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总投资:_________;监理范围: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顶岗实习是教育部下发的关于高职高专院校_____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补充规定。以下是工程监理的顶岗实习周记范文,欢迎大家阅读,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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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周,师傅就给我讲解了资料员的职责和任务,让我更加了解了自己的工作实质。首先要负责工程项目资料、图纸等档案的收集、管理。
1、负责工程项目的所有图纸的接收、清点、登记、发放、归档、管理工作:在收到工程图纸并进行登记以后,按规定向有关单位和人员签发,由收件方签字确认。负责收存全部工程项目图纸,且每一项目应收存不少于两套正式图纸,其中至少一套图纸有设计单位图纸专用章。竣工图采用散装方式折叠,按资料目录的顺序,对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建筑详图、结构施工图等建筑工程图纸进行分类管理。
2、收集整理施工过程中所有技术变更、洽商记录、会议纪要等资料并归档:负责对每日收到的管理文件、技术文件进行分类、登录、归档。负责项目文件资料的登记、受控、分办、催办、签收、用印、传递、立卷、归档和销毁等工作。负责做好各类资料积累、整理、处理、保管和归档立卷等工作,注意保密的原则。来往文件资料收发应及时登记台帐,文件资料的内容和性质准确及时递交项目经理批阅,并及时送有关部门办理。
确保设计变更、洽商的完整性,要求各方严格执行接收手续,所接收到的设计变更、洽商,须经各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设计变更(包括图纸会审纪要)原件存档。所收存的技术资料须为原件,无法取得原件的,详细背书,并加盖公章。作好信息收集、汇编工作,确保管理目标的全面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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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备案资料的填写、会签、整理、报送、归档:负责工程备案管理,实现对竣工验收相关指标(包括质量资料审查记录、单位工程综合验收记录)作备案处理。对桩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结构工程备案资料核查。严格遵守资料整编要求,符合分类方案、编码规则,资料份数应满足资料存档的需要。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施工资料的编制、管理,做到完整、及时,与工程进度同步:对施工单位形成的管理资料、技术资料、物资资料及验收资料,按施工顺序进行全程督查,保证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
按时向公司档案室移交:在工程竣工后,负责将文件资料、工程资料立卷移交公司。文件材料移交与归档时,应有“归档文件材料交接表”,交接双方必须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履行签字手续。移交目录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负责向市城建档案馆的档案移交工作: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在竣工验收后将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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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施工部位、产值完成情况的汇总、申报,按月编制施工统计报表:在平时统计资料基础上,编制整个项目当月进度统计报表和其他信息统计资料。编报的统计报表要按现场实际完成情况严格审查核对,不得多报,早报,重报,漏报。
负责与项目有关的各类合同的档案管理:负责对签订完成的合同进行收编归档,并开列编制目录。作好借阅登记,不得擅自抽取、复制、涂改,不得遗失,不得在案卷上随意划线、抽拆。
负责向销售策划提供工程主要形象进度信息:向各专业工程师了解工程进度、随时关注工程进展情况,为销售策划提供确实、可靠的工程信息。
指导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技术资料(包括设备进场开箱资料)的保管:指导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等技术资料分类保管交资料室。指导工程技术人员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经过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一项基建工程进行鉴定验收时归档的科技文件材料。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的工程资料分级保管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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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项目经理对内协调公司、部门间,对外协调施工单位间的工作。做好与有关部门及外来人员的联络接待工作,树立企业形象。
负责工程项目的内业管理工作:汇总各种内业资料,及时准确统计,登记台帐,报表按要求上报。通过实时跟踪、反馈监督、信息查询、经验积累等多种方式,保证汇总的内业资料反映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状态和责任,能够真实地再现施工时的情况,从而找到施工过程中的问题所在。对产生的资料进行及时的收集和整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有效地利用内业资料记录、参考、积累,为企业发挥它们的潜在作用。
负责工程项目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做好文件收发、归档工作。负责部门成员考勤管理和日常行政管理等经费报销工作。负责对竣工工程档案整理、归档、保管、便于有关部门查阅调用。负责公司文字及有关表格等打印。保管工程印章,对工程盖章登记,并留存备案。
第一章词语定义及解释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项目”是指业主委托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
(2)“项目法人(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4)“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直接承担合同监理业务实施责任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
(5)“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单位提名经项目法人(业主)同意后委派,代表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合同履行的总负责人,也是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监理单位委托总监理工程师行使监理合同中业主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也同时承担其相应的合同责任。
(6)“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7)“日”:是指一个正常的日历日。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章适用法规和监理依据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包括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及水电建设的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有关法规。
第三条开展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与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文件。
第三章通知与联系
第四条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并通知监理机构。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机构。
第五条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第六条一般情况下,监理机构是受监项目代表业主唯一的现场施工管理者,业主对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
第四章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七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和分项目监理细则。
