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绿化工程合同范本(精选16篇)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公司
按照市政府[20__]29号文件精神,本工程为通过市场招投标的养护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养护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一、养护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_暂定为一年(20__年6月1日--20__年5月31日),若本年度养护达到标准,明年可持续养护。
二、养护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三、养护工程面积:_________________
四、管护工程内容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
1、日常的修剪、浇水、施肥、去杂草、卫生保洁、防火工作等;
2、凡是枯死的苗木,及时更换同品种及等规格的苗木;
3、广场铺装、园路的修补,果皮箱、座椅、护栏、景观灯的维修,保养及更换;
4、养护不只是保活工作,应使苗木生长健壮,保持优美的景观效果。
六、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
绿地管护中标单价为/㎡/年,行道树管护中标单位为元/㎡/年。
管护费用:_________________万元/年
金额:___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
七、双方权利及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在管护期限内,一切管护人工费用、水费、化肥费用、药品费用、绿化设施的维护及更换费用、卫生保洁费、苗木补植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根据绿地规模投入相应的资金,改善养护硬件设备(如洒水车、打药车、高架修剪车、灭火器等)。
3、乙方在进场前必须将合同金额的10%存入市园林局服务管理中心账户,作为绿地养护质量保证金。
4、乙方须在签订合同7日内向甲方报工程养护方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作为日常养护工作的依据,甲方将根据养护方案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
5、乙方严格按照《大同市城市绿化养护标准》、《大同市恒芳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绿化养护管理方案》进行养护,必须保证养护中所需水、化肥、农药、人工等的数量,如在检查考核中发现乙方不能保质保量养护,甲方将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6、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私自移树,不得在绿地内构建任何构筑物,如需对绿地进行改造,乙方需做改造方案报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
7、甲方严格按照《养护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打分并按期支付养护费。
8、甲方有义务配合协调外围工作,有义务协调制止破坏绿带的行为。
9、乙方负责养护期间的安全完全责任。
10、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八、费用支付:_________________甲方依据考核结果按月支付养护费。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执行《山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及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的有关条款或签署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注册地:
联系电话:
邮编:
乙方:
注册地:
联系电话:
邮编: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自愿合作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就“ ”(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树木供应、种植、养护等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1、 工程范围与内容
1.1、项目名称: 景观绿化工程
1.2、项目概况:本工程由日本综合计画研究所设计,绿化面积约8000平方米。
1.3、工程范围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区域为 绿化工程,其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场地清理、土方平整与地形营造(回填土与种植土由甲方另行分包)、种植土壤草炭土改良、草坪、灌木、乔木的供应与种植、种植槽穴的挖掘及植物养护等涉及绿化工程的各项内容,具体以甲方确认的施工图、苗木明细表及附件1工程量清单为准。
2、工程造价
2.1、承包形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养护包成活的承包形式。
2.2、本工程合同总价暂定为万元人民币,最终依据合同单价及甲方确认的乙
3、工期及养护期
3.1、本工程工期为25个日历日,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前述期限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如确需采取加班加点或其他赶工措施的,乙方应当积极采取赶工措施并承担费用,甲方不予增加费用。
3.2、若乙方未能按期开工或竣工交付或违反任何一阶段工期,每逾期一日,乙方均须向甲方承担1000元违约金。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甲方可自应付款中扣减。若因甲方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甲乙双方形成书面确认书工期相应顺延。
3.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验收手续后起算养护期,养护期为12个月,养护所包括有内容按计价说明。
4、付款方式
4.1、支付方式:银行转帐方式支付
4.2、除甲乙双方另行达成付款协议外,按下列条件支付:
4.2.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付到合同总价的30%。
4.2.2、进度款:
4.2.2.1、完成场地整理计苗木种植支付完成额的40%;
4.2.2.2、草坪种植完成支付完成额的20%;
4.3每期申请工程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已完成内容的确认函,申报的各工程内容须经监理方、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确认,且经甲方审核核准后7日内付款。若申报与实际施工状况不符,甲方有权不予支付。
4.4、本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报告、完整工程档案资料后一个月内,双方对乙方已完工程量进行确认,甲方在确认后2个月内,支付至已完工程量工程造价(不包含养护费)的80%”。
4.5、在养护期满后,乙方种植植物的成活率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且乙方已提交完整工程结算资料,工程交付甲方后90日内,双方进行工程造价的最终结算,结算值经双方确
5、种植要求及验收
5.1、乙方负责供应的树木的品种、规格、冠幅等要求须符合设计标准,且满足设计效果要求。
5.2、本绿化工程草碳土上30mm厚,对于乔木、灌木种植、施工技术要求按附件3,乙方所种植的各种苗木应保种保活,成活率要达到100%,若在养护管理过程中死亡的苗木应及时更新,更新种植的苗木品种、规格应和原要求相同不得改变品种及下调规格。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在工程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分项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但以后发生质量问题应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5.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一周内应组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验收手续后起算养护期。
6、工程变更及签证:
6.1、甲方有权对原设计作出变更,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执行,其变更内容包括对原设计施工图的修改、更改原设计材料,增加或减少本合同范围、改变工程计划或施工顺序等,工程变更由甲方签字盖章后签发。
6.2、因工程变更或其它原因使造价增加而发生的工程费用,乙方应以书面形式给予签证,签证费用按本合同计价原则执行,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签证单须经甲方专业工程师、甲方项目经理共同签字并加盖甲方签证章方为有效,缺任何一项甲方均有权不予认可,乙方按变更内容进行施工的,此签证费用方可作为结算价款。
6.3、施工中甲方如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甲方书面通知时,乙方应当及时调整进度计划,对于乙方按双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等文件而采购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当及时处理;已运入施工现场的,双方协商处理;未运入施工现场的非专用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赔偿或补偿。
