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流纺纸管买卖合同(精选3篇)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地 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窗帘购销事宜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
名 称 数 量 单 价 总 计
共计金额:
一、 付款方式:
乙方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甲方一次性付清。
二、乙方责任:
窗帘的类型、规格、颜色、材质、按甲方要求的样板进行生产,安装.于_______年__月__日前安装完毕。
三、甲方责任:
1、甲方须准时向乙方支付货款。
2、甲方订购后中途不得更改,如甲方中途更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甲方增加等值经费与乙方。
3、乙方于约定时间安装完毕,甲方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未提出异议或逾期验收,均视为验收合格。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若因自身原因而延误交付安装,每超过一天,须按合同总额2%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每超过一天,须按合同总额2%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乙方提供窗帘部分半年免费保修,配件部分提供一年免费保修(人为损坏除外)
六、补充条款:
1.窗帘高度实际:2.75米,超过2.75米的高度接高度接多少算多少。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公对公转帐帐户和帐号: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甲 方:
法人代表:
联系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乙 方:
法人代表:
联系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出卖人: (以下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称乙方)
甲方销售处理本合同项下的物料,甲方确定乙方为买受人。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销售处理的废铝买卖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信守:
一、 物料品名
1、 品名:小规格铝板
2、 规格:以现场堆放乙方现场看货为准
3、 价格:
价的均价减900元人民币(甲方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自定票面单价)。
二、交提货地点、方式、期限及费用承担
1、提货地点为甲方现场堆放地,乙方自备运输车辆到甲方现场堆放地提货。
2、 装车费、运费、人工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提供行车协助。
3、 甲乙双方协商好提货时间后,乙方需在2个工作日之内前来提货。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款到提货。按照合作要求,乙方需先交纳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不得少于预提货款),在提货时若乙方无违约行为,预付款可抵扣
乙方应交纳的货款。如有剩余款,可累计到下次交纳金额。如合同终止,甲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退还剩余款。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在本合同约定逾期不提货的或未按提货量及时交纳预付款的,甲方可取消与乙方合作资格并单方终止本合同。 2、乙方在装运本合同项下的物料时,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在数量或重量上弄虚作假,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若甲方发现乙方有上述行为并经甲方查证,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其不合法侵占甲方物资价值5倍的违约金或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其它
1、本合同若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由当地法院管辖。
2、乙方授权经办人(该经办人行为有效赋予法律效力)
签订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工业园福星路南段重庆保固铝业有限公司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统一信用代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统一信用代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的名称、品种、产地、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产地、规格:(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_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企业标准执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协议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二、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三、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
四、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协议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协议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五、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____。
六、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____________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七、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由负责验收和检验;
八、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协议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协议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九、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协议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协议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协议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协议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协议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协议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协议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十、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协议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协议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十一、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责任,该责任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责任。
十二、通知
1、一方根据本协议规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手递或挂号邮务发至以下规定的另一方地址,或传真至另一方规定的传真号码,通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应按以下的规定确定:
(1)经专人交付的通知应在专人交付之日被视为有效。
(2)以挂号邮务寄出的通知应在付邮(以邮戳日期为准)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有效。
(3)以传真形式发出的通知应被视作于传真完毕的时间作出,唯X件人应出示传真机就其所发出的文件而打印的报告以证明有关文件已经完满地传给对方。
2、若一方更改其通讯地址或传真号码,应尽快按本条规定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三、担保
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协议担保书、作为本协议附件。.
十四、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责任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解释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十六、其他
1、按本协议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附则
1、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至年月日。
2、协议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3、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签署时间: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