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合同模板(16篇)

售合同模板(精选16篇)

售合同模板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购电人:_________

售电人: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章 定义和解释

1.1 本合同所用术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义如下:

1.1.1 电厂:指位于由售电人拥有/兴建并/并将经营管理的一座总装机容量为_________兆瓦(单机容量为_________兆瓦,装机台数为_________台,分别为_________号机组)的发电设施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施。

1.1.2 年实际上网电量:指售电人每年在计量点输送给购电人的电量。电量的计量单位为千瓦·时(kwh)。

1.1.3 年合同上网电量:指本合同第4.1条约定的每年的上网电量。

1.1.4 年(月)累计购电量:指本合同第4.4.1款规定的购电量。

1.1.5 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指电厂不同机组首次并网开始,到正式交付商业运行前为止的上网电量。

1.1.6 计划停运:指电厂机组处于计划检修期内的状态,包括机组的大修、小修、公用系统计划检修及购电人(电力调度机构)要求的节假日检修、低谷消缺等。电厂每台机组每年允许的计划停运小时详见附件三。

1.1.7 非计划停运:指电厂机组处于不可用而又不是计划停运的状态。根据需要停运的紧急程度,非计划停运分为以下5类:第1类为立即停运;第2类为可短暂延迟但必须在6小时以内退出的停运;第3类为可延至6小时以后,但必须在72小时之内退出的停运;第4类为可延至72小时以后,但必须在下次计划停运以前退出的停运;第5类为超过计划停运期限的延长停运。

1.1.8 强迫停运:第1.1.7款中第1、2、3类非计划停运统称为强迫停运。

1.1.9 可用小时:指机组处于可用状态的小时数,为运行小时与备用小时之和。

1.1.10 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指机组降低出力小时数折合成按铭牌容量计算的停运小时数。

1.1.11 等效可用系数:指机组可用小时减去机组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与机组的统计期间小时的比例。就本合同而言,_________号机组的等效可用系数的计划指标值在大修年度为,在无大修年度为;其他机组的等效可用系数分别为。

1.1.12 等效非计划停运小时:指非计划停运小时与非计划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之和。

1.1.13 购电人原因:指由于购电人的要求或责任。包括因购电人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14 售电人原因:指由于售电人的要求或责任。包括因售电人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15 计量点:指附件二所示的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的点。一般情况下,计量点位于双方产权分界点;不能在双方产权分界点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安装位置。

1.1.16 紧急情况:指电网发生事故或者发电、供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主干线路功率值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网稳定,导致电网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

1.1.17 技术参数:指附件一所述的电力设施(包括电厂设备和并网设施)的技术限制条件。

1.1.18工作日:指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公历日。如约定支付日不是工作日,则支付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1.19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海啸、暴风雪、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来水达不到设计标准、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雷电、雾闪等,以及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等。

1.2 解释

1.2.1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1.2.2 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对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遇有本款约定的情形时,相关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及完备的法律手续。

1.2.4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合同所指的日、月、年均为公历日、月、年。

1.2.5 本合同中的“包括”一词指: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

第2章 双方陈述

2.1 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2 本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办理必要的政府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等)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本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2.4 本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本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3章 合同双方的义务

3.1 购电人的义务包括:

3.1.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购买售电人电厂机组的电能。

3.1.2 遵守双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按照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运行、维护有关输变电设施,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1.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公正、公平地实施电力调度及信息披露,为履行本合同提供有关用电负荷、备用容量、输变电设施运行状况等信息。

3.1.4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双方约定,向售电人提供重新启动电厂机组所需的电力。

3.1.5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售电人补偿其按要求提供的有偿辅助服务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3.2 售电人的义务包括:

3.2.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购电人出售符合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的电能。

3.2.2 遵守双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电力统一调度,按照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及调度规程运行和维护电厂,确保发电机组的运行能力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则的要求,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2.3 按月向购电人提供电厂机组可靠性指标和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提供设备缺陷情况,定期提供电厂机组检修计划,严格执行经购电人统筹安排、平衡并经双方协商确定的电厂机组检修计划。

3.2.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购电人补偿其按要求提供的有偿辅助服务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3.2.5 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经营直接对用户的供电业务。

第4章 电力电量购销

4.1 年合同上网电量:以政府定价电量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年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为基础,由合同双方根据适用多年的购售电原则协议和当年预测的电力需求总量,按照同网同类型机组利用小时相当的原则协商确定。

双方据此确定年年合同上网电量为_________亿千瓦·时。

结合机组年度检修计划和电力供需规律,具体分解到每个月的合同上网电量为:_________。

4.2 等效可用系数

购电人根据本合同向售电人购买不低于第4.1条规定的年合同上网电量的前提是:根据电厂该年的年合同上网电量确定的电厂机组的计划等效可用系数应达到_________%以上。若电厂机组的实际等效可用系数达不到前述规定时,购电人应有权按其降低比例相应调减年合同上网电量。

4.3 实际发电功率允许偏差

在任何时段,电厂的实际发电功率与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包括临时调整曲线)所定功率的允许偏差范围为:-3%~3%。

热电联产机组结合国家规定的“以热定电”原则下达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并确定功率允许偏差范围。

4.4 累计购电量及超购或少购电量

4.4.1 电厂机组合同年(月)度在第4.3条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出力形成的发电量与由于购电人原因造成超出第4.3条规定的偏差范围出力形成的发电量之和,加上其他情况下电厂机组出力形成的发电量中符合调度指令要求的电量,为年(月)累计购电量。年(月)累计购电量与年(月)合同上网电量之差为购电人年(月)超购或少购电量。

4.4.2 年(月)累计购电量按第5.2条规定的上网电价结算。

4.4.3 到合同年度末,若购电人年累计购电量少于年合同上网电量,则购电人应依据下列公式计算结果向售电人支付年少购电量违约金,年少购电量=年合同上网电量-年累计购电量-该年因售电人发生不可抗力而少发的电量-该年售电人违约少发电量[其中:累计购电量=实际上网电量-售电人违约超发电量];年少购电量违约金=年少购电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上网电价

4.5 违约超发或少发电量

4.5.1 在任何时段,如果售电人违反调度指令发电、不发电或违反调度指令超出允许偏差范围发电,造成超发或少发的电量部分为售电人违约超发或少发电量。违约超发或少发电量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售电人未经购电人同意擅自开机或停机造成超发或少发的电量;

(2)电厂机组超出第4.3条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发电经购电人警告无效,或者超出第4.3条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连续超过2分钟造成超发或少发的电量;

(3)紧急情况下,售电人不听从调度要求减少或增加机组出力的指令造成超发或少发的电量。

4.5.2 对售电人违约超发电量部分,购电人不进行结算,同时售电人还应向购电人支付超发电量违约金,年超发电量违约金=年违约超发电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上网电价×2

4.5.3 对售电人违约少发电量部分,按非计划停运折算,同时售电人还应向购电人支付少发电量违约金,年少发电量违约金=年违约少发电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上网电价

4.5.4 对售电人违反调度指令的行为,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并网调度协议的'约定处理。

第5章 上网电价

5.1 调试运行期上网电价

售电人电厂机组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的电价按照补偿电厂机组变动成本的原则,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经双方协商,售电人电厂机组调试运行期上网电价确定为:_________元/(千瓦·时)。

5.2 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

电厂机组的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由售电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测算,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电厂机组的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为:_________元/(千瓦·时)。

