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买卖预付定金合同(精选3篇)

房地产买卖预付定金合同(精选3篇)

房地产买卖预付定金合同 篇1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于由甲方已收到乙方预付的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双方同意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乙方由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前__________次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同意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正式交付给乙方。房屋移交给乙方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五、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

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定金额的违约金。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_______的滞纳金。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买卖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合同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处)。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地产买卖预付定金合同 篇2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由于甲方收到乙方预付的购房定金人民币 (大写) 。双方同意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区路(街)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该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契约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大写)元;¥ 元。乙方由 年 月 日前 次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付款方式: 。

三、双方同意于 年 月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正式交付给乙方。房屋移交给乙方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五、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 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 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的滞纳金。

六、本契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房地产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八、本契约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契约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买卖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本契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契约副本 份,送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处)。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二○ 年 月日附件一:

房屋基本情况一览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二○ 年 月日

房地产买卖预付定金合同 篇3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地产买卖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于 房地产出售给乙方(权证号码为 ,产权面积为 m2,使用性质: 国土使用性质: )。乙方已对该房作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转让时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二、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双主自愿选择自愿交割的方式进行房价款交付:先由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壹万元)给甲方,待甲方将该房屋产权证更名过户到乙方手续办理完毕后再结清所有房屋余款人民币(大写)(¥ 元)。

三、合同签定后 日内,甲乙双方应到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具体由 方承办, 方应协助(双方应到交易所验证、签字),所需税费由 承担。

四、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将房地产交付给乙方,并将与房屋有关的单据证照同时交付。甲方保证所转让的房地产权属清楚,无产权和债务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五、违约责任:乙方违约,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除非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否则本合同解除。

六、争议的解决:买卖双方若因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补充约定: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协议;双方所签定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定于 ,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办理过户手续时交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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