6.4、工程变更计价:工程变更的价款应以合同规定的费率、材料、分项工程综合价格为准,经甲方认可后作为结算依据,对工程变更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算。
7、甲、乙方责任
为保证本工程按期保质地完成,甲、乙双方的职责、义务明确如下:
7.1、甲方: 在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授权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处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其代表甲方履行如下职责:
7.1.1、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两套)及与工程相关资料给乙方,协助乙方同其它分包方协调配合工作。
7.1.2、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作,审批审定工期计划,深化设计图、施工组织方案及技术方案,有组织实施的责任。
7.1.3、工地现场为乙方提供便利的施工条件,(如提供电源位置、生活用水接驳、材料堆放位置)以保证工程顺利竣工。
7.1.4、设计变更等发生的费用有按期签证的责任。
7.1.5、按合同规定条款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和义务。
7.2、乙方:
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承包范围进行施工,并严格遵守甲方、监理方所有合理指令,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乙方派遣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全权代表乙方履行如下职责:
7.2.1、乙方按合同规定进行植物的采购、种植、养护,并对工程进度进行控制,确保工程达到合同标准,对植物成活负有全责,期间引起的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所有损失费用。
7.2.2、乙方应按国家或大连市现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所需全部费用,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2.3、本工程在甲方未验收、接管之前,乙方对已完工程、成品等有负责看管、保护的责任,即有成品保护的责任,若因非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受损,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7.2.4、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方案,并按甲方审核后的计划执行,但是甲方对进度予以确认和修改,并不免除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和工
7.2.5、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监理方现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应当在每周、每月向甲方提交当期完成工程量报告及当期技术资料、下期进度计划等文件。
7.2.6、乙方已认真考察了工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边情况、土质、地质状况、道路、储存空间、作业空间狭窄、起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乙方理解工地上会有其他施工单位作业,不会独占工作面和工作空间以及施工现场,理解交叉施工、配合施工、施工等待对工期、价款的影响。乙方确认本合同所约定的工期、工程价款或结算依据的标准,已包括上述因素等对工期、价款的影响。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保证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长工期或增加费用。
7.2.7、乙方应当进行图纸审查,尽到足够的注意。对于图纸的明显错误,例如相关尺寸规格、标高、数量、技术参数等的不一致,各专业图纸之间可能存在的对同一空间部位、同一事项的表述存在不一致乃至漏项,乙方应当在收到图纸后七日内向甲方书面报告,并根据甲方的指令执行。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报告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由乙方承担。
7.2.8、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防火防盗、消防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须采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损坏或受恶劣天气的影响。
7.2.9、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于甲方在工地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妥善存放和处置乙方设备或多余的材料,并每天清除一次残留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
7.2.10、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按时签证而停工或延误工期,否则视为乙方擅自停工。乙方须按本协议所约定的违反进度的责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11、本工程所需的苗木等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按本合同约定或甲方事先确认的标准采购。乙方所采购的材料在种植或使用前,须经甲方初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重新种植或铺设,因此而导致延长工期或增加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2.12、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安全,乙方需自行投保施工现场人员人身意外伤亡的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承担其费用。
7.2.13、乙方必须在本工程完工后三日内将该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并须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报告及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甲方在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前临时使用已完工程的不视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除非乙方有证据能够证明是甲方或实际使用人造成的质量问题。
7.2.1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4日内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五套,竣工图电子磁盘一份。
7.2.15、乙方应当在合同约定开工前7日内向甲方提交乙方现场负责人或乙方工地代表、技术人员、安全人员、项目经理名单,并附相应的证书。如发生变动,乙方应当提前七日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乙方必须由其内部职工组成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行完成本工程。甲方发现现场乙方上述人员与乙方所报不符,视为乙方违法分包。
7.2.16、乙方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较长时间离开工地或乙方违反工地管理规定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甲方对不称职的乙方项目经理或人员的撤换有决定权。
7.2.17、在养护期内,乙方有对本绿化工程植物保证成活且生长正常的责任。
7.2.18、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呈报苗木养护方案及保护措施,该养护方案经甲方审核通过的,乙方须按该养护方案、保护措施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标准进行绿化养护工作,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对养护方案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服从。
7.2.19、养护期内乙方每月应做好苗木的养护纪录,并建立符合要求的苗木养护档案。并于本合同解除时,将该养护纪录及档案移交甲方。
7.2.20、乙方对苗木养护所使用的农药、气剂等须保证对他人及动物无伤害,如因乙方所使用的农药、气剂造成他人或动物受到伤害,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2.21、在养护期内,乙方应保证各种苗木均不得有烂根、黑根、折枝或严重病虫害现象。
7.2.22、乙方在养护期内免费给甲方物业提供各种苗木的栽培、养护、修剪等技术培训,提供育苗护树的参考资料。
8、违约责任
8.1、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支付给甲方RMB1000元逾期违
8.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达7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于七日内退场,乙方并应当承担本条第8.1款约定的合同解除责任。双方于乙方退场后结算。
