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安装配套工程合同(精选三篇)

机电安装配套工程合同(精选3篇)

机电安装配套工程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 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4.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合同承包范围

第三条:承包方式

第四条:合同价款

1.本工程合同价款为:第五条:驻工地代表:

1、 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2、 甲方驻工地代表职责: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合同约定的义务。

3、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4、 乙方驻工地代表职责:按甲方代表批准的作业计划,工期控制计划,质量目标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六条:甲方责任:

1. 工程开始施工前,甲方负责组织图纸技术交底,审查乙方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确定修改范围。

2. 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项。

第七条:乙方责任:

1, 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准时进场。

2, 负责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施工,质量,安全及工程保修责任。

3, 乙方所供应材料,应保证材料符合设计质量要求。

4, 明确工地负责人,并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

5, 分包方须负责提供施工所用的所有材料,机具及随机所用的电线和配件,并保证所用机具性能良好,符合甲方的安全要求。

6, 遵守甲方现场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等方面的管理规定。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增加工作内容或重大设计变更。

2,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面,或修改范围不能及时提供。

3, 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在上述情况发生后2天内,乙方就延误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2天内就工期延长给出书面答复。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安全及文明施工:

1,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2, 乙方负责所承包工程施工的安全防护工作,配备专职安全员,对操作工人的安全生产负责。

3, 乙方在施工中所用的全部机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机具安全使用标准。若乙方违反操作规程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及生产机具,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分包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工期,质量约定:

1,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工程总价1%,作为拖期罚款。拖期罚款总额不超过工程总价的5%。

2, 在保修期满后,甲方于14日内,在无任何需要保修问题的情况下,退还5%保修金给乙方。

3, 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付款方式:

1, 合同签定后,甲方向乙方付总工程款的30%,即人民币 元,货物进入现场以后,并且放缆完毕后,甲方向乙方付总工程款的50%,即人民币 元,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完工,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5%给乙方,即: 元。剩余5%即: 元作为工程保修款,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完全履行保修义务,保修期满后,保修款将全额无息返还乙方;若在保修期内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保修义务,则甲方有权扣取保修款。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自双方起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保修完成后即告终止。

第十三条:合同份数:

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2,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保存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电安装配套工程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委 托 方:受 托 方:

单位名称:(章) 单 单位名称: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法人委托人: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休 息 日: 休 息 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 编: 公司邮编:

传 真: 公司传真:

户 名: 公司地址:

开户银行: 户 名:

帐 号: 开户银行:

纳税人识别: 帐 号:

纳税人识别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本协议产品安装现场地址:

产 品 使 用 单 位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人电话(手机): 电子邮件:

本页为盖章页

广西_____科技有限公司是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实现区域地配合销售、安装、售后的指定授权单位。

鉴于委托方于 年 月 日与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签订了《产品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产品安装合同》(合同编号: ),向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订购 上海三菱品牌 型号电梯 ,共计 台,并由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负责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为了电梯工程顺利施工,及时处理特种设备的当地完税,报装,报验,井道设计及消防验收,节省不必要中间环节费用,及时完整高效的提供电梯给客户使用,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委托广西普思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与 签订本协议,代表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完成上述项目电梯配套工程工作。本协议只在产品销售完成与产品安装完成交付客户使用期间配合安装产生效应。

一、本协议所指电梯配套工程增加功能包括以下内容:

电梯配套内容:

1.1根据双方确认的营业设计图对电梯井道勘察、土建指导及井道预埋件、预留洞孔技术指导;(合同签定后协助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厂方设计标准电梯井道施工图给委托方)

1.2井道脚手架租赁;

1.3电梯运输保险、起吊、装卸(因施工现场原因,不包含二次搬运费用);

1.4质保期内电梯维护保养和应急修理相关费用;

1.5电梯操作人员培训(不含办证);

1.6设备清点、检验和缺错件补换费用,设备安装过程中设备零配件管理;

1.7电梯施工人员饮食、住宿、劳保;

1.8电梯工程亮化,各电梯井道内部安装亮化工程;

1.9电梯辅助工程人工;

1.10电梯工程施工的主要材料与辅助材料(但不包括井道牛腿制作费用)清包工、甲供材;

1.11工程垃圾处理;

1.12对应工程的业务协调;

以上项目的增设和安装在施工期间内完成,属整个电梯采购安装施工工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产品设备中剥离,在施工期间添加,在当地税局完税。