第八条按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设备和人员计划,调集设备和派出专业配套、资质合格人员进驻工程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并开展工作,完成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监理任务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九条在监理服务期限内,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进展和监理业务需要对监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以相当资质与技能人员。其中,由专用条件约定属于主要监理人员的,其调整与更换应事先报经业主同意。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遵循监理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应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资质水平相适应的服务,通过科学、认真、勤奋与高效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工程建设合同预定的目标。
第十一条监理机构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公正地维护业主和被监理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监理机构应及时将其授予现场主要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业主及被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文件发出或变更这种授权。现场监理人员在有效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令、指示、签证均被认为是监理机构所发出的。
第十三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备、设施和物品除有特殊的规定外,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应将其设备、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不得参与与监理合同规定相违背的任何活动。除业主同意外,监理机构及其人员也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及监理业务有关的报酬。
第十五条在本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注明保密的资料。
第五章业主的义务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所在地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十七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承建合同文本、技术报告、图纸等工程资料。上述工程资料的提供方式、份数、保存、回收及保密要求,应在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第十八条业主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就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业主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送达监理方。若超过约定期限监理方未收到业主的决定意见,可理解为业主对监理方的明确建议意见无异议,并将该建议意见视为业主的决定。
第十九条监理业务开展之前,业主应当将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以及委托监理单位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方及有关的第三方。其赋予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的职责与权限应在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条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二十一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本合同附件约定的设备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有偿或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这些人员应被视同为监理机构的成员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并对监理机构负责。
第六章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业主通过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单位以下基本监理权限:
(1)选择工程设计、施工和供货单位的建议权;
(2)用于工程实施的设计文件(包括由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提供的设计)的核查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图纸及文件才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3)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解释权;
(4)对设计和工程承建单位选择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认权;
(5)就工程建设中有关事项向业主提出优化建议权;
(6)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和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7)工程项目承建各方现场协调的主持权;
(8)按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
(9)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质量否决权、安全生产与施工环境保护监督权;
(10)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11)有独立处理在专用条件中约定金额以下的工程变更的处置权;
(12)按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行使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凭证的审核和签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应支付工程款;
(13)有权要求承建单位撤换不称职的现场人员。
第二十四条监理机构收到业主或被监理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应及时核实并评价,再与双方协商。当业主与被监理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提出书面处置意见。
第七章业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业主有权依据监理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业主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造价方面的重大问题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六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主要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二十七条业主对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有批准权和否决权。
第二十八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按合同附件的约定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第八章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条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承担履行本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第三十一条如果因监理单位过错而造成了业主直接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费用总数,具体条款在专用条款中商定。
第三十二条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不承担责任。但应承担监理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九章业主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监理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如果给监理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应向监理单位进行赔偿。
