)总值

(5) 装运期限:

(6) 装运口岸:

(7) 目的口岸:

(8) 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 付款条件:

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 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天在中国到期.

(10) 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或集装箱运输的已装船提单),发票,品质证明,数量/重量鉴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 装运条件(CIF/C&F)

1. 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允许转船,允许集装箱运输.

2. 卖方于货物

买卖合同通用模板 篇20

兹有 分公司(下称甲方)接受 (下称乙方)的委托,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协商如下:

一、购货产品内同

1、 购货产品内容(见附件清单)

2、 附件:设计图纸(设计方案、点位示意图),合同设计图纸是本购货合同书重要组

成部分,请乙方仔细阅读并签名确认。图纸签名后,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随意更改,经双方同意更改的需重新出具图纸并签名,否则因更改图纸造成的延期责任和费用由更改方承担。

二、交货地点:本合同乙方签名的地址为交货地点。

三、交货日期、送装时间及付款方式

1、年甲方在此日期送货前一天与乙方电话联系,确认具体的上门安装日期和时间。送货日期为交货日期。

2元(合计金额为RMB 拾 万 仟 佰拾元)。甲方根据本合同产品预计交货日期组织生产。

3、本合同产品属按乙方要求所定制产品,故定制后若非整体质量问题(指所有组成部分如柜体、台面、门板),甲方不接受整体退换。合同产品如出现质量瑕疵(包括送货、安装过程中放生的损伤),甲方负责对有质量的部分进行返工维修,如返工维修后仍无法正常合理使用,乙方可以对该存在质量问题的`部分要求退换;合同中的配套类货品,遵照相关产品的国家质量标准,甲方给予“三包”服务。

4、如因甲方原因需对产品返工维修,返工维修重新送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返工时间不属于推迟送货),并由乙方重新验收。返工维修期间,乙方有义务负责保管好已验收合格的产品,返工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如因乙方原因需对部分产品返工处理,返工维修重新送货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质量要求

1、因安装预留尺寸等原因,甲方产品允许有20mm的尺寸误差。

2、安装产品前,乙方应提供安装该合同产品的合理条件,包括但不限与相关墙面和地面作平整处理(地面水平、墙面与地面地面垂直且相交于一条直线上等),由于乙方墙面不平导致产品侧面与墙面出现轻微细缝,不属甲方产品质量问题。

3、甲方产品在安装前,乙方应提供安装产品室内水、电、气等管道的详细走位图或作明显标示,否则对在安装过程中钻孔等操作导致的管道损坏等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4、如安装使用后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按甲方产品保修卡相关规定办理。

五、其他

1、乙方如违约,乙方所交货款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2、其他约定:

六、解决纠纷按下列程序:甲、乙双方若出现质量问题或服务纠纷

1、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可以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购货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温馨提示:所有材料产品都为公司指定供应材料;客户谨防假冒伪劣产品!配置根据客户订购配置清单核对

尊敬的客户:

如您对本公司产品质量有意见或对产品真伪有疑义,可以按以下渠道和本公司联系核实:

客服投诉电话:传真:客服邮箱:

甲方: 分公司乙方(请填写全名):

签订代表: 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买卖合同通用模板 篇21

出卖人:

买受人:

一、 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 合同执行期:________年5____月30____日 ________年12____月____日

三、 交(提)货方式:

四、 运费及其它费用负担:交货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交货后一切费用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运费按市场价格执行,由出卖人代垫代收;

五、 煤炭单价:

六、 计价标准:

以公司验收结果(含过磅单、检验单、质量加、减)为准。

1. 4800千卡千克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200千卡千克,计价标准为:每1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0.131元吨(现汇价)、0.134元吨(承兑价)

2. 4500千卡千克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800千卡千克,计价标准为:每1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0.127元吨(现汇价)、0.130元吨(承兑价)

3.4000千卡千克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500千卡千克,计价标准为:每1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0.122元吨(现汇价)、0.125元吨(承兑价)

4.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000千卡千克,买受方有权拒收。若不拒收,以4000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为基准,每降低1千卡千克煤炭含税到站价降低0.2元吨结算;

5.全硫以1%为基准:全硫a;

1.00%,每提高0.10%扣10元吨(不足0.10%按0.10%计算);全硫a;

1.20%,买受人有权拒收,买受人如果使用,每升高0.10%扣20元吨(不足0.10%按0.10%计算);

6..挥发份20%2

4.99%扣2元吨;10%买受人有权拒收,买受人如果使用,扣40元吨;挥发份

10.00%,买受人拒收;

