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集成项目工程安装协议(精选3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方将下列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结合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和经济关系,加强协作,共同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在施工、结算中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承包范围及内容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方式:劳务包干。包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施工管理、已完工程保护等)。
4. 承包范围:
(1)包括楼施工图、图纸会审、会议纪要、设计变更以及技术核定单等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内容,并负责该区域内现场临水、临电(二级配电箱内)以及塔吊照明的施工及维护工作。
(2)主体工程(包括给水﹑排水﹑雨水、强电﹑弱电及消防预埋﹑防雷接地,止水钢板焊接施工等)(给排水均以室外井为界限,电有?配电房按低压屏下端,单栋按总箱)需施工至室外总平管网及强弱电接头处。同时须完善乙方所承担工作内容的书面资料并配合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工作。主体工程中的预埋、预留孔、洞、吊洞(吊模)等工作由乙方自行完成,且不得因预埋预留等影响其他工种施工,否则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并承担甲方的相应损失,情节严重的将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3)现场临水、临电(含一,二级配电箱及开关箱,临时办公室及宿舍)以及塔吊照明的施工﹑维护。第二条承包价格及支付方式
1. 劳务包干单价为:元/㎡(含税单位,其中面积指乙方所施工主体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以成本部结算的建筑面积为准),本单价中包含考核达标单价以及劳动保护及安全措施费﹑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处理等费用,并且包括前期临电安装及乙方施工区域内的水电维护费用,单价明细详附表一。
安装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如施工内容发生变化,以定额人工含量及单价予以增减办理结算。
2. 乙方在施工期间,根据工程量完成情况,按业方支付甲方工程进度款的同期比例,支付当期形象进度的80%,报造价部门审核确认后支付,不再向乙方发放零星借支和其他费用;所余2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95%,剩余5%作为保修金,在保修责任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3. 乙方在每月进度款申报时,应按班组人员编制一式三份的工资支付方案,方案中须每人支付金额和领款人签名,报送甲方财务部门备案。
4.乙方进场后在甲方支付进度款之前,生活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5.限额用料:
甲方对乙方承包的本安装工程的主要材料实行限额使用,限额材料的种类由甲方确定,包括:各类机、泵、箱、柜、盒、表及管材、导线、电缆、插座、开关、灯具、铁皮、防雷接地扁钢、消防器材等,限额数量由乙方承包人根据施工图优化布设方案后计算,报甲方审批后实施。如无正当理由的超用部份由乙方承担,节约部份由甲方按节约的30%奖给乙方。
6.施工现场所有安装工程材料均由乙方负责装卸,费用不另行计取。如乙方未按甲方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期进行装卸工作,甲方有权指定其他人员进行装卸并按实际发生费用的双倍扣罚乙方。
第三条保证金及退还
1. 乙方承诺确保甲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和文明卫生,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相关制度,自愿向甲方交履约保证金元。
2. 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队伍进场施工前一次性交清。乙方承包的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后,由甲方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全部退还。若乙方违约或不能履行合同,保证金则不予退还,同时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另行赔偿。
第四条工期要求
1. 本工程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总工期天。
2. 乙方承包的所有工程在工期上必须符合甲方计划中的工期要求并遵守甲方的调整,若达不到预先约定工期和节点工期,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罚_____元/次。
3. 甲方每月检查一次工程进度实际完成情况,如无理由未达到计划目标,处以_________元/次的罚款:如工期严重滞后,或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计划工期,甲方有权直接清退乙方出场。
4. 在结构施工阶段,乙方必须跟随甲方的结构施工进度将应预埋的管、线、铁件等同步安装程序到位,装饰阶段乙方应将本工程的施工工序与甲方装饰程序密切配合、平面协调、立体交叉施工,不拖其他工序后腿,不影响甲方整体施工进度计划。如乙方不能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有关安装工序,造成甲方其他后续工序不能如期完成,拖延项目工期,甲方除有权向乙方处以_______元以下的罚款外,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机具、资料及材料,清单如下:
(1)甲方提供的机具:塔吊,电梯;
(2)甲方提供的资料:图纸壹套;(3)甲方提供的材料: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施工机具及限额内施工材料。
2. 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和具备施工条件的工作面。
3. 向乙方进行操作规程、优质质量标准、进度要求、安全与文明施工等内容交底。
4. 负责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卫生监督、检查与验收。
5. 负责对乙方水、电、消防、防雷等资料的检查。
6. 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具备付款条件的工程款。
7. 向乙方提供办公场所和库房。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乙方指定为本班组领班,为安全员。领班及安全员需长期驻守工地,有事离开工地需向甲方现场负责人请假。擅自离开,一次处罚500元,同时,乙方须配备相应的工程管理人员,包括:工程总负责人1人﹑技术员1人﹑施工员若干﹑安全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若乙方人员不到位,则甲方有权处以每人每月______元的罚款。
2.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及时与进场员工签订用工合同和安全责任书,交甲方备案。
3. 在本劳务合同期内,如发生安全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差额(每人、每次)在 ______元内,由乙方自行负责;超过_____元以上条由甲乙双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金额不够赔付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赔付方案(不明确),共同处理一切安全工伤事故。若属乙方蓄意违章作业,或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或未听从甲方、监理、业主单位管理人员的指令,或在施工现场以外及生活区内发生的一切事故,其全部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4. 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规定。
5. 必须执行对所有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设立安全、质量、综合治理员,坚持工前交底、工中监督和工后验收,做好当日记录。如出现质量问题要及时整改,对由乙方责任造成的材料浪费,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和相应的责任。