第十章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完成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服务期满终止。在监理过程中,如果业主要求延长监理服务期限,双方应进一步商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服务期,并续签合同服务期延长协议。
第三十六条由于业主、或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七条如果因情况发生变化致使监理合同需进行变更时,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监理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后,合同变更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变更要求需至少提前42天将书面要求送达对方,以便对方有必要的考虑时间。
第三十八条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同时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当合同一方认为合同另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可向合同另一方发出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送达通知后28天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此后14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十条合同生效后出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时,签约双方经协商后可对合同有关条款和文件作出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在监理合同服务期内,由于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业主提出合同终止的书面通知后,监理合同终止。已履行的监理服务部分按合同收取监理费用,未履行部分,经双方协商,对善后工作给监理单位一定的补偿。
由于监理单位的责任致使合同终止,监理单位不得接受未履行监理业务期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一章监理费用计算与支付
第四十三条常规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四条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到实付之日止,除应当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本金外尚应补偿拖欠期的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四十五条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费用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单位发出异议通知,但业主不得拖欠其他无异议费用或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四十六条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业务所必须并经业主同意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十二章合理化建议
第四十七条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业主应按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单位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专用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三章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八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所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本着互相谅解、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达成一致形成合同争议,根据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可提交国家水电主管部门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可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九条在合同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双方仍应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静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动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各执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与监理方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监理方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1. 信息系统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信息系统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信息系统工程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本合同标准条件(第二部分);
2. 本合同专用条件(第三部分);
3. 本合同附加合同条款(第四部分);
4. 实施监理方案和内容(第五部分);
5.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方向委托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的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方向监理方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方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______份,监理方_____份。
委托方 单位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月日:
委托单位: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愿意依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及条文,承担_________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兹就以下事项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规模为:_________
2、合同总价_________元。其中工程设计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土建工程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安装工程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合计监理费_________元。
3、责任期限:从基本设计(第一次设计联络会)开始计算起,至_________装置通过_________小时运行后6个月。
4、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基础),协商解决。
(1)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通用条款;
(2)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附件,即:本章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本章附件b-甲方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本章附件c-报酬和支付。
(4)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5、考虑到下文提及的甲方对乙方的支付,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诺将遵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
6、甲方在此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承担责任,按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7、乙方不得将属于甲方产权内的财产、土地、房屋、设施对外转让、出租、变卖。乙方临建拆除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包含在质量保证金之
