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货委托加工合同书(通用30篇)
委托方:_________纺织器材厂
承揽方:_____________电镀厂
1.加工的项目、产品名称、规格________数量________价格、交货期:
项目
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日期一季度二季度镀锌综架_________以上只_____万____________________万_____万淬火综条支_____万____________________万_____万合计
2.质量标准: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加工。在加工工艺过程及运输中甲方提供的加工件允许损坏千分之_____,但损坏件必须归还甲方。
3.原料供应:
加工用锌块由甲方供应。
4.交货方式:
由乙方负责往返运输,运费由乙方自负。
5.质量验收方法:
完成加工后由甲方按质量标准验收。
6.结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
7.违约责任: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镀锌、淬火等,乙方应按规定日期完成;逾期由乙方负担甲方的经济损失,每天按加工产品总值千分之______交纳罚金。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乙方加工物品,因而造成乙方停工损失,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甲方:____________纺织器材厂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电镀厂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现因甲方:XX公司委托乙方:进行深加工,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基本事项二, 合作内容:由甲方提供一应加工材料、文件、钢网或样件,乙方负责将元件甲方的加工要求: 按照我方的要求,经深加工,焊接在电路板上,经严格检验、防震包装后交付甲方。
1, 基本要求:按照行业规范,要求焊接可靠,不得有虚焊、漏焊(除非缺料特别声明),“短路”、“元件反向”、“悬空”、“歪斜”、严禁“错焊”等电气故障现象发生;
2,焊点要求:甲方的产品属于模块C产品。要求100%焊接可靠,为防止虚焊发生,焊点应尽可能做到饱满、圆润;
3,加工整洁干净:电路加工如受到“助焊剂”污染严重,应清洗干净;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 材料保管:甲方将加工物料一旦交付乙方签收后,乙方立即具有保护和代为看管的责任和义务;一旦出现遗失、破损等现象,乙方应在结算时或者出现问题后一周内,按实际金额全额赔偿或者采购同型号、同品牌的相同材料交付甲方;详细情况以当日该批次B清单为准!
2, 爱惜材料;甲方提供的物料为电子材料,体积小但是价格昂贵,乙方在加工时应当特别嘱托员工爱惜,特别是陶瓷件易碎品,注意轻拿轻放,因此损坏超过千分之二时,应当按照实际价格在加工额中赔付甲方;
3, 材料损耗:加工时按照行规,允许千分之五以内的材料损耗;贵重材料,如C、大功率及高压三极管,及其他国际品牌器件,损耗超过该范围时,乙方具有同样赔偿的义务(按实价在加工款中扣除!),应当乙方在清点物料数量时应准确、特别是贵重材料的清点应到位;大部分廉价材料不必一一详细点数,以节省时间;廉价器件包括常规片状电阻、电容等50只以下的数量出入不必计较,
4, 明确要求、严格把关:乙方应有相应的工程技术部门,在加工前,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识别(必要时进行测试)、抽验,并根据甲方提供的加工图纸或其他文件,对产品的加工要求做充分的了解,在对元件及其位置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大批量贴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询问确认,不得擅自作主,影响产品质量;一旦发现批量“错贴”,应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破损费、误工费等等;
5, 提前通知原则:乙方在加工中发现问题(如部分物料上锡不佳、缺料等现象),应提前通知甲方及时补料或者提出解决办法,以免耽误交货时间;
6, 人工补料:人工补料是发生“错贴”的主要原因,对产品的质量存在极大的隐患,乙方需严把质量关,防止此现象发生;
7, 分类标记:鉴于电子产品的多样性,不同的材料在贴装后需要分类标记的,乙方应当一样在货箱及出货单中标记清楚;否则应当赔付甲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8, 按时交货: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按时交货,超时每一天,需按照每天5%的标准扣除加工费用。
9, 质量承诺: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质期为: 三个月 ;在此期间内,乙方因自身加工存在的质量问题负有如下三包责任:电路及元件严重损坏和遗失一周内包赔、焊接不良三天内包返工、损耗超标结算时包补偿。
10, 物料退还或保存:加工完后,乙方应在结算时及时将结余材料及其他相关物件、文件及时归还甲方,或者获得甲方许可出单保存;1
1, 保密责任: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包括B清单、工艺图纸、钢网等物件均具有保密责任;加工完毕应及时返还甲方或经甲方同意及时出单保存;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任何材料、资料交付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当赔付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四,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时提供相应的材料、技术图纸等交付乙方;
2,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及时配合甲方解决生产当中存在的问题;
3,按约定的付款方式: 支付乙方应得的加工费用。超时每一天,需按照每天5%的标准补偿乙方。五,运费承担:发料运费由 负责;加工完后半成品的发运由: 负责;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后立即生效;作为长期合作伙伴,该合同长期有效!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出现纠纷,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并约定败诉方承担胜诉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误工费、路费等等!甲方(委托方)盖章名称:经办人联系人:地址:签订日期:乙方(加工方)盖章 名称: 经办人: 签名: 电话: 传真
甲 方(被委托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
手 机: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 (盖章)
地 址: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 手 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品牌化妆品的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作形式
1、甲方按照乙方要求生产 洗衣液,乙方为此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执行期间,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销售、出售乙方委托加工的产品。
2、加工内容、规格、数量、价格:
3、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以OEM的生产方式向乙方提供灌装、包装产品,乙方按约定的加工价格支付相关的费用。
4、生产及销售文件的确认和使用:
4.1、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其注册商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商标生产授权书,国家有关部门的商标注册受理书,如因产品商标使用权等原因的经济纠纷,其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以任何经济责任。
4.2、乙方在甲方处生产的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注明甲方为生产商;并且由甲方所生产产品的最后包装工序必须在甲方处实施完成。
5、在合作之前,甲方需向乙方提供《采购订单》中产品清单的样版(半成品),待确认后方可生产,洗衣液质量按照双方确认样版进行生产。如有不符,乙方有权拒收货物。甲方保证乙方的产品稳定性及安全性,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赔偿质量问题产品的成本损失(产品质量指在甲方生产的半成品)
6、甲方向乙方提供"三证"。由于洗衣液的独有特性,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完全与双方确认样板相同,但并不代表乙方的所有客户使用该产品而不发生不良反应。如果乙方客户在使用甲方所生产的某个产品后有超过5%顾客出现不良反映,乙方应立即告诫客户暂停使用该种产品,在得到甲方确认之后,可以对乙方未售出和退回的产品进行换货。但甲方并不对乙方的客户提供连带赔偿责任及赔偿其他间接损失。使用方法不当或季节性及特殊地区多发过敏反应不在此列。
7.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从封装之日起,有三年的保质期,在此日期之内,如果任何产品在按要求保存的情况下,未开封而出现变质、封口泄漏问题,甲方负责更换。
二、产品生产质量标准与检验
1、甲方对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及包装材料质量负责。
2、甲方保证所代加工的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所颁布的行业质量标准,同时符合在国家市级技术监督局通过和备案的企业生产标准。
3、乙方可以在现场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检,但甲方质检责任人必须同时在现场。
4、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委托佛山市技术监督局或者佛山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抽检的,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双方同意以佛山市技术监督局的产品检验报告为每批次产品质量的最终结论。
6、经双方判定,因甲方责任导致产品退货,甲方进行返工时,需经乙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对包材再利用,因包材不可再利用所产生的包材损失由甲方承担。
7、乙方自行保管不当引致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生产物料损耗
1、在整个生产工艺流程中,甲方保证半制品和各种包装材料使用损耗控制在 1 %以下;低值易耗品(如不干胶、封条等)损耗控制在 1 %以下。超出以上指标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生产完毕该批产品后,必须将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报废物料完整地汇报给乙方。
四、费用组成和结算方式
1、甲方按乙方《采购订单》进行生产。相关的生产费用,乙方按当时的《采购订单》规定及时核对和支付产品加工的款项。在执行每批次的生产订单之前,乙方须按订单支付加工费用总额的 30 %、包装材料费用 100 %作为定金,发货前付清尾 款 70 %。
五、仓储
1、甲方有仓库储存乙方所下单包装材料和成品,由甲方负责管理。
2、甲方提供:在每批次生产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成品 30 天、包装材料 45 天为周期的仓储保管(遇节假日顺延)。
3、若超出仓储保管期,甲方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每月 15 元的价格向乙方收取仓储费用。该费用需在乙方支付当期货款时一起支付给甲方。
六、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交货期限: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 15 天内。
2、交货地点:甲方仓库
3、交货方式:乙方自行提货和运输。
六、甲方违约责任
1、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赠送给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所代加工的乙方化妆品,一经发现,甲方应将所有销售款项支付给乙方。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更改产品的配方和检验标准,如擅自更改配方及检验标准,甲方将按照该品种更改后所有生产量的全额赔付;若乙方同意更改,则应当按质论价,重新核定。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三证"及商品条形码于非甲方生产的产品上,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或包装物数量、规格、质量的,应提前 45 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3、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照乙方定单加工的经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否则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4、乙方超出规定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未向甲方支付相关货款的,则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部分总额的 0.1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八、质量责任约定
