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经营活动合同汇编三篇

经销商经营活动合同(精选3篇)

经销商经营活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与乙方在(以下简称为 )进行X品牌联营,并就联营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联营期限:

1、

二、分成及结算方式

1、(1)甲乙双方按照售出货品营业额的的比例计算分成, 如因乙方使用现金劵进行促销活动,现金劵部分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如需订购甲方的推广赠品,需按统一供货价格买断,不可退货。

2、每日营业额由乙方收取,乙方每月分三期每10天,分别为当月的12号、次月22号、次月2号将甲方应得分成部分汇至甲方指定账户,甲乙双方在每月初五个工作日内将上月营业账款对清。如因乙方原因延误支付销售分成款,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按拖欠金额的1%计算每天应付滞纳金。

3、甲、乙双方进行联营的货品仅限于20xx年8月20日起由甲方配送给乙方的货品,20xx年8月20日前乙方所有的货品有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参与销售分成,不参与联营退货。

4、如店面需要重新装修,所需货柜由甲方提供,其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支付50%。更新的衣架、模特的制作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支付50%。

5、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5000元陈列道具费。

三、货品运输

1、甲方负责提供 店的全部货品,乙方承担货品运输费用,甲方要求调配货品时,运费由甲方承担。任何情况下,货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甲方货品到达店后,由乙方负责清点、记录及保管,经乙方清点无误并书面签收后若有损失,该损失由乙方负责按该货品甲方的应分成额赔偿于甲方。

3、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在当日内对货品进行检验,如发现错交货、无出货清单、单价开错、数量及金额不符、包装及质量问题等,应在两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于核查调整,逾期未表示异议则视为甲方所交货品符合乙方要求,甲方得以免责。

4、乙方所退货之货品,如有人为损坏、污迹、无包装、无附件、属样品、属换季货等情形,均不属可退换货之列。

四、甲乙权利与义务

1、店货品零售价由甲方负责确定,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定价销售。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

承担。

2、  的货品有甲方负责调配,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满后,乙方在两天内将剩余货品退回甲方指定点,否则视同乙方按吊牌价销售,按规定的分成支付给甲方。甲乙双方在每月结束后,双方核对货品库存数量,如果盘盈则由甲方进销存数据结算;盘亏甲方则按盘亏数量按当时现销售价视作已销出处理。

3、甲方会根据不同的节假日,要求统一做促销活动,乙方应严格执行。

4、甲方是该品牌产品的唯一商标所有人,本协议的签订,不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商标权,。

5、甲方保证提供乙方的该品牌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要求。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  店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天花、地面、门面、空调、灯饰等费用由乙方独自承担。

2、乙方负责签订 店的租赁合同和办理经营的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内付给甲方人民币 万元正的合同保证金。本协议期满后,甲方双方将账款结清后,并将属于甲方的物料(不包含货架)、货品全部退回甲方的情况下, 天内甲方将合同保证金无息退回给乙方

4、乙方的经营管理,并承担经营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店铺顶手费、租金、店内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货品运输费、街道卫生费、电话费、上网费、水电费、管理费、税费及不可预见之费等。

5、乙方必须配备:已开通的电话线一条、网线一条和电脑一台。

6、乙方所需的陈列道具(衣架、模特除外)甲方按成本价向乙方收取相应费用。

7、店的首批货品由甲方配货,乙方必须参加甲方举行的每次订货会,并按实际销售情况进行订货。

8、如果由乙方原因导致店不能正常营业,所造成甲方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无故停业  店,乙方需要根据停业天数按当月最高的单日业绩与甲方计算分成。

9、乙方自觉维护和保障甲方权益,一旦发现任何侵权行为,有义务与甲方一起制止及解决该侵权行为。

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之铺面经营以下称“该品牌”)产品,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在  店销售其他品牌产品,或在 店以外的区域销售该品牌产品即属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双方确认:无论是本协议有效期内或本协议有效期满后,乙方绝无任何权利拥有甲方该品牌的商标权及生产权。

1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实向甲方提供各项资料、信息。

13、乙方管理的 店必须按甲方确认的零售价销售货品,任何促销活动,均须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14、乙方必须对已签收的货品、员工及店的安全负责。