8.3、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工程质量或树木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指令或要求负责更换、拆除、返工、改建直至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对由于更换、拆除、改建、返工而逾期竣工,承担本条8.1款工期延误违约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全额承担;但如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7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三次仍未符合合同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承担本条第8.1款约定的合同解除责任。如甲方不予解除合同的,乙方按每项质量问题20xx元人民币的标准承担质量违约金。
8.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合同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或将本工程违法分包或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5、凡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均须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如该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8.6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在支付其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8.7、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8.8、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9、争议处理
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按法律程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其它
10.1、本合同未详之处,双方另订附则,双方协商解决。
10.2、双方之间的一切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所有口头承诺均无效。
11、合同分数及附件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肆份乙方两份。
合同附件:附件1工程量清单、附件2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计价说明、附件3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标准、附件4苗木综合单价分析表
12、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全面完成凤阳县政府年下达给甲方的绿化施工任务。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期、质量及栽植效果,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名称:省道S101、S307、S310绿化工程
二、工程地点:省道S101、S307、S310府城镇路段
三、工程造价:30000元(叁万元整)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道路绿化所需苗木。
2、提供技术指导。
3、安排人员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进行监督。
4、为施工人员施工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以及其它事宜。
5、工程竣后,及时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县林业局要求栽植苗木4267棵。
2、乙方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甲方竣工验收之日保证苗木保存率达到100%,否则乙方应无偿地进行补植。
3、工程竣工后,要及时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参加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及交换手续。
五、工程工期:
工程自年2月18日至年3月18日内完成。
六、工程款的拨付与结算: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京林理想城
乙方:毕有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就该区绿化工程的施工事项,订立合同如下:
一、绿化地点与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负责绿化用地栽植前所有垃圾、杂物的清运及回填土,提供绿化水源,协调相关事宜。
三、乙方负责按照本区的绿化规划种植图进行整地、苗木采购运输、挖坑、栽植、浇水及一年内苗木管理、修建、保活。每完成一段必须把垃圾杂物清理干净。并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四、如出现因栽植品种、场地、地置、气候环境等因素受限时。经甲方同意后,所栽苗木品种可根据具体现状作部分适当调整。绿化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详见绿化价格附后表。
五、栽植时间必须在20xx年12月5日之前完成。
六、结算办法:各种苗木栽植完成后付实际栽植数量款额的50%_________年______月苗木成活后,视成活率付总款的20%,剩余款额一年后经甲方验收按成活数量以实结算(人为损坏除外)。但乙方必须保证规划栽植数量。
七、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如单方违约或树苗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违约方要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八、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京林置业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范本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_____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全部工程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_________________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规定办理:_________________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_________________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技师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_________________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项处理:_________________(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标工程,按《_________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同附件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_________________
六、有关补充合同: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建设单位(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建工单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甲方:____县______镇中心学校
乙方:____县______花木园艺场
甲方为美化、绿化校园环境,经甲方公开招标,经多家投标,由乙方中标。根据《民法典》,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县______镇运动场花池。
二、工程内容及范围:在运动场四周及主席台两侧的花池,半年后植物成活率达到100%,按实际收方标准数量结算。
三、工程造价:元/㎡×㎡=元。
四、付款方式:于________年月底前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指定专人监督工程质量,及时提出乙方不足的问题,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负责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2、甲方负责提供种植面,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不合适的地方提出建议,使工程顺利进行。甲方应提供水源、培土源。
