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招标人):_________
乙方(中标人):_________
丙方(增加配送单位):_________
丁方(中介机构):_________
乙方在_________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中,有以下产品中标:
品目号
药品名称
商品名
剂型
规格
生产厂家
中标价
1.乙方同意增加丙方为以上中标药品在甲方单位的配送资格;
2.丙方享有该药品配送方面的权力与义务;
3.由于乙方是中标主体,并于投标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了响应性承诺文件,鉴于此乙方仍将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承担中标人所应有的一切责任(包括负责中标药品的质量、结算代理费等);
4.甲方同意以上中标药品配送权的增加;
5.丁方仅负审核丙方药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及许可证的义务;
6.该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_________丁方(公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方: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
经销方: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
甲乙双方基于本互利合作原则,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签订本药品经销协议:
一、 经销区域:
甲方同意乙方作为其在_______________经销本合同第三条所列产品的经销商,乙方同意按约 经销甲方产品。在签署本协议时,乙方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销企业许可证》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的复印件(均加盖红章),并在甲方要求时,提供该等证件的原件以供核对。
二、经销期限及返利:
1、 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协议期限届满前_____个月,根据乙方的市场经营等情况,甲乙双方协商续延事宜。
2、 若乙方完成下述产品年经销总量_____瓶,并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对甲方的还款达_____%后,返利协议见补充协议,
3、 返利方式:乙方选择以实物形式进行返利。在货款到达甲方指定银行账号后,扣除_____%增值税后,按本协议年度一次性结清。
三、购货合同签订: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的基础上,需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与甲方指定地区代表另行签订《上海长征富民金山制药有限公司药品售货合同书》(简称《售货合同书》,见附件),《售货合同书》适用本协议所有条款。
四、货款结算:
1、 现款:具体品种为以上品种。
2、 结算要求:现款销售货物:乙方应该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后,甲方予以发货。 乙方不得向甲方个人帐户汇款,如发生意外损失,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3、 根据银行结算制度规定,乙方应选择电汇、银行汇款的形式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以发票标准示为准)。 ※ 协议约定现款交易方式者甲方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
五、合同执行:
甲方负责按照《售货合同书》约定的运输方式,并承担到达上述地点前的运输费和保险费,运达地点仅指乙方所在地。及自提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仓库收货需盖章收货专用章或公章或有授权证明的仓库工作人员签收。
六、售后服务:
1、 甲方保证其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符合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和邮局有关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要求。
2、 在产品有效期内,凡属产品质量问题(不含由于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的),经甲方检验部门鉴定后,由甲方换货或退货,数量以甲方实收数量为准。
七、货物短少、破损责任划分及处理:
1、 乙方在货物到达后,对产品名称、数量、批号、包装形式等在现场验收并做好记录,如发现破损、丢失、错发等问题,应向承运单位提出分析责任,并取得货运记录或承运部门的证明。同时应在24小时内以传真形式并加盖乙方业务章后通知甲方。如果属于承运单位的责任,而乙方不履行本条职责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发现库存商品原籍短少,应及时做出现场记录,查明到货日期及批号等资料,出具加盖乙方公章的货物短少证明并附原装箱单,于30日内寄至甲方,由甲方补足短少部分,超过期限,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药品投标:
乙方承诺只参加本协议上述独家经销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甲方对此予以积极配合。乙方在经销上述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中应维护甲方利益,并取得甲方对投标价格的认可或在甲方许可的投标价格区间内。
九、争议解决: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于合同签约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其他:本协议及所有条款及其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其进行解释。 非经双方授权代表同意,本书面协议不得修改。 本协议所附《附页》、《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含骑缝章]后生效,由双方分执。
甲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从事药品经营,经营品种双方共同协商,总投资为30万元,甲方出资2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67%;乙方出资1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33%。
因经营需要追加投资的,按所占投资总额比例进行追加。
第二条本合伙经营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
第三条本合伙经营期限为两年。
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经营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因经营产生的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一份。
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