15、乙方应严格将店的库存率控制在23%以下。

六、营业管理

1、人员培训

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和销售人员的培训,乙方需定期安排销售人员到甲方处进行培训(乙方人员的差旅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店铺的经营管理甲方会派零售主任到场,协助经营管理和监督指导,甲方前往乙方店铺的工作人员的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2、员工制度

甲方同意为乙方订做店铺销售人员的制服,并向乙方收取制服成本费用。

3、甲方是乙方经营的该品牌货品唯一供货商,乙方不得私自仿造该品牌产品及一切相关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该品牌的产品给第三者经营。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店的所属货品(包括仓库中的货品)借调(包括乙方所经营甲方品牌的其他店铺),属于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七、协议的违约责任与终止

任一方如发生以下情况,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向违约方收取人民币万元正的违约金及追究违约方法律及经济责任:

1. 乙方销售假冒品牌的伪装劣商品: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开设 以外的分销点,或将该品牌商标权转让与他人经营;

3. 乙方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停业、关闭、查封等处理;乙方被银行拒付支票或冻结账户;

乙方严重侵犯了甲方名誉和利益时,甲方均可认为已无法与乙方继续合作,而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因上述情况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仍不足以弥补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应继续赔偿。

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撤消、调走或转移本协议约定的经营地址,甲方有权提前经终止协议及追究济 赔偿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停止营业的期限达十日,经甲方书面催告七日内仍未纠正的,则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提前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停止与乙方的联营,乙方还应补偿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5、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其他经济活动,(如抵押、委托、转让债务等经济行为),如果发生重组、或出现其它情况而影响乙方的资信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必须马归还甲方提供的任何销售或广告用品和数据,否则甲方将推迟返还货的押金;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擅自对外宣称为该品牌产品的零售商,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如该违约金仍不足

弥补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须继续赔偿乙方。

6、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如甲方提前终止协议或停止向乙方发货的,乙方书面催告后七日内仍未纠正的,即构成违约,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与甲方核对帐目并退回剩余货物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退还乙方所缴纳的货款押金。乙方并有权向甲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如该违约金仍不足以弥补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须继续赔偿乙方。

7、如地震、海啸、塌方、泥石流、闪电、雷电、陨石坠落、台风、洪水、天火、战争、旅游、瘟疫、飞行器坠落、恐怖袭击败、核辐射、非双方原因的火灾、政令变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要协议延迟履行或无法履行的,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后两周内向对方提高事件、事故具体说明及证明,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提前终止或暂缓执行本协议,双方互免违约责任。

八、协议的法律依据、生效、续签

1、本协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为依据,不适用于联合国惯例中关于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条款。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在甲方收齐乙方所缴纳的货款押金后生效,否则乙方逾期缴纳货款押金本协议自动作废。

3、任何涉及双方经济往来的事项都需以双方盖章的书面正本文件为准,任何口头及个人约定都视为无效。

4、如甲、乙双方合作愉快并有继续合作意向,须于本协议期结束前一个月续签新协议。

九、纠纷解决

对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纠纷经双方协商后不能解决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协议附件

1、本协议的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且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必要的资信数据,以下数据,以下数据将作为签订协议的附件;(1)照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十一、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以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本雷锋议均具同等法律

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抵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一方对本协议的修改,变更无效。

3、 本协议约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成就时,有权解除协议的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的通知应

采用书面方式,解约通知书一经送达对方,本协议正式解除,解除本协议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违约,协议届满、双方协商解除。

4、 本协议项下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收取费用的权利),甲方有权将之全部或部分转让予本协议以外

的第三者。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是仅限于乙方享有及承担的,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

之全部或部分转让予本协议以外的第三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依本协议有关约定处理。

5、 保密:双方对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责有保密责任。未经双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具

体内容及其相关内容披露给任何其他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

本协议有效其内及其终止后一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应相任何其他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披露、泄露或提供其从对方取得的商业秘密,包括秘密,包括财务秘密、技术秘密、经营诀窍和(或)其他保密信息和资料(无伦是以书面或是口头或其他形式的信息和资料)