3、乙方必须按设计的植物品种,双方约定的事项、合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植物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六、工程安全: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校规校纪,在施工中乙方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国家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_____》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基本概括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
5、资金来源: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1、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投标文件项目清单范围的所有内容;
2、绿化工程承包范围内种植土的人工整理、苗木栽植;
3、苗木的养护管理,保证养护期内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长。并保持良好的景观效果。
4、土建工程质量保修。
第三条施工工期
共_____个工作日。
议定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全部栽植结束。(如遇雨、雪和其他原因不能施工时工期可以顺延)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在工程进中、承包方应按照本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精心施工,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何等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不符要求而发生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第五条材料和设施供应
凡包工包料工程由乙方负责采购调运进场;并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否则,承包方应无条件及时更换,若因此影响工程进度,工期不予顺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方应足额赔偿。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
本工程款按下列办法分期付款。
1、本工程采用_______承包方式;
2、工程价款_______元(暂定价以决算价为准)
3、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及其附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工程报价单和预算书。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在工程施工中,发包方委托_____为施工监理;承包方指派_______为工程项目负责人,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及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和对绿化工程养护的监督考核;
2、发包人工作:做好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制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协调处理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3、承包人工作: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负责保护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施工场地的清理工作;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第九条种植要求
1、种植地平整要符合设计意图和种植标准;
2、苗木要保证质量,由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栽植;
3、按图施工,如需变动,经发包方、承包方书面确认之后,方可改动。
第十条初步验收
承包人在按照规定的施工期限完成栽植工程_____个月,提出初步验收书面申请,发包人在接到书面申请_____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验,并出具书面意见。
第十一条工程变更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_____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价款按下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供适当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第十二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养护管理: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栽植养护管理(即质量保修)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三条竣工决算
1、工程养护期(即保修期)结束时为竣工时间,在工程竣工后_____日内,承包方提出竣工验收书面申请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价款和调整变更的内容,进行工程竣工决算。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决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_____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历料后_____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资结算价款,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质量保修
养护期为_____个月,从施工结束之日起计算。双方应在签定合同时签定质量保修书,约定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保修责任。质量保修书为合同的附件,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第十五条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在签定合同时,向发包人交纳_____元的履约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后一次性返还,无息。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
1、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经承包方催要,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支解以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一方依据本条2、3、4、5款的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造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的终止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八条安全施工
承包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九条违约责任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已的义务,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需支付另一方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足额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二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合同的订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发包方保存_____份,承包方保存_____份。
发包方: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业主(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预定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2、结算方式: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支付。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__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_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_________________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_________________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_________________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_________________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_________________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_________________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或授权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投诉监督电话:_________________投诉监督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 资金来源:
第2条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
2.2 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20xx)、《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xx)、《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20xx)、 。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权:____________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权:____________
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 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 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 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____,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 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7)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 日
第11条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____________,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延期开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工期延误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 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8) 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 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2) 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
(3) 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
(4) 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工程质量
16.1 工程质量标准: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___________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7.2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小写):元
第21条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 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第22条工程量的确认
2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2.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为预付款。
23.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
│ 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 │占合同承包总造价│ 金额 │
│ (工程进度、部位) │ 百分比 │ 人民币(元) │
├────────────────┼────────────┼───────────┤
││││
├────────────────┼────────────┼───────────┤
││││
├────────────────┼────────────┼───────────┤
││││
├────────────────┼────────────┼───────────┤
││││
├────────────────┼────────────┼───────────┤
││││
└────────────────┴────────────┴───────────┘
23.3 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____________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____________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____________%,结算总价的____________ %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 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24.4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5条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25.2 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 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确定变更价款
28.1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竣工验收
29.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竣工结算
30.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2) 绿化种植工程:(3) 喷泉、喷灌工程:(4) 其他附属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质量保修责任
32.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 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 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保修费用
33.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 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第34条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违约责任
3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5.4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5.5 其他:
第36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2) 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工程分包
37.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7.2 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
第38条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
38.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担保
39.1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合同解除
4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合同份数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_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已方):
经邀请招标,甲方将政府机关绿化工程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工程地点:机关府院内。
2、工程总造价:万元。(具体以结算总价为准)。
3、工期
乙方确保在20xx年10月1日开工,于20xx年1月1日完工。
4、开工准备
甲方在施工前准备好技术交底以及工程量清单等工作(附工程量清单及单价);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尽快做出材料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报给甲方。
5、工程款支付
苗木栽植完毕,经初验合格后,甲方支付决算总价的90%,一年后,苗木存活率达100%,经验收合格,按审计决算付清余款。
6、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7、养护管理和质量要求。
(1)大树及时支撑,支柱与树干相接部分应垫上防护物,以免磨伤树皮;
(2)栽植后及时封堰浇透水;
