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公司加盟合作协议书(通用3篇)
甲方:
乙方:
为共同开发连锁餐饮事业,双方经友好协商签署如下餐饮加盟合同书范本:
一、合同内容:乙方加盟甲方所建立的连锁餐饮企业。
二、加盟地点:
三、加盟费:万元。付款方式:合同签定时一次性付清
四、加盟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以缴款时间为准)期限为叁年到期,期满后另行签订加盟合同。
五、乙方应建立独立的,相应经济组织(个体户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
六、餐饮加盟合同书范本中甲方责任:
1、提供商标(第43类第4367087号)。
2、提供磁化三味锅50个(230元/个)。
3、提供各式锅底配料。
4、负责培训厨房主要技术人员。
5、提供酒楼整体规划设计及装修建议。
6、提供整套经营管理资料。
7、甲方派出两名技术人员和一名管理人员负责培训(培训期1—2个月),工资、路费、生活费由乙方负责。
8、定期向总店汇报经营情况。
9、按总店的统一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七、乙方应遵守的加盟规则:
1、必须使用商标(第43类第4367087号),从事餐饮业。
2、为保证质量,乙方必须使用内蒙古锡盟羔羊肉。
3、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锅底配料,乙方外购的部分锅底配料必须由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经营所需的所有火锅汤料配制必须由甲方培训出的人员进行配制。
5、乙方应执行甲方统一制定的价格标准。若因地区原因需要进行价格调整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6、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加盟地点,规模、数量、期限开展经营活动。
7、不得向他人出售磁化三味锅、汤料及菜谱。
8、积极支持甲方统一开展的营销活动。
9、严格履行付款承诺,遵守信誉。
10、乙方依本协议只能经营一家加盟店,如需开办二家或多家加盟店时,尚需另行签订加盟合同、支付加盟费用。
11、乙方将所需各种本合同中所约定的锅底配料、磁化三味锅的数量提前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将相应货款打入甲方账户后并告知甲方以便及时核对。
12、接受甲方的监督。
八、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不按时支付各项应付款项;未经甲方加盟许可擅自开设草原狼火锅店;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取乙方的加盟费不予退还。
九、符合法定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条件,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加盟店的名义进行经营,也不得使用甲方的商标、磁化三味锅、原料经营,否则,向甲方承担给付三倍加盟费的违约金。
十、本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或本合同被终止、解除,乙方在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同类的餐饮经营业务或项目,否则,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加盟费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或本合同被终止、解除,乙方应将全部磁化锅退回甲方,如有流失,甲方发现有经营者使用该磁化锅,乙方承担侵犯甲方专利权的责任。
十二、本餐饮加盟合同书范本的争议解决地为呼和浩特市。
十三、本餐饮加盟合同书范本一式三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经甲方盖章双方代表签字,乙方按照合同要求交纳加盟费后,加盟合同生效。
餐饮加盟合同书范本的附:
1、配料单及价格
2、员工手册
3、企业文化十二条标准
4、领导艺术资料
5、餐饮有限公司
员工管理
制度
6、磁化保健三味锅小常识
7、餐饮有限公司概况介绍
甲方:乙方:
法人:法人:
代理人:代理人: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公平、诚信、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金丝锯齿线提升定格”美容项目合作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加盟合作经营: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全套宣传资料与光碟
2、甲方授权乙方进行“金丝锯齿线提升定格”美容项目的推广与经营
3、加盟合作经营费
(1)、甲方到乙方经营所在地进行指导手术加盟培训,费用 元(送金锯齿线一盒)
(2)、乙方到甲方参加培训学习、实习费 元(送金锯齿线一盒)
二、合作期限:
甲方与乙方的合作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作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三、合作分成及付款方式:
1、乙方必须在每次术前支付 %费用(金锯齿线成本及手术费),手术结束后按手术前议定的分配方案分配利润
2、全脸按部位累计 万元,甲方收取手术费用的 %局部植入按最终收费价的 %收取款项,协议后附《部位报价表》,每部位折扣不得低于9折
3、乙方预约两个客人以上,并将定金壹万元整( 元)打入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即派医生前往
4、一次收入在十万元以上,甲方免收差旅费用。
如果一次收入不足十万元,往返机票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的销售人员提供有关“金丝锯齿线提升定格”美容项目课程培训
2、负责提供正规的医护资质
3、供“金丝锯齿线提升定格”美容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与技术操作
4、甲方不直接涉足乙方的会员客户群体,“金丝锯齿线提升定格”操作全程乙方可派一名主管及人员陪伴
5、甲方在乙方人员的接触过程中,不遗留任何的联系方式与资料,充分保障乙方的利益。
6、甲方有义务就乙方提出的技术问题,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进行指导解答。
7、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市场宣传和产品形象宣传。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金丝锯齿线提升定格美容术的客源及终端准客户。
2、乙方在合作期间,须加大广告投放力度,对此项目全方位推广。
3、乙方应按协议要求向甲方及时支付合作款项,并完成在协议期间的经营目标。
六、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终止时,双方应向对方交还(或销毁)对方有关的全部资料及其备份,并继续负有保密的义务,直到对方将其公开为止。
七、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份应继续执行。