1、甲方生产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原包装未开封情况下变质,通过与留样对照,确认为产品配方和生产过程人为因素造成,则甲方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合格并赔偿乙方的相关运输费用。
2、因乙方指定使用特殊添加成份,而引起产品内容物中形成结晶或颜色变化或消费者使用投诉,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检验已判定产品所使用包装物、包装方式、文字说明等为不合格品时,乙方坚持使用,须由乙方负责人签字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质量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九、其他未尽事宜约定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洗衣液质量、包装标示、宣传管理等一切法规,一方违规,另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并由违规方承担一切责任。
2、使用甲方"三证"的产品、包装,乙方应在包装印刷之前让甲方进行审核、确认。
3、超出双方合作确认《采购订单》以外的产品,乙方使用了甲方的证件,甲方将视为假冒产品,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4、合作加工的乙方洗衣液,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出现一切问题双方均应及时沟通,相互协商,根据已有的约定分清责任,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应紧密协作。
5、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交货时间,甲方必须满足。如果不能满足,乙方有权另择加工厂,并追究甲方相应违约责任,并有权将印有甲方三证的包材量全部用完。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结款方式,乙方必须遵守,如不能实现,甲方有权拒绝出货,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所争议事项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其他未尽内容可协商增加《合同附件》,增加的《合同附件》与此《委托加工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十三、合同生效:____________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被委托方):___________ (盖章)
地 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证: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委托方):____________ (盖章)
地 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证: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
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5%,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 BGA为0.05%.
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
一、签定时间:_____?年__?月__?日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
制单№款号?、货品?、名称?、?数量?、货期?、单价?、每?件?、成本价?、备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以下达“生产加工制单”方式委托加工,明确委托加工服装的款式、数量、货期、及提供OK样板、工艺制作要求和质量标准,经双方认可,即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如在生产中途需要改板或在其它特别需求等,必须有书面通知。
三、乙方负责每款生产加工单的双程运输费用。缝纫线由___方提供,其费用由___方承担。线的供应商:______线价: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需对甲方提供的所有工艺技术资料、实样、唛架及样板等检验确认无错,方可投入生产。若有问题,需及时通知甲方。否则,造成质量的问题及经济损失,由加工方承担。
六、乙方交货成品数量缺失,以每千件为单位,三件以下按货品的成本价的两倍予以赔偿。三件以上按该货品的成本价加市场零售价的两倍予以赔偿(在加工费中扣除)。
七、大货送甲方做尾部工序的,发现成品油污、跳线、烂孔、抽纱、色差等情况,通知乙方来解决。如乙方不及时来返执或货期紧迫,甲方尾部帮手配片、返执,甲方则扣除乙方返工工时,按每小时3.00元计算,在加工费中扣除。
八、甲方提供每款布料、物料,按制单裁数规定物料损耗计算,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必须在一定时间内清点来料、核对一切来料并签收。布料、物料如有质量问题不能生产,应及时交予甲方处理。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裁床开裁前负责对布料进行检查。如发现布料有质量问题(含布料短码)及实际用量超过制单用量,应立即通知甲方商量解决办法,双方确定无异后,方可开裁。
十一、结算方式:按甲方实际出货数量结算,5‰可接受次品视情况而定(最多按单价半计),超次品按成本价扣回。此月出的货待下月25号至30号结算,如有特殊情况会另行通知。
十二、甲乙双方应本着精诚合作的态度,如因合同或其它产生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这日起生效。
甲方(供应方):_____________?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编号: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质量单位单价数量金额交货时间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二、
1.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运输办法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特约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1.本协议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
如有一方因故需变更、中断或废除本协议时,限在事故发生后五天内通知对方。
双方应立即协商,另立协议书。
重要产品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2.如有一方不履行协议条款规定,由协议管理机关按国家协议规定进行裁定,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赔偿对方损失。
3.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和确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协议时,经双方协商同意,由协议管理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4.其他未尽事项,另订附件。
四、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开户银行、主管机关各一份。
供方:(盖章)企业照号码:开户银行帐号:企业负责人:代表:(盖章)
需方:(盖章)企业照号码:开户银行帐号:企业负责人:代表:(盖章)
年月日
委托(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被委托(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大米,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产品名称:有机大米 规格:公斤 单位:袋 数量: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机产品标准
第三条 原村料的提供办法及产品规格、数量、质量
甲方提供产品的原料、产品包材,并负责产品原料及成品的运输。乙方负责农副产品的加工和包装,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及甲方提供的有机产品标准、有机产品质量手册、有机产品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等,并接受委托(甲)方全程监管、检验。被委托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隐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产品质量时,委托方有权要求减少价款或退货。
第四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参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由当事人双方商定。甲方承担生产和包装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费(按市场最低价格)。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 委托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被委托方所完成的产品。验收前委托方应当送检委托的产品,做出产品检测报告和有关质量证明。在保质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除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被委托方负责退换。
3. 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产品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六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 交(提)定作产品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
2. 委托方在被委托方仓库提货。
第七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包装由委托方自己负责承担。
第八条 结算方式:委托方提货付款,现金结算。
第九条 双方责任:被委托方只负责有机大米生产、包装,无权销售;委托方负责委托加工品的全权销售,并负责产品在市场流通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事故责任。
第十条 被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 被委托方无权销售委托加工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产品,委托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调换,并承担愈期交付的责任;经过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委托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被委托方赔偿。
2. 不能按时交付产品,应当偿付不能交付产品部分价款总值的30%的违约金。
3.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委托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 委托方应销售全部委托方加工产品,中途变更定作产品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被委托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中途废止合同,偿付被委托方的未履行部分产品价款总值的30%的违约金。
3. 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被委托方提供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被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应当赔偿被委托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被委托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产品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委托方应当偿付被委托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 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产品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被委托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产品的,被委托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应收货款、保管费后,退还给
5. 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提货,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被委托方偿付违约金。
