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产品销售合同(精选3篇)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价格和技术标准
2产品的技术标准(选择),按下列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方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的款项作为定金,乙方组织生产;剩余70%款到发货。
发货后乙方给甲方开具发票增值税发票。
第三条:产品的交付(选择)甲方负责运输,甲方承担费用;
乙方负责运输,乙方承担费用;运输地点为:乙方负责运输,甲方承担费用;运输地点为:第四条产品验收
1甲方在收到产品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要求与合同不符,应一面妥善保管,一面在3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约定。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定金、定单并确认后,即为定单生效。
因为乙方的原因没有按约定时交付产品,乙方应按逾期交付产品总价款的3‰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出逾期付款额的10%。
如果因为甲方原因不能及时供货,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
2乙方按照定单要求提供产品后,如果因为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款没有及时支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逾期付款额3‰天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出逾期付款额的10%。
第六条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3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其他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以下无正文)
买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卖方:
(委托代理人):
地址:
传真:
邮编: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双方本着相互尊重、共同发展、互利互惠的合作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合同,同时双方承诺按下列合同条款进行公平交易。
1、经确认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如下所示产品,清单如下:
2、乙方承诺根据合同条款按时提供合同所列货物及完整的随货附件。
3、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合同标识厂商之相应产品技术规范,乙方对所供合同产品负责的维修期限:厂商标准。
4、收货事宜:
)需方指定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完整收货地址:需方指定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收货联系人电话:
5、交货日期:
签定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6、运输及提货费用的负担:)供方送货)所有合同货物的运输及提货费用的负担:供方承担
7、产品验收方法及异议期限:)所有合同产品均应在交货地点现场拆验,如有质量异议可在三日内提出。
乙方将协助甲方解决应产品质量问题所带来的争议。)甲方验货时除非因产品质量问题,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拒付货款,包括验收后。
8、付款、开票及违约责任
需方在在收讫货物后个工作日内,向供方付清所有货款(¥元);如需方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付款,供方将按货款总额的每日3‰收取滞纳金。
供方收到全额含税总货款后向需方交付等值合法的发票。
对于买、卖双方交接发票、结算票据事宜,双方一致认同:需方取得发票并不代表需方货款已付清。)如由不可抗拒力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双方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协商解决,供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如需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应付给供方之款项,供方有权收回货物,并不返还需方已付款项,同时不免除供方向需方进一步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按时提供货物,或提供货物的种类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视为违约。
2、任意一方违约将承担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
3、任意一方违约将承担对方的律师等相关费用,费用为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
9、对执行本合同若双方有争议时,不能协商解决的,由供方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10、本合同如需补充,双方可以附件的形式说明。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12、本合同于年月日以正本方式签定及合同附件,都具备相同法律效力。
13、除签名、签时间外手写及涂改无效。
需方单位(甲方)盖章:
经办人:
时间:
供方单位(乙方)盖章:
经办人:
时间: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K-Office协同办公软件(以下简称本软件)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软件版本及价格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可以永久使用本软件版本提供的全部应用功能。
2。甲方自行提供运行本软件的服务器环境或相关软件(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3。甲方因业务需要,需对本软件进行二次开发增加功能,乙方有权酌情收费。4。乙方为甲方提供软件产品使用说明文档。
5。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支持内容提供及时的服务。
6。对于乙方软件本身质量问题所引起的故障,乙方应对其进行终身维护并修正。7。乙方声明并保证,乙方对本合同销售的软件具有合法的全部版权,其产品为正版软件,不会侵犯、导致或引起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
第三条服务支持期限
1。本软件的服务支持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2。服务支持期满,可选择是否续期,续期费用人民币元/年。
第四条合同付款
1。本合同签定后3日内,甲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到帐后3日内乙方进行软件安装实施。
2。乙方收取本合同款项的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A、单位名称:南昌金启软件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市阳明支行账户:
B、工商银行南昌分行户名:饶亮账户:C、建设银行南昌分行户名:饶亮账户:
第五条软件版权及商业机密
1。甲方通过合同取得本软件的使用权,本软件著作权归属乙方。
2。甲方不得以任何目的(包括学习或研究等目的),以任何方式及媒介复制、传播本软件提供给第一条中软件授权使用单位外的单位、个人或公众使用。
3。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重新分发本软件,不得在本软件的整体或任何部分基础上以发展任何派生版本、修改版本或第三方版本用于重新分发。更不得利用非法重新分发获利,也不得对本软件进行出租、租借、发放许可证、出售或抵押。4。甲方明确承诺对本合同的价款保密。
第六条软件的验收
本软件安装实施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软件验收单》七个工作日内对本软件进行书面形式签收。双方同意:如甲方在收到乙方《软件验收单》七个工作日内未书面签收,乙方也没有收到书面异议的,视为本软件全部验收合格。
第七条免责条款
1。本软件及所附带的文件是作为不提供任何明确或隐含的赔偿或担保的形式出售的。2。甲方必须了解并认同自己使用本软件的风险,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就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软件产品所发生的特殊的、意外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执行阶段,因动乱、暴乱、火灾、水灾、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地震或任何其它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因素而没能履行其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时,甲乙双方之义务应暂时相互冻结,同时双方应尽力避免损失的扩大。
第九条其他
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提交诉讼的争议部分外,合同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3。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日期: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