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书(实用3篇)

期限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书(精选3篇)

期限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

单 位 类 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 记 注 册 地

实 际 经 营 地

劳动保障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全称

单 位 类 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 记 注 册 地

实 际 经 营 地

劳动保障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甲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双方应以书面方式办理续延手续。

二、派遣岗位、人数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员工)的岗位和人员数量如下:

(1)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甲方承担对员工的用人单位义务,乙方承担对接受的员工的用工单位连带责任义务。

乙方承诺,以上岗位工种符合国家关于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要求,并保证没有将延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员工在乙方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 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2、休息、休假:按国家和乙方的 规定执行。

3、乙方负责保障员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员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1、员工享有与乙方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乙方商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员工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 )方式:

(1)员工实行月薪制,每月为 元,具体办法按照乙方 规定执行。

(2)员工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员工的基本工资为每月 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 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乙方 的 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 。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员工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五、社会保险

1、员工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商定,员工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 )方式结算:

(1)由甲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乙方直接发放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结算一次员工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2)由乙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乙方安排员工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员工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负责定期为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按每月 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岗位津贴(补贴)。

3、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员工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员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救治、保障员工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连带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的连带义务。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员工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及员工协商续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员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员工义务,或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员工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乙方承担对员工的义务,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4、员工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乙方有权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员工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乙方需退回的,应与甲方协商妥善处理办法。

5、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间,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甲方和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八、本协议履行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双方或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九、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工资费用、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服务费。

2、费用结算标准:

(1)劳务工工资费用由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及应发放的员工的工资总额按月支付甲方。

(2)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由甲方负责,保险费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派遣员工总数每人每月 元标准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的 %收取劳务派遣服务费。

3、乙方每月 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帐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4、甲乙双方不得向员工收取任何费用。

十、其他约定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处理。若因员工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积极协调解决,并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依法将本协议内容告知员工。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期限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书 篇2

协议编号( )

地址:

电话:网址:

用工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派遣单位: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公平互利、全面履行”的原则,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双方开展派遣合作事宜达成以下一致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用工需求、派遣岗位、录用条件等要求,派遣已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员工至甲方处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三方关系如下: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用工需求、派遣岗位、录用条件,合法使用乙方派遣员工,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

2、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并向甲方收取劳务服务费。

3、 派遣工是指由乙方聘用并建立劳动人事关系、工资保险关系和劳动用工手续归属乙方,所有用工乙方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条 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前,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协议的,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2、协议期满前,任何一方如不续约,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如无书面通知不再续约签协议,视为双方同意续延一个协议周期。

第二章 派遣员工的管理

第三条 派遣员工在甲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录用条件、薪资待遇等,甲方应先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与派遣员工在依法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中确定上述内容。

第四条 甲方调整涉及派遣员工重大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如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加班费、工资待遇等)的事项时,甲方应先与乙方协商,经派遣员工同意后方可调整。

第五条 甲乙双方有权利各自制定涉及派遣员工的规章制度,并向派遣员工履行告知义务。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将上述规张制度提交对方备案。

第六条 派遣员工考勤、考核和工作时间

1、每月 1 日至 30(31) 日为一个考勤统计周期。

2、派遣工实行 标准 工时制度,由甲方负责依法安排作息时间。

3、派遣工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负责按照规章制度对派遣工实施考勤和劳动纪律管理,并将考核、考勤统计结果于每月 5 日前反馈给乙方。

第七条 派遣员工工资及福利待遇

1、 派遣员工工资标准由甲方依法制订。因甲方原因致使派遣员工未能正常出勤造成派遣员工当月低于用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甲方补足。

2、 派遣员工医疗期工资待遇、甲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由甲方按照国家及用工地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并支付。

3、 派遣工非因工伤亡所需支付的社会补偿费用,由甲方承担。

4、 甲方依法确定派遣工的意外保险等福利,由乙方依法办理相关投缴手续,并向甲方备案。

5、 甲方应保障乙方派遣员工享有休息与休假的权利并依法支付假期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