6. 无故拒绝接收定作产品,应当赔偿被委托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产品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被委托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委托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委托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被委托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委托加工合同发生纠纷时,当呈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定作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现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加工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日期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总金额(大写)
交货日期:由乙方订货清单确定。
本合同所确定的价格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年月有效,乙方要货清单确定的数量低于本合同数量的,甲方有权根据甲方成本核算变更合同价格条款。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价格组成为:毛坯管成本+加工费;加工所需的毛坯管由甲方提供。
二、质量标准及验收
1、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相关工艺要求进行加工成产,质量标准为甲方的企业标准,同时符合国家质量要求。
2、乙方应在收到加工产品之日起二天内对加工产品的数量、质量等相关事项进行确认验收。如果对甲方交付的加工产品有异议,应于收货之日起三天内书面向甲方提出。如逾期,则视为甲方交付的产品完全符合加工要求。加工产品因乙方使用方法不当、保管不当等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得要求甲方修复或者退换或者主张其他任何责任。
三、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1、加工产品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加工产品不受损坏为标准。
2、甲方对乙方所加工的产品进行商标贴牌,但乙方依据本合同所要求贴牌的商标必须为乙方合法使用的注册商标,(包括经核准的使用类别符合商标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有义务在本合同履行之前提供相应的注册证明、合法使用证明等。
3、甲方负责包装箱图案制版,但乙方应当向甲方缴纳每版/次押金费用__元,制版效果图案由乙方签字确认。因乙方需要对印刷版面进行更改的,乙方自担费。
4、具体包装要求是乙方依据本合同订购的产品数量每种、每次的型号规格数量不低于500箱;否则制版押金不予退还。
四、交货(运输)时间、办法及地点要求
1、加工物交由甲方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____(承运人)承运,由甲方代办相关的托运手续,运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定作物交付承运人后,则视为甲方已将加工物交付于乙方,该加工产品所有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2、乙方也以自提货物,交货地点为甲方榆垡厂区。但该批次货物要求自提应当在要货清单中注明,否则甲方默认为乙方代办运输。
3、时间要求:甲方收到乙方要货清单后,并收到乙方该批次预付款后__日交货。委托承运人运输的,以交加工物时承运人签发的戳记日期为交货日期。
五、预付款要求
乙方应于要货清单送达甲方之日,向甲方支付该批次货物______%预付款,该预付款在该批加工物交付时冲抵货款。
六、加工款结算办法及期限
1、甲方完成加工产品后,在乙方订货清单确定的交货日期交货前,乙方必须将该批次货物的剩余尾款全额支付甲方,甲方履行合同交货义务。
2、如乙方未按约定付清定作款项,未付清加工款的产品所有权由甲方所有。甲方可对定作物行使留置、处分等权利。
3、乙方由于其他非法定原因,未能在订货清单约定的日期支付甲方货物全款,每延迟1日支付甲方元保管费,该保管费累计达到该批次预付款额时,该要货清单自动解除,预付款不再退还。
七、违约责任
1、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加工产品品种、数量、设计、质量或包装的规格给承揽方造成损失的,应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果损失难以确定,则至少为____元人民币。
(2)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的,除应该继续付清全部加工款外,每延期一天,还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付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直至依据第七条扣完保管费为止。
(3)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的,应赔偿甲方因而造成的损失;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或者变更交付货物地点或者接收人的,应该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的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第一条和第九条规定的数量而少交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否则应支付乙方以少交货物价款百分之__的违约金。
(2)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3)甲方无故提前交付加工产品的,除非取得乙方同意,否则乙方有权拒收,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因为甲方原因导致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的延期交货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特殊性规定
因生产特殊性,乙方允许甲方在供应加工物数量上有±__%的浮动时在交付时间上有±__天的浮动。同时鉴于加工产品的特殊性,甲方在交货时赠送乙方订货清单确定的每种规格产品%的损耗管。
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来往的传真、信函等均视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双方需约定的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章页)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
日期:_______ 日期:___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生物有机肥委托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信守:
1、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加工生物有机肥,初步估计总数量约为500吨,包装规格为每包40公斤。
2、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定购包装材料,包装设计由乙方自行确定(应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3、乙方委托加工的本批次产品,原材料由甲方自行筹备,甲方应保证生产出来的产品符合乙方要求(有机质大于或者等于40%,氮大于或者等于2.5%、磷大于或者等于2.5%钾大于或者等于6%,水份大于或者等于32%,以上数据以干基为准),甲方应在出厂时提供权威检测报告。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能向乙方所在地的第三方出售含乙方外包装的生物有机肥。
6、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定金或者货款,不能及时履行合同,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除了按照定金罚则的规定处理外,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如果甲方不按双方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供应产品,也视为违约,除应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签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立约书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_科时电子(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原物料及成品委托承揽加工事项,通过友好协商,于月 5 日双方同意订立合约条款如下,以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乙方供料并委托甲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乙方提供原材料清单如下:
abs胶料
pc胶料
甲方在约定期限内按约定要求将以上胶料注塑成形送返乙方指定仓库。
第二章 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2.1委托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并注明于发票/采购单。
2.2加工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应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付款采每月结算形式并在乙方采购单及甲方发票上注明,亦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三章 质量要求及运输方式
3.1各类物料及加工制成品质量标准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式样书、图纸、规格之约定,就有关标准之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同意始生效力。
3.2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3.3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3.4乙方对甲方供料及甲方对乙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由乙方负担。
第四章 成品验收标准和方法
甲方将加工制成品送达双方约定交付地后,乙方应于三日内验收,倘甲方未于此约定期间内接乙方验收结果之通知,即于送达后第四日起视为加工制成品已通过验收。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5.1甲方未按约定质量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
5.2甲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
第六章 合同解除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第七章 知识产权保护及守秘义务
双方应信守职业道德,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于业务过程中知悉对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技术、商业秘密及其它各类信息,泄露于包括对方员工在内之任何第三人,违者守约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诉权利。
第八章 特别条款
10.1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是海关监管保税料件,因此甲方在生产加工中所产生的边角料等需全部返还至乙方。如双方违反此条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10.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_____》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敦正”牌复混肥料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保证严格遵守。?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的名称、数量、价款:
1.?硬件要求:
1.1质量要求:各项指标须符合GB15063-20_________国家标准的要求。
1.2乙方必须有自己的化验室和化验人员。
1.3乙方化验室必须具有检验甲方产品质量要求项目的能力:检验方法依国标。
1.4产品标注式样:
委托方:
委托方地址:
被委托方:
被委托方地址:
被委托方生产许可证编号:
1.青岛XX公司和青岛XX公司为同一字号。
2.生产工艺:
2.1甲方提供的生产工艺、配方,乙方须严格遵守。
2.2如需改变工艺,须经甲方研发技术部书面签字同意。
3.成品:
3.1每班的成品由甲方的驻厂质检人员取样封存,不定期送检。
3.2乙方质检人员、生产人员需配合甲方工作人员的取样检测工作。
3.3成品的检测标准由甲方提供。
3.4不合格品由甲方质检人员做单独封存,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工艺配方回用处理,报废?包装袋退还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按甲方提供的生产技术管理规范要求自行组织生产,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5.乙方每个季度最后一天(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向甲方提供成品40吨,存放在乙方位于马店工业园的仓库。否则,甲方可随时终止与乙方的合作,?期间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生产人员应服从甲方委派人员的质量监督管理,甲方人员随时对乙方的生产加工?过程进行功能监督检查与指导,并有权制止不符合甲方生产工艺规范的生产行为。