5.3 临时上网电价

在电厂机组正式商业运行后,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未批准上网电价,其临时上网电价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由此确定电厂机组临时上网电价为:_________元/(千瓦·时)。

第6章 电能计量

6.1 计量点

电厂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计量点设置在以下各点(详见附件二):_________。

6.2 电能计量装置及相关设备

6.2.1 电能计量装置包括电能表、计量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及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等。电能量远方终端是指具有接收电能表输出的数据信息,并进行采集、处理、分时存储、长时间保存和远方传输等功能的设备。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是指能够实现对远方数据进行自动采集、分时存储、统计、分析的系统。

6.2.2 电能计量装置参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进行配置。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中不得装设隔离开关辅助接点,不得接入任何形式的电压补偿装置。

6.2.3 电能表采用静止式多功能电能表,技术性能符合《0.2s和0.5s级静止式交流有功电度表》(gb/t17883-1999)和《多功能电能表》(dl/t614-1997)的要求。电能表配有标准通信接口、失压记录和失压计时、对时、事件记录功能,具备数据本地通信和(或通过电能量远方终端)远传的功能,并接入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

6.2.4 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或购电人负责在电厂并网前按要求安装完毕,并结合电能数据采集终端与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进行通道、规约和系统调试。电能计量装置投运前,由合同双方依据《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的要求进行竣工验收。

6.2.5 在同一计量点应安装同型号、同规格、准确度相同的主、副电能表各一套。主、副表应有明确标志。

6.2.6 在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同一计量点,应分别安装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电能表,电能表应满足第6.2.3款的要求。

6.2.7 电能计量装置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检定并施加封条、封印或其他封固措施。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拆封、改动电能计量装置及其相互间的连线或更换计量装置元件。若一方提出技术改造,改造方案需经另一方同意且在双方到场的情况下方可实施,并须按第6.2.4款要求通过竣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6.3 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付费购买、安装、调试,并由售电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付费购买、安装、调试(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并由购电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电厂应协助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6.4 电能计量装置的校验

6.4.1 电能计量装置的故障排查和定期校验,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承担,双方共同参加。由此发生的费用,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承担,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承担(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6.4.2 任何一方可随时要求对电能计量装置进行定期校验以外的校验或测试,校验或测试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进行。若经过校验或测试发现电能计量装置误差达不到规定的精度,由此发生的费用,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承担,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承担(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若不超差,则由提出校验的一方承担。

6.5 计量异常处理

合同双方的任一方发现电能计量装置异常或出现故障而影响电能计量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和双方认可的计量检测机构,共同排查问题,尽快恢复正常计量。

正常情况下,结算电量以贸易结算计量点主表数据为依据;若主表出现异常,则以副表数据为准。如果贸易结算计量点主、副表均异常,则按对方主表数据确定;对方主表异常,则按对方副表数据为准。对其他异常情况,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根据失压记录、失压计时等设备提供的信息,确定异常期内的电量。

第7章 电量计算

7.1 上网电量或用网电量以月为结算期,实现日清月结,年终清算。双方以计量点计费电能表月末最后一天北京时间24:00时抄见电量为依据,经双方共同确认,据以计算电量。用网电量计量事项由供用电合同约定时,遵循供用电合同的约定。

7.2 结算电量数据的抄录

7.2.1 正常情况下,合同双方以主表计量的电量数据作为结算依据,副表的数据用于对主表数据进行核对或在主表发生故障或因故退出运行时,代替主表计量。

7.2.2 现场抄录结算电量数据。在购电人电能量远方终端投运前,利用电能表的冻结功能设定第7.1条所指24:00时的表计数为抄表数,由双方人员约定于次日现场抄表。

7.2.3 远方采集结算电量数据。在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后,双方同意以该系统采集的电量为结算依据。若主站管理系统出现问题影响结算数据正确性,或双方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采集的数据不一致,或售电人未配置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时,以现场抄录数据为准。

7.3 电量计算

7.3.1 上网电量:上网电量为电厂机组向购电人送电、按第6.1条计量点抄见的所有输出电量(正向)的累计值。因购电人穿越功率引起的电厂联络变压器损耗由购电人承担。

7.3.2 用网电量:用网电量为电厂启动调试阶段或由于自身原因机组全停时,电网向电厂送电的电量。用网电量为按第6.1条计量点抄见的所有输入电量(反向)和所有启备变压器输入电量的累计值(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7.4 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原则上分别结算,不应互相抵扣。

第8章 电费结算和支付

8.1 电费计算

8.1.1 电费以人民币结算。

8.1.2 上网电费按以下公式计算:上网电费=累计购电量×对应的上网电价(含税)

8.2 电费结算

8.2.1 双方按第7.2条完成抄表后,售电人应按照抄表记录准确计算上网电量和电费,填制《电量结算单》和《电费计算单》后,于当日或下一个工作日将《电量结算单》和《电费计算单》传真给购电人,原件以特快专递同日寄出。

8.2.2 购电人在收到售电人传送的《电量结算单》和《电费计算单》后应尽快进行核对、确认,如有异议,在收到传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售电人。经双方协商修正后,售电人将修正后的《电量结算单》和《电费计算单》传真给购电人,原件以特快专递同日寄出。如购电人在收到传真后3个工作日内不通知售电人有异议,则视同已经确认没有异议。

8.2.3 售电人根据购电人确认的《电费计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并送交给购电人。购电人收到正确的《电量结算单》、《电费计算单》和增值税发票原件后,分两次付清该期上网电费:(1)收到上述原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期上网电费的50%;(2)收到上述原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清该期上网电费剩余的50%。若购电人因故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清上网电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缓付部分的0.3‰~0.5‰加收违约金。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具体约定每日按照缓付部分的‰加收违约金。逾期天数从第二次支付截止日的下一日开始计算。

8.3 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的电费支付

电厂机组单机调试运行期结束后,购电人应在一个月内支付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的电费。具体支付办法和约定比照第8.2条进行。

8.4 有偿辅助服务费用的计算和支付

购电人电网或售电人电厂机组提供有偿辅助服务业务费用的计算和支付事宜,由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国家有关规定正式施行之前,遵循现行办法。

8.5 临时电价与批复电价差额调整的电费支付

对于临时结算电价与批复电价之间的差异造成的结算电费差额部分,双方根据第5.3条的约定和批复文件的规定执行,并在双方确定差额后的一个月内清算完毕,多退少补。

8.6 计量差错调整的电费支付

根据本合同第6.5条约定,由于计量差错,购电人需向售电人增加支付款项或售电人需向购电人退还款项的,由合同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后在次月电费结算中一并清算。

8.7 用网电费的支付

根据本合同第7.3.2款计算的电厂用网电量,在国家相关规定出台前,按电网平均销售电价标准核算电费,电厂应在下一个月内支付。电厂与当地供电企业另行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应按照该合同的约定支付用网电费。

8.8 违约金、补偿金的年度清算

对于没有按月结算的违约金、补偿金等,合同双方应于次年1月底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清算工作。

8.9 付款方式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应付另一方的任何款项,均应直接汇入收款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银行帐户。当收款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开户银行或帐号时,汇入变更后的银行帐户。

收款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银行帐户应与本合同提供的或书面变更后的相同。

8.10 资料与记录

双方同意各自保存原始资料与记录,以备根据本合同在合理范围内对报表、记录检查或计算的精确性进行核查。

第9章 不可抗力

9.1 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碍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免除或延迟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1)免除或延迟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影响的合理需要;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

