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租房房屋租赁合同书(三篇)

上海合租房房屋租赁合同书(通用3篇)

上海合租房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1

业主:(甲方):

(称乙方)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为明确业主与租客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在虎门镇怀德

乙方使用,出租期年月日。

二、租金定为月租元正,每月水电费按租客的分表实际计算。卫生费及政府有关部门向外来人员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押金元,住满三个月退房可退押金。

三、乙方在签订本约后先交一个月租金和本月租金作按金,每月日前缴交上个月的所用水、电费和当月的租金,如拖欠超过5天,甲方有权要乙方迁出该屋,不退回乙方所交按金。另乙方在本合同居期末满前迁出,不退回按金,水电按表计收。

四、乙方在租赁期,不能在屋内干任何违反国家法律及当地居住条例的'行为。否则后果自负。也不能自行转给他人居住,如有违反上述条例,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不退回按金。

五、乙方要爱护屋内任何财物,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乙方进住该屋的一切装修,间隔入墙固定物件在迁出时不能拆回搬走,全部归甲方所有。

六、乙方在居住期内,如有费用未付清及损坏财物所造成的费用,甲方有权在乙方的按金内扣除。

七、要注重卫生,不得随意将杂物丢出屋外,如有多次违反所雇佣清洁工人费用由违者负担。严禁饲养动物,宠物。楼梯属消防通道,严禁堆放任何东西,如劝三次仍不改进,将由业主雇员强行清理,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

八、甲方交楼时给乙方的大门及房门锁匙共条,期满迁出时必须如数交回业主。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一份甲方,另一份乙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合租房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产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1、房屋地址: 。

2、建筑面积 平方米,户型: 室 厅 卫。

3、家具家电: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具家电清单》。

4、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地产权证,编号: 。

5、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二、租赁用途

(一)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二)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一)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如期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三十日,向甲方提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押金

(一)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_________元(大写),该租金不包含甲方出具租赁发票的费用。 (二)租金以每 个月为一期支付,先付后用。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后期租金应于每期届满日前 日向甲方支付。

(三)押金:(大写) 元整,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该笔租赁押金。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四)租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甲方确认收取租金的账户如下:户名: ,开户行: ,账号: 。

五、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 租赁期间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①水费②电费③电话费④有线电视费⑤燃气费⑥物业管理费⑦上网费⑧车位费⑨ 费用。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一)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7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一)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7日内返还该房地产,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使用费。

(二)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一)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三)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四)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合同解除

(一)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5、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并可能于租赁期内被处分,现被处分的。

(二)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1、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7日内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3、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4、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5、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6、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2个月的。

十、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二)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损失。

(三)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押金抵扣。押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争议解决及合同生效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出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上海合租房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3

合同号:

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

出租人:成都高新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出租房屋给乙方使用 事宜,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及用途

甲方出租的房屋坐落地址在成都市高新区天韵路150号“成都高新国际广场” 座(暂 定名)第 层 部分位置,建筑面积约为 ㎡,具体位置详见附件一楼层平面

图(用阴影表示部分)。该面积作为实际计租面积,双方不再就使用实际面积进行结算。 甲方出租的房屋为商铺,乙方租赁经营,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擅改变房屋租赁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年,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一年的租期结束之日起算,免租期 个月(含装修期和试 营业期),即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自 年月 日起正式计租。

2. 租金第一、二、三年(即从 年月 日起)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每月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每季度共计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全年共计¥(大写:人民币元整)。

3.租金以每 个月为一付款周期,采用先付租金后使用租赁房屋的租赁原则。租 赁于房屋交付前七日内交足,以后的租金均应在下一付款周期开始前七日交足。

4.甲方收取租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5.乙方所交租金仅为所租赁的房屋租金未包括物业管理费、电费、空调使用费等使 用房屋所发生的费用。电费、水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1. 乙方自签约当日须向甲方交付一个月租金的款项: ¥币: 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