中),施工队伍人员完全撤离电厂并将各种房屋,土地归还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
8、乙方拉运材料,设备离开_________时,应经甲方批准同意;甲方材料节余部分应完全归还甲方。
9、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所建的各种生活,生产临建拆除后,必要时乙方应恢复原来的功能和原貌。
10、未尽事宜,双方根据需要,经协商可另外签订补充合同。
1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提交监理总结,结清监理报酬后自然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正本要求每页小签),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十份,双方各执五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11.2.4监理人根据本条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11.2.5监理人失职,没有尽到监理职责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负责赔偿。
12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2.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12.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天向对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合同解除并不影响各方解除合同前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2.2.1监理人未按约定履行工作职责,在委托人限定期限内仍未整改的;
12.2.2监理人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拒不赔偿的;
12.2.3监理人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监理业务转委托的;
12.2.4监理人或其委派的监理工程师与第三方串通,损害委托人权益的;
12.2.5委托人未按约定支付监理费用超过应付金额 %以上,经监理人书面催告后 日仍未支付的,监理人可以解除合同。
12.3其他约定:
13.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方式解决: 13.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13.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3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14.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
14.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之日起生效。
14.2双方就监理过程中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签订的《 工程监理HSE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4.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4.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5以下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工程监理邀请书
我们十分高兴地邀请贵公司为__(工程监理服务的名称)提交个体的服务建议书。
业主已安排了一笔以多种货币构成的资金,用于___(工程名称)有关费用的合理支付。
工程概述包括工程名称、地点、招标方式、时间安排等。
本工程的施了计划于19__年__用外始。总工期估计___个月。
本工程的主要项目有:项目名称、主要项目、初步工程量等。
为了有效奖施监理,业主将聘请合格的、有经验的顾问/监理公司帮助业主进行本工程施工阶级的合同管理。要求的服务内容见第四章附录a:监理服务范围。
请在建议书中详细说明实施本服务的方法、程序和工作计划,以及派往现场职员的简历、特长等。
若贵公司需要,可察看现场,费用自理,具体问题,可与我方____先生(小姐)
联系。
联系地址:编码:
电话号码:传真号码
本服务的有关业务及派往现场的人员应遵守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的法律及法规。
业主要求在接到本邀请书的45天内提交建议书,请在接到本邀请书之后,尽快用电报或传真通知我方,并说明提交建议书的时间和方法。
从建议书收到之日起90天内为其有效期。
本服务合同将采用人____月合同(总包合同/百分比合同)。合同条件见第二章。
业主将根据建议书的质量、贵公司指派人员的能力和在类似工程上的经验、经济建议书的合理性等考虑是否接纳建议书,并在建议书有效期内通知贵公司的建议书是否被接纳。
我们期待着你们对我们邀请书做出积极的响应。
祝工作顺利
____(业主名称)
__?年__月__日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的施工进行约定范围内的监理。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全部监理合同文件(以下称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通用条款;
(5)施工监理委托书或监理中标通知书;
(6)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文件。
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职责和义务。
4.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监理范围内和监理期内的监理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5.本合同施工监理期为_________个月(天),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并结清监理酬金终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双方各执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协议书于 _____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由 ___________ 、 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监理工程师”)为另一方签订。
鉴于业主欲请监理工程师履行某些服务,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并已接受监理工程师为履行该类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
兹就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l本协议书中的措辞和用语应与下文提及的“服务协议书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义相同。
2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即:
(a)中标函;
(b)协议书附录;
(c)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
(d)附件,即:
附件A——理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
3考虑到下文提及的业主对监理工程师的支付,监理工程师在此同意业主的要求,遵照本协议书的规定履行服务。
4业主在此同意按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工程师支付根据协议书规定应付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谨于前文所书明之年月日,由立约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签署本协议书。
特此证明。
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场的情况下 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场的情况下
业主的合法代表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工程师的合法代表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书附录
条款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义 l
项目名称是1(a)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责任期限1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算起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赔偿的限额 18.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开始2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完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的时间31(b)
