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建房合同范本(通用3篇)
甲方(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揽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在长沙县开慧镇葛家村竹山组建二层私人房屋一栋,建筑总面积约
一、承包方式:
1、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2、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
二、承建项目:
1、乙方按照设计图纸和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
2、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现浇)、楼面、
三、承包价格:
1、整栋二次房屋建设包工费,按照建筑面积定价,每平方米216元(包含
2、建筑总面积待主体建筑完工后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3、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的以外,承包价格适用于合同文件中规定或包括的任何项目的任何实施方法,承揽方不得因施工方法不同或改变施工方法而提出任何追加费用的要求。
四、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甲方预付启动资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2、乙方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甲方即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万元整
3、乙方完成第二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甲方即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万元整
4、乙方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即支付至乙方工程款总额的95%,;
5、剩余的5%工程款作为质保金,质保金按本合同的第六条第3款支付。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水电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
2、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并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3、水电线路采取预埋施工,乙方必须配合水电工(强弱电)进行线路预埋,水电工由甲方负责。
六、质量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或未明确要求的部分,应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明确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2、工程质量应达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设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建房后的门窗洞口平整、光滑,墙壁无空鼓;
3、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条件的,乙方应按甲方或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或重做,并承担返工、修改或重做的相关费用,乙方拒不履行返工、修改或重做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拒绝支付未付款项。
4、房屋主体自竣工甲方验收合格时起,乙方保质期为壹年,无质量问题的,到期甲方一次性付清质保金,质保期内,如果房屋出现漏水,沙灰墙体开裂等施工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房屋问题反馈后,应迅速及时的进行处理,如超过5天仍未处理,甲方有权单方面另请人处理,工时费及材料费从质保金中扣除。
七、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房屋建筑施工经验,以确保乙方承揽建设的工程符合建设施工所要求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2、乙方必须重点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施工,严格按照《抗震安居房屋建设标准》建房,在施工期间应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控制好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监督;
3、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施工安全,杜绝一切事故,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伤亡,或因施工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伤等事故,一切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赔偿责任和费用,但因各种原因导致甲方实际支付相关赔偿款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必须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1、主体工程工期为五个月,从乙方进场之日起计算;
2、甲方必须在20xx年3月15日(阳历)前建好房屋架空层以保证乙方施工能在此时间顺利进场;
3、乙方必须在20xx年8月15日(阳历)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
4、乙方所需材料,应四天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迅速筹备。
九、其他约定:
1、甲方在乙方施工进场前即在总工程款之外另行支付乙方人民币玖佰元整(¥900.00),此款项为乙方为其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专用款,乙方不得挪做他用;
2、屋顶骨架制作由甲方负责木材加工,乙方负责搬运及安装;
3、顶层层面加浆磨光由乙方负责施工,甲方在总工程款之外另行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4、乙方施工期间伙食甲方只负责提供大米,其余伙食乙方自理;
5、房屋主体一层到二层砌24厘米厚绵墙,二层及以上砌24厘米厚盒子墙,各楼层之间采用钢筋混凝土的围箍梁及钢筋混凝土的立柱整体连接。
十、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办法:
1、甲方如未按乙方工程进度及时提供有关材料,造成乙方停工待料,施工工期顺延,乙方所受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承揽的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无偿返工修理或重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由于乙方其他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提请长沙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一、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以上合同双方需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房屋买卖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座落于永安5号,建筑面积为235平方米的自建楼房,出售给乙方。
二、房屋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为人民币56万元人民币。
三、双方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交清房款;甲方同时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双方应该同时为对方出具相应的凭证。
四、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纠纷。否则由甲方负责,并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五、双方对房屋质量无异议,房屋交付后,因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双方不相互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所出售房屋为拆迁房,应该尽快办理产权登记,甲方办理完全产权登记后,应立即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除客观原因不能办理外,甲方应该年底前协助乙方办理完产权过户事宜。
七、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予全力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使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八、本协议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收、费用,概由甲方负责。因签订本协议所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等费用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九、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该共同遵守。如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该赔偿对方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十、在本协议发生分歧应该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建房屋一栋,建筑层数两层,一层约平方米,二层约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俩,以期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等一切建筑材料。
乙方提供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沿外墙贴瓷砖、后沿外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透水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施工范围包括所有需要水泥砂浆抹面的墙体。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毕,工具进场,人员到位,预付30%,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到50%,完成第二层以及屋顶付到75%付款八仟元,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付到90%,预留10%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清尾款。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到位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每日午餐。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注意安全
劳保措施,施工防护措施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75(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次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完成主体工程,遇天气原因顺延,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遇乙方所需材料,应提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及时筹备。
九、后期维修
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责任
十、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