违反上述约定的披露方应负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此外,守约方还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就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向违约方索赔:

以下信息除外:(a)在披露之前已公开或非由于违反本协议而可以公开得到的:(b)由任何不负有任何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合法披露的:(c)任一方在获披露之前已知悉或在任何时候由其独立开发的:(d)在根据本协议首次披露后五年以上由本协议的任一方披露或合用的。

6、履行本协议面发生的通知和送达,皆以书面为准,送达地址以本协议所示或各方另行通知的地址为准。

7、本协议部分条款如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为无效或不能履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继续有效和可履行。

8、本协议取代双方为达成本协议所进行的谈判、协商、会议等形成的会议纪要、备忘录、电话记录、录间、录像、传真等书面或口头协议,为双方所达成的最终文本。

9、本协议不构成双方间的合资、兼并、投资入股等经济法律关系,双方确认本协议并未对任一方构成赢利保证,双方仍为独立法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各付各税。

10、双方各自承担其为履行本协议而使用的人、财、物的安全责任,各自负担相应必要的保险费用。

11、在合同其内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各自承担。

12、本协议不为任何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创设义务,不能约束不知情的第三方。

13、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签约代表:乙方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经销商经营活动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商号名称):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经协商一致,双方达成以下条款,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有权签订合同的法人组织。

2、乙方保证其用于________经销商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________公司的要求,可以从事________经销商的经营活动。

3、乙方保证甲方无需为乙方与任何第三人之间存在的任何关系负任何责任。

第二条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不超过一年。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三条乙方义务

1、经营甲方提供的商品,为顾客提供售前、售后服务。

2、按顾客要求,安排送货到户,方便顾客购货。

3、帮助甲方忠实用户申请成为优惠顾客,并定时跟进服务于这些顾客。

4、向甲方反映顾客的要求和意见

5、帮助甲方进行市场调查、搜集有关资料,以便甲方了解市场动态以确定产品市场定位。

6、配合甲方新产品上市和产品推广计划,安排促销活动。

7、将经销产品、服务顾客等方面的经验,提供给甲方参考使用,以达到同业分享的目的。

8、协助甲方建立并提高企业信誉。

第四条商品的价格

1、除非另有规定,甲方向乙方供货的一般批发价为甲方产品售价的八折(企业资料、产品资料、音像品及宣传品除外)。

2、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售价向顾客售卖商品,不得抬价或压价。

第五条货款的结算

乙方每次向甲方购货,必须即时结清当次货款。

第六条乙方收益

1、按主规定的售价销售产品,赚取零售利润。

2、以乙方从甲方购货的净营业额为基数,按甲方规定的比率计算销售佣金。

3、按甲方标准取得各项奖金。

第七条收益支付

1、全部收益以当地国币值结算。

2、每月________日左右,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直接将乙方上一月份之收益,拨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3、乙方对指定银行账号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乙方获得年度奖金的,甲方将在甲方财政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将乙方的年度奖金直接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八条税务责任

1、乙方因从事________经销商活动所产生的税赋及根据本合同取得收益而应缴的税赋,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办理缴交、完税手续。

2、乙方在收取甲方支付的收益后,应于下一个月_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甲方会在发放给乙方的各项佣金、奖金等款项中先行暂扣相关税款,在乙方提供相关税务发票后30天内予以发还;乙方未能按时提供上述发票的,甲方会将该笔款项作为乙方应缴税款代为上缴国家税务部门,不再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依照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乙方收益。

2、监督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遵纪守法。

乙方义务:

1、按甲方要求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接受甲方监督,服从甲方管理。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专卖原则,不将甲方产品以任何形式与其他产品同时摆卖。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包括消防、治安等),遵守甲方公布的所有关于________经销商的规定,遵守《________营销人员营业守则》、《________营销人员十个严禁事项》、《________营销事业规章制度》及甲方公布的营运细则,此外,甲方对营业代表的纪律均适用于经销商。