当地货币______42______天
外币______56______天
对过期应付款项
商定的补偿每天______%
协议书规定的货币 32支付的货币
协议书中货币的汇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书的语言 36
主导语言汉语/英语
协议书遵循的法律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的法律
业务总部所在地 3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
业主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工程师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规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与监理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莲南路一期安置小区人防工程监理。
工程地点:龙岩市新罗区曹溪镇水潭村。
工程规模:莲南路一期安置小区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7523平方米,人防建筑面积:约1473平方米。
总投资:约265万元人民币。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乙方工作岗位及职责:
1、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乙方负责甲方郭店供电所宿办楼建设工程质量监理。
2、熟悉工程条件、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控制施工进度、保证质量要求。
3、严格执行现场监督旁站规定,按规范检查和签认承包人的每道工序,对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要及时提出,要求承包人纠正,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甲方。
4、监督承包人的各项试验工作,包括取样、试件制备、各种标准试验和检验试验。对任何有怀疑的试验结果,应进行证实试验,督促承包人整理各项试验记录、报告并分类归档。
5、按期现场核实和检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表。
6、做好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定期和不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
7、必须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
8、合同期间,对自己人身、财产安全负全部责任。
第三条、工作报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人民币__________元。
第四条、乙方应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调遣。
第五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
3、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4、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六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第1条定义与解释,适用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的全部文件,即: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附件A、附件B、附件C以及其它补充文件或附件。
二、协议书由系列文件组成,其中的其它文件和其它附件是指签约双方一致同意增加列入监理合同的文件或附件,签约时必须在协议书中具体写明。协议书所包括的文件之间如果出现矛盾,按监理合同通用条件第1.2.3条的规定,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或双方最后确认的文件为准。而与该文件在协议书中的排列顺序无关。
三、签约双方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第6.2.1条和监理合同附件C中,约定业主问监理单位支付监理服务费用的期限和方式;在监理合同附件B中约定业主向监理单位提供工作条件的期限和种类。
四、签约双方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约定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在监理会同专用条件第5.2条中,约定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时间和有关期限。
五、双方签约时确定的协议书终止日期,如果在履约过程中发生变化,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对此日期进行调整。
六、签约双方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协议书副本份数,也可约定协议书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效力,当两者出现矛盾时,以正本为准。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1.1.6 第三方应主要理解为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实体或个人,即承包人。
1.1.7如果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了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时的职责和权力,此时监理合同应包括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工程合同中的全部文件。
2.2.1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履行的正常的监理服务必须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明确规定其监理服务形式、范围与内容。
2.2.2改变监理合同附件A规定的监理服务形式,或超出其范围,或增加其内容,双方应通过签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监理单位履行或提供监理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附加的监理服务,是监理单位的义务,监理单位不得因其属于附加而加以拒绝。
2.3.1 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是我国公路行业推行监理制度以来总结的监理工作原则;监理单位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提供监理服务,体现了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是一种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服务属于技术服务的范畴,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是各类适合的或监理合同中指定使用的专业技术规定;鉴于国内目前尚未制定统一的监理行业工作准则,因此提出按照国际惯例公认的行业工作准则履行监理服务,并在监理合同附件A第五条中将国家、交通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监理法规列为监理服务的依据;国内各地或不同项目对监理单位赋予的职责和权限差异较大,在监理合同附件A第四条中应对此详细规定并加以适当说明。
2.3.2 该合同文件必须成为本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是指: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全部文件,以及针对孩合同文件与监理合同文件之间的矛盾而编制的补充文件,必须列入监理合同协议书中的第二条并同时列入监理合同附件A中的第五条。
2.4.1主要监理人员一般是指专业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工程师以上的监理人员,其资质材料应包括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简历以及一般情况并附上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监理工作培训证书及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的影印件。
2.4.2监理单位指定的授权代表一般应是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负责人。
2.5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和重要物品,一般是由业主提供且产权归业主;但也有由承包人提供或要求监理单位自备的情况,此时必须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写明修正条文。
