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面照明工程合同(精选3篇)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张家堡广场照明工程,特订立本合同。
1. 合同内容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范围:
施工工期
2.1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2.2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2.3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 天
2. 承包方式
本工程为包工包料(不包含灯具采购)的承包方式。
3.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4.1合同总价款(暂定)人民币: 元,大写:
4.1.1合同总价款包括照明工程施工费和照明工程二次设计费。
4.1.2合同价款中照明工程二次设计费按工程总造价的4%计取。
4.2付款方式
4.2.1施工进场两天内支付暂定工程款的30%,工程施工电缆敷设完毕支付暂定工程款的50%,竣工验收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95%。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5%的质保金。
4.3合同价款计算:依据施工单位二次设计的施工图、设计变更、签证,执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20xx》、《陕西省房屋修缮工程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xx》及配套文件工程类别依据三类工程取费,不计取养老保险统筹和安全、文明施工定额补贴费(计取赶工费,费用额甲乙双方协商)。本合同包括的主材价格按甲方认价计取。
4.2.7合同价款的增减:工程量以竣工图为基准。
5.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在乙方施工前,向乙方提供张家堡广场原来地下管网图、照明工程电气施工图(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图纸)电子版。
5.1.2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5.1.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5.1.4由于工期太紧,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文件(包括图纸、变更、与工程进度有关的文件)2小时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甲方已确认。
5.1.5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中发生的非施工单位引起的各种问题。
5.1.6甲方按计划采购灯具,保证灯具到场时间不影响整个工程工期。
5.1.7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程验收申请后48小时内组织相关人员对该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结算。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四套。
5.2.2调试验收合格后,需免费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直至甲方人员能够达到技术上熟练操作。
5.2.3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如在施工期间发生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按文明工地标准组织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5.2.4隐蔽工程,隐蔽前应提前8小时通知甲方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自行隐蔽无效。
5.2.5乙方进场施工时应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管理制度,遵守甲方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安装、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等安全责任;对现场所有其他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绿化苗木不得破坏。
6。暂停施工
6.1当碰到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其他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12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业主代表应当在2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小时内未予答复,分包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2非甲乙双方的原因,切是不可抗拒的原因(天气、人为因数)可进行暂时停工。
7.工程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7.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资金、指令、批准、答复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7.2经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7.3一天内非甲方、乙方原因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7.4因甲方采购的灯具不能按时到施工现场,或其它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人员窝工,乙方有权索赔窝工费,同时工期顺延。
8.不可抗力
8.1张家堡照明工程为冬季室外施工,由于天气下雨、雪等天气原因造成不能施工,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可索赔费用和工期。
8.2非甲乙双方的原因,而是不可预料的外界因数影响造成的停工,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可索赔费用和工期。
9.变更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在变更前3天,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因变更导致的费用整甲按合同的结算办法方法计价,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0.验收
10.1安装工程开始前,乙方应提供主材的相关资料及材料报验单,报给甲方,甲方要在2小时内对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
10.2隐蔽前通知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
10.3灯具安装调试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作为本工程的最终质量验收。
11.工程质保期
11.1本工程质保期为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期一年。保修期内如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12小时内派人员维修,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工程维修,甲方支付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乙方维修。因安装问题引起的工程维修,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11.2保修期满后,乙方应建立24小时电话热线跟踪服务,若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赴现场维修,以最优惠的成本价维修更换。
12.违约责任
12.1本工程验收质量必须达到乙方承诺的合格标准。
12.2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12.3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工期完工,每延误一天,支付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甲方支付误工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
13.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项目工程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其它
14.1由于开挖路面原因移动部分苗木时,乙方请甲方代表现场确认,甲方代表同意后,乙方挖处苗木,苗木的种植工作不在乙方合同范围内,乙方不负责。
14.2乙方不负责乙方开挖的水泥路面和地板砖的修复工作。
14.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14.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三份。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年月日: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中国______分公司新区综合通信大楼室外立面照明工程发包给乙方设计、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内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
4、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灯具采购安装和控制系统工程承包含设计图纸全系统施工调试及采购安装。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天
质量标准:__________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人民币)¥______元
最终结算价:根据预算单价以实际发生工程量来结算,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审定价为准。
五、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六、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的保修责任。
七、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第二条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在乙方进入现场施工时,甲方免费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等条件。
甲方负责现场协调并给乙方创造施工条件。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现场施工临时办公的条件
