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根据国家和_________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就“_________地块“(以下简称“宗地“)的有关土地开发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宗地基本情况
一、宗地位置:
宗地位于_________,四至范围是:北临_________,西临_________,南至_________,东临_________。
二、宗地规划用地条件:
根据_________市规委《规划意见书》(_________规_________号)规定,出让宗地的主要规划条件是:
规划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公建;
建筑使用性质:酒店、会展中心、商业;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
城市公共绿化用地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控制规模:≤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控制高度:≤_________米;
容积率:≤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
绿地率:≥_________%。
该宗地为乙方通过_________市土地交易市场摘牌竞得土地。宗地详细规划技术指标参见《规划意见书》(_________规_________号)。宗地最终面积和四至范围以_________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规划意见书》(_________规_________号)和《拨地钉桩测量成果报告书》(_________拨地_________号)为准。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为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如下:
一、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向乙方提供土地。
2、负责完成宗地内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做到土地平整。
3、甲方负责宗地各项市政设施建设达到以下标准:
(1)通路:北临_________,东临_________,西临_________,南面为_________。
(2)供电:_________供电公司规划建设110千伏变电站一座,预计20__年建成投入使用,甲方建设10千伏开闭站一所及其上电源,110千伏变电站建设期间由甲方负责解决过渡电源,形式为单路10千伏送至临时开闭站。
(3)通讯:_________地区建有中国_________集团_________市通讯公司10万门电话局一座。同时在基地_________号地规划建设通信公司5000门模块局一座,基地规划路上设电信管道支线。现有设备能满足办公及生产生活需求。
(4)供水:由_________与_________接入市政自来水管网,基地内各条规划市政路均铺设输配水管道。
(5)排水:排水为雨、污分流,分别排至市政雨水干管和污水干管,现有排水设施能满足生产需求;雨水流入规划_________,污水集中至_________污水处理厂。
(6)供热:乙方自行采用天然气或电力解决供热。
(7)供气:甲方在基地_________号地块建设天然气高、中压调压站一座,_________、_________建有中压天然气管线。
(8)供中水:基地各规划路均建有中水输送管道。
4、负责进行甲方拆迁、施工范围内的场地管理。
5、甲方在进行拆迁、市政建设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6、甲方在进行建设工程时,甲方或其委托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对由于施工引起的相邻地段内有关的明沟、上下水道、电缆、其他管理设施及乙方建筑物等的破坏及时修复或重新敷设,并承担相关费用。
7、甲方负责协助乙方进行施工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的报装。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按本协议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开发补偿费。
2、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在接到甲方发出的进地通知后即开始承担接收地块的现场管理。
3、负责施工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的报装并承担相关费用。
4、负责宗地红线内房屋的开发建设和红线内市政管线、绿化、景观等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维护。
5、根据甲方提供市政规划设计条件,办理以下市政接用事宜:
(1)负责办理道路接顺或路口改移等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
(2)负责办理上水接用等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
(3)负责办理燃气阀室和与市政燃气接口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
(4)负责办理雨、污水接线等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
(5)负责办理正式用电的报装、从开闭站接线、接电等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
(6)负责向有关电信运营商申请语音及数据传输等电信业务及与市政接口等建设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
(7)负责与排水集团接洽市政接口和宗地红线内所有中水设施的设计和建设,并承担相关费用。
6、对宗地的使用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该宗地《_________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7、乙方在宗地内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时,乙方或其委托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对由于施工引起的红线外有关道路、市政管线设施及建筑物等的破坏及时修复或重新建设,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8、对甲方在宗地红线外的施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第三条土地开发补偿费的内容
一、土地开发补偿费是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对甲方进行该宗地开发建设所发生的前期费用、拆迁费用、工程费用、管理费用及资金利息等土地一级开发费用的补偿。
二、土地开发补偿费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毛地价。
2、宗地(含代征地)范围内开发项目按规定应配套的人防工程建设、绿化工程费用。
3、宗地内因乙方建设而需向有关部门交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
4、在组织出让宗地项目开发建设中涉及到应由乙方交纳的有关税费。
5、宗地内的市政建设费用。
6、其他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四条土地开发补偿费的支付
一、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宗地土地开发补偿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小写:¥_________万元)。
二、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分伍期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土地开发补偿费:
1、本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土地开发补偿费总额的30%,即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小写:¥_________万元),其中,土地开发补偿费总额的_________%作为定金,即人民币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小写:¥_________万元)。
2、甲方按照乙方提出的进地申请向乙方发出进地通知后10日内,乙方再向甲方支付补偿费的15%,即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小写:¥_________万元)。
3、本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乙方再向甲方支付补偿费的20%,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小写:¥_________万元)。
4、本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18个月内,乙方再向甲方支付补偿费的25%,即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小写:¥_________万元)。
5、本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乙方再向甲方支付补偿费的10%,即人民币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小写:¥_________万元)。
三、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在本协议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各期土地开发补偿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内,付款时间以该银行帐号收到款项时为准。
第五条银行帐号
甲方开户银行: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化,应在变更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以收到该书面通知为准,乙方不对因甲方未按时通知而造成的延期付款承担责任。
第六条交付土地的期限及标准
一、乙方按照其与_________市国土资源局所签订的《_________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在支付完30%的土地开发费及出示_________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第一笔土地出让金收据后,可向甲方递交进地申请。甲方在接到进地申请后的180天内向乙方发出进地通知,并以“三通一平“方式,向乙方交付该宗地全部建设用地。“三通“是指提供施工车辆主要进出道路路由、施工临时用水源头、施工临时用电源头,“一平“是指场地达到自然地平。
二、甲方在乙方项目竣工时,按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提供全部市政条件。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协议双方都有权获得因对方违约而遭受的任何损失的赔偿。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甲方若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和标准向乙方交付土地,且不是由于不可抗力、政府相关政策调整或乙方违约,则甲方违约。甲方除应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和标准向乙方提供土地外,还须按以下约定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甲方每延期一日向乙方提供宗地的违约赔偿金=(乙方已支付的土地开发补偿费-甲方已交付土地部分应分摊的土地开发补偿费)×3/10000。
三、乙方若未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各期土地开发补偿费,且不是由于不可抗力、政府相关政策调整或甲方违约造成的,则乙方违约。乙方除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应付款项及违约期内应付款的银行贷款利息外,还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乙方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土地开发补偿费的违约赔偿金=乙方应付甲方土地开发补偿费中未支付的部分×3/10000。
如果乙方各期延期付款日累计超过9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交纳的定金不退还,同时乙方还应对甲方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四、违约金、逾期付款金额在违约期内银行贷款利息(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下同)应在明确责任后15日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违约方需偿付逾期应支付的违约金利息。
五、免责
如果一方证明其未履行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则该方对违约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协议的修改、变更
一、本协议书及附件在双方权限范围内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协议方可生效并具有约束力。协议书的修改、补充或变更须报主管部门备案或批准的,依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二、甲方和乙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协议终止
一、如果甲方违约,未按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向乙方按期交地,逾期日期连续或累计超过90日,则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
二、如果乙方违约,或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1、乙方未按本协议规定付款期限支付各期土地开发补偿费,延误交款天数连续或累计超过90日。
2、乙方与_________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_________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终止或解除的。
3、乙方出现资不抵债、破产、停产或被清算的情形。
4、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甲方认为足以影响乙方履行本协议的。
三、有权终止本协议的一方应首先向对方发出协议终止意向通知,并在该通知当中说明对方的违约事件。在收到终止意向通知后的20日协商期内,双方应协商避免终止本协议。
四、在终止意向通知有关协商期满,协议双方仍未另外达成一致意见,或者违约事件仍未得到补救,则发出终止意向通知的一方向另一方提交终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五、终止的一般后果
1、违约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违约,乙方于本协议终止后10日内将该宗地返还甲方,撤走该宗地上全部乙方人员、设备及其它物品。逾期不撤走的,视为乙方放弃有关物品的所有权。
3、甲方于乙方按照上述约定返还该宗地同时,向乙方不计息返还已支付的土地开发补偿费(甲方有权从中直接扣除乙方应付相关违约金后返还给乙方)。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甲方将该宗地交付时的原状并由乙方承担费用,对于不可恢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的相关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一、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解决争议、分歧或索赔,如果争议、分歧或索赔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无法解决,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协议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生效及其他条款