3.2业主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的与监理服务有关的资料其内容与数量,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监理合同附件B第一条中约定。
3.4业主指定的授权代表,一般应是在项目所在地负责监理工作的人员。
3.5习惯做法是通过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向第三方明确监理单位的职责范围和权力;特别要注意的是,关于监理单位职权的补充和修正文件也必须列入工程承包合同。
3.7如果业主已在监理合同中,要求监理单位将监理服务所需的辅助工作人员的费用列入监理费用报价中,则此项监理服务应作为监理单位正常的服务。
4.1 4.2 4.3 4.4以上各条款均属于签订经济合同要素之一的罚则。鉴于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情况比较复杂,签约双方必须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的相应条款中,约定具体的赔偿办法和有关事宜。
4.5合同的任何一方原本必须向另一方就履行监理合同提供一定的保障条件,但考虑到目前国内社会主义币场经济体制尚未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和外界干扰因素较多这一具体情况,本条使用的限制程度用词为应和可。
46台同双方均应在自愿的基础上,办理各类保检事宜,以降低履行监理合同时用能发生的风险否则后果自负。
5本条目规定了监理合同生效、终止、变更、暂停、中止、转让和分包的条件,其中重点是变更、暂停与中止监理合同的条款。
变更监理合同具有一个前提并分为两类。第5.4.1条规定:必须在签约双方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变更监理合同;第5.4.2条规定:业主要求改变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形式、范围与内容时,此类变更导致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的附加服务;
第5.4.3条规定:非监理单位原因致使监理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时,此类变更导致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的附加服务。
暂停监理合同分为两种类型。第5.5.1条规定:非监理单位原因导致监理单位不得不暂停监理服务时,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的附加服务;第5.5.2条规定:业主要求监理单位暂停监理服务时,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构监理单位的附加服务。暂停监理服务很有可能导致中止监理合同,第5.5.4条规定:上述暂停监理服务如已超过6个月时,监理单位有权按照监理合同规定的相应程序,单方面中止监理合同。
中止监理合同可分为三种类型。第5.5.1.2条规定:非监理单位原因导致全部监理服务已无法继续履行,监理单位有权单方面中止监理合同;第5.5.3条规定:当监理单位严重违约(例如监理合同协议书第四条)时,业主有权单方面中止监理合同;第5.5.4条规定:
当业主严重违约(例如监理合同协议书第三条)时,监理单垃有权单方面中止监理合同。
第5.3.5条规定:监理合同的中止不等同于合同失效,不得损害签约双方根据监理合同应有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
5.6正常情况下,监理合同不得转让,原则上也不允许分包。
6监理单位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的费用,基本上可划分为二类,其一是根据监理合同附件A确定的正常服务费用;其二是根据补充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费用。业主计算监理服务费用的方法和范围,向监理单位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均应在监理合同附件C中明确规定。
7.1虽然业主与监理单位分别是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并且在履行监理服务期间有可能出现上下级关系,但究其根本而言,双方是一种合同关系。合同双方都必须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开展工作,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享有特权而歧视另一方。
7.2考虑公极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对中外合资或外方贷款项目的适用性,因此要求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指明,监理会同使用的语言或主导语言及合同所遵循的法律;
在通用条件第6.3条中,要求在专用条件中规定,业主支付监理费用的货币种类和比例。
7.4监理单位受业主的委托提供监理服务,必须始终做到公正与廉洁,并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自觉地维护业主的合法利益。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A本条目下各条款中所列举的例子,仅供参考。签约双方应根据项目和工程的实际情况,参阅监理合同通用条件中的相应条款,从真编写监理合同专用条件A部分。
2.5如果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履行监理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和重要物品,是由承包人提供且产权归承包人。则应首先通过监理合同专用条件B部分,对通用条件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正,然后在本条款中写明有关事宜。
4.1监理单位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因此造成了业主的经济损失,其范围可能较广且不易确定。按照惯例,监理单位一般仅对因其明确责任而受到损害的工程给予赔偿。
4.4赔偿限额可考虑多种方法,例如按照对等的原则确定:监理单位向业主赔偿的累计极限金额是:相关项目或工程的全额监理服务费用乘以监理单位的责任比例减去已交税金;业主向监理单位赠偿的累计极限金额是:相关项目或工程的全额监理服务费用。
4.5.2鉴于国内当前情况下银行在提供履约担保时的各种制约,建议业主在此条款中,考虑多种方法予以变通。
5.5.4对于监理合同期限较短(例如一年以内)的项目,可以不考虑物价变动对监理服务费用的换响;而对于监理合同期限较长(例如两年以上)的项目,则业主宜按照物价指数法对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用进行调整。
6.2.1业主向监理单位支付监理服务费用的期限,按惯例为28日。
7.3业主根据项目或工程的实际情况,既可以设立单项奖也可以设立综合奖还可以设立某些特定目标奖对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的优异成绩给予奖励。
8双方在此只可约定一种解决最终争端的方式,如果约定仲裁方式,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一方,不可再向法院提出上诉。
B签约双方根据项目或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在此处对监理合同通用条件中不适用的条款进行修正或删除,对缺少的条款予以补充。按照惯例,当合同通用条件与合同专用条件之间出现矛盾时,以合同专用条件为准。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附件A
一、监理服务的形式由两部分组成。在第一部分中,提出对监理单位的资质、监理服务的主要方式和监理服务过程中的工作隶属关系等原则要求;在第二部分中,提出对监理服务机构的设置、人员工作计划的安排和主要人员的资质等具体要求。
二、在监理服务的范围中主要阐述本次监理服务所包括的工程范围和工作范围,并具体规定监理服务的性质、目的和主要工作目标。
三、监理服务的工作内容首先应参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 077-95)
的规定进行归纳,然后再根据项目和工程的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四、业主应根据监理服务内容中所规定的各项具体监理工作,对监理单位的职责范围和权限划分给予准确的界定。
五、所有与监理服务有关的合同正式文件、修汇或补充文件,都是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的依据必须在本条目中明确列入。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附件B
一、根据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的实际需要,双方在此约定业主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的内容、份数及期限。
二、为了顺利地履行监理会同,业主应对监理单位就项目或工程的工期、质量、投资、合约和安全等重大问题所提交的书面请示,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双方在此约定业主对各类问题给予书面答复的期限。
