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分包合同(精选7篇)
发包方(甲方):中铁二十一局一公司清水河立交工程项目部
承包方(乙方):
因甲方承建的二环路改扩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标段)的施工需要,决定将该工程的土石方挖运分项工程进行分包.经我公司考察,由乙方承包该分包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的原则和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二环路改扩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标段)
1.2工程地点: 二环路西一段
1.3工程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土石工程(包括所用的机械).
1.4承包方式:土方工程全包干
1.5工期: 240天
1.5.1开工日期: 20__年11月05日
1.5.2竣工日期: 20__年07月05日
1.5.3总日历日期: 20__年11月05日至20__年07月05日
1.5.4若实际开工日期系由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滞后,则以发包正式批准的实际开工之日为准;以上工期为确保总工期,乙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工作量安排好机械台班数量及运输力量.
1.6工程质量等级
1.6.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等级,同时接受甲方GB/T19002(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的有规定和要求.
1.7工程造价
1.7.1单价:外运: 元/m3;内转: 元/m3.
1.7.2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所承包工作量,外运按 元/m3,
内转按 元/m3由甲方给乙方进行结算,原单价作废.
1.7.3此价款已包括物价变动及政策性调价因素的费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关工期指令而发生的赶工费.以及满足城建需要车辆冲洗费用(包括机械)运土中城建规定各种费用.办理各种政府要求的手续,但不限于如下:
提供机械和人工进行基坑抽水(如必要)直至施工完毕后交给甲方.
1.7.4计量方式和验收
1.7.4.1土方的数量按实际方量施工方案计算,由甲方报相关部门进行签订认可核实.
第2条 图纸及资料
2.1乙方施工作图(或大样图/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提供日期:
2.2甲方审定日期: (提供份数: 份)
第3条 工程采用的标准规范及质量要求
3.1按《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JGJ73-91)要求组织施工及验收.
3.2质量要求:该分项工程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优良标准.
第4条 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检查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4.1.2为乙方解决施工现场所需的用水,用电接口.
4.1.3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项.
4.1.4协调乙方与其它专业之间在进度,施工质量,交叉施工,相互配合,文明及安全施工方面的相互关系.
4.1.5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4.1.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甲方为其能力或行为已不能胜任本分项内相关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员.
4.2乙方责任
4.2.1提供进场施工必备的有关资料和文件,证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资质的有关材料.
4.2.2组织能胜任该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业人员,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附报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指派 为专职质安员,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并接受项目部的质安部的质安管理分内工作.
4.2.3执行甲方签发的技术质量指令,按甲方审定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按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程.
4.2.4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分承包管理办法,规定及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业主和甲方的监督检查.
4.2.5服从甲方统一调度管理,按时参加生产调度会及工作协调会,并执行会议指令.
4.2.6施工现场内,工程竣工交验前,乙方应配合专门的管理人员及相应的管理措施对自己的机械设备,材料物资等加强管理.如损失或被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4.2.7乙方应为甲方指定的其它乙方或业主指定分包方的工作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并服从甲方统一协调.
第5条 双方驻工地代表人及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5.1甲方驻工地代表人:
5.2乙方驻工地代表人:
5.3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合理指令,通知.甲方的指令,通知均以书面的形式由甲方代表签字后发给乙方.通知持有异议,应在签收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或维持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或错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接受指令或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指令的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低均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的施工质量或施工人,财,物的投放无法满足合同要求,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而影响工程总进度计划,且在限期内没有修正或弥补,除按合同违约条款执行外,甲方有权采取另行选择队伍进场施工等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6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推迟,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顺延,但不予经济签证.
6.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或甲方提出更改设计导致中断施工.
6.2下雨超过24小时以上不能施工.
6.3如遇地质条件变化,勘察报告与设计不符合而造成施工中断者.
6.4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第7条 工程付款
7.1本工程按每月的施工进度款50%进行拨付,40%在甲方办完决算后支付,10%作为工程质保金.