一、通知
本协议条款中约定需向对方发送通知的,若涉及双方权利、义务,在电话、电报、传真通知的同时,应以正式书面信函通知。一方收件地址变更应提前告知对方,因一方不及时通知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负赔偿责任。以邮政方式送达正式书面信函通知的送达时间约定为:从交邮挂号邮件次日起,本市三日内,外埠五日内视为送达;从交邮EMS邮件次日起,本市二日内,外埠四日内视为送达。
二、完整性
1、乙方与_________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_________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本协议共同组成一套相互关联的、完整的合同文件,互为补充、相互支持。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必须将以上合同和本协议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进行理解和贯彻执行。
三、保密
任何一方或其雇员、顾问或代理人获得的所有资料和文件(不论是财务、技术或其他方面),如果尚未公布或公开即应保密,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规定的开发建设周期前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公开,但是法律要求的除外。这一限制不应影响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后发布包括与项目进展有关的非敏感信息的新闻发布稿件。
本保密承诺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四、协议份数
本协议正本壹式柒份,双方各执叁份,_________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壹份。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署。
甲方(盖签):_________乙方(盖签):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月__日_________年__月__日
甲 方: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根据国家和_________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就“_________地块“(以下简称“宗地“)的有关土地开发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宗地基本情况
一、宗地位置:
宗地位于_________,四至范围是:北临_________,西临_________,南至_________,东临_________。
二、宗地规划用地条件:
根据_________市规委《规划意见书》(_________规_________号)规定,出让宗地的主要规划条件是:
规划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公建;
建筑使用性质:酒店、会展中心、商业;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
城市公共绿化用地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控制规模:≤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控制高度:≤_________米;
容积率:≤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
绿地率:≥_________%。
该宗地为乙方通过_________市土地交易市场摘牌竞得土地。宗地详细规划技术指标参见《规划意见书》(_________规_________ 号)。宗地最终面积和四至范围以_________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规划意见书》(_________规_________号)和《拨地钉桩测量成果报告书》(_________拨地_________号)为准。
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为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如下:
一、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向乙方提供土地。
2、负责完成宗地内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做到土地平整。
3、甲方负责宗地各项市政设施建设达到以下标准:
(1)通路:北临_________,东临_________,西临_________,南面为_________。
(2)供电:_________供电公司规划建设110千伏变电站一座,预计______年建成投入使用,甲方建设10千伏开闭站一所及其上电源,110千伏变电站建设期间由甲方负责解决过渡电源,形式为单路10千伏送至临时开闭站。
(3)通讯:_________地区建有中国_________集团_________市通讯公司10万门电话局一座。同时在基地_________号地规划建设通信公司5000门模块局一座,基地规划路上设电信管道支线。现有设备能满足办公及生产生活需求。
(4)供水:由_________与_________接入市政自来水管网,基地内各条规划市政路均铺设输配水管道。
(5)排水:排水为雨、污分流,分别排至市政雨水干管和污水干管,现有排水设施能满足生产需求;雨水流入规划_________,污水集中至_________污水处理厂。
(6)供热:乙方自行采用天然气或电力解决供热。
(7)供气:甲方在基地_________号地块建设天然气高、中压调压站一座,_________、_________建有中压天然气管线。
(8)供中水:基地各规划路均建有中水输送管道。
4、负责进行甲方拆迁、施工范围内的场地管理。
5、甲方在进行拆迁、市政建设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6、甲方在进行建设工程时,甲方或其委托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对由于施工引起的相邻地段内有关的明沟、上下水道、电缆、其他管理设施及乙方建筑物等的破坏及时修复或重新敷设,并承担相关费用。
7、甲方负责协助乙方进行施工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的报装。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按本协议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开发补偿费。
2、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在接到甲方发出的进地通知后即开始承担接收地块的现场管理。
3、负责施工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的报装并承担相关费用。
4、负责宗地红线内房屋的开发建设和红线内市政管线、绿化、景观等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维护。
5、根据甲方提供市政规划设计条件,办理以下市政接用事宜:
(1)负责办理道路接顺或路口改移等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
(2)负责办理上水接用等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
(3)负责办理燃气阀室和与市政燃气接口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
(4)负责办理雨、污水接线等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
