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为便于有效开展业务,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双方商定,乙方委托甲方的业务为:________。
二、委托费用及支付方式
1、根据有偿服务原则,按____物价局的有关收费标准,约定事项的费用为人民币____元整。
2、上述费用按结算方式,自委托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3、甲方在协议期间向乙方提出协议以外的有关事项及其他单项代理事项,需另行签订其他协议,乙方予以优惠。
三、甲方的义务及责任
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代理人员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必须向乙方及时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账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税资料失实造成代理结果错误的,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3、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此类情况,经劝告仍不停止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
4、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
四、乙方的义务及责任
1、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托代理人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
2、乙方委托的代理人员必须对执业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保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违约责任
签订后,双方应积极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支付上述总费用____倍的违约金。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
六、其它
1、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协定。
2、争议的解决:协议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4、协议有效期有由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5、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允许范围内,在乙方提供的场地内为乙方提供国学培训讲座,在乙方的协助下,按时完成规划课程,使学员在国学方面有进一步的提高。
2.甲方采用分期开课的形式开展国学培训活动.其中每期大概 人。共计 期。如果在完成上述课程后,乙方需要甲方继续提供国学培训讲座,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费用.
第二条 服务期限
20___年___月___日至20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条 服务时间
甲方所提供的每期国学培训讲座课程时间 点至 点,期间分为 课程,中间休息 分钟。
第四条 双方义务
1. 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书面形式的国学学习材料.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专业的国学讲师、老师、辅导员以顺利完成活动任务.
(3).甲方在服务过程中不得提及任何不允许在课堂谈到的有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有关政治,宗教,或 其他任何违法问题.
(4).甲方自行提供所提供国学讲师、老师、辅导员的交通工具.
(5).甲方自行负责所提供国学讲师、老师、辅导员的安全问题.包括往返及停留在乙方场地和餐饮中的安全问题.
2. 乙方的义务
(1).乙方须协助甲方共事人员,如提供必要的多媒体设备等,以保工作顺利进行.
(2).甲乙双方相互协商后,乙方须根据合同签定的总服务时,预先将时间安排表及工作指示提供给甲方.
(3).当 任务完成时,乙方须在 ,根据甲方的具体服务时数量,及时将其服务费支付给甲方, 以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4).如有额外费用,如:餐饮费,车旅费,安全保险费等,乙方须将当月的额外费用连同当月的总服务费用在每月月 底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服务费用及额外费用
1.标准费
每期国学培训讲座的服务费为 元(小写: )。
2.额外费用
乙方每次支付甲方所有人员的额外费用: 车旅费人民币_____元, 餐饮费 人民币_____元, 安全保险费人民币_____元, 共计人民币______元.
3.结算方式
(1).按月计算,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直接汇入甲方指定帐号的方式支付当月全部费用.如果采用汇款的方 式,
乙方应将汇款回执单于三个工作日内传至甲方并及时告知甲方.
(2).无甲方执行董事签字盖章的书面公函,乙方不得将费用汇入其他帐户,甲方收款人全称,帐号及开户银行具体 情况如下:
收款人(全称):
账号: 开户银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任何自然灾害或事故,意外事件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2).如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原因造成活动时间有所变化或某工作时不能完成时,任何一方须提前24小时事先通知 对方,并通过协商补齐所有耽误的工作时。如果任何一方因有意疏忽未履行前述提前通知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 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向无过错的一方支付额外费用的违约金( )元(小写 元)。
(3).如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在合同服务期限满之前因故中止合同,即称毁约,违约方须支付违约金 元(给被违约方以做补偿.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 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2. 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 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规定
甲乙双方不会因签订本协议而产生合作伙伴、合资、代理中介、劳资关系或其他相类似的关系.甲方非乙方的雇员, 不得干预或参与乙方的任何其他计划、安排或分配,不享有乙方员工同等的退休、股权、奖金和其他福利制度.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婚礼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新郎)和(新娘)的婚礼仪式提供相关服务。
本合同中“□”后内容为可选内容,双方可根据实际需求以划“√”方式选定适用,可多选。
二、婚礼仪式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婚礼仪式举行地点:市区(县)路(街)号。
四、婚礼服务项目
□策划服务□主持服务□
□摄像服务□摄影服务□
□化妆服务□鲜花服务□
□乐队服务□场地服务□
□推荐婚车服务□代租婚车服务□婚车租赁服务
各个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要求和费用标准由双方以附件形式约定。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
1、各项服务费用合计为元,大写元。
2、本合同签订后当日,甲方应;
□按服务费用总额的20%即元向乙方支付定金;
□按服务费用总额的%即元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定金和预付款可抵作服务费用;