第8条 竣工结算
8.1乙方提交结算报告时间为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
8.2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为收到乙方结算后三十天内审核完毕.
第9条 安全施工
9.1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场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9.2乙方应做好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给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安全帽,橡胶鞋,安全带,安全鞋等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护工作.
9.3乙方应指派足够的负责安全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专门处理安全及防止人员在乙方分包区域的人身安全事故方面的问题.进入乙方作业区的所有人员(含来自甲方或其它乙方的人员)违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规定,均应接受到规定的处罚,此类处罚甲方认同.乙方指定的安全人员应能胜任此项工作,并有权执行各种指示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乙方的安全员的任命应报甲方审批.
9.4乙方应对甲方为对工程安全而设置的标志,指令警牌,护栏,盖板,安全网板等做好保护并进行必要的加强维护.
9.5由于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由乙自行处理和承担.
发 包 方:(甲方):
承 包 方:(乙方)
我施工单位承建的世行项目枣庄洼地治理薛城一期东泥河河道疏浚工程,根据施工需要,决定将埠岭村南小桥以东至埠岭村东小桥以南计 米标段进行分包。经我公司考察,由乙方承包该分包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的原则和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世行项目枣庄洼地治理薛城一期东泥河道疏浚工程 米段。
1.2工程地点:东泥河上游段埠岭村南小桥至村东小桥,全长 米
1.3工程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土方河道清淤、挖方、疏浚清理。
1.4承包方式:工程全包干。
1.5工期: 天。
1.5.1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1.5.2完成日期:20xx年 月 日。
1.5.3总日历日期:
以上工期为确保总工期,乙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工作量安排好机械台班数量及运输力量。
1.6工程质量等级
1.6.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计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等级,同时接受甲方质量保证体系的所有规定和要求。
1.7工程造价
1.7.1单价3.4元/m3,该单价包括清淤、挖方、河道刷坡,河道做堤后多余土合理堆放。(河道做堤由甲方负责)
1.7.。2此价款已包括土方所用机械、人工等,并包括物价变动及政策性调价因素的费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关工期指令而发生的施工费用,以及满足当地因各种原因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直至施工完毕后交给甲方。
1.7.3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期限和甲方要求将工程全部做完,由甲方按1.7元/m3进行结算,原单价作废。合同终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7.4计量方式和验收
土方的数量按实际方量计算(即:根据甲乙双方现场对原始地貌的抄测和设计尺寸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决算)。
第2条 工程采用的标准规范及质量要求
2.1按《水利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P5050501-20xx)《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02--20xx0)要求组织施工及验收。
2.2质量要求:该分项目工程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优良标准。
第3条 双方责任
3.1甲方责任
3.1.1检查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3.1.2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项。
3.1.3协调乙方与其它专业之间在进度、施工质量、交叉施工、相互配合、文明及安全施工方面的相互关系。
3.1.4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3.1.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甲方为其能力或行为已不能胜任本分项内相关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员。
3.2乙方责任
3.2.1提供进场施工必备的有关资料和文件,证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资质的有关材料。
3.2.2组织能胜任该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业人员,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附报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人,指派 为专职质安员,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并接受业主、监理和项目部质量和安全等一切管理。
3.2.3执行甲方签发的技术质量指令,按甲方审定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按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程。
3.2.4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承包管理办法、规定及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业主、监理和甲方的监督检查。
3.2.5服从甲方统一调度管理。
3.2.6施工现场内,工程竣工交验前,乙方应配合专门的管理人员及相应的管理措施对自己的机械设备、材料物质等加强管理。如损失或被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3.2.7乙方应为甲方指定的其它乙方或业主指定分包的工作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
3.2.8自行负责处理当地村民及地方的协调关系并服从甲方统一协调。承担因该工程应承担的一切社会和地方责任。不得因当地村民等各种原因提出除业主同意以外的任何经济索赔。
第四条 发生以下情况工期可顺延
4.1业主更改设计导致中断施工。
4.2如遇地质变化,审察报告与设计不符合而造成施工中断者。
4.3因天灾或人力不可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第五条 工程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双方在七日内办完结算。汇总上报业主计量款,工程款到位后5天内(除业主正常扣留质保金外)其余款项一次付清。
第六条 完工结算
6.1乙方提交结算报告时间为验收后五天内。
6.2甲方批准结算的时间为收到乙方结算后天五内审核完毕。
第七条 安全施工
7.1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场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7.2乙方应做好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护工作。
7.3乙方应指派足够的负责安全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专门处理安全及防止人员在乙方分区域的人身安全事故方面的问题。进入乙方作业区的所有人员(含来自甲方或其它乙方人员)违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规定,均应接受按规定的处罚,此类处罚甲方认同。乙方制定的安全人员应能胜任此项工作,并有权执行各种指示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