1、 甲方负责派遣员工的现场管理,如派遣员工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该派遣工追究赔偿,乙方应积极协助。

2、 甲方有权依据规定,将派遣员工退回给乙方。

3、 甲方依据规定将派遣工退回乙方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员工或者额外支付派遣员工一个月的工资,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支付经济补偿金、病假工资和医疗补助等法定用工单位应支付的待遇。

第九条 甲方义务

1、 派遣工正式入职后,甲方应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履行用工单位的告知义务,并完成派遣员工的各类技能培训、安全培训等。告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岗位工作要求和合格标准、出勤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及依法制定各类规章制度等。

2、 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国家及省市要求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用品等。

3、 派遣员工发生事故的,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协助乙方收集相关事故资料。

4、 派遣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停工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支付。

5、 乙方应办理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按照国家及省市工伤保险的规定社保未能报销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 甲方应将辞职或自动离职的派遣工信息及时间向乙方反馈,以便乙方及时办理相关停保或退保手续;因甲方迟延反馈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 甲方进行批量裁员时,应积极配合乙方妥善处理退员事宜,并按协商一致的标准向被裁员的派遣员工结清全部工资待遇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章 乙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 乙方权利

1、 乙方有权督促甲方对工作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及时维修、保养,以保障派遣员工的人身安全,保证劳务派遣正常进行。

2、 乙方有权对甲方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交涉意见,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交涉意见后,应及时书面回复,停止实施违法或不当行为,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十一条 乙方的义务

1、 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派遣员工个人职业信息资料,包括身份证、健康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学历证明等复印件。

2、 依法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确认工资待遇、办理用工手续。

3、 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完成对新员工录用派遣员工的公共职业培训承担相关费用。培训内容包括不限于: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和地点、派遣期限、职业危害、公共生产状况及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等。

4、 妥善协调,处理甲乙双方于派遣工之间的关系,但乙方管理人员不得在甲方工作场所从事与双方合作无关的事务。

5、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发放派遣工工资。不得随意克扣甲方已全额支付给派遣员工的工资。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 依法为派遣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因乙方未及时为派遣工办理缴纳社会保险所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7、 派遣员工发生工伤的,乙方应按照国家及省市工伤保险规定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及相关理赔事宜。

第五章 费用结算支付

第十二条 本协议所指劳务服务费包括:

1、 派遣员工工资;

2、 意外保险;

3、 劳务服务管理费;

4、 本协议有限期内经双方确认的其它费用。

5、 上述各项费用的具体标准见附件一《劳务派遣费用项目构成明细表》

第十三条 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1、 派遣员工工资:

甲方于每月 10 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向乙方提供所有派遣员工的考勤、考勤及其他相关资料。乙方收到后,制作成乙方格式的工资表给甲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于每月7日前将派遣员工上月工资转账至乙方账户。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派遣员工上月工资后 3 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给派遣员工。

2、 劳务服务管理费:

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的标准于每月 7 日前将上月劳务服务管理费随乙方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等一并支付。

3、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第十四条 如国家或区市政府部门就工资、保险福利及税收等政策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应调整后的政策所确定的基数、比例等相应调整附件一和附件二中的费用标准。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因违约需承担经济赔偿,甲方有权在当期结算的费用中直接扣减。

2、 乙方故意拖欠员工工资或加班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违约责任

1、 因甲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导致派遣员工向劳动或司法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或诉讼,所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

2、 退员补偿:

因甲方原因发生退员时,首先由乙方进行合理安置,对乙方安置员工(含伤、病、孕员工)的经济补偿按实际发生数由甲方承担。

3、甲方无故拖欠乙方费用(含乙方基于本协议合作原因依法垫付本应甲方承担的工资/补偿款项)的,每日应按拖欠费用总额3‰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的违约金,甲方连续拖欠款达3个月以上(包含3个月),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依法追回欠款和违约金,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赔偿责任。