3、策划方案经签字确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总额的%,即元。
4、余款元,应在付清。
5、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新增加或取消服务项目的,相应费用应计入服务费用总额或从服务费用总额中扣除。
6、乙方收到钱款,应即时向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六、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
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以及服务中所使用的各种产品,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行业有关规范确定的标准。
□策划服务
(1)策划方案为乙方智力成果,仅供甲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使用。
甲方不得擅自将策划方案用于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用途或提交给第三方使用。
(2)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提交策划方案,策划方案经验收合格,甲方应予以签字确认。
□主持服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提供合格主持人供甲方选择。
(2)婚礼仪式举行当日,甲方指定的主持人由于生病等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亲自主持的,乙方应及时提供同级别以上的主持人代为提供服务。
□推荐婚车服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为其推荐符合汽车运营管理规定的汽车租赁企业提供婚车租赁服务。
(2)甲方应自行与乙方推荐的汽车租赁企业洽谈签约。
□代租婚车服务□婚车租赁服务
(1)乙方应保证婚车符合《汽车租赁经营服务规范》(11/475-20______________)的要求。
(2)乙方应保证每辆婚车配备合格驾驶员1名。
(3)代租服务费是乙方提供婚车代租服务所应收取的报酬;婚车租赁费是甲方所应支付的婚车租用费用,其中包含车辆使用费、燃油费、驾驶员服务费,停车费、过桥费等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4)甲方不得要求婚车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
□化妆服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提供试妆服务,以确定化妆师的具体人选和测试被化妆人员有无过敏反应;因化妆产生过敏反应的,应允许调换化妆品,如皮肤仍无法适应的,甲方可取消本项服务;对乙方提供的化妆师均不满意的,甲方也可取消本项服务。
(2)化妆师人选及使用的化妆品一经确定,双方均不得随意更换。
□摄像服务□摄影服务
(1)甲方变更拍摄时间应提前1日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应于拍摄前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
(3)乙方应为婚礼仪式配备合格的摄像、摄影师和设备。
(4)除署名权外,乙方对于摄影、摄像作品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只有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行使。
(5)乙方留有原始图像文件或复制件的,应妥善保管,并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6)乙方应保守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甲方隐私。
七、双方主要违约责任
1、因自身原因,一方于婚礼仪式14日之前(不含14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作为违约金;于婚礼仪式7日之前(不含7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作为违约金;于婚礼仪式7日之内(含7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作为违约金。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以外,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应支付乙方实际支出的费用;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应退还该项目服务费,并按该项目服务费的%支付违约金。
3、由于一方原因给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代租婚车服务违约责任
(1)婚车无法按约定提供服务的,乙方除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约定的备用车辆,还应退还差额婚车租赁费。
(2)实际婚车低于约定级别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作为违约金。
(3)实际婚车数量少于约定的,乙方应退还代租服务费和相应的租赁费用,并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作为违约金。
(4)婚车未在约定时间内到达起始地点超过分钟以上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作为违约金。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婚车未在约定时间内到达婚礼仪式举行地点超过分钟以上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作为违约金。
(5)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婚车毁损或违反交通法规的,车辆维修费、罚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摄像服务违约责任□摄影服务违约责任
(1)摄影、摄像师无法按约定时间提供摄影、摄像服务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及时安排职业等级或技术水平相当的其他摄影、摄像师;乙方未做出替换安排或甲方不同意替换安排的,乙方应按该项服务费用的倍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照片、影像全部或部分灭失的,乙方应退还相应服务费用,并按相应服务费用的倍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付的拍摄成品中缺少约定必拍场景的,应按每个场景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乙方交付的拍摄成品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按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1)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全部或部分约定义务的;
(2)甲方迟延支付全部或部分服务费用,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支付的;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或增加服务费用,经甲方催告后仍未改正的;。
3、在婚礼仪式举行前,一方因上述以外的原因提出单方解除合同的,另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有权要求解约方在日内按服务费用总额的%支付违约金。
已支付定金的,也可选择适用定金规则:甲方违反约定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违反约定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交甲方(新郎或新娘)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明确代理权限。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新郎)住所:
(新娘)
电话: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