(5)负责办理正式用电的报装、从开闭站接线、接电等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
(6)负责向有关电信运营商申请语音及数据传输等电信业务及与市政接口等建设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
(7)负责与排水集团接洽市政接口和宗地红线内所有中水设施的设计和建设,并承担相关费用。
6、对宗地的使用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该宗地《_________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7、乙方在宗地内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时,乙方或其委托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对由于施工引起的红线外有关道路、市政管线设施及建筑物等的破坏及时修复或重新建设,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8、对甲方在宗地红线外的施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第三条 土地开发补偿费的内容
一、土地开发补偿费是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对甲方进行该宗地开发建设所发生的前期费用、拆迁费用、工程费用、管理费用及资金利息等土地一级开发费用的补偿。
二、土地开发补偿费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毛地价。
2、宗地(含代征地)范围内开发项目按规定应配套的人防工程建设、绿化工程费用。
3、宗地内因乙方建设而需向有关部门交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
4、在组织出让宗地项目开发建设中涉及到应由乙方交纳的有关税费。
5、宗地内的市政建设费用。
6、其他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四条 土地开发补偿费的支付
一、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宗地土地开发补偿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小写:¥_________万元)。
二、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分伍期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土地开发补偿费:
1、本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土地开发补偿费总额的30%,即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小写:¥_________ 万元),其中,土地开发补偿费总额的_________%作为定金,即人民币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小写:¥_________万元)。
2、甲方按照乙方提出的进地申请向乙方发出进地通知后10日内,乙方再向甲方支付补偿费的15%,即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小写:¥_________万元)。
3、本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乙方再向甲方支付补偿费的20%,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小写:¥_________万元)。
4、本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18个月内,乙方再向甲方支付补偿费的25%,即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小写:¥_________万元)。 《5》
5、本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乙方再向甲方支付补偿费的10%,即人民币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小写:¥_________万元)。
三、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在本协议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各期土地开发补偿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内,付款时间以该银行帐号收到款项时为准。
第五条 银行帐号
甲方开户银行: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化,应在变更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以收到该书面通知为准,乙方不对因甲方未按时通知而造成的延期付款承担责任。
第六条 交付土地的期限及标准
一、乙方按照其与_________市国土资源局所签订的《_________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在支付完30%的土地开发费及出示_________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第一笔土地出让金收据后,可向甲方递交进地申请。甲方在接到进地申请后的180天内向乙方发出进地通知,并以 “三通一平“方式,向乙方交付该宗地全部建设用地。“三通“是指提供施工车辆主要进出道路路由、施工临时用水源头、施工临时用电源头,“一平“是指场地达到自然地平。
二、甲方在乙方项目竣工时,按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提供全部市政条件。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协议双方都有权获得因对方违约而遭受的任何损失的赔偿。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甲方若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和标准向乙方交付土地,且不是由于不可抗力、政府相关政策调整或乙方违约,则甲方违约。甲方除应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和标准向乙方提供土地外,还须按以下约定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甲方每延期一日向乙方提供宗地的违约赔偿金 =(乙方已支付的土地开发补偿费-甲方已交付土地部分应分摊的土地开发补偿费)______3/10000。
三、乙方若未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各期土地开发补偿费,且不是由于不可抗力、政府相关政策调整或甲方违约造成的,则乙方违约。乙方除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应付款项及违约期内应付款的银行贷款利息外,还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乙方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土地开发补偿费的违约赔偿金=乙方应付甲方土地开发补偿费中未支付的部分______3/10000。
如果乙方各期延期付款日累计超过9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交纳的定金不退还,同时乙方还应对甲方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四、违约金、逾期付款金额在违约期内银行贷款利息(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下同)应在明确责任后15日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违约方需偿付逾期应支付的违约金利息。
五、免责