(3)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4)苗木要及时防治病虫害;
(5)苗木管理期间,必须经常清理各种废弃物;
(6)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12个月,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8、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及时按期组织验收,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每推迟一天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200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其间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
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罚款500元。
9、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条款终止。
10、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其它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存档。
11、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了完成商定的施工项目内容,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花坛、苗木栽植
4. 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
二、工程期限:20xx年10月28日---20xx年11月12日
三、工程造价:
本工程造价11730.8(壹万壹仟柒佰叁拾元捌角整)
四、工程价款的支付
该项目全部完工后,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付95%,留5%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养护期满后付清余款。
五、苗木养护期:六个月。
六、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质量标准:达到《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施工图标准
七、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价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议,甲方将绿化工程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工程地点:
昆山周市新镇横长泾路南侧
2、工程总造价:
30000.00元(叁万圆整)。
3、工期:
乙方确保在20xx年10月12日开工,于10月25日完工,工程标准达到合格率98%
4、开工准备
甲方前期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该工程遗留问题;甲方在施工前准备好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图纸后,尽快做出材料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报给甲方。
5、工程款支付
苗木栽植完毕,经初验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80%,余款的20%在质保期结束后付清。
6、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7、养护管理和质量要求。
(1)大树及时支撑,支柱与树干相接部分应垫上防护物,以免磨伤树皮;
(2)栽植后及时封堰浇透水;
(3)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4)苗木要及时防治病虫害;
(5)苗木管理期间,必须经常清理各种废弃物;
(6)乙方包栽包活(树死保更换,重新种植),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15个月,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8、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及时按期组织验收,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每推迟一天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按合同总额0.1%处罚。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其间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
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按合同总额0.1%处罚
9、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条款终止。
10、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其它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存档。
11、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或经办人:法定代表或经办人:
合同签订期:
合同编号:建园合[ 20xx ]第 003号
工程名称:苑天台花园(样板房)景观绿化工程
建设单位:(甲方公章) 施工单位:(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工地代表: 经办人:
开户行帐号: 户行帐号:中国银行支行
签定日期:20xx年 月 日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河源市XX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珠海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花园二期架空层园林环境工程施工,为了明确分工,互相协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任务,双方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
乙方按照珠海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的广晟花园二期架空层园林环境工程施工图纸进行承建,包括绿化施工、绿化养护工程项目,承包范围如甲方另有增减,须补充合同。
二、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的方式进行承包。
三、合同工期
施工工期为(移交场地后) 个日历天;具体施工进场时间以甲方进场通知为准。绿化养护期为 天。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有下列情况,并经甲方代表或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证,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时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场地和施工用水用电等。
2、在施工地区内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暴雨、台风等,使施工受到严重影响者。
3、甲方代表或现场监理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负责施工现场有关障碍物的拆除搬迁等工作。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场地30米内。
3、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4、协助乙方办理夜间施工许可等有关手续。
5、检查和监督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和工程款的使用情况。
6、做好施工队与现场周围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做好当地有关部门与乙方的协调工作。
7、合同规定及时审核乙方进度报表、拔付工程款和办理结算手续以及对乙方的有关工程的信函及时答复、签署意见。
(二)、乙方责任
1、施工要求、合同规定及时组织能满足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的人力、施工机械和合同材料进场。
2、按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提出的'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3、负责提供施工和生活场地内的临时设施。
4、搞好施工组织,制订本专业施工细则,加强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按时交工。
5、甲方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提供具体项目和各道工序实施性进度计划,向甲方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提交控制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信息管理措施)经甲方审查认可后作为检查控制进度的依据。
6、如实填报工程进度,及时编制竣工结算,送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审核。
