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合作合同(精选3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发挥人才市场中介机构优势,作为乙方学员就业优先推荐合作机构;
2、在甲方网站(_________)的培训频道为乙方提供以下五项免费服务:① 发布公司基本简介;② 发布培训课程信息;③ 发布最新培训资讯;④ 发布培训导师信息;⑤ 发布成功案例。
3、将乙方宣传资料摆放在甲方招聘会现场的培训资料索取处,供招聘企业及个人求职者免费索取。
二、乙方责任
1、将甲方网站纳入乙方对外平面宣传体系(海报、招生简章、宣传单张等),作为乙方的网上报名点之一(即在乙方宣传资料显著位置标明“更多课程请访问:_________”);
2、如乙方有自己的公司网站,则必须在乙方网站首页为甲方网站作LOGO图片链接;
3、在合同期限内,为通过甲方宣传渠道而报名乙方培训课程的会员提供 折课程优惠;
4、在乙方培训现场为甲方提供宣传场地。
三、违约责任
1、如甲、乙双方有一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拒不履行相应责任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就此提出相应赔偿;
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双方的责任不能按规定履行的,可延后履行,或双方协商,终止协议。
四、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在协议期内发生纠纷,甲乙双方本着互相谅解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3、本协议到期如未续约,视为自动终止。
五、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作为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甲乙代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方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资源互补,在畜禽兽药品牌经营的项目上进行合作,特订立本协议:
合作基础
甲方:
1、确保企业信息合法性,并提供适当的技术咨询;
2、确保原料品质、生产品质、成品品质的合格以及稳定;
乙方:
1、确保合同期内的产品销售额度;确保按照合同支付货款额度。合同目标:方须提供合格的畜禽粉散剂,以及水针剂;乙方____年运营目标销量______元。乙方再签订合同日起5个自然月内汇款达到____________元,甲方提供产品乙方需要再合同签订起12个自然月内接收完毕;甲方有责任为乙方提供适当的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供更新、更换产品!乙方须承诺除甲方提供产品有不合格产品、无效产品不得进行退货!
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______个自然月。
合同奖励:甲方承诺自签订合同日起5个自然月内,货款支付额度达到20万元;甲方查询收到金额起7天内赠送乙方五菱之光面包车一辆,或不超过4万元的现金!合同期间内乙方超额度完成合同定制金额,按照超出金额的10%进行利润返还!
违约责任:
1、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仍应赔偿履约一方的经济损失。
2、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在合作期间,有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毁灭性疫情等其他不能预见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影响运营目标达成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及决定合作是否延续。
其他约定: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方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争议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方各份,补充合同及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方:北京中熙腾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先法
乙方:长沙亿梦阁礼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姚
甲乙双方应合作进行电子商务事宜,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合作方式
甲方在旗下电子商务网站及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约定渠道代销乙方产品,甲方向消费者收取货款,甲乙双方定期结算,甲方按照结算向乙方付款。
第二条授权经销
1、在乙方收到甲方首发货款之后方可上传图片。乙方授权甲方作为乙方经销商,具体授权范围如下:授权销售产品范围为下列第 1 种:
1)附件所列产品;
2)乙方生产或销售所有产品,具体以定单为准;
3)其它:
授权销售渠道范围为下列第 2种:
1)甲方网站;
2)甲方网站及甲方店面;
3)其它:
授权销售地域范围为下列第2种:
1)限于网站销售,但无地域限制;
2)不限;
3)其它:
授权销售价格(甲方对客户的销售价格)为下列第 2种:
1)由甲方自行决定对外销售价格;
2)其它: 由甲方决定对外销售价格,但不得低于我公司规定零售价的7折出售。
授权进货价格(乙方与甲方结算价格)为下列第 种:
1)见附件;
2)其它: 见附件,附件中供货价为产品零售价的5折。单个产品一次性拿500份以上给零售价的4折,单个产品总拿货量超过1000份是零售价的4折
2、在授权范围内,甲方有权以乙方授权经销商或类似名义对外进行宣传,有权在销售渠道中对产品进行展示/宣传/推广,但不得有损乙方商誉。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电子商务平台(网站)的维护/运营、营销/推广、订单受理;
2、按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约定与乙方定期进行结算,并依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
3、其它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按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约定与甲方定期进行结算;
2、按照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的约定,根据甲方提供的订单对客户发货;