6. 在工前对施工现场所有安全设施、机具电器进行先检验后再使用。如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在没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不得施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机械带病运转。凡违章、违规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及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7. 乙方有自觉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的义务。乙方必须为其职工宿舍配备清洁用具,每天安排清洁值日,确保生活环境整洁有序。夏天必须配备防暑降温设备,提供好工人正常生活休息条件。甲方将一次性为职工宿舍安装好照明供电线路和灯具,损坏后由乙方自费修复。乙方必须强化职工宿舍的全面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及在宿舍内使用除手机、对讲机以外的电器设备,甲方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违反管理规定者,将严格按有关规章制度进行重罚,每发现一次罚款_______元/次。乙方宿舍由甲方负责安装空调,使用空调的电费由乙方按表支付,空调如因人为损坏则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如不提供宿舍,本条删除)
8. 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机具和材料,如损坏或遗失由乙方照价赔偿。
9. 乙方及所属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凡发生聚众闹事、行凶斗殴、赌博、偷窃或其它违法乱纪,扰乱治安的,甲方有权对当事人各方处以_____元/次的现金罚款并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送至公安机关处理,所罚款项由乙方及时向甲方缴纳,如乙方不及时缴纳罚款,甲方将从乙方当月劳务费中双倍扣除。
10. 乙方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清,及时清理现场、回收安装材料。每天打扫宿舍内环境,保持现场整洁文明和生活区干净卫生、整洁有序,否则,甲方将安排其他施工班组进行整改,费用按人工工资双倍支付,从乙方该期劳务费扣除。
11. 严禁儿童、孕妇及年满60岁上老年人进入施工现场,违者每次罚款500元。乙方及所属成员不得将非工作人员带入甲方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域,如经发现,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如由此发生意外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12. 对各种现场检测,均由乙方派工人进行配合(工人工资由乙方负责)。
13.施工合同以外所产生的人工费用(含机械及工具费)技工:150元/天,平工:_____元/天(必须当日签证,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否则不计)。
14. 乙方对现场所有已完工成品负有保护的义务,凡因乙方施工安排不善,在结构已完施工部位进行返工的(设计变更除外),均由乙方自费进行恢复原状,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另行赔偿。
15. 乙方应积极开展所施工区域的防盗工作,并加强对内部员工的宣传教育。乙方对领出甲方库房的所有材料(包括已施工的材料)有保管义务,若有被盗或损坏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6. 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入场教育、岗位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才能进入现场。进场后,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综合治理规定,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者,所涉及的罚款概由乙方承担。
17. 乙方所有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内应穿戴统一工作服、安全帽,雨天施工备有的雨衣、雨裤、雨鞋等用品,均由甲方统一采办发放,费用由乙方自理,或乙方按甲方要求自行购买。
18. 因工程所在地政府要求办理的暂住证、务工费等项费用,乙方按实际从业人数承担,上岗培训费用由乙方培训者自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由乙方负责甲方的幕墙玻璃的安装工程,为明确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现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范围、内容与造价:
安装中山市xx集团有限公司售楼部幕墙玻璃,按优惠价RMB27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柒佰元整)结算。
二、施工工期:
总工期共为15天,自20xx年8月10日至20xx年8月25日。
三、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安装玻璃协议当天,甲方需支付全部款项人民币贰仟柒佰元整。
2、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款结清后终止。
甲方代表人(签名):
乙方代表人(签名):
协议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标通知书》,以及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采购安装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甲、乙双方商定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份)。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开工。
工程期限:从开工之日起 120 天内完成所有项目的系统集成和竣工验收,并在系统验收合格后5天内交付使用。
三、人员派出
(一)甲方派出项目负责人 1 人,配合乙方进行项目的施工、验收及其它相关性事项。
(二)乙方派出项目负责人及现场施工技术人员详见乙方投标文件;乙方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变更现场施工技术人员的,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
(三)乙方施工人员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管理,履行必要的手续,保守甲方秘密,不得向外界泄露工程情况。
(四)乙方保证施工场地清洁,及时清理各类施工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以下简称工程设计与计划)提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工程设计与计划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乙方必须按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相符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二)开工及延期开工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要求的开工日期开工,只要未收到甲方调整通知,则必须在合同签订后4个工作日内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开工通知书要求的开工日期前48小时,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应当在接到乙方延期开工请求后,48小时内答复乙方。如48小时内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延期要求。不经甲方同意,工期不予顺延。
2.因甲方的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甲方应在开工前2天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工期顺延。
(三)暂停施工
乙方因故需要暂停施工3天(含3天)以上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说明原因、处置办法,征得对方同意,方可暂停施工。如不经过甲方同意私自暂停施工,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工程竣工
1.乙方必须在开工之日起 120 天内完成所有项目的系统集成和竣工验收,并在系统验收合格后5天内交付使用。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如需提前竣工的,工程项目必须是全部达到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要求达到的技术指标,并经甲方查验和确认。双方签署提前竣工协议,方可提前竣工。
4. 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免费对甲方各层次使用人员进行系统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直至甲方各层次使用人员熟练掌握为止。
五、质量与检验
(一)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本合同确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确定的质量标准,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3.对隐蔽工程,乙方应在进行施工前通知甲方,由甲方对照有关技术规范派员进行施工跟踪、完工检查、竣工验收。