第七章 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 协议终止

1、 协议期内,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或变更协议内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解除或变更协议内容。对方不同意解除而另一方自行终止的,以书面通知生效日视为解除日,但解除方应按上一月劳务费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2、 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自协议解除或终止之日起的10天内及时交还甲方的工作物品、授权书等,清理乙方物品,撤离甲方场所。

第十八条 附则

1、 本协议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确认”等事项应以直接送达或快递等书面形式或以本协议确定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文件为标准确定其效力。

2、 双方确定如下人员负责本协议相关履行事项的联系沟通,如有更改,应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甲方联系人: 职务: 电话:

乙方联系人: 职务: 电话: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若协商无法解决的,双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期限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址:

电话:

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派遣人员的数量、岗位、派遣期限

1、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根据甲方需求向甲方派遣员工,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派遣员工工作。

派遣员工与甲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2、根据甲方需求,乙方派遣符合甲方用工条件的名员工到甲方从事等工作,派遣期限年。

3、在本协议签定之前,派遣员工曾经与甲方发生的劳动关系及相关责任,由甲方按规定办理。

乙方只承担与派遣员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法律责任。

二、派遣员工的劳务报酬和支付办法

1、甲方按国家和本省劳动工资有关规定制定派遣员工薪酬制度,并经职代会通过或征求工会意见后,在派遣员工上岗前将薪酬制度告知派遣员工。

2、甲方可根据派遣员工岗位变动变更派遣员工的报酬。

3、甲方可根据经营效益和派遣员工的技能增长情况增加派遣员工的报酬。

4、甲方可按月向派遣员工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或通过乙方转付。

5、甲方支付于乙方的派遣员工报酬不得低于当地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6、甲方于每月日前按时将派遣员工的劳务报酬款转账给乙方,逢节假日或双休日顺延。

乙方在收到甲方为乙方派遣员工支付的劳务报酬款项时,需在五日内(逢节假日或双休日顺延)将扣除《税法》规定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的款额完整打入由乙方办理的每个派遣员工的银行工资卡帐户中。

三、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福利待遇

1、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1)甲方应按社会保险规定标准,按派遣员工的基本工资元/月人派遣员工数甲方承担的各种社会保险比例[按基数元(养老保险18%、失业保险2%、),按基数元(生育保险0.7%、工伤保险

1.5%)]转交乙方各项保险办理参保手续。

(2)乙方按上述基数从派遣员工每月报酬中按社会保险规定标准代扣个人应缴纳部分(养老保险8%,失业保险1%)。

(3)上述两项合并后由乙方按月负责办理缴纳手续。

各项保险的基数如遇政府政策性调整甲方应按相关规定做相应的调整。

如需补交的按规定标准补交。

(4)为了使派遣员工在外派甲方劳务时,偶发工伤事故的待遇能够落实,本协议一经签订,甲方需按约定的基数即支付当月的工伤生育保险费元/人,并提供派遣员工的花名册清单(含身份证号码),由乙方在收到保险费用的次月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投保,逢节假日或双休日顺延。

如果甲方未支付保险费用,自甲方接收派遣员工之日起至乙方办妥保险之日前发生工伤事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乙方收到保险费未按规定时间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投保,期间发生了工伤事故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约定基数足额缴纳保险费用,若乙方未能足额缴纳保险费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医疗保险

按下列第种方式执行。

(1)医疗保险费用由甲方和派遣员工共同承担,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由乙方办理参保手续,派遣员工医疗待遇按医保机构规定执行。

(2)甲方承担为派遣员工购买商业保险的意外伤害和因疾病住院险种的费用,派遣员工发生医疗后的费用,由乙方向商业保险公司办理申报理赔。

超出商业保险理赔金额部分,由甲方参照当地政府医疗规定待遇标准执行。

3、福利待遇

(1)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享有与工作岗位内容相关的福利待遇。

(2)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及其待遇,按甲方制定的规章执行。

4、工伤事故处理

派遣员工在甲方单位工作期间因工负伤,由甲方现场单位负责组织抢救,并及时通知乙方派员协助甲方处理善后工作。

甲方应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向乙方提供工伤经过报告一份,乙方负责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在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工伤保险机构应支付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超过保险机构理赔范围依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由企业承担部分由甲方承担。