7..甲方负责提供有关原料和包装袋,不计入乙方成本。
8.甲方将货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后方可提货,货物由甲方到乙方处自提。
9.货物接受和验收:提货时,甲方应当场清点数量、查看外包装后验收。其他事项如有异议,应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甲方未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视为验收合格。
10.甲方人员有权无偿使用乙方的或乙方提供的质量检测设施,对乙方生产的产品进行检?测。
11.甲方负责全部产品销售,乙方不得私自销售甲方委托产品,否则,甲方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请求甲方利益的权利。
12.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客户就该委托加工产品直接交易、结算货款。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责任,主张赔偿甲方损失。
13..乙方员工要做好对外保密工作,甲方生产的产品及其他内容不对任何人透露,除甲方?和甲方允许的人员以外,其他任何人不得进入工作场区和仓库。
1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有违约行为按《_____》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和友好的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一事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__________,加工数量、款式、规格、单价如下表格: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备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乙方必须依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或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如乙方使用缺陷原材料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甲方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2.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刻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
3.甲方中途需要变更加工要求的,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供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对技术资料或图纸等,如果甲方要求保密的,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留存技术资料或图纸等的复制品。
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如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条付款方式
第七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对于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如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八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第九条双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加工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解除合同,应偿付乙方酬金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
3.无故拒绝接收加工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且乙方有权将加工物变卖。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品,甲方同意利用的,应按质论价,酌减价款。
2.交付加工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
3.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五偿付违约金。
4.中途解除合同,应偿付甲方酬金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除《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另有规定以外,以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十一条协议期限
甲方授予乙方加工__________时效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双方协议执行顺利,期满时乙方将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的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两方各执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并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甲方):________受托方(乙方):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______商贸中心
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加工茶叶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委托甲方加工茶叶的品种及价格:
(一)名称:花茶、绿茶
(二)样品编号:
(三)品质特征:
二、数量:10吨/品种
三、包装形式:散装或者用乙方指定的包装
四、交货时间:每季度交货一次。
五、交货地点:北京
六、交货及验收:货到以乙方签收货为准
(一)验收地点:
(二)验收人员:
(三)验收依据:
八、付款方式:根据甲方经营情况可以:预付、现付、或年度内全部结清。
九、违约处理:
(一)交货时间:(二)价格:(三)数量:
(四)品质:(五)包装及净重:
十、______年,同一品种,乙方保持委托最少两家厂(场)家生产的权利。根据实际合作情况,确定今后长期的合作计划。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之日起生效。甲、乙方如有违约,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北京市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委托方)
甲乙双方因委托加工合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为保证甲方商业秘密不受侵犯,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一下条款做好保密工作:
一、委托加工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产品(含不合格产品)、样品、工艺资料、色版/样、原材料、配方、图纸等资料。
二、甲方对委托乙方加工所交付的所有标的物享用所有权。
三、乙方不论加工工作完成与否,都应对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所有标的物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故意或疏忽以泄漏、告知、公告、发布、出版、授权、转让等任何方式将甲方商业秘密透露给第三方知悉。
四、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甲方产品及提供的一切资料做宣传。
五、委托加工期间,乙方提供一切必要的方式和采取必要的行动,保证甲方的商业秘密安全。
六、乙方应当于委托加工合同结束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而不论这些信息有无价值。
七、乙方在加工完成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公开时止。
八、若乙方违反上述条款,乙方将一次性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____元,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关系,并依法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九、甲乙双方在委托加工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
若协商、调解未成,双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诉讼的法院为甲方企业所在地的各级人民法院,对此条款甲方已特别提醒乙方尽到注意义务。
十、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合同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十一、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阅读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十二、本合同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以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地址:被委托方: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饮料产品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总则:
1、合同期限:有效期自年月月日,到期如需要续签合同,需在合同到期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另行协商合作相关事项。以上合同期限内在乙方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法、组织机构代码证、厂房租赁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合同方可生效,否则自动终止,并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责任。
2、乙方同意使用现工厂资源为甲方加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代加工部分或全部转包委托他人。(乙方不能私卖甲方产品)
3、甲方负责提供瓶型、瓶标、瓶盖样本,乙方按照甲方的样本进行生产及采购(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盖章封存的样品为准)。
4、乙方负责代工产品生产及定期仓储,并按甲方要求进行成品出货。每批订单生产完毕,甲方接到乙方提货通知后应及时提货,乙方为甲方提供____日的周转库位,逾期乙方将按天加收仓储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协商确定。加工产品名称、规格、价格
二、 加工产品的数量、费用、付款与结算方式:
1、 加工数量:乙方单次(班)计划生产量不低于箱,依据当月双方生产计划进行。
2、 付款方式:乙方自收到甲方的订单之日起,两日内提出具体生产计划,并按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该产品的代工费,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单。
3、 结算方式:订单生产完毕,乙方通知甲方提货,双方依订单生产入库检验合格品量进行核算,核算后结清剩余货款,款到发货。
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柒份,双方各执二份,公证处一份,双方质检局各存档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权利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甲方(订作方):_
公司地址:_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_ _ 职务:___ ___
乙方(承揽方):公司地址:
电话传真国内工厂: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 ____ _ ____ 职务:___ ____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项目: 塑胶模具 3套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质量要求
制作的模具要能生产出符合甲方所供图纸要求的零件(即符合零件尺寸和零件所用材料), 且生产制程运作无异常, 塑胶模及五金模使用寿命均要达到25万啤以上. 乙方如隐瞒模具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模具寿命时,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模具或退款, 或视情形轻重按甲方的要求乙方作修改,修补等处理。
第二条 模具材料及产品零件材料的提供办法
模具材料由乙方包工包料, 模具完成后, 需提供试模的零件样板(不少于5件)送订做方作相关检验, 同时甲方也有权检验模具材料及模具生产使用性能.