7.4乙方应对甲方为对工程安全而设置的标志、指令、警牌、护栏、盖板、安全网板等做好保护并进行必要的加强维护。
7.5由于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
7.6乙方承包此工程式为大包干,在施工中(包括转运)所发生的一切伤病、残、亡等,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八条 文明施工
8.1乙方必要的生产场地仅限于指定的区域进行,乙方的生活住宿问题在场外自行解决,作业区域及场内严禁生火煮饭及人员住宿。
8.2过程产品的保护和最终产品在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8.3乙方在其施工区域摆放的机械设备必须整齐。保持清洁有序的施工场地。讲究卫生,不准随地大、小便。执行甲方有关管理规定,乙方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予以处罚。如乙方不能执行有关文明施工的内容,甲方有权安排他人整改,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转让与分包
本合同不得转让,未经甲方许可,本合同工程的任何一部,乙方不得另行转包或分包。
第十条 违约及处理
10.1甲方不能及时发出必要指令、确认,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用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相应顺延工期,并按本合同有关条款承担责任和费用。
10.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的质量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
10.3除双方另行协议终止合同,或因乙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外,违约方承担上述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
10.4因一方违约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途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二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费用,以上违约按违约金额的10%计算。
10.5乙方工期违约责任:乙方如不按合同工期(包括顺延工期)交工:逾期每天罚款1000元,此款在乙方的承包费中扣出。赔偿甲方各种损失(包括甲方内部的损失及来自业主方的全部罚款)。
10.6乙方质量违约责任:如乙方在工程完工验收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要求,则甲方在付款中扣留承包价款的10%的费用,直至到整体工程质量等级核定前达到优良标准后方可退回给乙方。
10.7若乙方在施工阶段,用机械设备或组织不到位。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并按排其他土石方施工队伍进场,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11.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以协商的形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
第十二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双方签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完工验收和完工结算后付清工程款后自行失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石方工程分包合同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因甲方承建的二环路改扩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标段)的施工需要,决定将该工程的土石方挖运分项工程进行分包。经我公司考察,由乙方承包该分包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的原则和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二环路改扩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标段)
1.2工程地点:
二环路西一段
1.3工程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土石工程(包括所用的机械)。
1.4承包方式:土方工程全包干
1.5工期:
240天
1.5.1开工日期:
20__年11月05日
1.5.2竣工日期:
20__年07月05日
1.5.3总日历日期:20__年11月05日至20__年07月05日
1.5.4若实际开工日期系由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滞后,则以发包正式批准的实际开工之日为准;以上工期为确保总工期,乙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工作量安排好机械台班数量及运输力量。
1.6工程质量等级
1.6.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等级,同时接受甲方GB/T19002(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的有规定和要求。
1.7工程造价
1.7.1单价:外运:
元/m3;内转:
元/m3。
1.7.2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所承包工作量,外运按
元/m3,
内转按
元/m3由甲方给乙方进行结算,原单价作废。
1.7.3此价款已包括物价变动及政策性调价因素的费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关工期指令而发生的赶工费。以及满足城建需要车辆冲洗费用(包括机械)运土中城建规定各种费用.办理各种政府要求的手续,但不限于如下:
提供机械和人工进行基坑抽水(如必要)直至施工完毕后交给甲方。
1.7.4计量方式和验收
1.7.4.1土方的数量按实际方量施工方案计算,由甲方报相关部门进行签订认可核实。
第2条图纸及资料
2.1乙方施工作图(或大样图/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提供日期:
2.2甲方审定日期:
(提供份数:
份)
第3条
工程采用的标准规范及质量要求
3.1按《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JGJ73-91)要求组织施工及验收。
3.2质量要求:该分项工程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优良标准。
第4条
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检查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4.1.2为乙方解决施工现场所需的用水、用电接口。
4.1.3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项。
4.1.4协调乙方与其它专业之间在进度、施工质量、交叉施工、相互配合、文明及安全施工方面的相互关系。
4.1.5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4.1.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甲方为其能力或行为已不能胜任本分项内相关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员。
4.2乙方责任
4.2.1提供进场施工必备的有关资料和文件,证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资质的有关材料。
4.2.2组织能胜任该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业人员,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附报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指派 为专职质安员,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并接受项目部的质安部的质安管理分内工作。
4.2.3执行甲方签发的技术质量指令,按甲方审定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按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程。
