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芯片厂劳务协议书(热门3篇)

外资芯片厂劳务协议书(精选3篇)

外资芯片厂劳务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证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由乙方负责甲方砖机窑(滑板3人,开车3人,码坯1人,进窑5人,临时现场1人,带班1人)共13人,其所有组织人员由甲方全权负责调配,乙方带班人必须配合甲方做好一切工作

二、甲方按滑板9元/万块,开车按1.3元/车,码坯按100元/万块、进窑按200元/万块(包括清理废坯)、临工按20__元/月,带班人按20__元/月结算,按月足额付清乙方劳务费,中间再无其它额外费用。

三、乙方必须按协议完成自身工作,带班人必须听从甲方安排,做好该做事务,如有其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四、乙方要对自己所有劳务人员负责要经常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保证其人员安全工作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五、甲方按月足额付清乙方劳务费用,不得借故拖欠(次月15日付清),若因拖欠费用引起劳动争议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必须爱护所使用车辆及其它工具,车辆要及时充电,添加电瓶补充液,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因其保养不当而坏车使用工具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

七、以上协议已经签订,必须遵守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共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和证明人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证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资芯片厂劳务协议书 篇2

外资芯片厂劳务协议书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

受聘用人(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确立劳动聘用关系事宜,自愿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__年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前___个月为试用期,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岗位、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部门___岗位(工作)从事___职务,并兼任___工作。

第三条: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标准。

第四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职务进行调整,如工作需要也可安排乙方在甲方住所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

第五条:乙方不能胜任或不适应本岗位______(职务)工作时,甲方有权决定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______(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方依法执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___小时,加延长工作时间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______小时。

第七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时,甲方依据国家规定,安排乙方同等的休息时间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八条:乙方按国家及甲方规定享有带薪年假、配偶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哺乳假、及法定节假日的休假权并实行周六、周日双休制度。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工资报酬按照甲方的工资制度及考核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低于______市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乙方月工资标准为______元人民币,试用期工资标准为月工资的___%。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经营状况、规章制度、考核制度对乙方工作进行定期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及乙方岗位、职务的变化,可对乙方的工资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于次月___日将工资金额划入乙方的工资帐户,并以银行代理发放形式支付给乙方,同时甲方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条:甲方根据乙方工作情况及规章制度,对乙方加薪或减薪。

1、加薪:乙方对甲方有特殊贡献或职位晋升时,甲方给予增加工薪,亦可按年度适当增加工资。

2、减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减少月工资或年工资金额。

⑴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质量不符合标准的。

⑵乙方因过错或过失,造成工作失误或甲方名誉损害的。

⑶乙方被调整降低工作岗位职责时,按降低后的岗位职责确定工资标准。

⑷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考勤管理制度有迟到、早退、旷工事项及因私事请假的。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对乙方个人应缴纳的费用部分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凭甲方指定医院的医疗证明按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享有医疗期,病假工资待遇按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甲方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保证乙方享受其他合法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工作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以及岗位职责规章,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劳动工具。

第十八: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七、劳动纪律

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服从甲方管理,爱护甲方财产。

第二十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保守甲方商业和技术秘密,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两年内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第二十一条:在本合同在执行期间,乙方不得在其他任何用人单位兼职(含业余兼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具体条款。

1、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

2、甲方人员结构、工作岗位需要调整或组织机构发生变化。

3、乙方的工作表现、知识技能、身体状况等不能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

4、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参加由甲方出资的学习、培训,应当变更或延长合同期限。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前___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提前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必要工作条件的。

4、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6、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9、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应与甲方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外兼职的。

(5)有贪污、挪用、侵占甲方财产尚不够刑事处分的。

⑹有吸毒、赌博恶习的。

⑺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⑻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在额外补偿乙方___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⑴乙方患重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经治疗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⑵乙方在甲方组织的岗位考试、考核中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⑶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⑷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约定调整乙方岗位或职务时,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调动和安排的。

⑸甲方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的。

第二十五:条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必要的医疗期内。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在甲方连续工作满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___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交回甲方的工具、财产及各种文字和电脑资料。甲方应当为乙方办理离职证明及社保转移手续。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的终止和续订

本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如需续订,甲方应提前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续签的,甲方于劳动合同期满时与乙方办理合同续订手续。

九、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甲乙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乙方接受甲方出资培训的,如发生乙方违约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和培训协议,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离职未按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的,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乙方离职甲方未按规定为乙方出具离职证明,或不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应视为违约。但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办理或送达上述手续的除外。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签订时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之后修订和新增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资芯片厂劳务协议书 篇3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职工):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试用期及录用

(一)甲方依照合同条款聘用乙方为员工,乙方应经过______天至______天的试用期。

(二)试用期满,双方无异议,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劳务工。经甲方考核合格,可提前转为正式员工。

(三)乙方试用合格后被正式录用,其试用期应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

第二条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工资及其它补助奖金

(一)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经营状况实行本企业的等级工资制度,并根据乙方的职务和其他条件确定其相应的工资标准,以银行转帐形式支付,按月发放。

(二)甲方根据盈利情况及乙方的行为和工作表现增加工资,达到________年获得______元工龄奖。每月全勤奖金为______元。

第四条工作任务和岗位

(一)乙方工作岗位(工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第五条劳动时间与休假

(一)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每日工作_____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______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不得超过______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______小时;确需加班加点的必须经乙方同意。

(二)乙方在合同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婚丧、女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但不得无故擅自超假。

第六条保险待遇

(一)甲乙双方均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一次性发给其家属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如有供养直系亲属的,一次性计发抚恤金。

(三)乙方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所享受的有关待遇:

1、医疗终结期内,乙方的医疗待遇、工伤生活费等待遇,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2、合同期满,且已医疗终结后,经指定医院诊断,市、县(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残废的,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一次性计发相应的残废保险待遇。

(四)发给一次性各项工伤保险费后,甲乙双方工伤保险关系即行终止。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待遇:

1、停工医疗期限,由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制度确定;

2、医疗期内的医疗待遇,与甲方的合同制职工相同;

3、伤病假期间,由企业酌情发给生活费_________元。

(六)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甲方统一标准酌情发给乙方家属丧葬补助费元和一次性优抚金_________元。

(七)企业应为乙方办理缴纳工伤保险基金手续。

第七条劳动保护

(一)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及有关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劳动保护规定和《____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及其他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八条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在不违反本市有关招用外地工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如双方同意,可以重新签订合同。但各合同期限累计不得超过________年,如乙方属本____区农业户口人员____市属县(市)城乡户口人员,以及其他从事主要通用技术性工种工作的人员除外。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无正当理由屡次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的;

2、乙方非因工伤病医疗期满,且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有违法违纪行为按国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的;

4、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但须征求工会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能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医疗终结前或合同期内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仍住院治疗的;

3、职工在享受法定假期间的;

4、乙方为女职工,且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甲方交给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数交还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低值易耗品除外)

第九条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

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

第十条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不符,双方按新规定执行。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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