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销售合同书(通用5篇)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需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向乙方所需钢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及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协商条款如下,共同遵守:
一、 根据需要,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合格钢材到乙方指定地点,质量达到质检、复检合格。乙方做到先检验后使用,如出现质量问题所有责任全部由甲方负责。
二、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钢材单价按重庆市场价计算,另加运费 元/吨到工地为止。
三、 所供钢材为国家认可的厂,并达到检验合格。
四、 乙方向甲方采购钢材 吨大写: 吨,每次供货提前一天双方以重庆市场核定价格为准,以现场收料单上双方签字认可的数量、规格、单价进行结算。
五、 甲方给乙方按批次供钢材,十五日为一个检测周期,十五日内如支付该批次钢材款则不计资金利息,超过十五日则从钢材到场第十日起计资金利息,乙方按每天每吨钢材加价10元结算给甲方,甲方供满 吨时,乙方必须结清所有款项。
六、 钢材直条按检尺理论重量计算,盘元按过称重量为准。
七、 乙方必须提出前5天向甲方书面提供所需钢材数量、型号、否则延误工期由乙方自行负责。如果甲方未按乙方计划量供货,甲方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叁仟元整。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钢材款,乙方每日按所欠钢材款总额的3%付违约金给甲方,直至到付款之日为止。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单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卖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买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采购钢材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工程地点及工程名称
二、供货数量
乙方因工程需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不定时、多批次向甲方采购为准。
三、交易方式
口头或书面向甲方订货,有权签收甲方的供货单,乙方对该代表的一切行为均予以认可;
2、除上述代表外,乙方未经书面通知甲方,擅自变更上述授权代表、擅自指定其他人员签收甲方供货单的,不论其有无授权或是否加盖乙方公章,乙方均须对该供货单签收的供货承担全部付款义务,并且不得以签收人员变更或无授权等任何原因拒绝付款;
3、上述乙方授权代表可以用电话、传真、订货单等形式通知甲方所采购钢材的具体品名、规格、数量等,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发货通知将乙方所需钢材送达双方指定地点,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及时送达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4、乙方自行提货或在甲方的钢材送达之后,应当场予以清点数量,核对规格、品名、价格等,乙方核实确认后须在甲方送货单或供货单上签字或盖章签收,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3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检测报告,否则该批钢材的质量视为乙方确认完全合格。
5、乙方确认:乙方完全认可甲方制作的送货单或供货单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凭证与依据。
6、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四、价格及结算方式
格为:
2、乙方提(收)货时未付款的,双方一致确认按照以下价格结算货款:
3、付款方式及时间: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在上述约定付款期限内付清货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自乙方逾期付款之日起,按总货款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违约金;
2.在合同履行期内,若乙方更换供应商,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并于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付清所有货款,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款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代为保管、保养货物所支付的费用;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于合同终止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结清所有款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 效。
甲方:(章) 乙方:(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方:
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钢材情况
1.钢材名称:
2.材 质:
3.规 格:
4.生产厂家:
5.计量单位:
6.订购数量:
第二条 钢材的质量
钢材的质量要求为: 正规出厂符合GB1499.1-20xx 、GB1499.2-20xx标准的合格产品 。
第三条 价款
1.合同单价: 见钢材定购明细表 (该价格含税费、运输费、装卸费等)
2.合同价款: 元,大写: 。
3.实际结算价款按照每批供货数量过磅乘以钢材单价计算。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需方在全部到货后 日内按GB1499.2-20xx、GB1499.1-20xx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
2.支付时间:每批货验收合格后 日内一次性结清支付。
第五条 交货期限
交付期限按需方提供的每次用量计划第二天起,500吨以下 天内送齐,20xx吨以下 个工作日内送达。超过3000吨以上 日送达。根据量的变化双方也可协商送货时间。
第六条 钢材的运输及交货地点
1.钢材的运输、装卸由
2.采用 方式运输。
3.运杂费用由 承担。
4.交货地点: ,到达交货地点前标的物风险由 承担。
5、送货人员必须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装卸车过程必须听从买方现场人员的指挥及安排。
第七条 钢材的验收
1.验收方式:
2.验收检验时间: 。
第八条 双方的义务
(一)买方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对钢材进行验收。
2.按合同约定支付钢材价款。