4.2.4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分承包管理办法、规定及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业主和甲方的监督检查。
4.2.5服从甲方统一调度管理,按时参加生产调度会及工作协调会,并执行会议指令。
4.2.6施工现场内,工程竣工交验前,乙方应配合专门的管理人员及相应的管理措施对自己的机械设备、材料物资等加强管理。如损失或被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4.2.7乙方应为甲方指定的其它乙方或业主指定分包方的工作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并服从甲方统一协调。
第5条 双方驻工地代表人及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5.1甲方驻工地代表人:
5.2乙方驻工地代表人:
5.3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合理指令、通知。甲方的指令、通知均以书面的形式由甲方代表签字后发给乙方。通知持有异议,应在签收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或维持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或错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接受指令或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指令的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低均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的施工质量或施工人、财、物的投放无法满足合同要求,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而影响工程总进度计划,且在限期内没有修正或弥补,除按合同违约条款执行外,甲方有权采取另行选择队伍进场施工等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6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推迟,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顺延,但不予经济签证。
6.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或甲方提出更改设计导致中断施工。
6.2下雨超过24小时以上不能施工。
6.3如遇地质条件变化,勘察报告与设计不符合而造成施工中断者。
6.4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第7条 工程付款
7.1本工程按每月的施工进度款50%进行拨付,40%在甲方办完决算后支付,10%作为工程质保金。
第8条 竣工结算
8.1乙方提交结算报告时间为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
8.2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为收到乙方结算后三十天内审核完毕。
第9条 安全施工
9.1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场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9.2乙方应做好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给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安全帽、橡胶鞋、安全带、安全鞋等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护工作。
9.3乙方应指派足够的负责安全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专门处理安全及防止人员在乙方分包区域的人身安全事故方面的问题。进入乙方作业区的所有人员(含来自甲方或其它乙方的人员)违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规定,均应接受到规定的处罚,此类处罚甲方认同。乙方指定的安全人员应能胜任此项工作,并有权执行各种指示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乙方的安全员的任命应报甲方审批。
9.4乙方应对甲方为对工程安全而设置的标志、指令警牌、护栏、盖板、安全网板等做好保护并进行必要的加强维护。
9.5由于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由乙自行处理和承担。
9.6乙方承包此工程式为大包干,在施工中(包括转运)所发生的一切伤、病、残、亡等,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10条 文明施工
10.1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应配戴由甲方统一制定的出入证统一着装。
10.2乙方进入现场施工的所有人员应报名册给甲方,由甲方统一办理暂住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0.3乙方必要的生产场地仅限于指定的区域内进行,乙方的生活住宿问题在场外自行解决,作业区域及场内严禁生火煮饭及人员住宿。
10.4过程产品的保护和最终产品在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10.5乙方在其施工区域摆放的机械设备必须整齐。保持清洁有序的施工场地。讲究卫生,不准随地大、小便。执行甲方有关管理规定,乙方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予以处罚。如乙方不能执行有关文明施工的内容,甲方有权安排他人整改,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1条 转让与分包
本合同不得转让,未经甲方许可,本合同工程的任何一部,乙方不得另行转包或分包。
第12条 违约及处理
12.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发出必要指令、确认,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相应顺延工期,并按本合同有关条款承担责任和费用。
12.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
12.3除双方另行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外,违约方承担上述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
12.4因一方违约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途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二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费用。以上违约按违约金额的10%计算。
12.5乙方工期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工期(包括顺延工期)交工;逾期每天罚款1000元,此款在乙方的承包费中扣出。赔偿甲方各种损失(包括甲方内部的损失及来自业主方的全部罚款)。
12.6乙方质量违约责任:如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要求,则甲方在后期付款中扣留承包价款的10%的费用,直至到整体工程质量等级核定前达到
优良标准或不影响整体工程评定后方可退回给乙方。
12.7竣工是指乙方承担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乙方所承担的工程内容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整体工程通过验收。
12.8若乙方在施工阶段,用机械设备或组织不到位。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并按排其他土石方施工队伍进场,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13条 争议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以协商的形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14条 其它事项
14.1本合同由双方签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修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期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甲方执有。