7、服从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管理,接受主管部门和质监部门的检查监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8、认真搞好质量自检工作,作好施工记录,为甲方、监理单位及质监代表检查监督提供方便。
9、认真搞好资料管理,及时整理完善竣工资料。
10、减少污染,注意环境卫生,保护施工现场的整洁,并做到文明施工。
11、负责施工安全,由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质量
1、乙方施工的苗木和其它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格与质量要求。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要求进行施工,保证苗木种植数量和质量,确保苗木100%成活。
六、交工验收及养护
1、工程竣工后,甲方应根据乙方的竣工报告,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图纸要求进行项目验收,评定工程质量,并在"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签章。
2、工程在未办理交工验收前,甲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则,作甲方同意验收处理。
3、乙方必须在工程交工后7天内全部撤离现场,临时设施由乙方负责拆除。
4、本工程养期为半个月,在养护期内乙负责对苗木淋水、培土、施肥、防病治虫、修剪造型以及补换苗木,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预结算及付款
1、本工程的造价为:人民币 元,每户按元/户包干。
2、施工中的增加项目结算办法:由乙方向甲方上报增加项目的预算报价,按双方协商计价结算(以监理或甲方现场签证为依据)。
3、签订合同后进场两天内,甲方拔付工程款给乙方至工程总价的30% 作施工前的备料费用。
4、乙方完成工程进度的80%时,甲方拔付工程款给乙方至工程总价的70% 。
5、工程竣工后七天内,甲方拔付乙方工程款至工程总价的95%,余款待养护期满移交后七天内结清,如甲方不按期付工程款,应按拖欠的款项乘以银行规定利率支付利息。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窝工三天以上的,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甲方协调不及时而影响工程进度者,工期相应顺延。
3、乙方已按图纸施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4、由于甲方不按时拔付备料款,进度款造成乙方不能如期开工或停工的,甲方必须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5、甲方接到乙方的有关该工程的并且需要甲方答复的信函,不按时答复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天台花园(样板房)景观绿化工程合同书提要: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花园二期架空层园林环境工程施工,为了明确分工,互相协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任务
6、由于甲方原因而终止施工合同,造成乙方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按市有关规定负责赔偿。
(二)乙方违约:
由于乙方原因有如下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部分工程另行安排施工队伍直至终止合同。
1、施工中不重视质量,经甲方、监理、质监部门指出后仍不能改正和采取补救措施者。
2、违反安全生产规程,不文明施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3、不服从甲方、监理协调、检查和监督管理者。
九、其它
1、在施工和养护过程中,若施工现场遭遇暴雨、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且乙方虽经努力抢救,仍不可避免地造成的工程损失,由甲方负责补偿,并补回灾害后清理恢复的工期。属于乙方管理的施工设施损失,由乙方负责。
2、施工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另一方应在24小时内答复和签署意见,否则视为不按时
3、甲方委派 乙方委派 为常驻工地代表,经常联系解决工程事宜。
3、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补充合同。
5、在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调解或仲载,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6、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验收及价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本条款后无正式条款)。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日期: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学校绿化需要,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地点
桂东县校园内,具体位置按现场标记为准。
二、工程量、绿化点造价预算及其他要求:
1、工程量、绿化要求、参见校园绿化美化预算表进行。工程单价、总造价以评审和验收为准,结合绿化美化实际工作量随之增减总造价。暂定总造价为元。
2、其他要求:
(1)、此预算参照《桂东县20xx年绿化攻坚施工定额参考标准》计算。绿化面积以实际绿化面积计算。
(2)、绿化施工时,如需要变更绿化树种,必须由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3)、绿化地段如需增加填土或挖穴时增加工程量,由甲乙双方协商核算增加工程量工程款。
(4)、工程竣工后,工程量(含绿化点绿化面积、绿化苗木规格)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评审单价核算工程款。
三、工期
4月30日前完工。
四、种苗采购及要求
1、采购方式: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采购,苗木到达施工现场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不符合规格和质量要求的苗木不准种植。
2、苗木规格及质量要求:所有苗木必须是苗圃移植1年以上的移栽苗,树杆直,冠幅饱满匀称,不偏冠,生长健康。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根据预算,结合施工实际情况,按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核算工程款,对没有完成的项目按预算核减工程款,施工方凭桂东县内税务发票报帐结算。
六、工程质量及施工要求
一是种植施工时种植穴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施基肥,二是施基肥后经验收合格进行表土回填,三是表土回填后经验收合格进行苗木栽植。具体要求如下:
1、种植施工。
(1)树种配置及种植位置:按规划要求施工,且保持绿化主线协调美观。
(2)种植穴规格:按绿化实际苗木大小挖到自然土层。
(3)基肥:种植前先施有机肥作基肥,每株1公斤,施肥后覆土10---20CM(根据施工现场点确认,如需要超深的做好记录)。
(4)支撑:完成种植后,立即对所有种植植株进行支撑,全部采用切面>3CM×4CM的杉木方条进行支撑,支撑时注意保护树体不受损坏。
(5)施工方式及要求:全部采用人工施工,施工工具自理。严禁机械施工,施工时严禁损坏校园内其他设施,否则由施工方照价赔偿,施工后及时清场保持校园内清洁。
2、安全施工。
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并安装防护网(栏),确保施工安全和学生安全。整个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后果由乙方自负。
七、验收办法
由甲方按照预算标准、绿化工程设计规划和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及标准按挖穴、施肥、验苗、种植、支撑等五个环节分步进行
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
八、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乙方负责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确保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不能如期完成施工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将剩余工程另行发包。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管护一年,甲方验收合格、工程款支付75-80%,管护一年合格后支付剩余工程款。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存二份,乙方存一份,教育局备查一份。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工期:开工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5、管护时间:工程竣工初验合格起止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6、验收移交时间:管护期满后甲乙双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7日内移交给甲方。
二、工程要求
严格按绿化设计图纸及报价表规范操作,每个环节必须服从甲方管理,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程序。
三、验收
1、按国家标准及甲方要求,由甲、乙双方组织验收。