7.全水分a;8,结算重量进行折吨计算;

8.煤炭出现掺杂使假现象,一经发现,买受人有权终止合同、拒收或按零结算处理。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异议处理:

1、质量以货物到港建堆采样并以质检中心出具的质检单作为结算依据。若出现质量异议,煤样送至买受人、出卖人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仲裁数据作为最终结算数据。买受人电告出卖人,出卖人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72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表示出卖人认可检验结果,买受方将根据情况对货物进行处理。

2.数量:以公司汽车衡计量为准,双方同意不另加途耗;若出现重量异议,买受人电告出卖人,出卖人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72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表示出卖人认可计量结果,买受方将根据情况对货物进行处理。出卖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签订的数量执行,买受人按照合同签订的数量进行考核:90%合同兑现率120%不考核,合同兑现率90%,按照合同签订数量为基准减去实际到货重量,不足的数量扣20元吨,合同兑现率a;120%,按照实际到货重量扣10元吨。

八、结算依据及付款:货物平仓后,买受人凭秦皇岛G出具的检验证书原件和装船港口、商检、船运方共同出具的水检尺计量单原件及货物所有权转移证书,加上出卖人开具预结70%煤款的增值税发票付款,剩余款由买受人凭质检中心出具的质检单和公司汽车衡计量单、出卖人开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运输发票(不超过80元吨)进行两票结算后付清;运输发票由煤炭承运人对公司开具,进项税抵扣方为买受人;南进口煤炭运输船离开国际港口前三天定价(锁定当天汇率),根据秦皇岛当日挂牌价格下浮5-10元,但是江,海联运的费用根据当时市场价格计算,两个价格相加为最终付款价格,(电煤的卡数测试进口目的港的C质检结果为准)每船一定价,确保双方利益。

九、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规定,由违约方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十、合同变更及解除:合同如需变更、解除以买受方书面通知为准,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卖合同通用模板 篇22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

第三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

4.运输费:_______

第六条 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__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X%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___的罚金。

买卖合同通用模板 篇23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委托代表人】【 】姓名:______国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湖南商品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以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编号为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规划用途为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幢】【座】____【单元】【层】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属____结构,层高为____,建筑层数地上__层,地下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合同范本《湖南商品房买卖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____币)每平方米____元,总金额(____币)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币)每平方米____元,总金额(____币)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币)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年__月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买卖合同通用模板 篇24

供方: 需方:

根据xx县种草方案,供方积极组织需方草种货源,双方本着诚实守信、认真实施好项目为基础,服务地方畜牧业发展为目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种子质量标准:

以国外供货商提供的种子质量检验报告或国内官方检验报告为准。

二、付款方式:

需方于货到后三十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三、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

合同签订后,供方按照需方要求的供货时间,将货物运至xx县生态畜牧业发展中心,运输费用由供方负责。

四、需方收到货物后应验收

如因运输造成的损失,需方应及时向供方提供详实的证据,由供方追索承运单位并进行赔偿或经济补偿;如因货物质量明显与合同指标不符,需方须在收货后45日内持xx省牧草种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据的检验证明和真实样品,可以向供方提出赔偿要求;如因需方储运、种植管理技术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供方责任。

五、免责条款

供需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六、如发生合同争议,供需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和互谅互让的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供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原件或传真件签订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供方代表: 需方代表:

供方单位: 需方单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开户单位:

开户行:

买卖合同通用模板 篇25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定,甲方将坐落在苇塘沟的十五年林下参地十八亩地,卖给乙方。

双方以柒拾万元整成交,自交款之日起生效。

如乙方购买后,林权、林地使用权出现问题,由甲方全权负责办理,如出现经济费用,由甲方负担。

乙方购买后不能以种植年限为由夹持甲方。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6月27日

买卖合同通用模板 篇26

甲方:____________(收购方)

乙方:____________(种植方)

为了推进我县葡萄产业化经营,探索科技兴农、品牌兴农战略,生产绿色食品,打造知名品牌,开拓市场,促进农户增产增收,推行订单农业模式,本着互利双赢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种植葡萄面积共________亩。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打造我县“________”葡萄品牌。增加必要投入,在品牌上做好广告宣传文章,切实提高和扩大我县“________”葡萄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________”葡萄注册商标的使用需经商标所有权人许可,乙方销售的葡萄必须统一使用甲方按成本价提供的外包装纸箱,甲方对使用上述外包装纸箱的葡萄质量及规格进行监督。

3、质量及规格要求:

(1)收购的葡萄无明显病虫害,无机械损伤,农药残留量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符合绿色食品要求。

