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之间借款合同3篇

合同(或合约)(covenants),是双方当事人基于对立合致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为私法自治的主要表现,意指盖印合约中所包含的合法有效承诺或保证。本文是关于个人之间借款合同,仅供大家参考。

个人之间借款合同1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以证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的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_年11月 日起至_年12月 日。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或银行转账记录为准,借款借据与银行转账记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项目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万圆整,(小写)30000.00圆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三、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利率规定,确定为月利率 ‰,利息从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利率高于国家规定的,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

四、借款人授权债权人在本合同生效后,将借款以下列第 种方式交付给借款人:

(1) 现金交付。现金交付的,借款人应在收款后出具借款借据。

(2) 直接划入借款人下列指定帐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付借款的,甲方认可银行转账记录为甲方收到借款的凭据: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五、借款人自愿按照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方式归还借款本息,即在_年11月 日前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

六、借款人应按期偿还本息,如未按照约定时间归还,借款人应对逾期借款向债权人每日加付万分之二点一的违约金。

七、借款人承诺:保证不因任何第三方纠纷为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保证承担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引起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等费用;借款人同意接受电话、快递方式进行的提醒和催收,对所预留的电话号码和联系地址的真实性负责。

八、本合同在借款人和债权人签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空格处手写部分双方均认可具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一致约定由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本合同项下所有附件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协议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请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借款人(甲方): 债权人(乙方):

电话: 电话:

住址: 住址:

日期: 日期:

个人之间借款合同2

贷款方:公司财务部内部银行

借款方:

借款方为进行_ _项目施工生产,向贷款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__佰__拾__万 仟 佰 拾 元整(¥ )。

第二条 借款利率

借款月利率为千分之_5.5_,利息在借款时一次性收取。

第三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借款时间共__年__个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保证条款与违约责任

1.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归还借款。借款方如逾期不归还借款,贷款方有权在借款方在公司内部银行中账户划款或在工程款收取中冲抵,并按合同规定的利率加收100%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规定减收利息。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项目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合同规定的利率加收100%罚息。情节严重的,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

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五条其它

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公司财务部内部银行

借款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个人之间借款合同3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向集团申请资金,经集团批准,由乙方借款给甲方,为明确责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 。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协议约定借款期限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结息确定借款月利率 。资金占用费按日计息,按月结息,每月由乙方出具《利息通知单》给甲方,甲方借以计提资金占用费。

第五条 还款

甲方按先还息再还本的原则偿还,甲方应在借款到期日连本带资金占用费一并归还乙方

第六条 逾期

甲方无法按时归还借款的,集团可以按以下标准提高支付乙方资金占用费利率,同时由集团加收额外管理费。逾期期限 调高幅度 额外管理费(按本金的以下月利率计算)

1—30天 0‰—0.05‰ 1‰

31—90天 0.02‰—0.10‰ 2‰

91-120天 0.05‰—0.20‰ 3‰

120天以上 0.10‰—0.50‰ 5‰

第七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提交集团财务管理部协调解决。

第八条 适用对象

本协议适用于经集团批准的资金申请借款,签订双方应为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或集团本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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