如本协议到期终止,本协议的本条款仍有法律溯及力。

甲方应对因工伤残人员、因工死亡家属履行至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待遇结束止。

甲方与派遣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工伤人员的统计不进甲方的报表,由乙方单位统计上报。

四、派遣员工的管理

1、培训

(1)派遣员工上岗前由甲方组织培训学习或委托乙方培训,合格后派遣员工正式上岗。

培训内容包括与岗位相关的应知应会安全教育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等。

(2)甲方为提高派遣员工技能而出资选送培训的,由甲方与派遣员工签订培训与服务协议,同时将协议复印一份给乙方备案。

2、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应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以及与岗位相关劳动防护用品。

3、违反规章制度的责任

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和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以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因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履行职责或因泄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派遣员工的民事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甲方可将此情况书面告知乙方,乙方配合甲方共同追究派遣员工的经济赔偿。

4、退工

(1)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后,变更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2)甲方依据《民法典》第39条规定辞退派遣员工,无需提前通知;因甲方原因需裁减辞退派遣员工的,甲方需在确保乙方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将退工单书面通知乙方,其退工单一式三份,说明理由和退工日期,并提供相应证据。

其中,一份存根,一份交派遣员工,一份交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具的退工通知单后,应予以接收并负责办理解聘手续。

(3)如甲方需派遣员工保守商业秘密,由甲方与派遣员工直接订立商业保密协议供派遣员工遵守履行。

(4)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将其退回乙方。

(5)因甲方单位规章不合法或单位规章中规定的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的理由不成立(由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认定),造成乙方向派遣员工承担的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五、费用的结算

1、甲方按时(每月日前)向乙方提供当月派遣员工的劳务报酬分解表及增减员表(电子邮件或传真),并将各项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乙方在收到各项费用和劳务报酬分解表后五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出具各项费用的正式票据。

费用未到乙方账户,本协议约定的相关条款,如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无法缴交,发票无法开具,工资无法及时发放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元/人?月

六、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派遣员工的休息休假制度按甲方规定执行。

(2)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并根据甲方实际情况,依法制定对派遣员工的管理规定与办法,书面告知派遣员工,同时提供乙方一份备案。

(3)定期组织对派遣员工进行思想、生产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以适应甲方生产工作需要。

(4)在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条款的范围内,对派遣员工有退工权,并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定向乙方支付退工的补偿金或赔偿金。

(5)派遣员工在甲方单位服务期间,发生的职务行为过失,造成第三人损害的,该过失行为是维护甲方企业利益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6)为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乙方委托甲方组建工会组织并同意派遣员工参加甲方的工会组织。

2、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建立、解除与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

(2)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派遣员工的合法聘用手续。

(3)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并足额缴纳派遣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4)教育派遣员工遵纪守法、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严守甲方商业秘密,努力工作。

(5)做好派遣员工有关劳动档案管理。

(6)配合甲方做好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终止工作,并办理劳保用品的收缴工作。

(7)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国家、省市劳动保障方面新的政策规定,协助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

(8)每月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派遣员工劳务报酬后,应按协议约定时间按时足额发放派遣员工当月劳务报酬。

七、本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经甲、乙双方签章即生效。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如遇特殊情况,一方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征得对方同意。

本协议适用、解除和终止以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的适用、终止或解除为前提。

2、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八、违约责任和本协议争议处理

1、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信守。

2、由于一方原因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问题,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应根据对方经济损失情况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经济赔偿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3、甲、乙双方均按本协议履行各自的责任、权利、义务,若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争议方书面告知对方争议内容,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2)依法向协议签约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面晤协商一致后拟就补充协议条款,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产生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条款规定订立,“事实清楚,条款明确,于法无悖,依约履行”,对双方都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十一、本协议共四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福州市(乙方住所地)签订,并履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承办人:承办人:

电话:电话:

财务联系人:财务联系人: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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