(2)分级指标和收购价格

特级:穗重600克以上,粒重9克以上

一级:穗重500克,粒重8克

二级:穗重400克,粒重7克

(3)为保证葡萄种植户的收益,实行最低保护价,最低保护价不低于当年的市场价,如有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

(4)货款结算办法。乙方产品交货后,甲方应在30天之内,凭甲方开具的收购单据,向乙方支付货款,不得无故拖欠。

4、甲方对乙方的葡萄种植、销售、经营管理要实行有效的指导和管理,帮助乙方技术培训、考察及新品种引进、市场信息提供、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

三、乙方的责任及权益

1、乙方应保证产品质量,从种子引进、栽培、施肥、病虫害防治、田间管理、产品适时采摘及销售需专人负责,并接受甲方监督和管理,确保“________”葡萄成为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

2、乙方在葡萄种植期间、采摘期间如遇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如洪水、干旱、冰雹、台风等),或因乙方种植管理上差错造成葡萄质量不能保证的,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甲方提供必要扶持,减轻农户损失。

四、在订单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期限____年,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买卖合同通用模板 篇27

卖方(下称甲方):

买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存量房买卖合同。

第一条 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汉市______区________,为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用地面积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武房权证____字第 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字第____号。房屋附属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给甲方,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在办理完转移过户手续时付清。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___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如甲方有设定抵押、按揭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担房屋转移过户中甲、乙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并按全部房款的(转载自百范文网,请保留此标记,合同范本《存量房买卖合同》。)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房屋所有权证”种“土地使用权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过户手续。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委托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其他二份交由有关部门存栏。

第十三条 补充协议、附件:

1、

2、

3、

4、

5、

立合同人:

卖方(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买方(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通用模板 篇28

甲方:

乙方:犬心犬意宠物店

双方本着保护动物,爱惜、尊重生命的人道主义精神,以诚信、公平、合理之原则,经双方充分的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购买时间: 年 月 日

购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胜利村106号附6号

二、购买时甲乙双方确认的该犬的状态:

1、体重:

2、食欲状况(是否良好)

3、眼睛有无混浊物(无/有)

4、鼻镜是否正常(正常/不正常)

5、大便是否正常(正常/不正常)

6、皮毛状况是否正常(正常/不正常)

7、体温是否正常(正常/不正常)

8、四肢关节运动是否正常(正常/不正常)

9、其他特殊情况 :

三、宠物在售出后十五日内出现传染性疾病“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等相关致命传染病问题(注:须在大型宠物诊所,使用正规传染性疾病检测试纸

板测定,或通过血液化验确认)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宠物售出十五天直至以后,乙方不再承担上述宠物的任何责任。

四、如果第三条所包含病情不能治愈,或造成宠物死亡,乙方承担以下责任:

1、根据实际情况协商退款(基础退款50%)

2、负责医疗,承担病犬治疗全部费用,或更换同等价格的.宠物。

五、如果在15天内该犬有非第三条包括的病情,乙方负责提供免费治疗指导,推荐相关宠物医疗诊所,享受相应优惠。

六、新购犬/猫注意事项:

1、 遵照乙方告知喂养方式持续喂养,不得使宠物暴饮暴食,引发相应疾病; 2、6月龄以前,应尽量避免接触疾病高危环境,如野犬较多的户外草丛等

3、宠物未完成免疫程序前,不得洗澡、不要随意喂食牛奶、减少接触户外环境

4、如甲方不遵照注意事项进行喂养,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通用模板 篇29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古董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古董基本情况

1、古董名称:

2、古董描述:

3、古董数量:

二、价格和付款

1、成交价格:人民币

2、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的 日内,按前款约定的金额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将货款打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

三、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甲方应于收到全部款项后的同时将古董交付给乙方。

2、交付地点:由双方另行确定

3、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古董,双方应于古董交付的同时进行验收,乙方接收甲方交付的古董后发生的风险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逾期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成交价格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方实际履行义务之日止。

2、若甲方交付的古董不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乙方有权拒绝接收古董,同时甲方应按照成交价格10%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其他约定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

(签字页)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买卖合同通用模板 篇30

合同号:

签字日期:

买方:中国公司

(电报挂号: 电传号: )

卖方:国公司

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并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1.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

2.生产国别和制造厂:

3.包装:以新的,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并能防潮,防湿,防震,防锈及防止粗暴装卸,适合于远程海运,邮包邮寄,空运运输。由于采用不适当或不妥当的包装而引起生锈,损坏,丢失,其责任应由卖方承担。