2. 履约保证金由甲方收取。甲方收取履约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3.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给所租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正常的自然磨损除 外),乙方应将所租物业回复原状,否则,租赁合同终止后,甲方可以从履约保证 金中扣除合理的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相当于租金的房屋使用损失,保证金不足以抵 扣部分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 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房屋使用所产生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公用事业费 用,甲方有权从其保证金内提取上述费用和因延迟缴纳上述费用产生的滞纳金、违 约金等,同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15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至相当于同期两个月租金的金额,否则视为乙方毁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 年度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

5. 合同届满后,乙方将所租物业回复原状,并付清所有的费用,经甲方及大楼之物业 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乙方将完好物业归还甲方(正常磨损除外),且乙方在租赁 期间无任何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甲方即在15日内不计利息将履约保证金返还 乙方,保证金不足抵扣欠费的,不足部分应由乙方在5日内予以补足。

第五条 物业管理及物业管理费:

1.合同签订时,乙方已经了解大楼的物业管理状况,并同意接受大楼的物业管理。

2.租赁期间,乙方无条件遵守大楼物业管理部门规定,并按照规定向大楼物业管理部 门缴纳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空调费等相关费用。

3.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米¥ 元,乙方按交付。

第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租赁房屋用于销售,应向书面告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 享有优先购买权。

2. 若乙方放弃租赁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甲方应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的事项通知乙方,房 屋所有权的转移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3.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除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外还应负有以下责任:

1.1 抵押

本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用建筑物包括租赁物业及其所占土地使用权设置抵押。 甲方须保证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权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为而受到损害。

1.2 维修责任

租赁房屋发生的自然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致的损坏,甲方应负责维修。

2. 乙方的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除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外还应负有以下责任:

2.1 安全责任

乙方应随时检查消防设备及防火设备,及时排除上述设施和设备的问题。由于上述设施设备(由第三人过错或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者除外)而产生、导致或引发的任何人身或财产伤害,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2.2 装饰装修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装修房屋,装修方案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并经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施工,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因甲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租赁合同终止,无论甲方是否继续使用乙方的装修,甲方均不对乙方的装修进行补偿,甲方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的,乙方还应承担恢复责任。

2.3 设备设施的维护

2.3.1 租赁期间,乙方应保证房屋所有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并承担日常维护费用; 消防设施及设施设备的重大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3.2 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应当完整、无偿地,在适宜租用的清洁、良好状 况下(自然折旧除外)将房屋所有设备、设施移交给甲方。甲方在移交10日内, 发现设备、设施因乙方原因而受损的,乙方应当承担合理的维修费用,甲方有权 从保险证金中扣除。

2.4 转租、分租、转借、调换租赁房屋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转租、分租、转借、调换租赁房屋,或将房屋交与其关联企业使 用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2.5 公用事业费用

租赁期间,乙方应承担并按时交纳租赁房屋的税费,电费、电话费、光缆电视费、 卫生费等公用事业费。

2.6 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 并通知有关管理部门。

2.7 乙方不得占用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承租部位进行经营,亦不得擅自占用楼宇公用部 位,不得在租赁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2.8 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商铺只能作为咖啡、快餐经营场地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规和成都市政府的各项政策,不违法经营。

第八条 房屋交付

1. 甲方按房屋现状向乙方交付房屋,乙方应当保障房屋设备设施的完整并不受损害。

2. 甲方同意乙方在所租赁房屋的东面开一扇门,见附件一平面图所示。

3. 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必须及时腾退房屋,并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搬出 全部物件,10日后房屋内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乙方在 租赁期满后不及时腾退房屋的,甲方按上述季度租金的两倍收取乙方实际使用房屋 期间的房屋使用费,如该行为导致甲方对新的承租客户违约的,乙方还应承担该违 约所导致的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第九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优先权。

第十条 租赁期间,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租赁房屋损毁到无法修复,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的违约责任

1.1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应按延迟日期向乙方支付违约 金。违约金为逾期天数乘以同期应收租金的千分之三。

1.2 租赁期间,若甲方的确需收回房屋自用,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的10%计算。

2. 乙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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