(3)一旦不可抗力结束,该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9.2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立即告知另一方,并在3日内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应对方要求,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如遇通讯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3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一份不可抗力发生地相应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9.3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双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给一方或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如果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9.4 如果不可抗力阻碍一方履行义务持续超过_________日,双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____日,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本合同另有规定除外。

9.5 因政府行为、法律变更或电力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售电人或购电人不能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售、购电义务,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尽快协商解决。必要时,适当修改本合同。

第10章 非计划停运

10.1 双方商定,该年度由于售电人原因造成的电厂机组等效非计划停运小时允许值累计为_________小时。如由于售电人原因,电厂机组该年度实际累计等效非计划停运小时超过该年度允许值,则按照机组铭牌容量乘以超过的小时数计算的电量扣减当月结算电量。

10.2 双方商定,该年度由于售电人原因造成的电厂机组非计划停运中,机组强迫停运允许次数为_________次。如由于售电人原因,电厂机组该年度实际累计强迫停运次数超过该年度机组强迫停运允许次数,则每超过1次,按照机组铭牌容量乘以2小时计算的电量扣减当月结算电量。

10.3 由于购电人原因造成电厂机组非计划停运(包括非计划降低出力)而少购的电量,按照第4.4.3款执行。

10.4 由于购电人原因造成电厂机组强迫停运,则每停运1次,按照机组铭牌容量乘以2小时计算的电量增加当年年合同上网电量。

第11章 违约责任

11.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购电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_________。

11.3 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售电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_________。

11.4 一旦发生违约行为,非违约方应立即通知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尽快向违约方发出一份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和请求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的书面通知。违约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认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11.5 在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章 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12.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在并网调度协议生效后生效。

12.2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2.3 在本合同期满前个_________月,双方应就续签本合同的有关事宜进行商谈。

第13章 适用法律

13.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14章 合同变更、转让和终止

14.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和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生效条件同第12.1条。

14.2 售电人和购电人明确表示,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无权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所有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

14.3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同意对本合同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变动;

(2)国家电力监管机构颁布实施有关规则、办法、规定等;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

14.4 合同解除

如任何一方发生下列事件之一的,则另一方有权在发出解除通知_________日后终止本合同:

(1)一方破产、清算,一方或电厂被吊销营业执照或电力业务许可证;

(2)一方与另一方合并或将其所有或大部分资产转移给另一实体,而该存续的企业不能承担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3)双方签订的并网调度协议终止;

(4)由于售电人原因,电厂机组持续_________日不能按照本合同安全发送电;

(5)由于购电人原因,购电人持续_________日未能按照本合同正常接受电力电量;

(6)双方约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事项:_________。

第15章 争议的解决

15.1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电力监管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选择以下第条处理:

(1)双方同意提请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6章 其他

16.1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文件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16.2 合同附件

附件一:电厂主要技术参数

附件二:电厂主接线图及计量点图示

附件三:电厂每台机组每年允许的计划停运小时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正文与附件之间产生解释分歧时,首先应依据争议事项的性质,以与争议点最相关的和对该争议点处理更深入的内容为准。如果采用上述原则后分歧和矛盾仍然存在,则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合同目的协商确定。

16.3 合同全部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所有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合同所进行的任何讨论、谈判、协议和合同。

16.4 通知与送达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和合规的帐单等均须以书面方式进行。通过挂号信、快递或当面送交的,经收件方签字确认即被认为送达;若以传真方式发出并被接收,即视为送达。所有通知、文件和合规的帐单等均在送达或接收后方能生效。一切通知、帐单、资料或文件等应发往本合同提供的地址。当该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时,发往变更后的地址。

16.5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16.6 本合同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送电力监管委员会/局备案贰份。

购电人(盖章):_________ 售电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电厂主要技术参数(略)

附件二电厂主接线图及计量点图示(略)

附件三电厂每台机组每年允许的计划停运小时(略)

售合同模板 篇2

卖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买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的_____系列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是_______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浙江省、宁波市范围内销售甲方产品。甲方和其它单位及个人如在本范围内销售本产品需经乙方同意并上交乙方百分之管理费。

3、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销售。甲方也要配合乙方将产品推销到全国各地,如乙方在其它地方销售、所谈项目甲方不可从中插入,并需义务提供资料和样品,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如乙方与第三方产品合同订后,甲方供货不足或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4、产品单价及运费计算: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需地区配货站为止,包括产品价和运费价,即每吨﹝﹞元,大写元。提供给乙方。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由于乙方保管不慎而导致的质量问题或在销售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坏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货物残损、退换

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8、销售任务

乙方应完成总的销售额为:_______元/年。

9、付款期限及方式

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条件为款到付货,即乙方每次定货需先将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内,甲方在确认款已到帐后___日内发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0、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负责为乙方培训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设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____个月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资源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

4 、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经销商,可以享受出厂价_______元/套;

乙方累计销售_____ 以上时在出货时即可以可享受______的优惠;

若乙方销售业绩特别出色,甲方将给乙方更大的优惠,具体优惠措施由甲方另定。

三、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乙方如连续____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乙方具有优先续签本协议的权利。

四、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 、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 ,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未按要求付货款;

(2)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五、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_年。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4、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售合同模板 篇3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预售的《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 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 为:______________, 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___。 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___________________》(暂定名/现定名)商品房,主体寻址建筑 结构为_________结构; 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______层,地下层数为______层。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幢 (号__层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

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米。

第三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含附件三中装修、设备价格)是指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

第五条

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

1、按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

2、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_%(包括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过部分的房价款;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包括-______%),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时,必须在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时或之前提出,否则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第六条

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建设工程建设到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如期 足额将房价款解入甲方的预售款监管帐户(预售款监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帐户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预售款按政府规定监管使用。

第七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_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_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第八条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见附件二),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获得批准之日起____天内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变更协议。

第九条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小区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如不能恢复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违约金。

第十条

该房屋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_____种方案所列条件:

壹、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甲方对该房屋设定的抵押已注销;甲方已按规定缴纳了物业维修基金。

售合同模板 篇4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理人:

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签订以下合作协议条款,以供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艺术作品市场销售的合作伙伴,须双方签订本委托协议,并认真填写作品“委托销售清单”,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最优惠待遇,委托销售订单价格必须低于甲方同期向市场直接发售的成交价(否则视为甲方违约)。本协议及“委托销售清单”是甲乙双方业务往来的合法依据和结算依据。

2、甲方保证所委托乙方推广及销售的艺术作品应为书画家本人的精品、力作(合创作品须加以注明),如因甲方提供劣品伪作而影响乙方经营信誉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的执行,并要求退回艺术品成交金额和赔偿损失。

3、甲方可选择艺术品自己保管或委托乙方保管,甲方自行出售作品应当天内告知乙方删除记录。

4、甲方在移交作品时须在作品认证书上签名,以确保作品为真迹。

5、甲方同意在方便时间作为乙方客座教授出席任教(或参加甲方承办的展览会),薪酬为 天。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把甲方的艺术作品信息及销售信息及时地向国内外的书画收藏界、艺术画廊及全国特许加盟店进行推介,并可根据甲方的书画作品“委托销售清单”的受理书画作品,进行直接的市场销售。乙方代理佣金:

(1)乙方收取甲方作品市场销售总额的 %作为工作佣金。

(2)乙方按甲方提供“委托销售清单”的委托发售价自行计增代理佣金。乙方作品市场销售价不得低于甲方委托价(否则视为违约)。

2、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网络宣传平台,为书画家设计、制作个人艺术作品展厅,提供能够满足书画家市场宣传、推广、销售等的艺术作品展示空间(20-100幅作品空间数据库),为书画家的宣传提供个人专用网页。负责做好个人艺术网页的修改、维护工作,并及时有效地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3、乙方负有为甲方委托销售的艺术作品的保管、销售、结算及未出售的艺术作品的完整性的义务和责任。如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甲方艺术作品损害或损失的,应由乙方按双方的约定进行赔偿,以确保书画家的经济利益。

4、乙方发售艺术品二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四个工作日内付清属于甲方的全部款项。

5、乙方协助甲方向交流会及其国际市场联盟机构推介甲方的作品。

三、甲方同意作品销售后乙方根据成交金额交纳税金和扣除约定佣金,余款按本协议约定返还甲方。

四、双方经签订委托销售协议后,甲乙双方责任义务即产生法律效力。“委托销售清单”是双方业务往来结算的合法依据。

五、双方在协议生效期内,任何一方的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都应按实际损失价值给予另一方赔偿。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方便甲乙双方异地签约,除本协议签约交换印信外,补充协议和“委托销售订单”传真件具有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以本协议签名和印信为识别)。

七、本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签约地点为乙方公司办公室。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日期:

售合同模板 篇5

甲方:百市畜禽品种改良技术推广站

地址:百色市东坪路岩拉

乙方:百色市右江区正伟学生饮用奶配送中心

地址:

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同意签订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从 年 月 日起,甲方生产的新鲜鸡蛋在符合第二条要求的原则上供乙方订购。订购时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二、新鲜鸡蛋的要求:

1、蛋鸡鸡群健康;

2、鲜蛋无公害,无药物残留,通过动物防疫检疫检验;

3、蛋体大小均匀,重量在55克以上,即每市斤8至9枚;

4、蛋壳个体清洁,无粪便、血迹和其他污渍;

5、蛋壳完好,无破损,蛋白稠厚,蛋黄居中;

6、新鲜度,在产蛋后6天内。

三、甲方提供新鲜鸡蛋须向乙方出具产地证明,动物防疫检疫证明。

四、甲方每天要保证为乙方提供3000枚符合第二条要求的新鲜鸡蛋(按乙方实际需要增减)。

五、新鲜鸡蛋的销售和装运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税费由甲方自行负责。

七、鸡蛋的包装托由乙方负责回收交回甲方备用。

八、价格:

新鲜鸡蛋的订购价格按人民币4.6 元/市斤。

九、交货地点:

百色市东坪路岩拉百色市畜禽品种改良技术推广站蛋库。

十、结算:

每月1—10日进行结算上月货款,支付方式另行商定。

十一、如果每月10日前没能按时结算,甲方有权终断供货,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二、双方如有异议,自行协商解决或进行司法裁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百色市畜禽品种改良推广站(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地 址:百色市东坪路岩拉

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售合同模板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双方共同做好________线电动车销售、售后服务工作,维护市场营销秩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确保乙方为___________市区域内独家经销,本公司在此区域内不设第二家经销,如发生同类产品由其它区域向乙方区域供销,由乙方提供确实证据,甲方按规定向乙方补偿_____元/辆。

2.甲方保证款到指定帐户后七天内发货,并不断推出新品、精品,以保证乙方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和求得较好的经营利润,甲方提供必要的广告宣传资料。

3.甲方严格质量管理,并严格履行产品承诺,协助乙方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4.甲方提供乙方三包件,按甲方厂价配件价格__________配件,用于三包配件调换,在甲方规定以外的配件和易损坏的不予退换,由乙方自行购买。

5.乙方保证专销_____线电动车一个品牌,如有销售其它厂家品牌电动车,甲方有权不提供三包配件,一切后果有乙方负责。

6.甲、乙双方实行出厂基础价结算(不含税价),运费由乙方自理,(也可委托甲方代办运输,提货地点在甲方仓库,如有缺货,甲方负责追查)。

7.服务中一年内,每月销量_____辆,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售后服务周转电动车一辆,销量数超每月_____辆另加服务电动车一辆。

8.乙方所辖区域,空白点连续两个月无_____线电动车销售或连续两个月没完成合同数量平均指标的,甲方有权将空白区域另找经销代理,乙方对该区域经销权亦自动失去。

9.乙方确保全年合同期内销售_____线电动车系列每月_____辆,全年______辆。

10.乙方应负责具有备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及相关问题的处理能力,积极、稳妥、方便、及时地帮助用户解决实际问题,确因产品质量所异议引起的投诉及法律纠纷,严格按照产品三包规定及有关售后服务三包配件和相关的手续进行操作,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为甲方提供产品改进依据。

11.乙方在甲方仓库高的配件,必须符合甲方三包规定进行以旧换新,不到位的配件先交同等价值资金,乙方如欠配件款必须在一个月内与甲方结清。

12.乙方零售在所销售电动车过程中,必须给用户安装、调试、填妥三包手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严禁原包装串装,否则由此造成的恶性窜车责任由乙方单位负责并处以罚款_____元/辆,情节严重的取消经销资格。

13.乙方必须将每月至_________日止的销售数量、车型、库存在30日之前按时传真至甲方销售公司,以便了解市场销售情况及动态,及时反馈当地____线电动车竞争车型和价格。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如甲乙双方终止合同,双方及时进行财务清算,并结清在合作期间的一切财务往来货款。

2.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因市场变化需要进行调整,双方另行协商,并及时产生相关补充协议。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有效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有纠纷产生,双方不能解决时,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五、本合同解释权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

售合同模板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开发的位于*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独家策划代理工作,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前期策划、营销策划、广告策划、销售代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期限

委托期限由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交付使用后三个月止。

第三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策划代理之部分为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商铺、住宅等可销售物业,可销售面积约为40000平方米。

第四部分 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及策划代理过程中所需的资料,并确保一切资料的及时性、有效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二、甲方负责本项目策划代理过程中营销推广所需费用,其中包括但不仅是所列部分:

(一)各种广告推广、销售道具、建筑景观及户型效果图及有关销售资料的制作、派发及发布等费用。

(二)各类公关活动所需的展示场地(包括售楼部、展示会等)及有关设备的租用、布置、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以及视项目需要赴外地进行营销活动所需的费用。

(三)广告制作费:本项目的广告制作由甲方直接与制作公司签署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制作方付款。

(四)广告发布费:本项目的广告发布由甲方与媒体单位直接签署发布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发布方付款。

三、全案广告推广费用控制在本项目可销售总额的1%左右,分期投入。详细广告计划及费用由乙方分阶段提交,在征得甲方确认后执行。

四、甲方负责收取定金、购房款,负责合同的登记备案、银行按揭审批手续及办理产权。

五、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策划代理费。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策划代理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对策划案享有独家使用权。

七、若乙方违约或不能按时完成本项目的策划代理工作,甲方有权按约终止合同。

第五部分 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乙方按项目实际进展进行相关的策划代理工作,其中包括但不仅是所列部分或视项目 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一、前期策划