第三条 技术数据、图纸提供办法
1.甲方提供产品零件的2D图纸和3D图, 乙方根据甲方的产品零件图及要求提供模具报价,模具图以及的相关技术说明等.
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如拖延了交货期,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减少价款。
3.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数据或复制品等.
第四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甲方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承揽并完成的项目, 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数据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模具,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模具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五条 交货的时间
1.交还模具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还模具,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还模具日期计算:按乙方在报价时的要求’模具制造周期为28天(收到订金开始计算)’. 甲方将在给订金同时签订合同, 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但必须留给乙方以必要的往返的途中时间(1~2天).
第六条 模具所有权, 交货地点,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1. 所完成的模具所有权应属于甲方, 在乙方完成模具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乙方应将模具送到甲方指定的在长安范围内的某个地点, 超出长安范围外的可由甲方支付运输费用,
2. 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使用该模具进行生产运作, 模具将暂存到乙方公司, 如甲方不再继续委托乙方使用该模具进行生产, 乙方还将负送返模具的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 未按甲方图纸规定的质量交付模具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二、 实行代运送的模具,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第八条 纠纷的处理
委托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 _ 年_ _ 月__ 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含附本 ’报价单’ 和 ‘零件2D图’ 共n页)一式二份,原件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委托代表人: 盖公司章: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盖公司章: _ ___年__ __月__ __日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重庆市__食品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贴牌生产食品系列事宜,在双方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委托生产合同书,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共同遵守本合同书。
一、双方承诺:
1、甲方系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单位营业执照证书等合法手续。
2、乙方具备生产相关产品的合法资质,证书手续齐全真实,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
3、产品质量以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样本质量为标准。乙方在产品加工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法规,不得添加任何违禁添加剂,产品出厂前,必须经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若甲方在销售过程中成品在保质期内出现,如涨袋、漏气或变质等情况,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在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出现滞销情况,乙方不予退货,由甲方自行处理。
4、甲方全面销售,乙方不得销售该产品。
二、委托生产品项、名称、规格及价格
1、乙方为生产单位:按照甲方需求,给甲方生产合格( )系列产品。
2、甲方为委托单位,其商标( )为甲方所有。
四、结算方式
1,乙方应保持价格稳定,如遇原材料价格调整导致甲方产品供货价格波动,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5天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款到乙方指定账户后经核实乙方再进行生产
五、交货日期
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十天内货到甲方仓库(因前期生产未调整过来有可能会出现延误),如果超过十天,从第十一天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已付该批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天灾等不可抗力之特殊情况除外)。
六、交货地点
甲方仓库:
联系人:
七、交货数量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订单品种、数量组织生产,数量控制在订单数的正负10%内,订单以传真内容为准。如未按订单生产,甲方有权拒收(如甲方条件过于苛刻,乙方有权拒绝生产,并进行协商解决)。
八、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 20_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它事宜
甲方: 乙 方:重庆市百业兴食品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生物有机肥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生物有机肥委托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信守:
1.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加工生物有机肥,初步估计总数量约为500吨,包装规格为每包40公斤。
2.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定购包装材料,包装设计由乙方自行确定(应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3.乙方委托加工的本批次产品,原材料由甲方自行筹备,甲方应保证生产出来的产品符合乙方要求(有机质大于或者等于40%,氮大于或者等于2.5%、磷大于或者等于2.5%钾大于或者等于6%,水份大于或者等于32%,以上数据以干基为准),甲方应在出厂时提供权威检测报告。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原材料成本及加工费,上述两项费用共计每吨1450元(含从出厂至某某城运费),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支付29万元定金,每100吨双方结算一次,现款现货,但乙方支付的定金可以用于抵扣后200吨货款。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能向乙方所在地的第三方出售含乙方外包装的生物有机肥。
6.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定金或者货款,不能及时履行合同,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除了按照定金罚则的规定处理外,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如果甲方不按双方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供应产品,也视为违约,除应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签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下简称甲方)与_科时电子(惠州)有限公司__(以下简称乙方)就原物料及成品委托承揽加工事项,通过友好协商,于20_年5月5日双方同意订立合约条款如下,以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合同组成及内容
1.1本合同规范由乙方供料并委托甲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乙方提供原材料清单如下:
ABS胶料PC胶料
甲方在约定期限内按约定要求将以上胶料注塑成形送返乙方指定仓库。
第二章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2.1委托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并注明于发票/采购单。
2.2加工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应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付款采每月结算形式并在乙方采购单及甲方发票上注明,亦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三章质量要求及运输方式
3.1各类物料及加工制成品质量标准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式样书、图纸、规格之约定,就有关标准之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同意始生效力。
3.2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3.3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3.4乙方对甲方供料及甲方对乙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由乙方负担。
第四章成品验收标准和方法
4.1甲方将加工制成品送达双方约定交付地后,乙方应于三日内验收,倘甲方未于此约定期间内接乙方验收结果之通知,即于送达后第四日起视为加工制成品已通过验收。
第五章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5.1甲方未按约定质量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
5.2甲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
第六章合同解除
6.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第七章知识产权保护及守秘义务
7.1双方应信守职业道德,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于业务过程中知悉对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技术、商业秘密及其它各类信息,泄露于包括对方员工在内之任何第三人,违者守约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诉权利。
第八章特别条款
10.1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是海关监管保税料件,因此甲方在生产加工中所产生的边角料等需全部返还至乙方。如双方违反此条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10.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惠州泰利电子有限公司
乙方:科时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农业银行博罗福田支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福田支行
账户:
账户:
法定地址:博罗县福田镇福达工业区
法定地址:惠州市福田镇桥东路3号
电话:_____6887228_______
电话:___6861803____
传
真:______6886628_________
传真:____6861803_________
日期:20_年_5__月5日
日期:20_年__5__月__5__日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 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 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5%,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 BGA为0.05%.