另该协议还包含以下工作:

(1) 个月的质保期、维保服务;

(2)委托方现场电梯操作人员培训(不含办证);

(3)电梯施工前的技术配合,根据双方确认的土建规格表及营业设计图对各批次电梯排产前电梯井道实测,并结合甲方现场所提供主体结构图审核及现场施工管理方确认的施工主体实际施工现状实测。

(4)提供无线五方通话装置 台;

(5)机房底坑混泥土回填【机房和底坑设备基础的二次砼灌浆及浇筑,包括底坑马槽、机房基座墩、支模、防水台阶混泥土浇灌等(不涉及井道底坑防水及消防基坑回填补)】

(6)其他协议内容, 。

二、上述配套工程及增加功能总额及支付方式

2.1 配套工程及增加功能含税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

梯号买卖

合同号型号速度

(m/s)层站

(站/门)载重

(kg)提升高度(m)数量

(台)含税单价

(元)合计价

(元)

详见图纸

详见图纸

详见图纸

详见图纸

合计(元):

2.2 委托方在电梯合同签订后向受托方支付当批次排产电梯50%配套工程费,即 号电梯50%配套工程费人民币: 元整(¥: 元)。

2.3 委托方应在到货后7日内,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当批次到货电梯全部余额50%人民币: 元整(¥: 元)。

2.4 委托方各批次电梯排产及到货,按2.2、2.3条款付款方式同比例向受托方支付各交货批次电梯的配套工程费。

2.5 受托方必须在收齐款项30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提供相应交货批次电梯安装费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

三、双方责任

3.1委托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配套工程费,否则,因此而造成电梯提货延期损失由委托方自负,如委托方单方违约,应按配套工程承包费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给受托方。

3.2受托方必须在双方根据《产品买卖合同》附件交货日期确认书,确定最终交货时间后,在土建满足安装条件以及款项到位情况下,当批次电梯15个工作日完成主体安装并保质保量完成配套工程,确保电梯及其配套内容按时按质交给委托方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受托方负责赔偿委托方。如受托方单方违约,应按本配套工程承包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给委托方。

3.3受托方必须协助安装方在委托方收到产品后,一周内将产品包装破损或数量短缺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上海三菱提出索赔,并补齐产品数量或短缺配件。

3.4为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委托方应给予以下配合:

(1)落实停梯、用电、用水及其他必须由委托方完成的合同项目.水电费由安装方承担。

(2)作业区附近配备有消防及防盗功能和足够面积的部件储存库和工具室。

(3)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联系协调。

四、质量保证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以便顺利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最终验收,须符合:

4.1“上海三菱”商标电梯设备按GB7588-20__《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

4.2 GB10060-19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4.3 GB50310-20__《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5.1协议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协议,则协议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5.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

六、该协议作为委托方与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电梯设备、安装合同的配套协议,产品设备、安装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应重新协商一致,对本协议作相应调整。

七、该协议是为上海三菱电梯实现当地化的施工管理而签订,是产品采购和施工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八、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同具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争议,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委 托 方:

受 托 方:

签订时间:

机电安装配套工程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综合机电系统工程(空调、消防专业修改)

二、 质量标准:合格

技术要求:按施工图纸文件,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规标准,规范执行。

三、 工程造价及结算的约定

1、 工程造价为单价合同,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文件、报价明细为依据(附件一)。

2、 合同总价:RMB (大写: )。

3、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三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理。

5、 质保期1年。

6、 *上述付款以支票兑现/电汇确认到账后为准。

7、 乙方收到工程款后,提供对应金额的正规发票。

四、 工程保修

保修内容包括:合同图纸所包含的工程项目、变更或修改全部内容(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

五、 双方责任

1、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 如因设计原因导致工程量变化,将以合同单价为基础,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做变更项处业安全技术标准。

2、 甲方负责乙方与小业主之间的协调工作。

3、 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施工进度,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4、 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遵守生产规范组织施工,建立完整的安全生产、防火规章制度,设立专职安全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防火教育,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杜绝安全事故,如有违规施工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 甲方负责购买工程一切险(CAR)。

6、 本工程综合机电系统工程(空调、消防专业修改)项目 ,乙方按合约图纸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的工程保修责任。

六、 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3、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4、 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公章) (盖公章)

代表签署: 代表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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