如果一方证明其未履行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则该方对违约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协议的修改、变更
一、本协议书及附件在双方权限范围内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协议方可生效并具有约束力。协议书的修改、补充或变更须报主管部门备案或批准的,依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二、甲方和乙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协议终止
一、如果甲方违约,未按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向乙方按期交地,逾期日期连续或累计超过90日,则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
二、如果乙方违约,或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1、乙方未按本协议规定付款期限支付各期土地开发补偿费,延误交款天数连续或累计超过90日。
2、乙方与_________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_________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终止或解除的。
3、乙方出现资不抵债、破产、停产或被清算的情形。
4、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甲方认为足以影响乙方履行本协议的。
三、有权终止本协议的一方应首先向对方发出协议终止意向通知,并在该通知当中说明对方的违约事件。在收到终止意向通知后的20日协商期内,双方应协商避免终止本协议。
四、在终止意向通知有关协商期满,协议双方仍未另外达成一致意见,或者违约事件仍未得到补救,则发出终止意向通知的一方向另一方提交终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五、终止的一般后果
1、违约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违约,乙方于本协议终止后10日内将该宗地返还甲方,撤走该宗地上全部乙方人员、设备及其它物品。逾期不撤走的,视为乙方放弃有关物品的所有权。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甲方将该宗地交付时的原状并由乙方承担费用,对于不可恢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的相关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一、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解决争议、分歧或索赔,如果争议、分歧或索赔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无法解决,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协议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生效及其他条款
一、通知
本协议条款中约定需向对方发送通知的,若涉及双方权利、义务,在电话、电报、传真通知的同时,应以正式书面信函通知。一方收件地址变更应提前告知对方,因一方不及时通知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负赔偿责任。以邮政方式送达正式书面信函通知的送达时间约定为:从交邮挂号邮件次日起,本市三日内,外埠五日内视为送达;从交邮ems邮件次日起,本市二日内,外埠四日内视为送达。
二、完整性
1、乙方与_________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_________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本协议共同组成一套相互关联的、完整的合同文件,互为补充、相互支持。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必须将以上合同和本协议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进行理解和贯彻执行。
三、保密
任何一方或其雇员、顾问或代理人获得的所有资料和文件(不论是财务、技术或其他方面),如果尚未公布或公开即应保密,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规定的开发建设周期前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公开,但是法律要求的除外。这一限制不应影响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后发布包括与项目进展有关的非敏感信息的新闻发布稿件。
本保密承诺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四、协议份数
本协议正本壹式柒份,双方各执叁份,_________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壹份。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署。
甲方(盖签):_________ 乙方(盖签):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月__日 _________年__月__日
项目承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项目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 年 月 日开标会确定的乙方作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的第一中标人,经由双方协商,由乙方采取包工、料、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及安全设施等全包干方式进行施工。为明确工程及双方责任,特制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工程范围:
第二条 工程工期
(一)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三)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第三条 工程量和工程造价
(一)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
(二)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是按规划设计文本、规划设计图纸、预算、项目实施方案及招标文件计算的工程量,与实地工程量有一定差异,乙方必须严格按以上文本及图件要求施工,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和工程量。
(三)对甲方提供文本及图件的工程内容和工程量以外的确需增加的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应事先由监理方、规划设计方同意,由甲方向市国土房管局申报核实后签订补充合同,乙方才能组织施工。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四)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本合同总价是该项目 标段的工程施工费的全部综合价,包括完成工程主体及保修期内缺陷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此总价是工程达到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所需的全部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任何调整。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业主、监理单位和甲方的求。验收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xx)、《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xx)及农、林、畜牧、水、环保、交通、城镇建设等相关行业标准。