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 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 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 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 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委托方:____市XX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的布鞋帮委托给乙方缝纫加工,双方并达成委托加工合同如下:
一、甲方负责提供鞋帮片和相关气眼、缝纫线、口条带等小件材料及相关制帮工艺标准。乙方自行招收员工和自备生产场地、设备及消防安全设施。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鞋帮加工服务的场地位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帮料投到上述场地以外的地方或单位进行加工。
三、甲方按各鞋帮品种制定相应的加工费(含领帮交帮费用),乙方认可后,到甲方公司内领取所加工的布鞋帮及相关材料。
四、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待加工物件发现不合格的应及时到甲方处调换;甲方应允许乙方最长时间自拉帮件及材料之日起壹个月内调换。过期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拉待加工材料时,甲方应向乙方告知交帮时间,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加工好并负责交到甲方公司内。
六、乙方不得使用其它材料替代甲方提供的专用材料,否则,造成的质量问题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鞋帮加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照价赔偿。
八、领材料和交帮等手续,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如乙方本人不能亲自签字,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签字。
九、乙方须保证甲方所提供的加工物件的安全事项,如发生火灾、雨淋、鼠咬、霉烂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为保证物件安全,根据加工量的多少,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相应的质保金。
十、结算方式:甲方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结算上月加工费,结算时,以乙方交成品帮时经甲方确认的验收数量和品种作为依据。
十
一、乙方如不愿或不能为甲方提供加工时,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 乙方通知到甲方后,应在停止领帮之日起二十天内按质按量全部向甲方交清所加工的成品帮,甲方除留乙方少量的质量保证金外,其余加工费用应一次性向乙方结清。
十
二、违约责任:乙方如不能按时、按质如数向甲方交够成品帮,应按甲方相应成品帮的价值赔付甲方,如拖延时间给甲方造成间接损失,须另向甲方赔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甲方成品帮价值每日千分之三比例自乙方违约日起计算。如非乙方原因,甲方不能付清乙方相应加工费的,须向乙方赔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加工费额每日千分之三比例自甲方违约日起计算。 十
三、本合同有效期为自签定之日起________年,即自年起至月日止。甲乙双方之前签订有委托加工合同的,以本次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内容为准。
十
四、本合同内容同样适用于本合同签定日之前甲、乙双方已发生但未结算的加工业务,具同等效力。
十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向下期延续,每期________年。如期满单方不愿合作,没例行完的合同内容,照样按本合同的条款执行完毕,合同终止。
十
六、本合同于甲方公司办公室内签订,壹式贰份,每份贰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由____县人民法院裁定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____县黄庄镇白卫路 地址: 县 乡(镇) 韩村工业区 村
电话:039X3566
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就 黄金进料委托加工 项目事宜,我方做出如下报价方案:
1、加工方式:黄金重熔更改尺寸大小
2、加工费单价: 元/克黄金
3、加工时间: 小时 (按 公斤为基础计算)
4、实际加工损耗:小于 % (按重量计算)
5、加工成品商标:出口境外的成品不能印制紫金注册商标(图形),但可按客户要求定制商标,具体费用另计。
6、加工税费自理,加工费开具发票
7、我方提供加工相关工艺流程、工艺简述、加工设备名称、环评报告等资料并协助客户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海关加工贸易手册填制、核销事项。
本报价方案是双方合作的基础,双方的具体合作内容以双方的正式合同为准。
公司
代表人签字:
时间:
甲方: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之原则,在双方自愿、意向表达清楚明晰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并据此形成有效的法律依据,用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一、 合作事项
1、甲方为乙方专门加工“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相关系列产品。所加工产品的许可批准文件、产品配方、技术、工艺标准、及法律规定与产品制造的全部相关事项由甲方负责。并由甲方严格按标准组织原料采购、酿造、泡制、调制、灌装、包装、检验、储运等全部生产事宜。
2、每次甲方向乙方交货时须提供真实有效并且清楚明晰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质量检验报告、卫生防疫化验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同时甲方应尽可能的为乙方提供有利于乙方开拓市场的便利条件,甲、乙双方都应严格为对方保守一切商业机密,并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相关系列产品的包装定位、设计、制作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独家负责该产品的市场运营规划、销售、宣传。
4、如甲方的经销商客户有意经营“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其他相关的系列产品,甲方应通过乙方与客户直接洽谈,不得私自销售或以非销售的方式提供“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相关系列产品。
5、如乙方的经销商客户有意经销由甲方生产的除“健康动力”系列产品之外的所有产品,乙方也需通过甲方直接与客户直接洽谈。
6、甲、乙双方承诺:不得与已经销对方产品的经销商客户洽谈同类产品销售事宜。否则视为违约,每违约一次应向对方一次性赔偿20万元的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确定标准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截止到违约的当天,该经销商客户累计销售对方产品总金额的3倍。并立即停止违约。
7、甲乙双方承诺:在包装装潢方面,不得相互模仿,否则模仿方应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非经济损失,并立即停止违约。
二、产品价格
1、全部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时的到岸价如下:(为保证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的品质和市场竞争力,所有健康动力产品所采用包装物的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同档次劲酒包装物的质量标准)
2、如纸箱、纸标等纸质包装物由乙方制作并且费用由乙方承担时,则需另外从产品价格中扣除纸箱、瓶标的制作成本。以1箱×24瓶×125ml裸瓶彩箱装为例:纸箱按2.5元/只计算,瓶标1元/箱,共3.5元。即纸箱纸标由乙方制作并送到甲方处,甲方将产品生产完成送到乙方仓库时,乙方只需再向甲方交纳36.5元/箱即可(40元-3.5元)。
3、主要原材料小麦(以小麦作为高粱的参照物)、玻璃瓶、纸质包装物这三项中的两项同时涨价、落价幅度在30%以内时,乙方不得提出降价要求,甲方也不得提出涨价要求。涨、落行情走势确定的依据为普遍的市场行情,而非某一特定的地区市场涨、落行情。 只有其中的两项同时涨价、落价超过30%并维持在30天以上时,双方才可以提出涨价或落价要求。具体的涨价、落价标准由双方充分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
4、否则任意一方单方面强行提出涨价或落价要求都视为提出方单方面违约,另一方有权并有权要求违约方一次性赔偿50万元的违约金。同时违约方应另外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本协议签订之日截止到违约当天,乙方累计销售“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总金额的6倍),并立即停止违约。
三、货款结算
1、乙方向甲方提出生产计划(最低一次不得低于500箱),甲方应在乙方报出生产计划的5天内将产品运送到乙方处。
2、如甲方不能按时交货,应按下列标准向乙方赔偿违约及全部经济损失:
①、如交货延误的时间在5天之内,应向乙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按乙方当次订货总金额的1%/天计算,违约金应在10天内结清,并立即停止违约。
②、如交货时间延误了10天以上(含10天),应向乙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按乙方当次订货总金额的20%/天计算,违约金在10天内结清,并立即停止违约。
③、如交货时间延误了15天以上(含15天),应向乙方赔偿一次性违约金50万元,并赔偿乙方全部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标为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本协议签订之日截止到违约当天,乙方累计销售“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总金额的6倍,并在10天内结清,同时应立即停止违约。
3、乙方验收无误后一次性向甲方结清货款。如乙方不能及时一次性向甲方结清货款,则应按如下标准向甲方赔偿违约金及相关经济损失。
①、如拖欠货款的时间在5天之内,应向乙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按乙方当次订货总金额的2%/天计算,并在10天内结清,同时应立即停止违约。
②、如拖欠货款的时间在10天以上(含10天),应向乙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按乙方当次订货总金额的20%/天计算,并在10天内结清,同时应立即停止违约。
③、如拖欠货款的时间在10天15天以上(含15天),应向乙方赔偿一次性违约金50万元,并赔偿乙方全部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标为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本协议签订之日截止到违约当天,乙方累计销售“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总金额的6倍,并在10天内结清,同时应立即停止违约。
四、产品质量
1、在产品的保质期内,所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及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2、在确定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通告了甲方的当天起,甲方应在15天之内解决产品质量问题及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相关损失。
五、产品销售
1、“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境外由乙方唯一独家专销。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除乙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及个人销售或以非销售的方式提供“健康动力”德亿参茸酒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
2、如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向除乙方之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销售或以非销售的方式提供“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每违约一次应向乙方一次性赔偿20万元的违约金,并按已销售或提供的“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总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金额的3倍赔偿经济损失费,一次性违约金和经济损失费应在10天之内结清。并立即终止违约,停止向除乙方之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销售或以非销售的方式提供“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
六、合作期限
1、双方同意合作期限为20xx年,如本协议到期前一年双方中的任意一方未提出终止及变更意向,本协议到期后自动延长五年。
2、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乙双方中的任意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终止本协议,否则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一方为单方面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一次性赔偿100万元违约金,同时还需要另外向对方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确定标准为:本协议签订之日截止到违约的当天,乙方累计销售“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总金额的6倍(产品价格按本协议规定的甲方向乙方供货价格的2倍核定)。
3、用以衡量并确定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具体行为:
①、乙方向甲方以书面的形式提出了《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生产计划》,甲方未按《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生产计划》要求组织并实施生产。
②、甲方虽然按乙方提出的《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生产计划》组织生产,但交货的时间超过30天(从乙方书面提出《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生产计划》的当天起,截止到乙方实际收到按乙方当次《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生产计划》中所要求的全部产品的当天)。