3、保证乙方所供应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并无任何权利瑕疵。如因此导致任何争议或索赔,应由乙方承担;
4、根据甲方要求,力所能及的提供产品的有关宣传材料;
5、其它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费用与结算:
1、押金: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存入 10000(壹万元整人民币,作为乙方发
货的押金。当依据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约定,已经符合甲方向乙方付款条件时,乙方可直接从押金中抵扣应付款项。当押金经抵扣后低于20xx(贰仟元整时,甲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帐户付款,具体数额可双方商议,但押金净值不低于10000(壹万元整),否则乙方有权停止受理订单。同时,当甲方的订单金额超过其给予乙方的押金金额时,需将超出的金额全额支付之后,乙方方进行发货。
当乙方发现押金经抵扣后低于 20xx(贰仟元整时,乙方应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押金净值符合要求。双方合作解除后(无论何种原因),押金在扣除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约定的甲方应付款项后,余款应在合作解除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给甲方。
2、物流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由乙方支付物流费用时,该物流费用由乙方垫付,经结算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物流费用结算标准按如下第1 种执行:
1)以物流公司出具的发票或收据为结算标准;所开具发票税点和发票快递费用由甲方承担。
2)物流费用按此标准执行:
3)其它:
3、结算:
结算周期为第 1 种:
1)月;
2)季度;
3)年;
首次结算日: xx年 8 月 10 日,其后按结算周期类推。
结算方式为:以甲方网站后台统计的有效数据为准,乙方如有异议,可提供发货凭证进行核实。乙方确已发货,甲方应承担货款及物流费用。
付款时间:结算后3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亦可直接从押
金中抵扣。
发票:乙方应于结算后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发票。发票税点及发票的快递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4、乙方指定收款帐号:
户名:长沙亿梦阁礼品有限公司
开户行: 湖南交通银行高桥支行
账户:
第六条双方指定联系人
甲方联系人: 金霞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手机:
传真:
乙方联系人:刘茜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手机:
传真:
第七条 发货
1、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定单向客户发货;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定单后 48 小时内将货物交给物流公司发货。
3、乙方指定接收定单方式:
电子文件传输,需双方沟通确认文件已成功发送和接收甲方定单发送至乙方指定接收方式之后,即视为乙方已经收到甲方定单。接收方式如有变动,应提前至少两天通知甲方。
4、乙方如不能正常发货,应在收到甲方定单后 24 小时内告知甲方。
第八条 售后
1、乙方应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包括依法履行三包义务。
2、客户依据与甲方的约定退换货的,乙方应配合进行退换货,由此增加的物流费用由甲方承担。但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引起退换货的,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是因物流过程中出现损坏,则由甲方、乙方、物流三方沟通共同承担。
3、客户投诉处理:对于甲方转达给乙方的客户意见/投诉,乙方应在收到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反馈。
第九条 客户信息
乙方应对甲方提交订单上的客户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亦不得在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约定目的以外使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产品有任何质量或权利纠纷,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
2、甲方的销售行为有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导致乙方受到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未及时发货的,每延迟一日,应按货物金额的千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未及时付款且乙方无法通过押金抵扣的,每延迟一日,应按延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双方因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如下第 1 种法律途径解决:
1原告 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2)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 协议期限
1、本协议合作期限: 年 8月10日起至20xx 年8 月9 日。
2、协议到期后,如仍有定单发生,则仍按本协议执行,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3、一方欲解除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的,应至少提前15日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跨境电商合作合同附件与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有同等效力;
3、补充条款: 乙方代发货,快递单号抬头需填甲方公司信息,代发物流费由甲方承担。
甲方:北京中熙腾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xx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