(一)市场调研

1、**县房地产市场现状分析。

2、**县主要路段商业状况。

3、消费型商业业态分析。

4、现有商城营运现状分析。

5、典型业态经营现状分析。

6、住宅市场情况。

7、潜在客户市场调查分析。

(二)项目定位

1、项目所在地块的优劣势、机会点与威胁点分析。

2、项目产品定位。

3、项目概念定位

4、目标客户市场定位

5、项目定价范围建议

(三)产品优化建议

1、参与项目总平规划讨论。

2、参与建筑风格方案讨论及建议。

3、参与户型平面方案讨论及建议。

4、参与配套设施方案讨论及建议。

二、营销策划

(一)项目营销总体策略;

(二)项目阶段性营销计划;

(三)入市时机选择;

(四)销售分期控制;

(五)价格定位及策略;

三、广告策划

(一)项目推广口号

(二)项目卖点整合包装

(三)整体广告计划

(四)广告预算及媒体组合

(五)项目形象策划

1、项目基本形象设计:

(1)标志

(2)标准字

(3)标准色彩

(4)标准组合

2、项目标志形象应用设计:

(1)内部应用:名片、信封、信签、识别卡、文件袋、贺卡、水杯、手提袋;

(2)销售中心:装修建议及展板设计;

(3)户外应用:工地围墙、引导旗、车体、广告牌等

(六)传播工具的创意与设计:

1、楼书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2、折页及海报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3、报广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4、广播、电视稿文案等

四、销售代理

(一)建立销售队伍,依合同授权范围内执行销售行为

(二)销售文件及管理文件的制订

(三)销售道具使用

(四)销售人员培训

(五)制订销控计划

(六)销售执行的内部协调程序

(七)客户资源库的建立

(八)售后服务机制建立

(九)定期报送各项统计报表

五、乙方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组,并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各阶段策划、计划、文案、创意由乙方本部负责,项目经理主持本项目具体运作和计划实施。项目组人员构成:项目经理(兼现场经理)壹名、策划壹名、文案壹名、平面设计壹名、现场主管壹名、文档管理专员壹名、置业顾问数名。除策划、文案、平面设计外,其他人员长驻项目所在地,并根据项目需要,适时不定期另行派遣人员到协助工作。乙方自行负责项目组的办公费用及其人员工资等各项开支。

六、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月的销售情况统计分析。

七、乙方独家享有本项目的“”策划代理的署名权。

八、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向甲方收取策划代理费。

第六部分 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的基本条件

甲方取得本项目的预售许可证及相关法律文件,且整体销售准备工作已完成。 第七部分策划代理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策划代理收费标准

甲方同意乙方按本项目商铺、住宅等可销售总额的百分之二(2%)收取策划代理费。成交金额以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金额为准。除物业管理用房外,其它任何形式的销售成交都列入计算策划代理费的金额。

二、策划代理费计算及提取方式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在每月30日先按人民币10000元/月的标准预付给乙方,直至本项目开盘正式销售当月止,期间所产生的预付款从乙方第一期所提取的策划代理费中扣除。

(二)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后,乙方策划代理费按月结算。在购房者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定金,即视为乙方销售代理成功,并计入销售目标考核业绩。在甲方收到购房者支付的首期购房款(不低于合同总额的30%)时,即可进行策划代理费的结算,其结算金额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总价金额进行计算。

(三)乙方总体销售目标是本项目可销售面积(不含二层商铺)的90%以上,策划代理费的提取比例与销售业绩挂钩:

1、乙方销售目标表(按可售面积计算,不含二层商铺):

阶 段 时 间 销售目标

第一阶段 项目开盘后45天内 可售面积的30%

第二阶段 项目结构封顶30天内 可售面积的50%

第三阶段 项目交付使用后90天内 可售面积的90%

2、 乙方策划代理费的提取比例:

阶 段 完成的销售面积比例 提取比例

第一阶段 可售面积的50%前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60%

第二阶段 可售面积的51-89%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90%

第三阶段 可售面积的90%以上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100%

(四)二层商业部分不列入销售目标考核,甲方按实际销售合同金额的2%向乙方支付策划代理费。

(五)策划代理费付款时间:策划代理费每月结算一次。在每月的30日,双方结算当月的款项,在次月的5日前双方予以确认,在确认结算单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策划代理费。

(六)若已交定金的客户违约,其定金由甲方没收,甲方应将没收总额的50%作为乙方该次的策划代理费(同时不重复计算该次成交的按2%提取的策划代理佣金)。

三、溢价款(不含二层部分)的结算、分成比例、提取时间的约定

(一)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定价策略所制定的各期销售底价表,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更改,并作为计算溢价款的依据。

(二)本项目之成交金额须在双方确认的销售底价以上。若因特殊情况,甲方认可以低于底价出售,可视为底价销售,统计溢价部分时的销售金额以底价计算。

(三)本项目实际成交总额超出双方确认的以销售底价表计算的总额部分(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未售部分的单元以底价表金额视为实际成交金额)视为溢价。

(四)本项目之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8:2比例分配。

(五)溢价款的结算及支付时间: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的五个工作日内,双方进行溢价款的结算,在结算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应得溢价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八部分 双方工作原则

一、甲、乙双方已确认的策划代理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的许可下不 得变更,否则产生的责任由变更方负责。若需修改已确认的文件,需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甲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 ,乙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 。甲、乙双方指令性文件均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双方负责人对递交的文件负责。双方项目负责人若有更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乙方分阶段向甲方提交 “项目工作计划”,“项目工作计划”将确定每一阶段的执行项目计划。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乙方提交之“项目工作计划”进行核准确认,并由本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送交乙方。乙方依据甲方负责人签署的“项目工作计划” 开展工作。

四、在委托期限内,甲、乙双方收到对方提供的意见及文件时,应在要求期限内就对方意见做出答复。若因对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提交书面答复,致使本项目工作产生延误,并造成实际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甲、乙双方对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方案均负有对外保密责任。

第九部分 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一、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若甲方未按规定的建筑标准、质量及交房日期将房屋交付使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三、如因甲方与发布、制作单位产生纠纷而导致媒体发布及广告工具制作不能按计划完成,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不得委托其它公司或个人从事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活动。

五、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策划代理工作无法进行或完成,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给乙方作为补偿金。若因乙方违约而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也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给甲方作为补偿金。

六、甲方应如期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及时间付款,若甲方延期支付策划费用超过10个工作日,甲方应按应付款额的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七、在策划代理期间,若乙方连续两期未能完成预定的销售目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由于乙方在策划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引起外界纠纷概由乙方负责。

九、合同期限内,乙方享有独占、排它的本项目广告媒体上的策划代理署名权。非经甲、乙双方许可,其它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冠以“策划代理”等有关或同类字样。

十、委托期的延续或终止在委托期限完结前14天内决定。

第十部分 其他事宜

一、在条件成熟时,本项目的总平图、建材设备及配套设施表、工程进度表、销售底价表由双方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三、本合同正文共6页,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售合同模板 篇8

甲方(需方)

地址:

电话:

乙方(供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数量:(单位:吨)

____

第二条甲方若需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和期限供油,属正常销售,其数量、价格、期限需经双方重新书面确定。

第三条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乙方负责将油品运送至指定地点。所有权及风险自甲方完成验收时起转移给甲方。

第四条运输方式、到站及交货期限: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天内将本合同约定标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发生运杂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超过规定时间仍未送货,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若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以逾期提油当日和签订合同当日价格较低价格为结算价格。

第五条油品验收:

1、验收时间:乙方将油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须及时到场监卸并验收。

2、数量验收:油品数量计量应以双方实际结算数为准。

3、质量验收:按照国家现行最新石油产品标准执行。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该批次油品《质量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发生质量问题争议,双方共同委托技术监督部门授权质量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油品质量鉴定。鉴定油品存在质量问题,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当更换货物,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该赔偿损失。如鉴定油品不存在质量问题,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付款方式:加油前先付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因乙方原因造成供应油品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包换,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对甲方所受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额赔偿。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有关履行合同所发生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盖章)(盖章)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售合同模板 篇9

甲 方:

乙 方:

甲方就购买乙方提供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备进行了考察论证,双方本着诚信互惠原则经友好协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置设备的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向乙方购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合同金额及安装调试

1、 设备型号及价格

2、 安装调试及费用:设备安装调试由乙方派出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具体组织实施、指导,甲方派出相应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进行施工、配合,甲方提供相应安装、起吊设备及通用工具,直至设备正常运行,试产调试按《技术协议》办理。设备安装调试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派驻工程技术人员在当地的食宿和交通安排及费用,乙方不向甲方收取安装调试费用。空负荷试车阶段由乙方负责设备故障处置,直至设备双方验收。

3、设备关联性说明:本合同项下各单台套设备为独立运行之设备,不存在技术上的关联性;单个设备价款、交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遵循本合同规定的原则,按照单个设备对应的单价所占本合同项下设备总价之权重享有对应的权利、承担对应的义务,无连带关系。

二、 质量技术标准和保修期

1、 整套设备的质量技术标准:甲方向乙方采购之设备的质量技术标准以乙方所制定的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和参数为准,对应型号的具体功能配置与技术参数以附后的《技术协议》确定。

2、 设备保修期:在甲方按照乙方产品说明书及操作规范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设备机械部分的保修期为一年;主要电器保修期为一年,其他为半年;刀具、皮带和易损件保修期为半年;刀具、皮带和易损件清单详见产品说明书。

三、 刀具、皮带、易损件及备件供应和包装

1、 随机备件:乙方设备若有随机配件,乙方应提供齐全,随设备交货时一并发货;超出随机备件范围的备件或者工具,由甲方另行购买。

2、 刀具、皮带、易损件供应:保修期届满后甲方需采购的刀具、皮带和易损件,其技术参数参照产品说明书或本合同附件的规定执行。若甲方需要向乙方采购,乙方承诺按采购时乙方公布的报价,给予甲方价格优惠;若甲方向第三方另行采购,由甲方自行负责。

3、 产品包装:乙方对整套设备按部件简易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四、 合同生效及付款方式

1、预付款及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生效日起三天内,甲方按合同总金额的90%向乙方指定帐户支付设备订购预付款(人民币) 捌佰陆拾肆 万元(¥ 864 万元),乙方三个月内完成设备主机交货。

2、货款支付:设备安装后,双方签字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向乙方指定帐户再次支付货款(人民币) 肆拾捌 万元(¥ 48 万元)。

3、质保金及其返还:乙方同意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预留(人民币)肆拾捌 万元(¥ 48 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该质量保证金在设备安装调试交付甲方使用满半年时,甲方及时支付给乙方,结清全部尾款,乙方同时应开具销售设备之增值税票给甲方。

五、 设备交货及运输

1、 交货地时间与地点:乙方收到甲方第一次付款后三个月内开始发货。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工厂。

2、 运输及保险费用:运输及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 设备安装与调试

1、甲方安装调试周期:甲方场地应在设备运抵前达到设备安装条件,乙方即安排设备工程师到达甲方场地,开始设备安装;乙方在45天完成全部主要设备主机的试机,冰箱处置设备围房安装顺延30天。若因甲方场地不能按期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时间顺延。

2、围房等辅助设施的安装,相应顺延

3、安装调试延期:因乙方设备主体配套不齐,造成设备延期安装调试,视为乙方未按期交货。若因甲方对已定设计方案临时变更、厂房建设不到位影响正常施工,以及安装调试期间由甲方负责的搬运、吊装、水电气供应、现场保安维护和乙方工作人员在当地的食宿、交通安排不到位影响工期,则安装调试期顺延。

4、安装、操作培训:安装调试期间,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参与设备安装、调试及操作培训,乙方应指定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技术培训和专业指导。若甲方派出人员到乙方接受相关培训,乙方不收取甲方的技术服务费用,但甲方派出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提供相应协助。

5、安全责任及保险:设备安装调试期间,乙方对工程技术、安装施工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教育,甲乙双方各自指定安装调试现场的安全责任人。甲、乙各方负责各自现场人员的劳动保险、工伤意外保险等费用。

七、 设备验收与售后服务

1、设备验收:合同项下设备的标准验收在甲方工厂完成总装调试后进行,验收标准参照双方签述的《技术协议书》载明的相关参数和指标执行。

2、售后服务: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所载明的保修期,若非因人为原因和操作不当发生设备故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派员在 2 天内到达甲方设备现场进行免费维修。保修期外的设备故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 3 天内应及时派员维修,乙方按优惠价格提供配件供应,甲方应在乙方派员到达甲方现场时将配件费用及乙方人员差旅费支付给乙方。保修期内若一个月内出现设备同一故障三次,经维修仍不能正常、安全运行的,乙方应负责将该设备部件进行更换,直至满足正常运行为止。

八、 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根据技术协议要求负责所需厂房、动力运行设备以及生产用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准备到设备安装之工作台位,确保安装调试顺利进行。

(2)设备运抵甲方安装场所之日起,甲方应负责设备和附件的保管,设备和附件毁损、丢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3)履行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之按期付款、安装配合、基础设施建设等义务。

2 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操作人员进行设备使用、日常保养、操作的培训,指导甲方技术人员直至能独立操作。

(2)履行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之按期交货、安装调试、指导培训、售后服务等义务。

九、 违约责任:

1、毁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双方应积极配合,以实现合同的正常履行。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应赔偿对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给对方。

2、乙方延期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如不能按期交货或协助按期安装通过验收交付,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延期责任: 甲方不按期支付乙方货款,每延期一天,甲方应按付款总金额的万分之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安装调试期间因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配合和安装或者协助义务,造成设备安装调试延期,应承担乙方工作人员每人每天300元薪资。

十 、 知识产权保护及保密责任

1 、专利权声明及保护: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设备,属乙方技术保密产品,乙方对该设备的技术工艺拥有专属知识产权,甲方有权无偿使用乙方的专利技术和工艺,同时有责任负责该设备技术系统的保密工作;若甲方违反保密约定,侵犯乙方知识产权,乙方有权力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2、商业机密的保护: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工艺设备参数、数量、价格、图纸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其他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本条款有效期至本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后延三年。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壹拾万元的违约金。

十一、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或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 附则

本合同作为双方合作的主体合同,附件所列《技术协议》若与主体合同有冲突的,概以主体合同为准。此合同签订之后之补充协议若涉及商务条款的变更,则按补充商务条款执行。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售合同模板 篇10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刻: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必需履行本合同条目。具体品类(种),需签定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填补的条目可另拥护谈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齐截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门,具有合同的效力。

第二条合同签定后,不得私行变换息争除。如甲方遇不成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赞成后,可予变换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换通知单”寄给对方,打点变换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出产的商品,在放置出产后,双方都需严酷执行合同。如需变换,由此而发生的损失踪,乙方承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踪,甲方承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钱,由双方当事人商经由议定定,或以国家定价抉择。