4.唛头: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上用不退色的油漆刷上箱号,尺码,毛重,净重和诸如“勿倒置”,“小心轻放”,“防潮”等字样,以及提升位置和下列唛头。

5.装船时间:

6.装船港口:

7.目的港口:

8.保险:装船后由买方负担。

9.支付条件:

(1)如以信用证支付:买方接到本合同11条规定的卖方装船通知后在交货期15~20天前,由中国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装货总值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开户银行开具的汇票和本合同第10条中所规定的装船单据付款。

(2)如以托收方式支付:交货后,卖方经由卖方银行通过中国银行寄送本合同第10条所规定的装船单据向买方收取货款。

(3)如以信汇或电汇方式支付:接到本合同第10条所规定的装船单据后于七天内付款。

10.付款单据:

(1)为了议付货款,卖方应向支付银行呈交下列单据:

1)全套清洁无疵,注明“运费到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和通知目的港已“装船”的海运提单。

2)发票五份:注明合同号和唛头(一个以上唛头应分别开发票)

3)装箱单五份:注明发货重量及相应发票的编号和日期。

4)由制造厂出具的品质和数量证明书两份,如14条第(1)项中所规定。

5)通知买方已装船的电报抄件一份。

(2)装船同时,卖方应将上述单据副本各一份(本条5项除外)寄送目的港。

11.装船条件:

(1)卖方应于本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前四十天,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下内容: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件数,毛重,尺码,港口备妥待运日期,以便买方洽订舱位。

(2)中国 公司(电报挂号: ),将作为买方的船代理洽订舱位。

(3)买方应于船只预计抵港日期前十天,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卖方应与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必须换船或船提前或推迟到港时,买方或其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船只不能在买方通知的船期后三十天内到达港口,买方应担负自三十一天起所带来的仓租费和保险费。

(4)如船只按时抵达装船港口后,而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由此产生的空仓费和滞期费应由卖方负担。

(5)货物越过船舷和脱钩前的全部费用,风险由卖方负担;货物越过船舷和脱钩以后的全部费用,风险由买方承担。

12.装船通知:卖方应于货物装船完毕后,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船名和起航日期。若由于卖方未及时以电报通知买方,而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质量保证:卖方保证货物采用最好的和未用过的全新材料,第一流制造工艺,其成品质量,规格和性能与本合同规定相符。货物的保证期为货物抵目的港后 月。

14.检验和索赔:

(1)发货前,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本合同规定。质量证明书应附有制造厂试验项目和结果的报告。

(2)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将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局)对货物的品质,规格和数量/重量进行初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如该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二者有出入,除保险公司或轮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 日内拒收该货物或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将申请商检局进行检验,并凭检验报告有权向卖方索赔(包括换货)所有费用(检验费,退货和换货的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和装卸费等)均应由卖方承担。

(4)若买方提出索赔后三十天内卖方未予答复,则认为卖方已接受上述索赔。

15.人力不可抗拒:凡是制造或装船运输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卖方推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可不负责任。但发生上述事故时,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并在十四日内,给买方航寄一份由主管政府颁发的事故证明书。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货。如事故延续十周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迟交货罚款:除本合同第15条规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由支付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扣除,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5%。罚款率按每七天收0.5%,不足七天时以七天计算。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合同规定十周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此时,卖方仍应不迟延地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罚款。

17.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当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8.补充条款:

本合同正本共两份,采用中,英文(略)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买方: 卖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见证人:(律师)

(签字)

买卖合同通用模板 篇31

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有关电冰箱的买卖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货总值为xx万人民币元的电冰箱,其配置标准、单价、总价等如下:标的物名称:对开门升节能增鲜冰箱

型号:

单价:

台数:

总价:

第二条:定货、交货及验收

1、定货日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

2、交货日期;20xx..

3、交货地点;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

(1)定金xx元;

1、验收方式:甲、乙双方合验。甲方向乙方说明商品的配置,核对商品品牌、型号和编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向乙方交验商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产品(选配件)合格证和使用说明。

第三条质保规定

2、冰箱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在3日内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30天以上,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出现故障,甲方负责在5日内免费修理或免费更换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3、自售出之日起7天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4、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换货时,甲方负责5日内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

5、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甲方负责在5日内免费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的,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若甲方既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又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的,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6、在三包有效期内,选购件出现性能故障,甲方负责在日内为乙方免费调换新的选购件。选购件更好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7、在三包有效期内,乙方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如乙方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甲方负责修理、更换。

第四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实行三包:

1、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2、未按三包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3、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4、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

5、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6、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的;