八、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加盟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 县(区) 经营 (加盟店名称)。
第二条: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前60天,经乙方书面申请,享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容许乙方在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内使用甲方授权名称;
2、甲方为乙方提供产品及业务培训和辅导。
3、享有对乙方进行业务监督管理权利,主要为:乙方是否在约定的范围内和约定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乙方是否按加盟要求规范操作业务和店销售有非中心提供商品等。若乙方违反规定,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者,甲方不予退还各项加盟费用,并收回授权书和协议书。
4、甲方有义务就乙方提出的技术问题,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进行指导解答。
5、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市场宣传和产品形象宣传。
6、
7、
8、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加盟店的选址、经营面积的确定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须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标准装修和使用商标,标识及经营技术。
3、乙方应按协议要求向甲方及时支付合作款项。
4、乙方负责的工作,自行开展合作范围内的加盟项目,自行招聘管理人员,在指定区域自行投资开展业务活动,加盟店自身的投资、人员工资、店租、税金由乙方负责,不列入甲方结算范围,依据约定享受应得利润。
5、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加盟合作协议、经验方法等信息知识产权的保密,不得将此擅自转让或传授他人。
6、加盟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停止经营活动和改变经营地址,如因故停止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视为违约。
7、乙方对甲方承诺:维护甲方形象,不做有损甲方利益行为;规范经营行为,合理处理各方关系,有问题及时联系甲方解决。
8、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产品的保管、销售、结算及未出售商品的完整性、可销售性负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应对商品做足安全措施和投保,如发生商品损害的由乙方按含利润价格赔偿甲方。
9、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而应当以加盟店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乙方不得私刻甲方公章,如因为以上原因导致甲方对外负债的,甲方在清偿债务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并要求承担还款数额30%的违约金,构成刑事犯罪的甲方将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追究刑事责任。
10、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授权开设其他店面,或者将甲方授权再次授权,否则每违约开设一个店面甲方将按照本合同店面加盟费用向乙方主张违约金。
第五条:保证金、加盟金:
1、为保证甲方商品的信誉,品牌之声誉,监督乙方在该地区的经营不得有损害甲方商誉行为,乙方与甲方合作为加盟时,须付保证金合计 万元(大写: 圆整)。
2、合作期满,在乙方无违约行为情况下,甲方应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违约行为,根据违约金额,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保证金。
3、加盟金 万(大写: 圆整)元/年,须在每年 月 日前结清,乙方逾期30天未支付相应加盟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年加盟费30%的违约金。
第六条:合约的解除:
一、乙方如发生下列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将会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纠正,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改善时,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约。
1、乙方加盟商事先未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私自出让经营权。
2、乙方加盟商向他人泄露甲方的经营秘密,或向他人提供甲方的数据文件。
3、乙方严重不履行本合约规定的义务行为。
4、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投诉的情况。
5、乙方加盟店损害甲方的名誉、信誉、妨碍甲方及其他加盟店的正常工作及经营。
6、发生政府征迁等不可抗力事件。
第七条:文件往来
1、甲乙双方有关重要或正式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否则视为无效。
2、双方正式的文件往来,采用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形式,并符合以下要求之一视为有效:
(1)盖有公章或财务章。
(2)有法人代表的亲笔签名。
第八条:保密
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
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终止及续约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
2、甲乙双方在合约期间未能履行本协议合同义务,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3、协议双方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协议条款,并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需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和适用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所有附件均构成本协议的主要部分;对于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__年月日 20__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