14.2本合同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原则,要协商补充条款。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发包方)
乙方:_________(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土石方工程量约为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
(四)工程总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合同综合单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全部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若发生了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时,工期顺延。
第三条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
第四条工程价款结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共同校定后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说明书与实际不符,按实际签证结算。
(二)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因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不详、不及时或与实不符,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给乙方由此造成的误工或停工的实际损失;由此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甲方应负责机械停置台班费及相应的实际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4、工程变更:甲方应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5、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______日内进行验收。
6、不按合同规定预付或结算工程款,除支付合同规定的预付或结算工程款外,还应按逾期天数,以每天按逾期款项的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地质勘查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施工。
2、乙方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3、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应由责任方负担。
4、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元,同奖同罚。
5、乙方应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
第六条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种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附则
(一)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无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本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签证备案。
第八条附加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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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章)承包方:_________(章)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建造兰埔花园园林工程,签订以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包括我公司设计的兰埔花园园建、绿化、及其他部分工程(详见图纸)。
以上项目均按双方会审图纸之要求及附后预算总表所列项目、规格、备注、数量、要求施工。
二、工期:
1、开工日期:本项目工程工期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_个日历天。
2、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三、工程合同价款:
经协商本合同总承包价款为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元整。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则按实结算。
四、承建方式
乙方对水电及园建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提供所承建工程的饰面样板,必须经双方确认方可进料施工。
2、施工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发生的水电费用。
五、工程付款办法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3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订金为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乙方收款后第二天安排人员进场施工。
2、待完成总工程80%后,甲方于3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
3、工程竣工后,甲方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20%, 即人民币:贰拾壹万陆仟元整。
4、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壹拾万零捌仟元整。
六、程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及有关园林绿化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施工过程必须作好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七、工程竣工验收结算: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五天内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及《有关园林绿化标准》给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补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签证清单进行结算,并于三十三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
八、延期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在施工期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误,则每延误一天计罚人民币20__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则每提前一天完成奖励人民币1000元。若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误,乙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内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权停工或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围蔽处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九、质保内容
质保内容按有关建筑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执行。
十、质保期限
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园建工程、水电工程质保期为十二个月。绿化保养期为十二个月,保养期从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保养期满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十一、双方在施工中的几项规定:
1、施工期间,甲方因故进行修改调整,应提前二天通知乙方,向乙方发出修改书或修改图纸。如乙方发现有不妥之处,应提前二天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甲方及设计部门处理后再行施工。
2、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担安全施工责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
3、开工前三天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应符合“三通一平”要求),施工范围内用水、电位置、测量的基线和水准点的位置,提供施工现场范围内地下管网图。若甲方未能及时提供施工场地,乙方有权顺延施工工期。
4、甲方负责现场工地的关系协调,以确保乙方施工进度。
5、乙方派出专人与甲方保持联络,协调现场施工。乙方承建的土建项目,应与相关安装工序密切配合,要求应用书面联系。
6、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垃圾的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质保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十三、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未尽事宜,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可补签有关协议,补签有关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漳州后石电厂九龙江引水西溪管道修复工程
1.2、工程地点:龙海市榜山镇长洲村江岸
1.3、承包范围及内容:龙海市榜山镇长洲村定向钻工程施工现场作业平台填沙和土方工程,宽30米,长40米,高3米。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
1.4、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总方量约3400m3的水池填2米高的海沙及1米高填土工程、施工便道修建工程、水池填方待甲方施工完成后的复耕工程。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工。
2.2、合同工期:本工程于年月日竣工,共个日历天。
2.3、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合同总价的30%计算,按天累计。
第三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的验收和确认。
第四条 合同造价
4.1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等级和合同条款要求完成本合同第1.3条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本合同单价是综合包干单价,是不再计取任何费率,为完成本合同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一次包死不再调整的单价。
4.2工程量及综合单价
4.3.1工程量约为:
4.3.2本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土方挖运、机械挖掘所不及位置的人工挖掘、机械进出场费、路基箱费用、地下障碍物的破碎及外运费、截桩后残桩外运费、卸点施工、场内外和沿线道路保洁、文明施工、周边协调、治安交通市容环卫不保渣土巡警申报和协调费、夜间施工申报费等一切费用。
4.4乙方在签约前已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情况和施工图纸为由提出单价调整或工期延长的要求。
第五条 付款及结算方法 本工程预付款为人民币伍万,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其他:本合同需附上双方签约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因甲方承建的二环路改扩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标段)的施工需要,决定将该工程的土石方挖运分项工程进行分包.经我公司考察,由乙方承包该分包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的原则和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天
1.5.1开工日期:年月日
1.5.2竣工日期:年月日
1.5.3总日历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1.5.4若实际开工日期系由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滞后,则以发包正式批准的实际开工之日为准;以上工期为确保总工期,乙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工作量安排好机械台班数量及运输力量.
1.6工程质量等级
1.6.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等级,同时接受甲方GB/T19002(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的有规定和要求.
1.7工程造价
1.7.1单价:外运:元/m3;内转:元/m3.
1.7.2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所承包工作量,外运按元/m3,
内转按元/m3由甲方给乙方进行结算,原单价作废.
1.7.3此价款已包括物价变动及政策性调价因素的费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关工期指令而发生的赶工费.以及满足城建需要车辆冲洗费用(包括机械)运土中城建规定各种费用.办理各种政府要求的手续,但不限于如下:
提供机械和人工进行基坑抽水(如必要)直至施工完毕后交给甲方.
1.7.4计量方式和验收
1.7.4.1土方的数量按实际方量施工方案计算,由甲方报相关部门进行签订认可核实.
第2条图纸及资料
2.1乙方施工作图(或大样图/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提供日期:
2.2甲方审定日期:(提供份数:份)
第3条工程采用的标准规范及质量要求
3.1按《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JGJ73-91)要求组织施工及验收.
3.2质量要求:该分项工程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优良标准.
第4条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检查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4.1.2为乙方解决施工现场所需的用水,用电接口.
4.1.3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项.
4.1.4协调乙方与其它专业之间在进度,施工质量,交叉施工,相互配合,文明及安全施工方面的相互关系.
4.1.5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4.1.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甲方为其能力或行为已不能胜任本分项内相关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员.
4.2乙方责任
4.2.1提供进场施工必备的有关资料和文件,证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资质的有关材料.
4.2.2组织能胜任该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业人员,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附报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指派为专职质安员,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并接受项目部的质安部的质安管理分内工作.
4.2.3执行甲方签发的技术质量指令,按甲方审定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按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程.
4.2.4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分承包管理办法,规定及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业主和甲方的监督检查.
4.2.5服从甲方统一调度管理,按时参加生产调度会及工作协调会,并执行会议指令.