3、甲方有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的义务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保证工期及设备质量
2、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时起______小时内响应甲方维修任务
3、乙方在工程竣工后培训甲方______名管理设备人员
第三条工程费用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支付乙方预付款;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结算完______周内付______%,剩余______%作为质保金,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年内设备如无质量问题,______年质保期满后______日内由甲方向乙方一次付清全部尾款。
2、结算方式:支票或现金。
3、付款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
第四条工程验收及保修
1、工程质量及景观效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2、工程保修期:主要设备为壹年;电气易耗品及光源为半年,自投入使用起计算(人为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保修期过后,乙方仍负责对乙方提供的设备进行维修工作,只收取成本费。
第五条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经签订具备法律效力。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分歧,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第六条双方未尽事宜及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负责人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照明工程,特订立本合同。
1. 合同内容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范围:
施工工期
2.1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2.2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2.3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 天
2. 承包方式
本工程为包工包料(包含灯具采购)的承包方式。
3.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4.1合同总价款(暂定)人民币:
4.1.1合同总价款包括照明灯具、工程施工费。
4.2付款方式
4.2.1施工进场两天内支付暂定工程款的70%,竣工验收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100%。
4.2.2合同价款的增减:工程量以竣工图为基准。
4.灯具技术参数要求
4.1光通量:
4.2显色指数:
4.3色温:
4.4配光曲线:
4.5整灯光效:
4.6寿命:
4.7工作温度:
4.8灯具和电源防护等级为IP65;
4.9工作电压:AC185V~265V,频率为50HZ+-10HZ
4.10光通维持率:
4.11道路平均照度和均匀度要求:
4.12未作要求部分,须满足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要求。
5.质量要求
依据《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xx)、图纸设计标准及相关验收标准;光衰≤5%/年。
6.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在乙方施工前,向乙方提供 原来地下管网图、照明工程电气施工图(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图纸)电子版。
6.1.2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水、用电。
6.1.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6.1.4由于工期太紧,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文件(包括图纸、变更、与工程进度有关的文件)2小时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甲方已确认。
6.1.5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中发生的非施工单位引起的各种问题。
6.1.6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程验收申请后48小时内组织相关人员对该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结算。
6.2乙方责任:
6.2.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四套。
6.2.2调试验收合格后,需免费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直至甲方人员能够达到技术上熟练操作。
6.2.3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如在施工期间发生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按文明工地标准组织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2.4隐蔽工程,隐蔽前应提前8小时通知甲方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自行隐蔽无效。
6.2.5乙方进场施工时应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管理制度,遵守甲方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安装、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等安全责任;对现场所有其他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绿化苗木不得破坏。
7.暂停施工
7.1当碰到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其他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12
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业主代表应当在2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2非甲乙双方的原因,切是不可抗拒的原因(天气、人为因数)可进行暂时停工。
8.工程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8.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资金、指令、批准、答复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8.2经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8.3一天内非甲方、乙方原因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8.4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人员窝工,乙方有权索赔窝工费,同时工期顺延。
9.不可抗力 9.1 照明工程为冬季室外施工,由于天气下雨、雪等天气原因造成不能施工,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可索赔费用和工期。
9.2非甲乙双方的原因,而是不可预料的外界因数影响造成的停工,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可索赔费用和工期。
10.变更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在变更前3天,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因变更导致的费用按合同的结算办法方法计价,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1.验收
11.1安装工程开始前,乙方应提供主材的相关资料及材料报验单,报给甲方,甲方要在2小时内对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
11.2隐蔽前通知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
11.3灯具安装调试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作为本工程的最终质量验收。
12.工程质保期
12.1本工程质保期为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期 年。保修期内如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12小时内派人员维修,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工程维修,甲方支付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乙方维修。因安装问题引起的工程维修,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12.2保修期满后,乙方应建立24小时电话热线跟踪服务,若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赴现场维修,以最优惠的成本价维修更换。
13.违约责任
13.1本工程验收质量必须达到乙方承诺的合格标准。
13.2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13.3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工期完工,每延误一天,支付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甲方支付误工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
14.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项目工程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其它
15.1由于开挖路面原因移动部分苗木时,乙方请甲方代表现场确认,甲方代表同意后,乙方挖处苗木,苗木的种植工作不在乙方合同范围内,乙方不负责。
15.2乙方不负责乙方开挖的水泥路面和地板砖的修复工作。
15.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15.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三份。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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