三、业主应当利用自身的优势,在项目所在地向监理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以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使监理单位能够较为顺利地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双方在此约定由业主负责办理或协助监理单位办理的各项事宜。
四、为了支持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双方在此约定业主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的设施、设备和主要物品的品种、数量和相应的最迟提供时间、允许使用时间以及使用、维修费用的开支办法。如果上述设施、设备和主要物品由第三方提供,则应根据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文件的规定办理,并在本条款中写明相关事宜。如果要求监理单位自备全部或部分上述设施、设备和主要物品,则必须在本条款中增列业主对监理单位给予经济补偿的办法。
五、为了配合监理单履区行监理服务,双方在此约定业主向监理单位免费派遣的辅助监理服务的工作人员的种类和数量,以及双方对此类人员的管理方法。如果要求监理单位自行聘用全部或部分上述人员,则应在本条款中增列业主对监理单位给予经济补偿的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附件C
一、1计算监理服务费用的方法很多,如:费率法、人年资法和总额法等。推荐使用的方法是费率法,即:按照监理服务范围所包括的工程合同价额,确定相应的监理服务合同资率(参照部颁规定费率),测算初始的监理服务合同价额;按照工程合同结算价额乘以监理合同费率确定最终的监理服务结算费用。如果监理服务工作量基本无变化而监理服务最终结算费用低于监理服务初始合同价额,则应当按照监理服务初始合同价额结算。
2.业主应通过与监理单位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委托监理单位提供附加的监理服务。计算附加监理服务费用的方法,原则上应在正常监理服务费用计算办法的基础上确定、由于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情况比较复杂,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补充协议时,应确定监理单位提供附加服务其相应费用的计算方法。另外,建议业主在监理合同中,要求监理单位将法定节、假日和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费用列入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中,将此项监理服务作为监理单位正常的服务。
二、业主按照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及时支付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应当得到的监理服务费用,是业主极为重要的合同义务。按照惯例,业主在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和收到监理单位的履约担保后,即应向监理单位支付一定的动员预付费,并在以后的日常支付中,按照动员预付费与监理服务费用总额的比例分期扣回;业主应根据监理合同规定的办法,按月向监理单位支付监理服务费用;监理服务费用的结算可以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在签发工程交工证书之后完成动员预付费和监理单位对业主给予赔偿(如果有)的扣回,结算相应工程的监理服务费用并向监理单位返还一定比例的履约担保金;
第二步是,在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立证书之后,扣回全部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应扣回的款项(如果有),结算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费用和全部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应支付的款项(如果有)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剩余的履约担保金。
委托人: 监理人:
鉴于委托人拟委托监理人对 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实施监理,且监理人同意接受该委托。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1条 本协议书中的措词和用语应与下文提及的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含义相同。
第2条 监理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 。 2.2 工程地点: 。 第3条 监理服务范围
第4条 工程建设目标:
4.1 质量目标: 。 4.2 安全目标: 。 4.3 进度目标: 。
4.4 投资控制目标: 。 4.5 环境保护目标: 。 第5条 合同总价
5.1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价款构成详见本合同附件。
5.2 合同总价包括基本监理费和考核金两部分,基本监理费和考核金的金额及支付见专用条款。
第6条 合同组成文件 下列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纪要、协议等文件。 6.2 协议书。
6.3 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函(如果有)。 6.4 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 6.5 合同通用条款。
6.6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如果有)。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下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第7条 监理人承诺严格按照建设监理的职业准则和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8条 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款,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9条 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条件见专用条款。
第10条 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监理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发包人:
承包人:
因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相关技术及资料秘密。
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相关秘密,防止甲方相关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责任
(一)向乙方明确本项目的保密要求。
(二)对项目合作中需向乙方提供的涉密文件资料,履行保密程序。
(三)对项目监理过程中的保密情况进行指导、督促、检查。
第二条乙方的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自觉履行保密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二)乙方与乙方公司有关现场监理人员之间签订保密协议,并对监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及时传达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有关人员能够遵守本协议的规定。
(三)对监理过程中接触到的人防行业秘密事项承担保密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使用、保管甲方提供的涉密信息,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泄密。
(四)在监理过程中,对在监理中使用的其他产品、设备等必须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项目内容和有关事项告知第三方;不得在公开发表涉及本合同项目的稿件和论文。
(六)如发现有泄露国家及保密单位的秘密情况时,乙方有责任主动向保密管理部门和甲方报告。
(七)乙方工作人员只许在规定区域内工作,未履行审批手续,不得随意进入甲方科研区等其他保密管制区域。
第三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故意或过失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赔偿因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并依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条款追究因乙方及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五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限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为止。
第六条本责任书一式六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监理保密协议二
状和基层员工能更好的强化保密意识而做!
