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
家庭住址:
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宅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岗位
第二条乙方工作地点为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岗位工作,承担相应工作
任务(该岗位的主要工作任务及范围是:
经甲方披露并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已经知晓甲方的经营范围及上述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随着今后的发展,根据甲方生产或工作需要、或经营方式调整、或根据乙方的能力表现,乙方同意甲方在合同期内对乙方的上述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进行调整和变更。
第三条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三、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第四条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因工作紧急需要加班或调整工作时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会议及培训时间不在此范围内)。
第五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甲方于每月10日前以货币方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金额见本合同附则中的工资明细;
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已经知晓并同意执行甲方参照市场标准、结合甲方经营状况制定的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工资标准与乙方的岗位性质和岗位责任相适应,并随岗位变动进行调整。
第七条乙方加班,应按甲方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无审批手续不得加班。甲方安排加班的补休或加班工资的计发,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和甲方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五、社会保险
第八条甲方应依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九条甲方为乙方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有关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标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乙方劳保用品待遇按甲方规定执行。
第十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不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7、员工贪 污、受贿、私吞截留,擅自挪用公司款项的、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的;
第十四条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上述第十四条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乙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除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20日通知甲方。乙方在完成工作交接后方可离开岗位。
第十八条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办理完工作交接、结清各项费用的手续。甲方应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
第十九条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其它事项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在甲方所在地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合同期内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不得向任何个人或单位泄露甲方的经营、管理、技术等商业秘密。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保留索赔权利。
九、附则
第二十二条公司规章制度为本合同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通读上述规章制度并理解其内容,知晓应该遵守的劳动纪律。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乙方确认,甲方有关文书在无法直接送达乙方的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住址为甲方邮寄送达地址。
乙方经试用期考核后达到甲方岗位要求的,甲方将正式录用,转正工资为元,明细如下: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档。
第二十七条附则:在甲方允许乙方发生的违反第十三条之第6条的情况下,公司不做任何处罚。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
年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须至少工作满一年。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在郑州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如有请假情况可提前天通知甲方。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乙方协商并同意。
(三)乙方工作时间一天最少工作9个小时,要把当天手中的事做完。如公司有事而未能上班的扣基本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五、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________日为发薪日。
(二)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的__元__工资为基数计算,其余实行多劳多得计45元/件。
(三)需扣乙方第一个月工资中的1000元作为工作押金,期满后退还乙方。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方为乙方缴纳工作意外保险费,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此保险的缴费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
(二)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签订试用期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
高律师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据此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条款的前提首先是同时约定了长于试用期期限的劳动合同期,如没有此前提,则双方就试用期的约定即使有协商的合意存在,也无法生效,反而会产生试用期期限“被视为劳动合同期限”的效果。因此,本案中,公司与小王签订三个月试用期合同的做法不合法。
第二,试用期工资与“转正”后工资的法律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据此规定,且抛开“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不谈,仅讨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与试用期工资之间的关系,发现两者之间存在必须满足的法律要件,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而非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随意就两个数额进行自主约定。换句话说,如果双方就试用期工资的约定数额未达到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单位即可能面临被员工要求承担“未足额发放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律责任。因此,本案中,公司对员工试用期工资设定为 20xx 元,劳动合同期工资设定为 3000 元的做法不当。
第三,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时间前提?
根据相关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此条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前提有两项: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合法有效的试用期;二是劳动者正处于试用期。两者不可缺一。本案中,基于第一条分析结果,公司并未与员工约定合法有效的试用期,因此,当然不能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四,合同内容要全面
劳动合同主要应包含下列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要仔细阅读关于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到心中有数。
第五,合同内容要合法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用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求职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上,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劳动组织,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等。
单位未签合同的情况出现在20xx.1.1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根据法不咎既往的法律原则,不适用后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双倍工资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要从20xx.1.1起连续两次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在第三次签订合同时,可以要求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如 20xx.1.1签了一年,20xx.1.1续签一年,到20xx.1.1如果双方愿意续签合同,那么你可以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用了整整4条来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而许多民营企业也在想方设法回避与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可见合同的期限多重要。
劳动合同的期限在不同的情况下分三种方式确定。
一是双方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3条明确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之一是“平等自愿”;第十三、十四、十五条也强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何谓平等自愿?何谓协商一致?不就是要双方就合同期限的问题找到一个都能接受的时间段吗。因此,任何一方都可以根据自己所处的情况和需要,提出合同的签订期限,只要对方接受就可以。
二是企业说了算。
在劳动关系管理实战中,一般都是合同签订前以及员工愿意在企业工作期间,企业都是处在强势地位(劳动者一旦决意离开企业,尤其是在仲裁或法庭上,劳动者就永远站在了强势地位)。换句话,只要劳动者想在这个企业工作,企业就可以说了算。合同签多长时间,企业意志能左右劳动者意志。
三是劳动者说了算。
劳动者说了算的时候不多,但以下两种情况肯定是劳动者说了算。
1、企业特想用的人,如企业从其他单位挖的人、企业要留住的人。这些人只要提出要求,企业是不会在合同期限上计较的。
2、法律规定由劳动者决定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b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c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法律同时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通过以上了解了劳动签订的时间怎样计算的,您大概了解了吗?如果在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的计算上有不明确的法律问题,比如说在劳动合同的内涵,种类,范本上存在着有不明确的法律问题,可以通过咨询,寻求律师的帮助,律师会在第一时间解答您在这方面的疑惑,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