3.若所需钢材情况发生变化,需方应及时将变化后的各项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卖方,若因需方不能及时通知所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责。
4.其他: 。
(二)卖方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供应钢材,所供产品必须为首钢、唐钢、承钢、宣钢生产的产品,供货时卖方应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2101-20xx的有关规定)。
2.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供应钢材。
3.按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至指定的交付地点。
4.交付钢材时提供材质证明书、钢材出厂质量证明书、合格证等壹式 份。
5.其他: 。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赔偿因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钢材价款,每延迟一日,应偿付卖方按每吨每日 元的违约金进行补偿。
(二)卖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供应钢材,在买方催告后 日内,仍不能按期供应,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第十二条 本合同的债权债务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买方 份,卖方 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年月日:
甲方(卖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买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采购钢材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供货数量
乙方因工程需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不定时、多批次向甲方采购为准。
三、交易方式
口头或书面向甲方订货,有权签收甲方的供货单,乙方对该代表的一切行为均予以认可;
2、除上述代表外,乙方未经书面通知甲方,擅自变更上述授权代表、擅自指定其他人员签收甲方供货单的,不论其有无授权或是否加盖乙方公章,乙方均须对该供货单签收的供货承担全部付款义务,并且不得以签收人员变更或无授权等任何原因拒绝付款;
3、上述乙方授权代表可以用电话、传真、订货单等形式通知甲方所采购钢材的具体品名、规格、数量等,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发货通知将乙方所需钢材送达双方指定地点,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及时送达的,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 4、乙方自行提货或在甲方的钢材送达之后,应当场予以清点数量,核对规格、品名、价格等,乙方核实确认后须在甲方送货单或供货单上签字或盖章签收,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检测报告,否则该批钢材的质量视为乙方确认完全合格。
5、乙方确认:乙方完全认可甲方制作的送货单或供货单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凭证与依据。
6、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产品运输费、产品包装物以及所产生的包装费由甲方提供及承担。
四、价格及结算方式
3、付款方式及时间: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在上述约定付款期限内付清货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自乙方逾期付款之日起,按总货款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违约金;
2.在合同履行期内,若乙方更换供应商,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并于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付清所有货款,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款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代为保管、保养货物所支付的费用;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于合同终止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结清所有款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 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货方: (简称甲方)
供货方 : (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钢材买卖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维修船舶所需要的钢铁材料全部由乙方供应,大约需要钢材300吨。
二、乙方供货的价格按送货当天长沙市钢材市场实际价格。
三、甲方所需要的钢铁材料,乙方送到甲方仓库后,由甲方委派工人卸车点数为准。
四、乙方送给甲方的材料,在到达甲方清点入库后,甲方在乙方的送货清单上签字方可。
五、甲乙双方协定付款方式,对于甲方所送钢材之货款,除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延期结款的120吨货款外(即垫货120吨),乙方应于送货之日予以结清货款,如果甲方经济周转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知乙方支票不能进帐,在没有通知乙方的情况前提下,乙方进帐了甲乙双方支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由甲方自负。
六、甲方开给乙方的货款支票期限为三十天,但是在甲方资金周转特殊的前提下,乙方再次让步给甲方筹备时间定为五天,如诺甲方依然不能给乙方对现,乙方将在第三十五天后起算甲方的违约金。
七、甲方违反上述第六条之约定,未能按期足额支付货款,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所欠货款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在二十五天内还未支付所欠货款,违约金在六十天《35天+25天》后按每日千分之六计算直到付清货款。
八、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纠纷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指定由湘阴县人民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其他约定事项:
1、约定钢材厂家为:湘钢、链钢、南钢、萍钢
2、每月15日为约定结算日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