4.正式开工时,乙方应提供整套设计图及施工方案,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5.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甲方现场监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检查和返工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去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六、采购内容: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内容详见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
七、材料设备供应
(一)乙方负责的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照乙方报价方案承诺的品牌、型号、产地、数量及设计有关标准要求采购,所有材料设备需为全新原厂正品。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或非全新原厂正品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二)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的,应经甲方认可后才能使用,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乙双方协商采购各种材料。
(四)乙方应在交货时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所采购货物、配套设备、配套设施、附属装置等有关技术文件资料;乙方提供的货物应有符合国家标准以及本产品的出厂标准的质量检验证明。
(五)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六)项目实施过程中,确需要安装投标书未列出的或与投标书描述不符(品种、型号、规格、参数、性能等,下同)的设备,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设备安装数量超出投标书约定数量的,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因设备(材料)需要变更设备型号的,变更后的设备参数、性能须高于原设备参数、性能,所需数量及价格不变。
八、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金额: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 (¥ 元)。本合同总金额为包干价,乙方不再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二)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与本阶段付款金额等值的正式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给乙方;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提供的与本阶段付款金额等值的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0%的工程进度款给乙方。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15天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交整个项目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甲方委托第三方审价机构进行审定后。审定完成后,发包人在收到审价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书、乙方提供的与本阶段付款金额等值的正式发票、双方签订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向乙方支付至项目竣工结算审定金额95%的工程验收款(含已支付的合同金额70%的工程款)。
(4)甲方按项目竣工结算审定金额的 5% 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设备质保期满后经双方实地检查合格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付清工程所有余款(无息)。
九、工程变更
(一)工程设计变更
1.施工中甲方需要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变更导致合同总金额的增减,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擅自进行变更。
(二)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变更时,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十、竣工验收
(一)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与竣工报告。
(二)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15天内组织相关部门及乙方负责人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认可的验收报告或提出具体意见。
(三)甲方提出具体意见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意见在10天内对工程进行调整,直到完全符合甲方要求。
(四)如甲方接到竣工报告后20天内不组织验收,或30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竣工报告已被认可。
(五)具体验收以甲方招标文件、本合同相关约定、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具体方案约定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作为依据。
十一、保修
(一)乙方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合同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进行保修并承担保修费用。保修期从甲方验收合格并出具无意见验收报告之日算起。设备质保期3年(设备厂家或代理商规定质保期3年以上的除外)、线材质保期5年(设备厂家或代理商规定质保期5年以上的除外),上述质保期均从项目终验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实行‘三包’, 其余按厂家承诺进行。
(二)厂家承诺(具体根据乙方的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十二、违约、争议和索赔
(一)违约
1.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批准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则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按时支付款项,则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天的违约金。
2.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停工3天(含3天)以上的,每多停工一天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三/天的违约金,停工超过10天仍不复工的,甲方可解除采购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则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三/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仍不能竣工的,甲方可解除采购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 由于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因工程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合同约定,经甲方限期要求仍不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7.其它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议定。
(二)争议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合同签订所在地法院起诉。
(三)索赔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完工、保证质量、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按以下规定向乙方索赔:
(1)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乙方发出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
(3)乙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甲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乙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该索赔已经批准。
十三、其他
(一)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二)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2. 合同履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一份。
附件:《工程保密承诺书》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