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员劳动合同(通用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了切实加强电话营销员的管理,更进一步提高电话营销员的工作积极性,结合本公司近来的管理经验,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年度电话营销人员工资待遇及提成协议如下:
一、工资结构
基本工资+提成+福利奖金
二、基本工资的计发
1.试用期
凡进入市场部的电话营销人员试用期为______月,公司包食宿,试用期基本工资为_______元/______月,最低底限业绩标准为_____元/______月,试用期业绩低于_______元者视为不合格,只发给基本工资的75%,即_______元,试用时间不过15天而中途主动离职者,没有基本工资;试用时间超过15天而中途主动离职者,发给补助______元。完成最低底限业绩标准或以上者,发给全额基本工资,提成按规定比例核算。有业绩特别优秀者,试用期工资以转正后的标准予以结算,提成按规定比例核算。
2.试用期后
进入过度期,过度期为______月,基本工资为______元/______月,公司包食宿。第一个月的最低底限任务为________元,低于______元以下,只拿基本工资的65%,即______元。业绩优秀者,可直接转正,提成按规定比例核算。
3.转正后
试用期、过度期满即为公司市场部电话营销组的正式员工,转正后基本工资为_______元/月,包食宿并享社保,月底限任务为________元/______月,月业绩达不到底限任务的,只拿基本公司的50%,达到最低底限标准或以上者,发给全额基本工资,提成按规定比例核算。
三、电话营销人员业绩的财务核算
1.电话营销人员的业绩以款到账为准,每月截止日期为20号,20号以后到账的计入下月业绩。业绩以款到账数为核算依据。
2.电话营销员和本公司其他部门员工一样,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条例,违规按章处罚。
四、业务提成的比例
五、星级奖金制度
1.连续三个月保持星级的,按高出一个星级标准予以奖励并且基本工资以_______元计。
2.每半年评比一次,如每月业绩都达到星级的,奖励一个月基本工资即______元。
3.每年评比一次,如每月业绩都达到星级的,奖励两个月基本工资即_______元。
4.本规定为年度的执行标准,所有电话营销人员业绩考核都将严格按照该规定执行。
六、工作量
1.试用期内至少________个电话/天。
2.试用期后至少________个电话/天。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 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 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用工之日起一至三个月,特殊岗位六个月。(视实际情况及岗位增减试用期时间)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安排,担任(工种)工作。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必须服从。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每日 8小时工作制(计件工人、电工、维修工等特殊工种不列入此项)。特殊情况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时间。
四、劳动报酬 和社会保险
第五条 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每月工资收入按公司的岗位工资制度执行,特殊情况加班支付加班费。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补助费不低于300元。试用期工资为岗位工资的80%。
第六条 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并达到质量标准的,甲方每月30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特殊情况下甲方可延期支付,但延期不超过三个月。
第七条 养老、医疗保险。
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医疗保险等登记手续,乙方应缴纳的养老、医疗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如乙方拒绝提供办理登记手续的相关证件,造成甲方无法为其办理养老医疗保险登记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劳动纪律
第八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九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原因,对甲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损失情况予以追究,并视其情节轻重决定是否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一条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被除名、开除、私自离职、劳动教养及追究刑事责任,本合同自当日自行解除。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工作规范或者甲方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指挥和管理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泄露甲方生产、设备、技术、工艺或业务秘密的;被劳动教养的;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及追究刑事责任的;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或有损公司形象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因甲方搬迁的;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十五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即辞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扣回工资作为补偿。若甲方同意,在辞工期间内亦可提前批准乙方辞职,工资计算至工作当天为止。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期满前 30 日内可以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的;违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的;其他情形。
七、保密和竞业限制
第二十条 本合同履约期间和本合同解除、终止后二年内,乙方不得泄露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悉的任何生产、设备、技术、工艺或业务秘密,且不得到与本单位同类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工作或自营变相自营同类业务。甲方为此给予乙方的经济补偿包括在给乙方发放的工资中,不再另行支付。如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甲方有权追缴乙方一年的工资和因违反上述义务而取得的所有收入。
八、其他约定
第二十一条 乙方提出辞职的,甲方不作其他经济补偿。 乙方违反甲方规定,甲方有权予以警告、罚款、记小过、记大过、开除等处分。 乙方请假必须先填妥请假条,经部门主管及人事部门批准,否则以旷工论处。凡旷工三天者,一律作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第二十二条 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规范、规程、各项纪律、准则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并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
(1)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2) 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双方兹协定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时间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本合同无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第四条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职业发展规划的需要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三、工作时间
第五条 工作时间:经双方协商,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对乙方整个团队的工作时间作如下要求:团队工作人员可实行轮休,但每日在工作场所内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每日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第六条 乙方享有政府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并享有病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有薪假期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其后,甲方可能根据经营状况和乙方的工作表现进行调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低于本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月基本工资为 元/月,按月支付。
2、乙方月基本薪资+提成(其中基本薪资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双方另行协商,提成包括固定提成+浮动提成+招商佣金)。
3、考虑到乙方工作的特殊性,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的生活补助,每人每天补助伍元;
第八条 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以发放工资最近的工作日前后进行支付。甲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税法和(或)税收规定,从乙方的工资、薪金所得中代扣代缴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九条 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条 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一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因乙方原因无法将个人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的,双方特别约定 按当地最低养保基金为标准参保。个人部分从本人月工资中扣出,公司缴纳部分由公司统一缴纳。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七、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六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八、保密资料
第十七条 乙方必须遵守公司有关保密资料的规定,且同意盖章签署保密合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 。
九、本合同的变更
第十八条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1、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或各种客观因素;
2、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4、甲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5、当有关法律条文发生变更,合同的有关条款将因法律条文的变更而自动变更。
十、本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条 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十五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一、本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如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与甲方另签的其他协议(如培训协议)尚未到期,但随劳动合同的终止该协议亦自动终止。如乙方违约则应按协议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二十六条 乙方离休、退休、退职、退养及死亡。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十二、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方或乙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下义务,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十三、调解及仲裁
第二十九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争论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条 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1、固定提成为3.0‰当月该置业顾问的房屋销售额(该销售额以到甲方帐户上的实际金额为准);2、浮动提成:‰ 当月该置业顾问的房屋销售额(该销售额以到甲方帐户上的实际金额为准),当月该置业顾问签订《认购协议》的房屋建筑面积总和(即,成交业绩)< 当月规定销售任务时,n=0.2 ;当月该置业顾问签订《认购协议》的房屋建筑面积总和(即,成交业绩)≥ 当月规定销售任务时,n=1.0 ;3、招商佣金: 按当月该置业顾问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商铺首年月租金之一倍计算招商佣金。“月租金”指租赁合同首年平均月租金,不含免租优惠期在内。4、车位及铺面销售提成比例与住房一样;5、业主更名时,公司将收取一定的费用,提成比例为规定所缴费用的20%。(公司指定的关系户不收取费用,故无提成)。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如与现行劳动法规和政策有冲突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规执行。
甲方: (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 年 月 日 日期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