2、乙方提交验收申请书后,因甲方原因10天内未组织验收视为合格,自动验收和移交。
四、结算与付款方式
工程结算以工程报价表单价,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总价下调3%工程完工初验合格后一个星期内付清工程款的85%,管护期满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一个月内付清剩余款。
五、甲方责任义务
1、施工中和管养期内,乙方所需的水、点由甲方负责提供,费用甲方承担。
2、乙方所栽树苗在管护期内,甲方有义务协助防止人为破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乙方责任义务
1、严格按照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安装操作。
2、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约定的材料进行施工。
4、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进行施工。
5、乙方必须严格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教育,做到安全施工。
七、双方约定
1、双方应按质、按时、按量完成工程任务,推迟完工罚款200元/天,罚款从工程费中扣除。
2、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因甲方现场协调原因造成延误,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工期可顺延。
4、如因甲方原因未按时付清款项及余额,乙方所施工项目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预。
5、因甲方设计原因导致积水使苗木死完和楼面荷载过重导致的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八、争议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合同鉴定地所在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基本概括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5、资金来源: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1、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投标文件项目清单范围的所有内容;
2、绿化工程承包范围内种植土的人工整理、苗木栽植;
3、苗木的养护管理,保证养护期内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长。并保持良好的景观效果。
4、土建工程质量保修。
第三条:施工工期限共 个工作日。
议定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全部栽植结束。(如遇雨、雪和其他原因不能施工时工期可以顺延)。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在工程进中、承包方应按照本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精心施工,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何等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不符要求而发生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第五条:材料和设施供应:凡包工包料工程由乙方负责采购调运进场;并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否则,承包方应无条件及时更换,若因此影响工程进度,工期不予顺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方应足额赔偿。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本工程款按下列办法分期付款。
1、本工程采用 承包方式;
2、工程价款 元(暂定价以决算价为准)。
3、付款方式:
第七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及其附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工程报价单和预算书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在工程施工中,发包方委托 为施工监理;承包方指派 为工程项目负责人,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及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和对绿化工程养护的监督考核;
2、发包人工作:做好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制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协调处理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3、承包人工作: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负责保护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施工场地的清理工作;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第九条:种植要求
1、种植地平整要符合设计意图和种植标准;
2、苗木要保证质量,由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栽植;
3、按图施工,如需变动,经发包方、承包方书面确认之后,方可改动。
第十条:初步验收:承包人在按照规定的施工期限完成栽植工程3个月,提出初步验收书面申请,发包人在接到书面申请14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验,并出具书面意见。
第十一条:工程变更:承包人在工程变更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价款按下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供适当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第十二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2、养护管理: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栽植养护管理(即质量保修)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
第十三条:竣工决算:
1、工程养护期(即保修期)结束时为竣工时间,在工程竣工后28日内,承包方提出竣工验收书面申请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价款和调整变更的内容,进行工程竣工决算。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决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历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资结算价款,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质量保修:养护期为 个月,从施工结束之日起计算。双方应在签定合同时签定质量保修书,约定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保修责任。质量保修书为合同的附件,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第十五条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在签定合同时,向发包人交纳 元的履约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后一次性返还,无息。
第十六条 合同解除
1、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经承包方催要,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支解以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一方依据本条2、3、4、5款的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造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的终止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八条 安全施工
承包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已的义务,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需支付另一方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足额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一)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合同的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约定:
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方保存贰份,承包方保存贰份。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