4.2.6施工现场内,工程竣工交验前,乙方应配合专门的管理人员及相应的管理措施对自己的机械设备,材料物资等加强管理.如损失或被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4.2.7乙方应为甲方指定的其它乙方或业主指定分包方的工作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并服从甲方统一协调.
第5条双方驻工地代表人及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5.1甲方驻工地代表人:
5.2乙方驻工地代表人:
5.3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合理指令,通知.甲方的指令,通知均以书面的形式由甲方代表签字后发给乙方.通知持有异议,应在签收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或维持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或错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接受指令或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指令的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低均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的施工质量或施工人,财,物的投放无法满足合同要求,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而影响工程总进度计划,且在限期内没有修正或弥补,除按合同违约条款执行外,甲方有权采取另行选择队伍进场施工等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6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推迟,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顺延,但不予经济签证.
6.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或甲方提出更改设计导致中断施工.
6.2下雨超过24小时以上不能施工.
6.3如遇地质条件变化,勘察报告与设计不符合而造成施工中断者.
6.4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第7条工程付款
7.1本工程按每月的施工进度款50%进行拨付,40%在甲方办完决算后支付,10%作为工程质保金.
第8条竣工结算
8.1乙方提交结算报告时间为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
8.2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为收到乙方结算后三十天内审核完毕.
第9条安全施工
9.1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场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9.2乙方应做好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给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安全帽,橡胶鞋,安全带,安全鞋等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护工作.
9.3乙方应指派足够的负责安全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专门处理安全及防止人员在乙方分包区域的人身安全事故方面的问题.进入乙方作业区的所有人员(含来自甲方或其它乙方的人员)违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规定,均应接受到规定的处罚,此类处罚甲方认同.乙方指定的安全人员应能胜任此项工作,并有权执行各种指示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乙方的安全员的任命应报甲方审批.
9.4乙方应对甲方为对工程安全而设置的标志,指令警牌,护栏,盖板,安全网板等做好保护并进行必要的加强维护.
9.5由于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由乙自行处理和承担.
9.6乙方承包此工程式为大包干,在施工中(包括转运)所发生的一切伤,病,残,亡等,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10条文明施工
10.1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应配戴由甲方统一制定的出入证统一着装.
10.2乙方进入现场施工的所有人员应报名册给甲方,由甲方统一办理暂住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0.3乙方必要的生产场地仅限于指定的区域内进行,乙方的生活住宿问题在场外自行解决,作业区域及场内严禁生火煮饭及人员住宿.
10.4过程产品的保护和最终产品在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10.5乙方在其施工区域摆放的机械设备必须整齐.保持清洁有序的施工场地.讲究卫生,不准随地大,小便.执行甲方有关管理规定,乙方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予以处罚.如乙方不能执行有关文明施工的内容,甲方有权安排他人整改,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1条转让与分包
本合同不得转让,未经甲方许可,本合同工程的任何一部,乙方不得另行转包或分包.
第12条违约及处理
12.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发出必要指令,确认,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相应顺延工期,并按本合同有关条款承担责任和费用.
12.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
12.3除双方另行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外,违约方承担上述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
12.4因一方违约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途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二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费用.以上违约按违约金额的10%计算.
12.5乙方工期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工期(包括顺延工期)交工;逾期每天罚款1000元,此款在乙方的承包费中扣出.赔偿甲方各种损失(包括甲方内部的损失及来自业主方的全部罚款).
12.6乙方质量违约责任:如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要求,则甲方在后期付款中扣留承包价款的10%的费用,直至到整体工程质量等级核定前达到优良标准或不影响整体工程评定后方可退回给乙方.
12.7竣工是指乙方承担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乙方所承担的工程内容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整体工程通过验收.
12.8若乙方在施工阶段,用机械设备或组织不到位.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并按排其他土石方施工队伍进场,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13条争议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以协商的形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14条其它事项
14.1本合同由双方签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修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期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甲方执有.
14.2本合同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原则,要协商补充条款.
发包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