5、乙方不得从事任何有损________的活动或在按本合同第四条核准场地从事与________无关的活动。

第十条其他

1、为了切实保障本合同的顺利履行,乙方签署本合同的代表必须是乙方营业执照所载明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2、为保持甲方对外界的统一企业形象,除获甲方批准认可外,乙方经营场地不得为临街铺面或商场内的店铺或摊位。

3、乙方并非甲方职工,乙方不得以甲方的职工、受托人或任何身份,代表甲方发表、签署任何声明、文件或承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具体情况对公司的营运细则作出适度调整,乙方同意接受并遵守,否则,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或延续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约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2、乙方欲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予允许,但乙方仍应与甲方结清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

3、乙方不能正确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或者违反《________营销人员营业守则》、《______营销人员十个严禁事项》、《______营销事业规章制度》或其他适用于乙方的纪律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立即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

被取消资格的经销商不得再从事任何本合同项下的活动。

4、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规定,则甲方会在本合同期满前向乙方发出续约邀请。

乙方接受邀请的,应按甲方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纠纷的解决

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和收执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经销商经营活动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筒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严守信誉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依据《_____》及有关法律,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发展______品牌系列厨卫产品,就乙方经销甲方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县开设(专卖店、专柜或专区等)销售甲方的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

2、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至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

3、乙方每次应在订单确认后的______天内,以现金或转账等方式全额支付货款,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4、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价格销售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5、乙方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

7、依据业务推广计划和地方运作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技术培训,帮助乙方迅速掌握产品性能和销售技巧,使乙方的销售工作迅速展开。

8、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研讨会等活动;定期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宣传资料及样品。

10、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存在商业不道德行为,违反甲方的信誉和宗旨的,或者乙方的行为给客户和(或)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定期参加甲方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和相关培训。

12、乙方应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可以低价倾销。

13、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其他经销商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更不可蓄意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14、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和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5、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该产品的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销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16、乙方有权利就市场策略向甲方提出建议,在经营中,乙方应与甲方定期沟通,协商解决销售中的瓶颈问题。

17、乙方在经销区域发现甲方的产品或其它权益受到不法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

18、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_____、商号及其它相关标志,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相应后果。

20、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结束后________年内,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围内的所有有形的或无形的、标明为秘密的商业计划、客户方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信息。

21、销售量是乙方在经销过程中能力和投入程度的主要反映,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完成规定的销售额________万元,每完成________万元的销售额,甲方承诺退还乙方保证金________万元。完成年度销售额,甲方按销售额的1%的比例给予奖励。超出销售额外按______%的比例给予奖励。消其区域经销资格或另行设立区域经销。

22、违约条款

22.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如一方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一部分,另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对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中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双方就争议部分不能协商解决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22.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者,在接到守约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________

天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守约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以解决纠纷。

22.3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均应赔偿对方损失。

22.4因甲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未能做到,乙方受到客户追诉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保留起诉权并要求甲方赔偿。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甲方负责。

22.5未得到甲方承诺,乙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受到客户追诉或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2.6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22.7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23、免责条款

23.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任何一方无须负任何责任。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___天内告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23.2不可抗力指:

(1)政府法律,法令或政策的变更、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等因素。

(2)“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24、争议解决:

24.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4.2因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由中立的第三方调解解决。

24.3任何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的精神协商加以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________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_____:

(1)_____应在甲方所在地_____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_____规则进行。

(2)_____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除非_____员另行裁定,否则_____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25、协议的终止

25.1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乙方因违约、资格考核未达标而被甲方取消经销商资格的。

(4)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25.2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25.3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未完成的其他在终止日前已产生的义务或权利。

26、其它

26.1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成,并以传真、E-mail、专人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的形式发送。

26.2若通知及函件以传真形式送达,则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的确切时间为准;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则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一方指定的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送达;若以专人送交形式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按收件一方签收的时间为准;若以挂号邮件形式送达,以邮局所出具的收据为凭,自寄件时间起五个营业日为准。

26.3本协议底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26.4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先前关于本协议的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

26.5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签定的附件或备忘录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6.6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及附件的传真件具有与本协议及附件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26.7本协议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协议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26.8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26.9本协议以中文本为基准文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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