7、因不抗力造成损坏的。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自电冰箱售出之日起3年内城区用户免费上门硬件维修服务

第六条:

质保期外,甲方提供有偿跟踪服务,服务费按每台机50元/次收取。

第七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时交货,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付款逾期,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修理、更换或退货,应付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相关理由。

第九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修改或解除,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或解除,对方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变更、修改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其在法律上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十二、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

买卖合同通用模板 篇32

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保证原料来源的安全,特向 订购。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价格及规格:甲方向乙方收购生产须要的规格。甲方按市场时实价向乙方收购。

二. 数量:根据甲方需求收购,直至甲方生产不再需要或乙方无货为止。

三. 时效:自 年 月 日至年月日

四. 资金结算:甲方须于当天结算乙方货款;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当天结清货款,甲方须事先与乙方协商。

五. 原料来源保证:乙方提供甲方的不得以其他场的替代,一旦查实,甲方可以拒付乙方货款。

六. 原料安全保证:乙方在养殖过程必须遵循《无公害食品养殖技术规范》要求,并接受甲方和官方的日常监督;运输过程应确保原料不受污染。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买卖合同通用模板 篇3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本工程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大理石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大理石安装

四、承包方式:单包工,其中甲方负责大理石、水泥、沙及安装,负责水电供应,施工场地塔架材料。

六、工程单价(不含税):墙体干挂人工费 元/㎡,方柱干挂人工费/米,角钢/米

七、付款方式:甲方首先预付乙方进场费元。安装费按施工进度支付8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一次性付清。

八、工程期限定为合同签字之日起,乙方应在 天内按质按量完成。

九、工程按国家标准施工。

十、甲方责任

1、及时组织水电供应,及施工所需材料,不得影响施工正常运行。

2、提供生产用水、用电场地,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生活场地。

3、负责提供施工设计图给乙方,落实专人负责督促乙方按技术规范施工。对乙方施工存在问题提出调整意见,共同把关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4、负责筹措工程资金按合同要求及时兑现工程款,保证工程施工正常进行,若甲方不及时兑现进度款或不及时提供施工材料的,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待料或等待工程款的兑现。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有计划地组织按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规范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十一、附注: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买卖合同通用模板 篇34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

设备名称:DH-213D大型塑胶机

数量:2台

单价:370万元安装费:16万元总计:756万元

二、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756万元人民币大写:柒佰伍拾陆万元人民币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1、合同二次付款:在合同生效后15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60%货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初步验收一周内,设备正常运行,经双方正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总额35%的货款;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

2、在合同款项支付前2天,乙方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票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20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货物运输

4、货运方式:汽运

5、乙方将合同设备运至企业并经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设备交货日期。(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交货日期及何为交货:如规定供方将设备安装调试、投入使用视为交货,则对设备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的时间约定明确)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提货,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均由乙方承担。合同设备的毁损、灭失风险自乙方完成交货后转移之甲方。

6、乙方应在合同设备发运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发运情况(发运时间、件数等)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同设备到达合同列明的地点后及时将乙方所托运合同设备提取完毕。

7、甲方提取合同设备时,应检查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情况。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无损,方可提货。如合同设备外箱包装受损或发现合同设备包装箱件数不符,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合同设备遇险索赔手续。

8、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设备,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货物,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一十五天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运保费由甲方承担。

五、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

1、验收时间: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后3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2天内安排初步验收。设备于合同生效后2天内通过双方的合格验收并由甲方出具验收合格书。

2、验收地点:甲方设备车间

3、验收标准:企业标准

六、现场服务(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1.供方现场人员应遵守需方厂规、制度,如有违规,乙方负责。

2.供方现场人员食宿自理。

3.需方如需邀请供方开展非质量问题处理的技术服务,供应应予协助。

七、人员培训

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和有关的工艺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维修培训、设备保养培训,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术,以便使甲方人员正常地使用、维修保养设备。(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视具体情况加以约定或在技术协议详细约定;如无必要,可不约定)

八、保修方式

1、自设备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生产厂家规定的条款进行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5年。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3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

2、保修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设备材料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3、保修期后,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设备的维修、更换,甲方酌情收取成本费和服务费,收费标准另行约定。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中途退货,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5%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3、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逾期交货超过10天,视为交货不能,乙方应双倍返回甲方已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违约金。

4、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乙方超过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乙方未能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内将设备维修至正常使用的状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保修期后,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5、设备未按照合同之约定通过甲方验收合格,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违约金;超过天仍未验收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已收款项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十一、合同变更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终止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十四、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甲方:

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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