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实用发电机组买卖合同(汇总三篇)

简单实用发电机组买卖合同(通用3篇)

简单实用发电机组买卖合同 篇1

供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需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品种、数量、金额、交售时间

产品 计量 总金 交售时间及数量 品种 数量单价 名称 单位 额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质量标准、用途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以及费用负担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九、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供 方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鉴(公)证意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电 话: 鉴(公)证机关(章)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简单实用发电机组买卖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由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就发电机组租赁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_____

第一条 租赁发电机组基本情况

1.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

2.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4.新旧程度: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____个月,以甲方安装,调试发电机组正常运转(不包括乙方的机械调试正常运转)之日起开始计算。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继续租赁的,经甲方同意,双方须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

2.甲方安装,调试发电机组正常运转(不包括乙方的机械调试正常运转)之日,乙方即付第____个月的租金,以后每个月租金支付的日期均以第____个月支付租金的日期为准,按月支付。

3.每月租金以现金足额支付。

第四条 租赁发电机组的交接条件

1.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自支付保证金之日,甲方即将发电机组交付给乙方使用。

2.乙方负责发电机组从甲方运到乙方使用地点之吊装费、运输费等一切费用,并承担租赁期满将发电机组甲方的费用。如乙方不承担上述费用,甲方有权拒绝交付租赁的发电机组,并不退回乙方所支付的保证金。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派____名技术人员到乙方负责发电机组的正常发电。甲方所派出技术人员在乙方服务期间的工资每人每月为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由乙方承担与支付,其食宿亦由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出租的发电机组平均每月正常运转不少于____天(每天运转不超过____小时)。如因甲方机组维修而不足____天(即共计____小时)给乙方使用的,按实用天数(乙方要求停机及其他不属甲方所造成的原因停机除外),如因停机使乙方造成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负责发电机组运输过程中及租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在运输途中及租用期间发电机组如有损坏、被盗等由此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4.发电机组所需用的冷却设备(即建造水池、安装水管等)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保证发电机组在室内使用,机房必须布置符合甲方要求的防尘设备,并保证发电机组在____A电流以下使用,如超出此范围,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停机,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负责发电机组运行所需的柴油、机油。使用标准的____柴油,在使用过程中先沉淀过滤,排出水分杂质;机油使用____机油,每运转____小时应更换一次。如乙方使用劣质柴油和机油或不按期更换机油造成甲方发电机组损坏的,乙方负赔偿责任。

7.租赁期间,发电机的维修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发电机组转租或抵押,不得用以抵偿债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应严格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本合同未获履行和未获完全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凡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给守约方。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先行将发电机组收回,并不退还保证金。

第七条 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_____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_____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八条 保密

一方对因发电机组租赁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单实用发电机组买卖合同 篇3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号:

合同签署地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署:

鉴于甲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购买,乙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出售下列设备或材料,甲乙双方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或材料名称 型号 厂商 产地数量金额及服务设施、服务或其他设备正常运转必需的配件时,设备价格已包含配件、运费、保险费以及服务费用等其他费用,无需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第二条、交货 运输 保险及包装

1、交货时间:在乙方收到预付款 60 个工作日内

2、交货地点:甲方(买方)公司 收货人: 电话:

3、乙方应于交货同时提供本合同所要求的相关技术文件。

4、乙方负责为设备投保

5、包裝:乙方应提供设备运至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设备在运输过程中遭到损坏。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震、防压、防水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以及较长时间的运输。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不良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三条、验收调试及技术标准

1、外包装检验:全部设备或材料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 5个工作日内,甲方和乙方共同对设备进行外包装检验;检验内容为:设备或材料外包装是否破损、变形是否正常等。

2、设备的调试和安装验收:

2.1乙方负责完成设备的安装,甲方应提供相应技术人员协助安装;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后的调试工作,并负责安装调试过程中所有非人为损坏零部件的更换;

2.2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正常运行30天后,由双方共同按照双方协议的验收标准进行最终验收,合格后签署《设备验收合格单》。如果达不到双方的协议的验收标准,甲方有权利顺延验收期限或者退货处理。

3、技术标准:国家相关标准、厂家技术标准,按国家GB/17587.3-1998标准执行。

第四条、付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总价按照以下约定支付:

1、乙方在收到货款后发货;

2、乙方在收到合同总价值90%货款后由乙方根据实际收到货款开出增值税发票;

3、剩余 10%设备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且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由甲方 7 日内向乙方支付。

4、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本合同货款以人民币结算,本合同所涉款项均以银行电汇方式付款。

第五条、保修与维护

1、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设备价格已包含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安装和保修服务费用;

2、 设备保修期为12个月,自双方共同签署《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单》次日起计算;

3、保修期内设备出现任何非人为缺陷,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或根据情况进行免费更换;

4、 如在保修期内出现多次故障使甲方足以对乙方产品质量产生不信任,甲方可以选择退货或者提出赔偿要求。

第六条、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在交付时没有缺陷且符合甲方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规范;乙方应保证其出售的设备可供正常使用,并且在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的前提下,在设备的寿命期内运转良好(设备的使用寿命期为10 年);设备的材料和零部件均应符合或优于甲方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规范;

2、如果由于工艺的复杂性或交付数量巨大,使得在交付时甲方无法对设备进行全面及时检验或由于设备缺陷的隐蔽性导致在交付时甲方未能查验出设备的质量瑕疵,那么,只要在交付后的一年内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设备或其零部件与前述标准或规范不符,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修理或更换,修理、更换的费用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拆除、搬移及修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自修理或更换符合合同约定之设备的次日起算;

3、如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质量保证与其他在本合同产品上质量承诺不一致时,由甲方选择适用有利于甲方的内容;

4、该设备所包含的技术条款中的所有条件乙方必须满足,因为技术条件不能满足合同要求影响到甲方正常生产,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相应索赔,具体数值甲乙双方商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的,乙方应在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甲方享有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自合同规定的交货期期满次日起按滞延天数每天支付甲方设备总价值0.5%的滞纳金。但延迟交货的滞纳金总额不得超过设备总价值的30%;

2、若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场地致使乙方延迟交货,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一定的仓管费,具体费用由甲乙双方商定;

3、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设备总价值30%的违约金;

4、如乙方的迟延交货的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甲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不允许在设备上设置密码或者其他障碍妨碍甲方正常使用,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按照本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滞纳金以及其他损失赔偿费用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7、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投入使用,由于乙方设备设计缺陷等原因造成设备连续3个月开机率达不到95%以上,且乙方采取的弥补措施仍未能达到最初设计要求,甲方可以无条件退货。甲方因使用乙方设备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因本合同履行过程发生纠纷,解决纠纷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其中包括为诉讼而支出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与差旅费用等。

第八条:合同解除

1、如乙方在合同履行中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

1)乙方在正常情况下迟延提供部分或全部设备或服务超过 20 天的;

2)乙方交付的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实质性义务,经甲方提出异议后 20 天内没有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的。

2、甲方根据第本条款约定解除本合同,并不损害甲方在解除合同时要求金钱赔偿或采取其他救济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其进行解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采取以下第 种解决方式: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更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均须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意见方为有效,因更改合同致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达成书面合同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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