一、设备电脑的管理
1设备电脑是和生产设备连接的电脑。
2设备电脑只允许插拔设备专用盘,不得插私人盘或公司除设备专用盘以外的
盘。
3设备电脑不能用来做办公使用,只能用于设备数据输出和处理(不许写总结、报告、
做考勤、做等人工输入的办公信息)。
4不得导入或存储涉密信息。
二、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
1公司移动存储介质由保密办公室负责统一定制,因工作需要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经保密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办理领用手续。
2公司各单位移动存储介质由本部门兼职保密员统一集中管理,并建立使用记录。
3
严禁将个人具有存储功能的电磁存储介质和电子设备(如:手机、3、照相机、摄像机等)
带入生产车间和其他涉密场所。
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1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公司内部单位之间相互借用或复制时,借用部门应严格履行登记
手续。
2外出借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用于采集、处理、打印、拷贝涉密文件、资料的,使用人
在使用后应将全部涉密信息删除并退还公司保密办公室,保密办公室进行安全保密检查。
三、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
1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中使用。
2公司各单位应对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建立台账,并由兼职保密员负责集中管理。
3报废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先将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内的信息进行清除,统一交回
公司保密办公室,由保密办公室负责集中进行销毁。
4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采用先登记后使用的管理办法。
三、无线通信设备的保密管理
1、涉密人员不得使用他人赠予的手机。
2、严禁在涉密场所(车间)使用无线通信设备(对讲机、手机、无线话筒等)。
四、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
1所称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包括:有线和无线通信、便携式计算机、复印设备、印刷
设备等
2严禁使用普通传真机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使用普通传真机传送信息,应履行登记手续。
五、手机使用保密管理
1涉密场所禁止使用手机,进入要害部门(部位)严禁将手机带入。
2涉密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使用手机的警示标识
3召开重要涉密会议和举办重要涉密活动应在有关通知中对手机使用保密管理提出
明确要求,现场应当使用手机信号干扰器,并关闭场所建筑物内的移动通信转发或增强设备。
4公司所有人员(含外来人员)使用手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不得在手机通话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得使用手机发送、存储、处理包括语音、文字、图
像等有关涉密事项的信息,不得将手机与涉密计算机(含非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连接,
不得在涉密办公场所使用手机上网。
涉密人员使用手机丢失或出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本单位保密员以及公司保密办报告。
5使用3手机应遵守如下保密要求:严禁将3手机带入涉密场所,进入车间应将3手机放入手机柜中集中保存。
发包人:
承包人:
时间:时间:
劳动合同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_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因公司发展需要,甲方需聘用,经过真诚协商,双方达成如下聘用条款:_________________
一、聘用期:_________________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_______ 年。即从 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 日,到 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 日止。
二、双方签定合同后,乙方应于15日向甲方提供其注册监理工程师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执业资格证等相关的证明材料、大学文凭(原件)、身份证(原件)、职称证书(原件)、乙方一、二寸彩色相片各6张,以及其它甲方注册过程中需要的一切材料;
三、注册监理工程师成功注册后(以建设部网上公示为准),甲方每年支付聘用工资¥(大写:_________________);
四、聘用期间,乙方每年的继续教育、注册地业务培训、协会会议费用均由甲方负担,乙方凭相关票据向甲方报销。
五、乙方完成注册到甲方名下后,乙方同意将《注册监理工程师》交由甲方保管。甲方有责任妥善保管其为乙方代为保管的注册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章及其它证书原件应及时交还乙方本人保管,但涉及公司年审须提供有关证书原件时,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件。
六、乙方提供证书使用的范围仅限于甲方公司企业资质申报及年检方面。除此之外,甲方在未取得乙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否则,由此出现的任何责任均由甲方全部承担。
七、甲方保证乙方资格的年检及时、有效,保证乙方继续教育等
工作的及时进行。
八、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时,乙方需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身份证、职称证明文件、学历文凭等。甲方应为乙方在《执业手册》上登记聘用期间的执业情况,并为乙方办理该证的年检工作,年检费用由甲方支付。
九、本协议条款货币形式均为人民币。
十、续聘:_________________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解聘,聘用工资付清后失效。
十三、本合同所指金额均为税后金额,如本合同发生缴税情况,均由甲方承担。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再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