(一)乙方必须按本合同提供的施工技术规范,甲方提供的所有规划设计文本、图件及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
(二)隐蔽工程在未经自检和现场监理检查之前均不得随意覆盖或隐蔽,乙方应保证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对将要覆盖或隐蔽的工程进行检查和测量,合格后才能隐蔽。否则乙方返工费用自负。
第五条 设备
为确保该项目工程按时完成,乙方必须保证按《投标文书》承诺的机械设备,确保工程施工进度。
第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施工现场要配臵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保护器材,设立安全警告标示牌,并设专职的安全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特殊工种要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三)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要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并进行人身保险,保险费用乙方承担。在施工期间甲方对乙方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伤残、疾病或财产的损失等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对以上事件负责,费用自理。
(四)乙方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应严格遵守经甲方和监理批准的爆破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对所有的人身、工程本体和甲方财产采取保护措施,并对由于爆破造成的任何人身伤亡(包括第三者)以及对工程本体或甲方财产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必须严格控制火工品,遵守有关火工品的管理制度,严禁私藏火工品,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法律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第七条 双方职责
(一)甲方:
1.向乙方提供规划设计文本、规划设计图、项目实施方案、招标文件及技术交底资料,提供安全和质量标准;
2.对乙方施工测量、施工放线进行复测;
3.竣工资料及各种质量评定表的收集、整理和汇总;
4.负责工程的施工监理,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5.及时组织配合市国土房管局对工程竣工验收;
6、负责与市国土房管局、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7、负责向工地派驻施工技术监督人员,负责现场技术、安全、质量监督,监督人员纳入乙方统一管理,施工中出现的技术、安全、质量、管理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
1、严格执行项目规划设计文本、图件、项目实施方案、招标文件及预算,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行业标准,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保证工程质量;
2、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内的用水、用电及施工便道和乙方临时设施的修建。自行承担乙方人员的吃、住、行及施工机械设备的搬迁费用;
3、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半成品需求计划、用水、电计划等,报监理单位审批并报甲方备案;
4、将投入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花名单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5、不得将本工程或其中的单项工程部分转包其他单位和个人;
6、工程上道工序完成后,未经监理同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违反者,损失自负;
7、 施工现场实行标示牌管理,写明工作范围、作业内容和质量要求,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和工序交接检验制度);
8、负责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直至合格;
9、自费做好施工中各项目、各环节及分工序的监测、量测和试验,若委托甲方完成,甲方要收取相应的费用;
10、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作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对已完工的各类建筑物,在交工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1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因乙方责任而引起的法律诉讼、经济纠纷或公安部门的追究等,由乙方自行处理;
12、在本项工程中,市国土房管局对甲方的要求以及甲方的承诺,对乙方同样有制约作用;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甲方按乙方所完成实际施工进度,每月或每一单项
工程完工后,根据业主给甲方工程施工费中,按 %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在每次结算前应填报已完合格工程数量清单,并报监理方签字同意后,甲方按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按照结算程序支付工程结算款项,工程款项的结算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帐支付。
(四)乙方应保证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专款专用。甲方若发现乙方将工程款挪作它用,而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和施工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负责由此产生的损失。
(五)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成价的 %逐月或每单项工程逐次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两年后,据实返还。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六)本工程保修期为 月,保修时间从甲方全部工程正式交工验收日期算起。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合同,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 %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合同上的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未达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由甲方法人单位所在地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处理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
1.合同签订前乙方须缴纳合同总价 %的履约保证金,视其履约情况予以返还。
3.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从 年 月 日开始生效,保修期满且工程结算完后终止。
5.本合同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或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