在签定合同时,确定价钱有坚苦,可以暂定价钱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第四条运输体例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抉择。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尺度,甲方严酷执行合同划定的质量尺度,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需平稳,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平安。乙方对商品包装有非凡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添的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平衡、实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划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目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达到站(港)委宛承运单元发运,力争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换运输路线、工具、达到站时,应实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定见后,再打点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刻日,不以违约措置。

第九条商品年夜达到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踪、贫窭、残损等责任事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抵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供给有关资料。乙方在领受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实时向承运部门索取划定的记实和证实并当即具体搜检,实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业,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领受,同时当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回覆;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具体记实,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步履用,是以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珍贵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发芽。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配合研究,明晰责任,损失踪由责任方承担。

领受进口商品和概况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概况发芽,发芽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过时甲方不再受理。

乙标的目的甲方提出发芽时,应填写“发芽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发芽单的内容应搜罗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目、残损水平、合同号码、出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什物;甲方接到“发芽单”后,10日内作出回覆,要在30天内措置完毕。

为削减部门发芽营业,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发芽措置(零件除外)对粗笨商品的发芽(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场,发芽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一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金钱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平易近银行结算法子的划定,商定适宜的结算体例,实时妥帖打点。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体例;对情形不明的生意单元,可采用信用证结算体例,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出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蒙受损失踪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踪时,还应支出抵偿金以抵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度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踪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平易近法院或者仲乘隙构予以恰当削减或者增添。

1.甲、乙两方所签定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出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20__%的违约金

售合同模板 篇1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代理销售莱州市沙河镇同亮防水材料厂防水材料之事,同意如下条款:

乙方为莱州市沙河镇同亮防水材料厂,受权甲方为合肥市的代理商,销售莱州市沙河镇同亮防水材料厂的防水材料;甲方接受乙方的授权。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从莱州市沙河镇同亮防水材料厂的防水材料,如乙方提供的是非本厂产品,甲方有权拒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乙方负责提供产品的介绍资料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供甲方制作推销产品材料之用。

乙方负责提供有关的技术支持,必要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甲方负责在市内的一切宣传销售工作,负责产品在当地的检验,并承担相应的检验费用。

如产品出现问题,属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属施工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负责。

甲方代理销售的产品为,价格分别为______元/公斤。甲方收到乙方发来的货物后,应在三天之内付清所有款项。每延迟一天付款,加收总货款的`10%的滞纳金。与次同时,乙方有权取消甲方的代理商资格或终止本合同。

作为代理商,甲方第一年应完成销售______吨;第二年完成______吨;第三年完成______吨;以后每年应完成______吨。如甲方的年销售额超过所规定最少销售定额,超过部分每___吨优惠______元。

如甲方需要防水材料,应尽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备货。

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由甲方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决定,销售所得全部归甲方所有。但产品的最低价格不能低于______元/公斤。

甲方如发现乙方产品的商标,专利和其他工业知识产权被第三者侵害时,应及时报告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相关权利。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到期后合同自然失效。如双方认为有必要延长合同期限,应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根据双方的意见,本合同可以续延或重新签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的判决为最终裁定,双方都应服从。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售合同模板 篇12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条:质量要求:符合国标、经质检合格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地点、交货方法、验收方法

1、交货地点:泗阳开发区南通六建工地储罐内(由供方免费提供储罐两只供需方使用,需方提供储罐押金壹万元/只,运输出供方负责,工程结束由供方运回押金退回需方)。

2、交货方法:供货经需方见证过磅后,共同在供货单签字确认。

3、验收方法:供方供货需提供产品合格证,经泗阳质监站检验合格。

第四条:产品交货时间以需方提前两天通知供方

第五条:货款的结算方式及期限:每月结算一次,。

第六条:单价变更:如本规格水泥市场价格涨跌达10元/吨,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经供需方双方协商同意,在下一个结算周期内调整。

第七条: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第八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出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需方所在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名、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变动、双方应在变动之处签字盖章确认。

2、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需方书面许可,供方不得解除本合同,否则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继续履行合同。

3、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售合同模板 篇13

出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经批准,取得位于____市用地面积____m2的土地使用权。

地块编号:____使用年期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系____定名____,由甲方预售。

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宇的第____幢____号(第__层)。建筑面积____m2,土地面积/m2(其中:基底分摊____m2、公用分摊____m2、其他____m2)。

第三条甲方定于____年__月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须凭____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订购之楼宇售价为:____单价元/m2,总金额____币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元(小写_____万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银行:

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分期(一次)付款(见附表一)。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如逾期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

第六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times;times;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半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30天内退回乙方。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楼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联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乙方所购楼宇只作____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预售的楼宇,乙方不许转让、抵押,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后面的附表一、二均为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按下列项解决:

1、由仲裁机关仲裁;

2、由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售合同模板 篇14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________ (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________ (以下简称卖方),根据下列条款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列货物,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货物名称及规格: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质量和数量的保证:____________

卖方保证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和质量的各项指标,质量保证有效期为货物到目的港后的12个月。

第三条 单位: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

第四条 生产国别和制造厂商:____________

第五条 包装:____________

第六条 单价:________________总值:________

第七条 付款条件:

1。离岸价条款:

a。按合同规定卖方应在装运之前30天用电报(或函件)通知买方合同号码、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尺寸及何时可在发运港口交货,以便买方订舱。

b。若货物系由邮寄(或空运),卖方应在发运前30天,按照第8条规定,用电报(或信件)通知买方大约的发货期、合同号码、货物名称、价格等。卖方在发货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价格及发货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于买方及时购买保险。

第八条 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

装运通知:卖方在装货结束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发票价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买方。由于卖方未能及时通知造成买方不能及时买保险,则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第九条 装运条件:

1。海运:全套洁净已装船提单,作成空白抬头,由发货人空白背书注明“运费到付”/“运费付讫”并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公司。

2。航空邮包:____________提供一份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运费已付”,交付买方。

寄一份航空邮包收据给买方。

3。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码和装运唛头(若超过一个装运唛头,发票应分开,细节应根据合同办理)。

4。由制造厂开出一式两份的装箱单。

5。由制造厂开出的数量和质量证书一份。

6。在装运之后,立即通过电报/或信件将有关装运之细节通知买方。此外,卖方在装船后的10天内,要用空邮另寄两份所有上述文件,一份直接寄给收货人,另一份直接寄给目的口岸________公司。

第十条 目的港及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装运期限:收到不可撤销信用证____ 天。

第十二条 装运唛头:

卖方应在每个箱上清楚地刷上箱号、毛重、净重、体积及“防潮”、“小心搬动”、“此边朝上”及装运唛头等字样。

第十三条 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自理。

□由卖方投保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交货条件: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索赔:

在货物到达目的口岸之后的90天内,若发现商品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不符合合同之规定,则买方凭________检验局颁发的检验证书有权提出更换质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赔偿,且所有的费用(如检验费、保险费及装卸货费等)均由卖方负担。但所提的索赔属于保险公司或承运方的责任,则卖方不负责任。货到目的口岸之后的12个月内,在使用过程中若由于质劣而出现损坏,买方应通过书面立即通知卖方并凭________检验局所颁发之检验证书为依据,提出索赔要求。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应负责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时,买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费用由卖方负责,若卖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后1个月内未能答复买方,则便视为卖方已接受要求。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商品,在制造和装运过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装运或无法交货,则卖方概不负责。卖方应将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买方,且在其后的 14天内航空邮寄一份由政府签发的.事故证书给买方,作为证据。卖方仍应负责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货,若事故持续超过10个星期,则买方有权取消合同。