4、用以衡量并确定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具本行为:
①、甲方按乙方提出的将《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生产计划》中所要求的全部合格的产品送到甲方仓库时,乙方验收无误后,乙方向甲方拒付货款。
②、乙方收到全部合格的产品后,乙方付清甲方货款的时间超过30天(从乙方实际收到《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生产计划》中所要求的全部合格产品的当天起,截止到乙方实际结清甲方全部货款的当天)。
七、 其他事宜
1、本协议构成了双方之间就本协议所述内容的全部解释,取代所有先前或当前有关的口头或书面协议和理解。双方只有通过其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才可以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正。
2、双方重大事项的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的公司名称、注册号、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执照的有效期、业务重组、经办人、字号名称、注册号、经营场所、经营者姓名、组成形式,经营范围及经营方式、执照的有效期、业务重组、经办人等等相关事宜的变更,不影响本协议的继续执行,本协议所规定的合作事项及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等,在上述事项变更后仍然合法有效。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仲裁,或向郑州市人民法院申请起诉。
4、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七日内进行本协议所涉及的财务清算,并于清算完毕之日起七日内付清各项款项。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加工订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规格、数量和质量:
1、用乙方原料完成工作的,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订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订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订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订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订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订作物日期的计算: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订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订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订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取订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可向乙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甲方可向乙方给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订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订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订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订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 %( 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 %(20%-60%幅度)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订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甲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订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订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 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订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 %(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 %(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订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订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订作物的,乙方有权将订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订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订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订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适应市场经济,更好地开拓市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加工生产系列化妆品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1、乙方委托甲方生产的化妆品统一以甲方名义生产,乙方负责其委托加工的系列化妆品的销售工作。
2、乙方委托加工的系列化妆品,其资金、技术、销售(售后服务)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自负盈亏,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3、甲方允许乙方委托加工的化妆品包装上使用甲方的名称及有关证号〔上海尚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卫生许可证:(__)卫妆准字06-_k-0016号、生产许可证: _k 16-108-_〕。
4、乙方委托加工的系列化妆品,其产品质量要求、包装标签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发布、制订的标准执行,如有产品需自拟标准,则甲方可以负责申报,费用有乙方支付。
5、乙方投资开发的各种规格产品,其包装标签需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生产。
6、乙方出品的系列化妆品在本协议期内,需自行或委托甲方送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上海市洗涤剂化妆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需确保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等证件的有效性,否则视同甲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8、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期内,乙方投资开发的各种规格产品不得委托第三方加工,否则视乙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9、本协议有效期满前两各月,任何一方可就是否续约通知对方。如有意向,双方可续约。如未续约,则从协议终止日起,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名义生产化妆品(原协议期内所订包材用完为止)。
10、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而签定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编号: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加工数量、规格、标准、质量、交付时间、价格等事项,以双方协商另行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双方签订的本形式确定。
第二条甲方责任:(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1、每次以订单合同形式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每次订单向乙方提供加工品规格、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委托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确定的标准及要求进行验收货品食品代加工协议书食品代加工协议书。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不能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提供。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照甲方确定的规格、数量、质量、生产标准等进行生产,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
3、乙方验收甲方新到包装袋和礼盒及瓶罐等,因验收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损坏,应承担相应赔偿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乙方应保证按时完成交货,如出现延迟交货乙方每日赔偿甲方此批订单总值的1%的违约金,并尽快完成订单,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6、制造材料交付乙方后,乙方应自费承担储存和保管,如造成损坏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7、乙方应将各种原辅料损耗率控制在双方商定的范围内,损耗超出正常损耗率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应给甲方人员提供监控生产过程的便利和协助。
9、乙方不得将甲方包材、原料、印刷有甲方标识的物品用于为甲方加工之外的事项中。
10、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保证在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下不单方面拒绝甲方加工要求,为甲方加工生产所需的资质和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资质和生产条件更改时及时告知甲方。
11、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12、乙方应对生产加工环节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利益受损,乙方应对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13、乙方使用食品添加剂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产品的安全、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不得将该产品投向市场,销售权归甲方所有。
15、在生产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其它财产损失,应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甲方包材、印刷有甲方标识的物品和其他甲方交付给乙方的物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付款方式、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由甲乙双方商讨后以实际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六条验收标准: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商讨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第七条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商讨后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另行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九条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与本合同同等有效,如有重复和矛盾之处以另行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食品代加工协议书食品代加工协议书。
第十一条如遇合同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传真号: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乙方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传真号: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重庆市百业兴食品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华创大厦22楼12-13室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贴牌生产食品系列事宜,在双方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委托生产合同书,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共同遵守本合同书。
一、双方承诺:
1、甲方系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单位营业执照证书等合法手续。
2、乙方具备生产相关产品的合法资质,证书手续齐全真实,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
3、产品质量以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样本质量为标准。乙方在产品加工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法规,不得添加任何违禁添加剂,产品出厂前,必须经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若甲方在销售过程中成品在保质期内出现,如涨袋、漏气或变质等情况,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在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出现滞销情况,乙方不予退货,由甲方自行处理。
4、甲方全面销售,乙方不得销售该产品。
二、委托生产品项、名称、规格及价格
1、乙方为生产单位:按照甲方需求,给甲方生产合格( )系列产品。
2、甲方为委托单位,其商标( )为甲方所有。
四、结算方式