第十七条 延迟交货和罚款:

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卖方不能按时交货或延迟交货,且卖

方同意罚款,则买方应同意其延迟交货,但本合同第16条规定的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迟交货则不罚款,所罚的款项经协商可由付款银行从付款中扣除。罚款不应超过延迟交货的货物总值之5%,罚款率每7天为0。5%,不足7天的天数按7 天算。若卖方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装运时间10个星期仍然不能交货,则买方有权取消本合同。尽管合同已取消,卖方仍然应毫不延迟地支付上述罚款给买方。

第十八条 仲裁: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获得解决,则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本合同由双方签署后生效,中英文正本各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为据,两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买方: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

售合同模板 篇15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 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_______》内销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通过______________方式取得_______区/县_______地块使用权后,依法投资建造的《_______》内销商品房业已竣工,并经_______检验合格。

《_______》内销商品房已依法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证(证书编号:_______),可依法出售。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_路《_______》_______幢(号)_______层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据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测绘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为 平方米,公用分摊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二;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状况见附件三;该房屋相关情况(抵押关系,租赁关系,相邻关系等)见本合同附件四;该房屋的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见本合同五。

第三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_______币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该房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价款为_______币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的总价款是指该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总价格。

第四条 双方确认在签定本合同前,即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乙方已向甲方支付了购买该房屋的全部房价款/部分房价款/定金共_______币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已向乙方出具了发票/收据。

双方确认该房屋剩余部分房价款/该房屋全部房价款共_______币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一次性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_______银行(银行帐户名称:_______帐号:_______)。上述甲方已收定金可冲抵房价款。甲方受到该房屋全部房价款时应即开具发票。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逾期应付款向乙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利息按__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_种方案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除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逾期应付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有权单方面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天内逾期付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支付房价款若采用银行dai款的。而银行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代乙方向甲方付款的,仍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

第七条 甲,乙双方按下列第_______种约定确定该房屋交付使用日期: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2.本合同经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 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3.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房价款之日起 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第八条甲方保证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该房屋时已清除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如交付该房屋后发生的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设定的抵押权未解除,由甲方承担所有责任。

第九条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房屋交接期限内到甲方要求的地方办理验收交接手续。验收交接时乙方按本合同附件五约定付清应缴之款项,甲方将房屋钥匙交给乙方。验收交接完毕双方签署房屋交接单,即为该房屋正式交付。

该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如乙方已付清全部房价款而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则自约定的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视为甲方已将该房屋正式交付给乙方。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日起均转移给乙方。

如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约定支付完全部房价款的日期迟于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交付使用日期的,乙方(未支付完全部房价款时)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之_______天起,甲方有权将该房屋转售给他人。

第十一条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偿逾期利息。预期利息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_______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_______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_种方案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除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乙方累计已支付房价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乙方有权单方面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缴付的全部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_______利率计算)退还乙方,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房价款总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二条 自该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并从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继续保修二年。

第十三条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二约定的标准,乙方在办理该房屋交接手续时有权退房或要求甲方补偿 倍的装修,设备差价。

双方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以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_______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四条甲方交付该房屋有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在二年保修期内有权要求甲方除免费修复外,还须赔偿_______倍的修复费;工程质量问题影响乙方居住安全的,乙方有权要求退房或调房。

对工程质量问题的认定双方有争议的,以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_______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五条 该房屋交接之日前所有已产生而未缴税费均由甲方承担,该房屋交付之日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及管理公约约定范围内应缴付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乙方同意,根据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经/同时签署的使用公约或有关的承诺书,自该房屋交接之日起,乙方即应将房屋交甲方指定的房屋管理企业统一进行管理,并遵守使用公约。

甲方指定房屋管理企业承担该房屋的前期房屋管理,管理的期限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选聘的新的房屋管理企业接手管理之日。

第十七条 甲方出售的该房屋仅作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之房屋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通道和设施,同时应自觉遵守该房屋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十八条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甲方与_______签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转移给乙方。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上海市实施办法》,《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十九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及乙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甲,乙双方应向_______办理价格申报及过户申请手续,申领该房屋房地产权证,因甲方的原因乙方无法申领房地产权证的,甲方应承担责任。本合同签订后,凡乙方需委托甲方办理公证,过户,登记及申领房地产权证的,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一并签署有关委托文件。

第二十条乙方在取得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后,可依法转让,抵押,出租。如发生上述事实,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的有关约定对乙方之受让人或继承人或其他权利人具有同等效力。乙方之受让人或继承人或其他权利人均应无条件接受本合同及其附件所含有的各项法规,条文及管理规定的约束。

第二十一条乙方转让,抵押或出租该房屋时,必须按规定办妥法手续,并在有关合同及文件签订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将上述情况通知房屋管理企业。该房屋转让时,乙方在房屋管理企业接获上述通知前,对该房屋应支付的管理费用及其他一切费用与开支仍负有责任。该房屋转让后,乙方及其受让人应共同到房屋管理企业办理管理费结算和有关管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所有与该房屋出售及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之费用,包括产权过户手续费,登记费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按有关法规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缴付。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将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变更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附件及变更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份。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附件及变更协议中的手书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索赔。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适用该房屋所在地法律,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债务,债务方不履行时,另一方可向_______公证处申请强制执行公证书,向该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壹式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 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

( )代表人/代理人:__ ( )代表人/代理人:__

签署:________________ 签署: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

售合同模板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成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列化产品及企业文化理念传播的正式业务人员,就聘用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谋发展的原则,友好协商共同订立本协议。

2.乙方须为具备法定年龄,年满18周岁系法律允许从事销售工作的合法公民,如境外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3.乙方须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如实认真填写甲方的会员申请表,并办理甲方相关手续,经甲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成为甲方业务人员,取得会员卡一张,并获得销售奖励编码。

4.乙方须详细阅读本协议并了解甲方的一切相关规定,对甲方的经营理念须有较高的认知度及忠诚度,并自愿维护和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

5.甲方按乙方销售业绩的大小给予不同的奖励,详见《会员市场消费计划书》,并按其规定发放奖金,甲方不承担乙方其它任何费用。

6.如乙方直接开拓甲方区域管理中心或服务站,甲方均给予乙方一次性奖励,按各联盟店在公司首次进货pv值给予___________的奖励,个人所得税由乙方自行负责。

7.为便于乙方拓展市场,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证件及公司宣传资料、公司系列化产品的详细说明书,并配合乙方作好销售服务工作。

8.乙方可享用甲方提供的各种促销方案、促销品、招商政策及各项奖励政策,并接受甲方专业化市场培训,营销心态、技巧、理念等课程培训。

9.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收集并分析当地的市场信息,并及时准确的提供给甲方。

10.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劳动部门及法律的相关规定,不能作违法乱纪的行为,并严格执行甲方的市场保护政策,严禁恶意降价、抬价、扰乱市场,否则甲方将取消乙方资格。

11.如乙方个人资料有任何更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乙方业绩收入减少或未能取到奖金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12.如因不可抗拒力、不可预测因素造成公司不能正常运作时,甲方当尽力补救,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13.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而定。

14.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可续签。

15.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当地联盟店各执一份,自签字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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