1,乙方应保持价格稳定,如遇原材料价格调整导致甲方产品供货价格波动,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5天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款到乙方指定账户后经核实乙方再进行生产
五、交货日期
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十天内货到甲方仓库(因前期生产未调整过来有可能会出现延误),如果超过十天,从第十一天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已付该批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天灾等不可抗力之特殊情况除外)。
六、交货地点
甲方仓库:
联系人:
七、交货数量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订单品种、数量组织生产,数量控制在订单数的正负10%内,订单以传真内容为准。如未按订单生产,甲方有权拒收(如甲方条件过于苛刻,乙方有权拒绝生产,并进行协商解决)。
八、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 20_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它事宜
甲方: 乙 方:重庆市百业兴食品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合同编号: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 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名称:________ 款号:________ 件数:________
颜色:________ 码数:S M L XL
总件数:________
单价:________
备注:________
第二条:原材料
由甲方提供。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挪做他用。
第三条 服装质量
加工成品质量按甲方提供的样衣或乙方按照甲方的生产工艺单制作的产前样执行,产前样仍需要修改的,以产前样和双方签字的修改意见作为验收的依据。样衣、生产工艺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样衣或图片) 、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甲方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复,乙方有权停 止工作,并在 2 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 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第五条 包装方式
内用______________,外用________包装,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六条 服装交付
1、交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七条 服装验收:甲方派跟单员到乙方工厂跟进产品工艺,生产进度。对甲方跟单员在 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及时改正。
第七条 定单完成后,甲方对货物进行全面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
2、认真核对货物的品名、款号、数量、唛头,准确无误后方可抽样。
3.验收方式:产品按 30%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
4、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 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
5、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6、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 2 天内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7、对于乙方返修后的加工成品由甲方依照上面的验收标准再次检验,对于再次检验, 不合格的加工成品交由甲方处理, 并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费用中扣除不合格产品的成本价格
第八条 报酬结算
1、付款期限:甲方应于货物验收无误后、提货前付清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制作中途未经过双方同意,私自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3)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20日不领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乙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4)无故中止合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费用。
(6)甲方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甲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为外发加工总费用的10%/天。 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订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黄金进料委托加工 项目事宜,我方做出如下报价方案:
1、加工方式:黄金重熔更改尺寸大小
2、加工费单价:0.2元/克黄金
3、加工时间:小时 (按200公斤为基础计算)
4、实际加工损耗:小于0.02% (按重量计算)
5、加工成品商标:出口境外的成品不能印制紫金注册商标(图形),但可按客户要求定制商标,具体费用另计。
6、加工税费自理,加工费开具发票
7、我方提供加工相关工艺流程、工艺简述、加工设备名称、环评报告等资料并协助客户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海关加工贸易手册填制、核销事项。
本报价方案是双方合作的基础,双方的具体合作内容以双方的正式合同为准。
_________公司
代表人签字:
时间: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定作物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定作物、数量、加工费、交货期限
品名单位数量加工费(元)交货期
单价总 额
合计价款人民币:
备注1、 具体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以甲方生产计划单为准。
2、 合同价款含税。
3、 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 按 人投产,如不能按时交货,则双方协商适当延长货期或减少生产数量。
第二条 原辅材料供应及检验
1、定作物原辅材料由甲方提供,具体材料名称、数量及定额指标,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标准等技术资料执行。定作物原辅材料消耗有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签字认可。
2、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原、辅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对其数量、质量、规格检验,发现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在收到原辅材料之日起五日内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进行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乙方逾期通知的,视为甲方提供的原辅材料数量、质量、规格等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第三条 定作物必须符合产品标准及双方确认封存的样品,乙方予以报样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封样后,乙方方可组织生产。
第四条 甲方可派遣质检跟单人员进行质量检查、监督,食宿等由乙方负责安排,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提供的产品标准等技术资料,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用于非甲方业务或向第三方披露。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触犯法律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在完成定作物三日内归还甲方所有技术资料。
第六条 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工艺标准、设计要求不合理的,应在三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五日内答复。
第七条 乙方必须在双方协商好的日期完成定作物的制作,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发出 对外加工,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 交货及运输
1、定作物的包装要求:定作物的包装要求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标准执行,按单号号型整箱包装,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
2、履行合同所产生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交货时,甲方应及时按照产品标准及双方确认封存的样品对定作物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外包装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合格证明,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定作物经甲方验收全部合格,乙方凭甲方收货单、质量检验合格单、增值税发票与甲方结算,款到发货。乙方未将实物样品、剩余材料、技术资料等退还给甲方或退还不齐全的,甲方有权对加工费不给予结算,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标准产品:乙方按照甲方通知要求单独生产标准产品,单独标记。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超过本合同约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2、甲方逾期支付加工费,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加工费部分的1‰偿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定作物质量或规格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加工费;甲方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当返修、更换、重做等补救措施,并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乙方在采取上述补救措施后,定作物仍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退货或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因包装不符合本合同约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3、如按第一条备注4,乙方仍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重做等),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加工费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交付定作物时间超过三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4、乙方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辅材料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5、甲方的工艺标准和设计需要改动的,应通知乙方,乙方应于接到通知之日起即予以调整。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未予以调整,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5日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应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并可以免除责任。
2、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和变更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所有合同条款以打印文本为准,涂改无效。如一方需要更改合同,须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并就变更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方可变更。如若双方就变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提议变更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2、甲乙双方均承认其已审阅、理解本合同及相关附件的全部内容,并同意取代甲乙双方之间此前关于此次合作所做出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承诺。
3、如在本合同尾页及骑缝处无乙方的合同章,甲方可认为本合同无效。
4、所有有关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修改均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方为有效,甲方的经办人个人签字如无甲方合同章,则甲方不予认可。
5、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地址或联系人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因变更产生的通知不能所引起的损失由该方承担。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如若发生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当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甲方生产承制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中所提及的“经济损失”包含直接经济损失以及一方当事人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可得利益损失。
四、产品消耗定额附后,生产通知单附后。
材料联系人:
技术联系人:
生产联系人:
甲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税号: 税号: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